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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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管理文件
文件编号:**13A01 第2版 签发:**
测量设备的计量确认管理程序
1 目的
为使测量设备的计量确认管理规范化,测量设备检定、校准和验证等过程受控,防止测量设备计量检定校准失效风险,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3 定义
3.1测量设备是指实现测量过程所必需的测量仪器、软件、测量标准、标准样品(标准物资)和辅助设备或它们的组合。
3.2测量设备的计量确认包括测量设备的计量检定、校准和验证。
4 职责
4.1股份公司计量管理部门职责
4.1.1股份公司设备部是公司计量管理部门,负责明确测量设备的计量确认管理基本要求,管理计量确认目标和实绩。
4.1.2股份公司设备部计量检定室是计量检定、校准的技术机构,实施总部测量设备的检定、校准和修理业务,并按公司要求和能力实施股份公司其它单位测量设备的检定、校准业务。
4.2股份公司各单位职责
4.2.1各单位计量主管部门按公司和本单位管理文件要求管理本单位测量设备计量确认。各单位通过合同委托计量外供方实施本单位内部无能力进行的计量检定、校准、维修工作。
4.2.2 各单位测量设备使用部门按管理文件规定实施本部门测量设备检校或送检、维护等业务,验证测量设备的适用性。
5测量设备的计量确认管理流程见附件。
6管理要求
6.1测量设备配备确认
6.1.1各单位按《测量过程管理程序》(**13A02)要求组织开展测量设备配备确认,规定所形成的记录(如:测量设备配备一览表)。记录包括测量要求(工艺要求)和以此要求得到的所配备测量设备的配备(计量)要求。
6.1.2各单位按照配备确认记录(如:测量设备配备一览表)中的配备(计量)要求和其它附加要求委托计量检定校准机构实施计量检定校准或开展自行检校项目,根据检校结果与配备(计量)要求的符合程度验证测量设备的适用性。
6.2计量确认间隔的确定和调整
各单位测量设备计量确认间隔以配备确认记录(如:测量设备配备一览表)规定,间隔调整方法和标准由本单位计量主管部门规定。测量设备定期检校或更换间隔一般与计量确认间隔相同。
6.3计量检定校准计划和实施
各单位测量设备使用部门按规定的间隔提出检定、校准计划,计量主管部门规定计划申请、审批和实施流程。使用过程中不能进行检定校准的测量设备按规定的检查、核查等方法维护,规定的检查、核查方法和计划应受控。
6.4测量设备验证
6.4.1各单位计量主管部门规定测量设备验证的专业要求和管理流程,各单位测量设备使用部门按规定验证测量设备的适用性。
6.4.2验证检校给出的结论或测量设备计量特性是否满足预期使用要求,预期使用要求源于测量要求及相应的计量要求。
6.4.3经过配备确认的测量设备,配备确认记录中的配备要求满足预期使用要求的,一般可直接按配备要求验证。
6.5计量确认记录和标识
各单位由计量主管部门规定检校和验证相关的记录格式(或证书)、标识等的管理方法,计量检校机构和测量设备使用部门按要求管理。
6.6测量设备不合格处理
各单位计量主管部门规定测量设备不合格处理的管理要求,使用部门对不合格测量设备应及时处理。
6.6.1凡是检校不合格、已损坏、显示不正常、误动作、功能可疑、超间隔或封印被损坏的测量设备都属于不合格设备。对不合格测量设备应停止使用,做出禁用标记,可能时撤离或隔离存放。
6.6.2检校不合格后,要及时评审原定的确认间隔是否合理,必要时调整确认间隔。
6.6.3出现不合格测量设备立即纠正,按照风险程度采取预防与追溯行动。
6.6.4发现用于检校的测量标准设备不合格,已用于检定校准且可能导致失效的要重新进行检定校准。
6.6.5不合格的测量设备,修理后应重新检校,委托外部修理的需有修理许可证或是设备原生产厂,接收的检校证书要规定有效间隔。
6.7(关键控制活动)测量设备计量确认的过程控制
6.7.1检定校准机构
6.7.1.1各单位计量主管部门要审核实施检校的机构的检定校准范围,并依范围委托检定校准。特殊情况(超出范围的)要规定替代检校方法及经过审核批准。
6.7.1.2各单位计量主管部门委托外部机构实施本单位计量检校/修理时,必须审核其计量资质和能力。并在合同中规定供方的质量/环境/安全要求。并符合以下基本要求:实施检定的机构必须得到政府规定的授权;实施校准/测试的机构必须得到机构认可;计量器具修理机构必须得到许可。合格的原设备制造方可对其产品开展校准/修理。
