1、团委组织部常规工作细则1. 团费缴纳工作: (1) 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第二周,由校团委组织部下发缴纳本年度团费的通知,各二级学院先对毕业班团费进行收缴,团费收缴工作在第三周内完成,非毕业班团费收缴工作在第四周内完成;第二学期开学第二周,由校团委组织部下发缴纳本年度团费的通知,各二级学院的团费收缴工作在第三周内完成。(2) 团费缴纳对象与缴纳时间段:团费缴纳的对象为在校一至四年级的团员,预备党员可志愿缴纳团费。缴纳团费的时间段为一至三年级的团员半年缴纳一次团费,四年级的团员考虑到专业实习等原因在校时间不固定,故每次缴纳一年的团费。(3) 团员无故不交团费超过6个月,经教育无效的当自动退团,由二级
2、学院团委组织部把该团员的团员证没收上交到校团委组织部。2.共青团支部工作手册评比填写工作:(1) 每学期开学第二周,由校团委组织部在例会上下达上交评比共青团支部工作手册通知,第四周的由二级学院团委组织部干部把共青团支部工作手册上交到校团委组织部,并下发新的共青团支部手册。(2) 参与评比工作成员为校团委组织部干部和二级学院组织部干部,第五周周末开始第一次评比工作:先由7个学院干部参与交换评比另外6个学院的工作手册,第六周周末由另外7个学院开展第二次交换评比工作,具体评比细则由校团委组织部解释。(3)共青团支部工作手册具体填写要求由二级学院团委组织部干部参考团务规章P104后,指导支部团支书进行
3、填写。与此同时,二级学院组织部干部需在上交工作手册前填写考核意见(建议二级学院干部注明优良中差的考核结果)。3. 团籍和团员证管理工作:(1) 对新生团籍管理工作调整为如下:第一,新生团支部由新产生的支部团支书收集统一放入团籍档案袋上交到学院团委组织部,团籍档案袋附手写团员花名册,由学院团委组织部整理各支部档案后上交校团委组织部,且附上签收上交团籍档案证明。(团籍档案袋、团员花名册由校团委组织部统一下发,每份团籍档案袋收费1.00元)第二,各支部团支书还必须整理一份团员花名册电子档案(由各支部每届团支书保存至毕业,各二级学院组织部干部必须做好团员花名册更新存档监督工作,方便团员管理和推优统计等
4、各项工作。)第三,从08级新生开始,学生团籍档案管理工作转交给学生处学生管理科。校团委组织部和二级学院团委组织部干部需共同协助学生处整理团籍,完成团籍归档到学生档案袋的工作。 第四,如果新生报到时未能将团籍转到学校,则请本人把团籍从原高中转出,或通过邮寄方式把团籍从原属高中转到本人手中,在十一国庆假期后或第二学期开学初的第二周(两个规定时间段内)上交到二级学院组织部,再由二级学院组织部整理后上交到校团委组织部。第五,若出现新生遗失团籍的情况,新生需回原单位开团籍遗失证明,有该证明的团员无需补办团籍。若无法开团籍遗失证明,可根据自愿原则需重新入团。(2) 团籍若出现遗失情况,则按以下规定处理:
5、第一,遗失团籍的团员回原单位开遗失团籍的证明,向上级组织部申请说明情况,报校团委组织部经批准。 第二,若无法开出证明则该团员可在自愿原则下重新入团,二级学院组织部干部并做好统计工作(见附表3)。(4) 团员证由二级学院团委组织部保管(建议各二级学院无特殊情况下发给团员保管以免遗失,除毕业生外),每学期进行一次注册盖章。如果团员出现遗失团员证的情况则需上报学院团委组织部,再由学院团委组织部上报校团委组织部,经核实后可以补办,并填写补办团员证登记表上交上级组织部(补办团员证登记表见附表1)。(5) 毕业生团员证在每学年度第二学期由二级学院组织部统一到校团委组织部办理关系转出手续,各二级学院团委组织
6、部需在办理手续前对遗失团员证的团员做好情况统计,上报校团委组织部核实,如毕业生离校后再回校补办团员证则概不受理。4. 关于团员转专业、休学、退学情况登记工作: (1) 转专业:每学期第四周由二级学院团委组织部统计转入的团员有关情况(姓名、现学院、现支部、现学号、原学院、原支部、原学号) (2 ) 休学、退学、复学等需在每学期第四周由二级学院填写好登记表上交校团委组织部。 (登记表见附表2)5. 外出团组织活动:(1) 申请外出团活动的各个学院或支部准备工作:需提前上交两份申请表及一份方案至二级学院组织部。(2) 外出团组织生活内容要求:突出思想性、先进性和时效性,围绕党团工作中心,结合青年特点
7、,联系专业实际,针对性强,形式创新。(3) 外出申请表填写要求:外出申请需带队老师亲自签名以注明其联系方式,申请表上二级院团委意见栏亦需由辅导员签名及院团委公章,二级学院领导意见栏上需学院领导签名。(4) 审核流程:经二级院干部审核后符合要求的方案提前一周周三中午将相关材料交至校组织部干部,校组织部干部收齐材料后进行统一检查申请并再转交校团委主管老师进行审核。本周周五中午由校组织部干部进行申请表统一下发,二院干部领取其中一份申请表后开展相关工作。(5) 如若出现特殊情况支部单位支部需要延期进行外出团活动,需另外再写申请声明。(6) 外出团活动若审批通过,该单位支部出外时注意安全,佩戴好团徽,保
