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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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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XXX市政府采购 PPP项目资格预审文件(2015示范文本)采 购 人: (盖单位章)代理机构: (盖单位章)项目编号: 日 期: 目 录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3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7申请人须知前附表71.总则151.1法律依据151.2项目概况151.3合格的申请人151.4语言文字161.5时间单位161.6费用承担162.资格预审文件162.1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162.2资格预审文件的询问162.3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162.4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162.5延长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17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173.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173.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要求174.

2、资格预审申请184.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识184.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18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185.1评审小组185.2资格审查186.通知和确认186.1通知186.2解释186.3确认197.申请人的资格改变198.纪律与监督198.1严禁贿赂198.2不得干扰资格审查工作198.3保密198.4质疑198.5投诉20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1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23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231.审查方法242.审查标准242.1初步审查标准242.2详细审查标准243.审查程序243.1初步审查243.2详细审查243.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244.审查结果2

3、44.1提交审查报告244.2重新进行资格预审或调整采购方式24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有限数量制)26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261.审查方法282.审查标准282.1初步审查标准282.2详细审查标准282.3评分标准283.审查程序283.1初步审查283.2详细审查283.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284.审查结果284.1提交审查报告284.2重新进行资格预审或调整采购方式29第四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301.资格预审申请函33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42.授权委托书353.联合体协议书364.申请人基本情况表375.其他材料4747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和社

4、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就 项目(项目编号: )进行资格预审,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和与其合作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1.采购条件 项目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并通过XXX市财政局开展的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 人民政府(项目授权主体)授权 (采购人)为 项目的实施机构,并以 (批文名称及编号)审核通过了项目实施方案,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采购方式为 。2.项目概况 根据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列条款和具体内容。2.1建设地点

5、:2.2建设内容:2.3建设规模:2.4投资规模:2.5建设进度:3.采购需求 本条是以BOT运作方式、成立项目公司为例对采购需求进行描述。通过政府采购确定中选社会资本,采取BOT运作方式,由中选社会资本按照法人治理结构成立项目公司,在合同期内负责本项目的设计、融资、建造、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职责。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 万元(不低于投资估算金额的 %,约 万元),其中: 代表政府股权出资 %(约 万元),其余资金由中选社会资本出资。项目公司在合同期内享有项目经营收益权,合同期满后将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无偿移交给政府。4.申请人资格要求 根据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定资格要求。4.1资质要求4

6、.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境外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的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法人或机构是否具备条件,由采购人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政策确定 外商投资企业参加的,除了符合本条规定的条件外,还需要符合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的要求。境外机构参加的:因为境外机构是依照境外国家的法律设立的,需要特别说明是否允许;如果国内招标的,可以允许其参加,但需要求其在中国境内设立公司后才可以;如果是国际招标的,可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要求其提供境外的公司登记文件,境外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告并由我国在其国家或地区的使领馆认证后,方为有效。);4.1.2具有资

7、质。4.2财务要求4.2.1注册资本不低于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汇率以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4.2.2截止 年12月31日,总资产不低于 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不低于 万元人民币;4.2.3最近连续三年每年均为盈利、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均为正值,上年末资产负债率小于 %,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4.2.4具有较强的投融资能力,银行授信额度或自有资金不低于 万元人民币。4.3业绩要求近 年投资或运营过 项目。4.4信誉要求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4.5其他要求4.5.1符合中华人民共

8、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4.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资格预审;4.5.3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单独或与其他申请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资格预审,但对于已经与政府脱钩,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融资平台公司,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以参加本次资格预审。4.5.4未被限制参与本级政府采购活动和未被 主管部门限制参与 市场;4.5.5本次资格预审 (允许/不允许)联合体资格预审

9、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家;(2)社会资本在中标(成交)后,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组成结构或职责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3)。5.资格预审方法(合格制)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经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合格申请人应全部参与竞争。5.资格预审方法(有限数量制)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经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合格申请人在 家(含)以下时,申请人应全部参与竞争;合格申请人在 家以上时,可由评审小组对合格申请人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第2.3款评分标准进行量化打分,采购人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 家申请人参与竞争。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6.1时间:自