6.7.1.3各单位计量主管部门组织计量检校供方审核,结果有规范的记录,经主管领导批准。各测量设备使用部门计量人员能获取相应信息。
6.7.2计量检定、校准人员
6.7.2.1使用最高计量标准对股份公司进行量传检定和对授权强检项目检定的计量人员,按政府行政部门规定进行培训、取证。各单位计量主管部门组织对本单位最高计量标准进行量传检定和授权强检项目检定的计量人员按政府行政部门规定进行培训、取证。
6.7.2.2企业自主开展检校的计量检校人员,按各单位培训流程培训,由各单位计量主管部门规定发证、复证管理方式。
6.7.2.3各单位计量主管部门规定开展计量检校人员的能力与资质管理要求。
6.7.3计量标准
6.7.3.1公司检定室由设备部组织建标考核,用于标准传标准的最高计量标准装置(设备)和授权强检项目的计量标准设备,及通过认可校准项目的计量标准设备,需按政府计量部门要求考核。用于标准直接检定工作测量设备的计量标准装置(设备),参照国家《计量标准考核规范》(JJF1033-2008)的技术要求,组织建标考核。
6.7.3.2各单位因需要建立的计量检校机构,计量标准自行申请外部机构考核,自行组织内部标准考核。
6.7.3.3公司检定室根据实际情况按实验室管理相关标准,组织与各单位计量实验室之间的能力比对,以提高计量检校质量保证能力;公司推荐各单位的计量检校机构按国家标准《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管理,以提高质量保证能力。
6.7.3.4工作标准
各单位使用计量标准装置(设备)的部门建立标准设备表;使用标准物质检定、校准测量设备的人员需确认标准物质是经国家或计量机构认可,且有制造许可证标志和有效合格凭证,并进行有效期管理。使用外部标准装置开展校准的,需事前登记,标准装置必须在有效期内,且有可追溯的量值传递记录。
6.7.4计量检校规程的使用
各单位计量主管部门按《测量过程管理程序》(**13A02)规定,组织建立计量检校规程,规定无检校规程时的替代规程及管理方法。计量检校人员按规程进行检校。
6.7.5计量检定校准记录、证书与标志
6.7.4.1计量检定校准记录
各单位计量主管部门规范计量检定校准记录的专业要求、明确不同介质记录的适用性,检定校准人员对检定校准结果和记录负责。
6.7.4.2计量检定校准证书与标志
各单位计量主管部门制定本单位计量检定校准证书与标志的格式、内容等专业规定和证书与标志的管理要求。
6.7.5环境控制要求
计量检定校准操作必须在符合所有检定校准过程所使用的装置、物质等使用要求的环境下进行,在测量设备使用场所进行的计量检定校准过程必须确认测量设备使用环境的符合性,不符合时应给出检校和使用的修正建议或停用建议。
6.8测量设备的计量确认实绩管理
6.8.1股份公司设备部设定测量设备计量确认的管理目标和指标,明确目标指标统计和记录方式。
6.8.2各单位按目标指标统计和记录方式汇总本单位实绩,按要求上报。
6.8.3为保证计量确认过程得到监控,各单位计量主管部门需协调解决测量设备检定校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分析本单位计量确认的实绩状况,作为本单位测量管理体系运行实绩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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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测量设备的计量确认管理流程
股份公司计量管理部门
股份公司各单位
股份公司设备部
计量主管部门
计量检校机构
测量设备使用部门
计量确认
实绩分析
制订股份公司计量确认
管理要求
计量确认管理
目标与指标
计量确认计划/外委管理
计量确认
实绩管理
测量设备不合格管理
计量确认
间隔管理
计量标准和量值传递
系统建立
计量确认目标管理
计量检校
规程建立
检校机构管理
计量标识、
记录等规范
组织测量设备配备确认
检校控制管理
·机构人员符合
·量值溯源符合
·规程要求符合
·标识规范符合
·环境要求符合
计量检校实绩统计
计量检校要求
分析和资源准备
计量检校
实施
计量确认实绩统计
不合格处理
验证(接受确认)
检校计划
检校
实施控制
自检校实施
Y 是否需主管
部门审批、外委
计量确认
间隔控制
计量检校要求提出
实施测量设备配备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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