8、持湛江师范学院团员的良好形象。(7) 外出团活动仅限于白天进行,不允许校外留夜。6. 校内团组织生活:(1) 时间要求:一般安排在周五(晚上)、周六、周日全天,每次团组织生活的时间一般为一个半小时。未经校团委批准,严禁在周一至周五学习时间开展团组织生活,违者将追究支委责任,取消该团支部年度集体评优资格。(2) 场地要求:团组织生活开展的地点选择要严格遵守学校关于校园秩序管理的有关规定,可以在室内也可以在室外,有支部出现因场地而矛盾冲突现象,或影响课堂教学和其他人自习,经查明则追究支委责任,取消该团支部年度集体评优资格。(3) 音响要求:开展团组织生活的音响要注意调控,以不影响周围学校老师、同学
9、正常工作、学习、休息为原则。各二级学院组织部干部在检查本学院或监督其他学院组织生活时要特别注重该要求,若发现违规或屡劝不改者,则直接上报校团委组织部,或由校团委组织部检查、接到老师、同学投诉,经核实直接取消该团支部年度集体评优资格。(4) 卫生要求:各团支部在开展完活动后要清洁活动场地。该项要求也作为团组织生活评分标准之一。(5) 支部需要将团组织生活时间安排上报二级学院团委组织部,由二级学院组织部干部收齐相关方案材料,列出安排表(注明学院、团支部名称、主题、时间、地点),并于每周周三中午将材料交至校组织部干部,根据活动开展时间及内容进行抽查。(6) 二院干部需做到责任制,即当有学院支部举行团
10、组织生活时必须有一名院干进行现场监督(7) 团组织生活活动结束后二院干部需提醒该单位支部做好总结工作,以便以后评比工作。同时各二级学院组织部干部可选取优秀的方案、总结上传到zstwtzzsh7.推优工作:(1)各二级学院团委必须严格按照湛江师范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建党对象工作的实施细则的要求、各二级学院本学期推优工作计划和实际情况开展推优工作。(2)推优工作一般每学期开展一到两次:第一次推优工作必须在第八周之前完成,第九周进行审核盖章;第二次推优工作必须在第十四周之前完成,第十五周进行审核盖章。一个学期开展一次推优工作的学院可任选第几次开展推优工作。(3)推优工作会议必须提前一周通知校组织
11、部,以便做好参加推优工作会议的准备。(4)推优公式表统一使用校团委组织部规定的公示表模板,以便做好监督工作。(公示表模板见附表1)(5)大学一年级的推优对象必须品学兼优,各支部该学年的总推优人数一般不得多于支部团员总人数的15%。(原为20%)(6)特殊推优候选人必须尽可能充分地提供申请特殊推优资料,经校团委组织部调查、审核和讨论,最终确定推优名单。(7)各二级学院领取推优表时只能在本次推优总人数的基础上多领一份并做好领表登记,若发现有虚报现象,将在推优总结例会上通报批评和作为“五四”评优的依据。(8)推优表必须严格按照推优表填写要求填写,各二级学院团委组织部可先收齐、检查无误再上交校团委组织
12、部盖章,若发现有一份以上推优表填写不合格,将推之至最后盖章。(推优表填写模板见附表2)(9)推优表盖章是必须附上一份推优名单,推优表盖章完毕以后,请及时把推优名单(通过推优名单)和推优总结发送到twtuiyou,并在学期末填写湛江师范学院推优情况表。(见附表3)(10)校团委组织部将最后通过推优名单以红头文件的形式反馈回各二级学院团委进公示。共青团委员会二OO八年九月二十日附表1补 办 团 员 证 登 记 表姓 名性别班 级补办团证编号补办时间备 注附表2转、退、休、留级团籍登记表姓 名性别原 学 院原学号性 质接 收 学 院现学号备注留级试读转专业转专业转专业转专业休学转专业复学复学休学复学
13、转专业转专业转专业转专业转专业附表3五四 发 展 新 团 员 情 况 年 度:院别新团员人数总数交申请书份数领志愿书份数新办理团证个数补办团证人数工本费总 数女团员附:发展新团员名单20 20 年团内统计表 20 学院青年人数团员人数男团员人数女团员人数党员人数少数民族团员数总人数推优人数申请入党团员数团员入党人数经推优入党团员 数保留团籍的党员 数发展新团员人数教科院法政学院外语院人文院商学院生科院体科院化学院物理学院 信息学院数科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总 数全校总数湛江师范学院学院20-20学年度第学期第次推优情况表 填表时间:年月日 学院盖章:表一:推优情况跟踪表年 级本次推优人数(人)累计已推优人数(人)本次推优人数占已推优总数比例(%)团员总数(人)累计已推优人数占团员总数比例(%)学生党员数(包括正式、预备党员)学生党员数占已推优人数比例(%)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四年级合 计表二:本次推优统计表支部名称姓 名本专业班综合测评排名百分比备注支部名称姓 名本专业班综合测评排名百分比备注注: 如在综合测评方面未达到相关条件,但在考研、科研、文体、社团活动和社会实践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团员,若申请推优,必须在“备注”栏中注明推优的特殊条件。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