10、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北京时间,下同)。6.2地点: 。6.3方式: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联合体意向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以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资料)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6.4售价: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6.5未按规定获取的资格预审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申请人自负。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7.1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和格式的要求详见第二章“申请人须知

11、”。7.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起至 时 分止。7.3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 。7.4逾期提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接受。8.公告媒介资格预审公告、澄清、更正、通知和资格预审结果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XXX市政府采购网()和XXX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媒体上发布。9.其他说明9.1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并确认参加竞争的,应以银行电汇、网银方式交纳 万元人民币的参加采购活动的保证金;合同签订前,中选(成交)社会资本须向采购人交纳 万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交纳形式包括: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9.

12、2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10.联系方式10.1采 购 人: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10.2代理机构: 地 址: 电子信箱: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银行账号: 10.3投诉举报电 话:0532-85916654传 真:0532-85916654邮 箱:85916654通信地址:XXX市香港中路19号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发布时间: 年 月 日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13、名 称编 列 内 容1.2.1采购人1.2.2采购代理机构1.2.3项目名称1.2.4采购需求见资格预审公告1.3.2申请人资格要求资质要求:见附录1;财务要求:见附录2;业绩要求:见附录3;信誉要求:见附录4;其他要求:见附录5。1.3.3是否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资格预审公告2.3.1申请人要求澄清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接收申请人澄清要求电子版的电子信箱2.3.3申请人确认收到资格预审文件澄清的时间发出澄清公告后 小时内2.4.2申请人确认收到资格预审文件修改的时间发出变更公告后 小时内3.1.1申请人需补充的其他材料1.资格预审申请文

14、件电子版,应包括下列内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所有内容。2.证件和证明材料原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根据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列。:(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3)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5)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6)由企业注册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企业最新章程;3.2.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签字和盖章1.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和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或印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15、2.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书面文件中的“单位公章”、“单位章”和“公章”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3.2.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副本份数、电子版份数1.副本份数: 份。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版(光盘或U盘)份数: 份,电子版光盘或U盘上应清晰标记出项目名称及申请人名称。4.1.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密封1.一个包(或者未分包项目)两个密封件,分别是: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密封件、证件及证明材料原件密封件(包括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版);一个密

16、封件确实无法密封的,可分开密封;对于申请多个包资格预审的,证件及证明材料原件可密封为一个密封件。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证件及证明材料原件均须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证件及证明材料中须附提供资料明细清单一份。4.1.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标识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证件及证明材料原件”字样,封套还应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以及包号、申请人名称、申请人地址等;在所有封签处标注“请勿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启封”字样(上述时间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4.2.1申请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4.2.2提交资格

17、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4.2.3是否退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否5.1评审小组的构成和确定方式评审小组按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构成和确定。5.2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有限数量制6.3资格预审结果的确认时间申请人收到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后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予以确认。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1本资格预审文件使用 软件编制。9.2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本项目的 个包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且允许中 个包。9.3自领取资格预审文件之日起,申请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采

18、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9.4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作为本项目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9.5采购人有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核实的权利,若采购人在资格审查时或必要的调查过程中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资格预审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9.6类似项目:9.7原件:系指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的原始文件或文件的原本或公证处出具的文件复制件公证书。9.8书面形式:系指包括文字的打印或复印件、传真、信函、电传、电子邮件、XXX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9.9本次资格预审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XXX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附

19、录1 资格预审条件(资质要求 填写内容应与第一章“4.申请人资格要求”所述要求一致。)包号要求附录2 资格预审条件(财务要求 填写内容应与第一章“4.申请人资格要求”所述要求一致。)包号要求附录3 资格预审条件(业绩要求 填写内容应与第一章“4.申请人资格要求”所述要求一致。)包号要求附录4 资格预审条件(信誉要求 填写内容应与第一章“4.申请人资格要求”所述要求一致。)包号要求附录5 资格预审条件(其他要求 填写内容应与第一章“4.申请人资格要求”所述要求一致。)包号要求1.总则1.1法律依据1.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1.1.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1.1.3政府和社会

20、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1.1.4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1.1.5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1.1.6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1.2项目概况1.2.1本项目采购人: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2.2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2.3本项目名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2.4本项目采购需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合格的申请人1.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1.3.2申请人应当具备采购人规定的资格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3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

21、体申请人除应符合本章第1.3.1项、第1.3.2项和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当按照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其他各方的权利义务、出资额或出资比例;(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申请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申请人确定资质等级;(3)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申请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3.4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任一情形:(1)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

22、服务的;(2)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3)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4)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5)被责令停业的;(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7)经评审小组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正在诉讼的案件;(8)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3.5申请人还应符合资格预审文件的其他规定和要求。1.4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来往文件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5时间单位除资格预审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资格预审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时、分均为北京时间。1.6费用承担申请人准备和参加资格

23、预审发生的费用自理。2.资格预审文件2.1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2.1.1本次资格预审文件包括资格预审公告、申请人须知、资格审查办法、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以及根据本章第2.3款对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和第2.4款对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2.1.2当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2.2资格预审文件的询问2.2.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2.2申请人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社会资本向采购人提出。2.2.3询问及答复既可以

24、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电话、面谈等口头方式。2.3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2.3.1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资格预审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纸质文件一式三份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方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同时提供word格式电子版一份发至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电子信箱),要求采购人对资格预审文件进行澄清。2.3.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澄清内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予以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2.3.3从澄清公告发布时间开始,申请人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从XXX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或者从网上直接打印公告,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以及

25、确认日期,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方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即视为同意和接受该公告内容。2.4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2.4.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通知申请人修改资格预审文件。2.4.2从更正公告发布时间开始,申请人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从XXX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或者从网上直接打印公告,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以及确认日期,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方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即视为同意和接受该公告内容。2.5延长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澄清或者更正公告的时间,应当在提交资

26、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通知予以明确。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3.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3.1.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资格预审申请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申请人基本情况表;(5)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1.2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或申请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要求3.2.1资格预审申

27、请文件应按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并按各资格审查表格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并作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本章第3.2.3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必须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有)必须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签字或印章,不得使用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下同)。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当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按上述规定出具。3.2.3“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应附申请人营业执照副

28、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经注册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企业最新章程的复印件等。3.2.4申请人应编制完整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和盖章的具体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2.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版(光盘或U盘)份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当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2.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

29、A4纸幅),并编制目录,目录和正文逐页标注连续页码(页码从目录编起,标注于页面底部居中位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可分册装订,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采购人对由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4.资格预审申请4.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识4.1.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密封: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1.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标识: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4.2.1申请截止时间: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2.2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2.3除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的

30、外,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退还。4.2.4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3)法定代表人参加资格预审的,未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者是委托代理人参加资格预审的,未出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的。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5.1评审小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采购人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审查。评审小组的构成和确定方式: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5.2资格审查评审小组根据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法和第三章“资格审查办

31、法”中规定的审查标准,对所有已受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审查依据。6.通知和确认6.1通知资格预审工作结束后,采购人应当将资格预审结果告知所有参与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并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格式见附件)。6.2解释应申请人书面要求,采购人应对资格预审结果做出解释,但不保证申请人对解释内容满意。6.3确认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收到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后,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是否参加竞争。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竞争或明确表示不参加竞争的,不得再参加竞争。7.申请人的资格改变7.1确定中标(成交)

32、社会资本前,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组织机构、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通知采购人;该变化使其不再实质上满足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规定标准的,其竞争不被接受。7.2确定中标(成交)社会资本后,中标(成交)社会资本组织机构、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通知采购人。8.纪律与监督8.1严禁贿赂严禁申请人向采购人、评审小组成员和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行贿。在资格预审期间,不得邀请采购人、评审小组成员以及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到申请人单位参观考察,或出席申请人主办、赞助的任何活动。8.2不得干扰资格审查工作申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资格预审的审查工作,否则

33、将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8.3保密采购人、评审小组成员,以及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应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比较进行保密,不得在资格预审结果公布前透露资格预审结果,不得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情况。8.4质疑8.4.1参与或者潜在参与本次资格预审活动的申请人(社会资本)认为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过程和资格预审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被质疑人提出异议。8.4.2申请人(社会资本)提出质疑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必须是参与或者潜在参与所质疑的资格预审活动的申请人(社会资本);(2)与质疑事项存在利害关系;(3)

34、在质疑法定期限内提出质疑;(4)质疑书应当符合山东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的规定;(5)相关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8.4.3未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社会资本,其未参加后续采购活动,不得对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后的资格预审过程、资格预审结果提出质疑。8.4.4质疑人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书,并按照被质疑人与质疑事项有关的申请人(社会资本)数量提供质疑书副本。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电话、邮编等;(2)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3)具体质疑事项与请求;(4)事实与理由,并提供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

35、有外文资料的,应当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翻译人员签名并注明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5)提出质疑的日期。8.4.5质疑书应当加盖公章与签字。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一并提交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无法提供证件原件的,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复印件,并签字或者盖章。8.4.6质疑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36、8.4.7被质疑人应当在受理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申请人(社会资本),答复内容仅限于申请人(社会资本)所质疑的内容,不得涉及以下内容:(1)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2)资格预审前质疑的,已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名称、数量;(3)资格预审结果确定前质疑的,关于评审专家信息及评审情况;(4)其他申请人的申请文件;(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8.5投诉8.5.1质疑人如对被质疑人的质疑回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回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管辖内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起投诉。社会资本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8.5.2投诉人提起投诉

37、应符合以下条件:(1)投诉人是参与本次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2)被投诉人是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3)投诉事项已依法进行质疑;(4)投诉书内容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第财政部20号令)的规定;(5)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6)属于同级财政部门管辖;(7)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8)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8.5.3投诉人投诉时,应当当面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有关的申请人(社会资本)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2)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3)质疑和质疑答复

38、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4)投诉人签章及投诉时间。8.5.4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人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8.5.5投诉人可以授权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除提交投诉书外,还应当向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8.5.6投诉人不符合上述规定提起的投诉,政府采购监督部门不予受理。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附件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 :你单位参加我单位组织的 项目资格预审,经评审小组评

39、审你单位资格预审合格,现邀请你单位参与 项目竞争,请你单位在收到通知后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回函确认,并按通知购买采购文件。逾期不回复的,按自动放弃竞争资格处理。采购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回 执回复意见:同意参加竞争。(加盖社会资本公章)年 月 日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条款号审查因素与标准2.1初步审查标准1.申请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3.资格预审申请函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4.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包号与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包号一致;5

40、.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3.2.2项规定;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签署情况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3.2.4项规定;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副本份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版份数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3.2.5项规定;8.申请人如果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3.2项规定,且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包号中参加资格预审;独立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申请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包号中参加资格预审;9.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没有对采购人的权利提出削弱性或限制性要求,没有对申请人的责任和义务提出实质性修改。2.2详

41、细审查标准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资质原件,符合申请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的规定;2.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申请人如果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3.提供 原件,符合申请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的规定;4.提供 原件,符合申请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的规定;5.提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原件、“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原件,符合申请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的规定;6.提供由企业注册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企业最新章程原件、 原件,符合申请人须知前附表附录5的规定。1.审查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凡符合本章第2条规定审查标准的申请

42、人均通过资格预审。2.审查标准 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写。2.1初步审查标准初步审查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2.2详细审查标准详细审查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3.审查程序3.1初步审查3.1.1评审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初步审查。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3.1.2评审小组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交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3.2款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3.2详细审查3.2.1评审小组依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标准,对通过初步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详细审查。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3.2.2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除应满足本章第2.1款、第2.2款规定的审查标准外,还不得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1)不按评审小组要求澄清或说明的;(2)有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3.4项规定情形的;(3)在资格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3.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在审查过程中,评审小组可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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