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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县城市总体计划(-2030)文本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适应上犹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升上犹县整体竞争力,依据《中国城镇计划法》、《江西省城镇计划条例》、《城市计划编制措施》()要求,结合上犹县发展实际情况,特编制《上犹县城市总体计划(—2030年)》(以下简称“本计划”)。
第2条
本计划是指导上犹县各城镇(片区)发展行动指南和统筹区域内各项建设安排关键依据,编制县域内相关专题计划和乡镇总体计划时应以本计划为依据。
第3条
本计划在地域空间上分为县域、中心城区两个层次,其中县域为上犹县行政辖区,总面积为1544平方公里;中心城区包含东山镇和黄埠镇,面积为245平方公里。
第4条
计划区范围南至厦蓉高速公路,东至黄埠工业园区,北至东山镇行政边界,西至梅水河,包含东山镇东门村、滨江村、南河村、茶亭村、高桥村、南塘村、城东小区、犹兴小区、和平小区、犹江小区、城南小区及黄埠镇黄沙村、上丰村、丰岗村、南村、感坑村等,总面积约88平方公里
第5条
本计划期限为—2030年,
其中—近期, —为中期, 2021年—2030年为远期。
第6条
文本中斜体并加下划线条文为本计划强制性内容,强制性内容是对总体计划实施进行监督检验基础依据。
第二章 发展目标和发展规模
第一节
发展目标
第7条
发展总目标
大力实施“融入主城区、打造后花园、建设新上犹”发展战略,加紧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步伐,到计划期末将上犹建设成为经济发达、社会友好、环境友好、基础设施高效、环境污染得到严格控制“生态经济示范区”。
第8条
经济发展目标
到,全县GDP达成57.5亿元,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20:45:35;到,全县GDP突破92亿元,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15:45:40。到2030年,全县GDP突破240亿元,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12:40:48。县域总人口在37万左右,城镇化水平65%左右,主城区内城镇人口控制在15万人左右。
第9条
社会发展目标
(1)近期():大力推进城镇化进程,县域内城镇化水平达成47%,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升;深入健全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服务设施,万人医院床位数达成20个,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达成95%,万人医生数达成10人。
(2)中期():县域内城镇化水平达成54%,深入加强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服务设施建设,万人医院床位数达成35个,万人医生数达成20人,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达成98%,万人藏书量达成7000册。
(3)远期(2030年):县域内城镇化水平达成65%,万人医院床位数达成50个,万人医生数达成35人,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达成100%,万人藏书量达成10000册。
第二节
发展规模
第10条
人口规模
(1)县域人口规模:合理控制人口规模,优化人口结构,提升人口素质,近期内全县人口控制在32万人以内,全县城镇化水平达成47%;中期全县人口控制在33.5万,全县城镇化水平达成54%;远期全县人口控制在37万以内,全县城镇化水平达成65%;
(2)县城人口规模:近期县城人口控制9.5万以内,中期县城人口控制在11万以内,远期县城人口控制15万以内。
第11条
建设用地规模
合理配置建设用地,集约利用,优化布局,人均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内,近期县域内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5平方公里以内,县城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9.5平方公里以内;中期县域内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8平方公里以内,县城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1平方公里以内;远期县域内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4平方公里以内,县城内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5平方公里以内。
第三章 县域生态环境保护计划
第一节
生态环境保护总目标
第12条
生态环境保护总目标
遵照自然生态演变规律,完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有效控制环境污染,促进生态经济科学合理地发展,将上犹县建设成为自然文化和人文文化交相辉映、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友好共融生态园林城市。
第13条
生态环境保护强制性指标
指标 近期 中期 远期
森林覆盖率(%) ≥80 ≥80 ≥80
中心城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平方米/人) 10.0 11.0 12.1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95 ≥98 100
城区噪声达标区面积覆盖率(%) ≥95 ≥98 100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60 ≥80 100
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85 ≥95 100
单位GDP能源消耗(吨标煤/万元) — — ≤0.8
单位GDP用水量(立方米/万元) — — ≤180
第二节
县域生态环境功效区划和控制标准
第14条
水环境功效区
(1)饮用水源功效区
一级保护区:上犹自来水厂和计划上犹二水厂、各乡镇水厂取水口周围半径200米水域,包含陡水水库营前河入口处赣州市联网供水取水口周围半径200米水域、陡水水库和南河水库为备用饮用水水源。实施《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Ⅱ类标准。
二级保护区:上述水库各取水点周围半径1000米水域。实施《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Ⅲ类标准。
准保护区:包含水域保护范围和陆域保护范围。水域保护范围指上述各水厂取水口上、下游各米水域;陆域保护范围指以自然防洪堤为界,取水口上、下游各米,纵深至水厂一侧500米形成区域。实施《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Ⅲ类标准。
(2)工农业用水区
除饮用水源保护区外水域,关键分布在黄埠镇、营前镇、社溪镇等镇区。实施《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Ⅳ类标准。
第15条
大气环境功效区
(1)一类区:包含五指峰自然保护区、五指峰国家森林公园、陡水湖国家森林公园、各类疗养区、关键大中型水库及其它特殊区域。
(2)二类区:指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通常工业区和农村地域,和其它一、三类不包含地域。
(3)三类区:包含黄埠工业区、营前工业小区和社溪工业小区。
一至三类环境功效区分别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对应一级至三级标准。
第16条
声环境功效区
(1)0类声环境功效区:指是疗养区、高级宾馆等尤其需要保持平静地域。关键包含五指峰自然保护区、五指峰国家森林公园、陡水湖国家森林公园、各类疗养区、各关键大中型水库和其它特殊区域,昼间噪声限值为50db,夜间噪声限值为40db;
(2)1类声环境功效区:指以居住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关键功效,需要保持平静区域。昼间噪声限值为55db,夜间噪声限值为45db;
(3)2类声环境功效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关键功效,或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平静区域。昼间噪声限值为60db,夜间噪声限值为50db;
(4)3类声环境功效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关键功效,需要预防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区域,关键指黄埠工业园区、营前工业小区和社溪工业小区等。昼间噪声限值为65db,夜间噪声限值为55db;
(5)4类声环境功效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预防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区域,包含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内河航道两侧区域。昼间噪声限值为70db,夜间噪声限值为55db;
第三节
生态环境保护方法
第17条
水环境保护方法
(1)加大对饮用水源保护区保护力度。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饮用水源上游1000米,下游500米,陆域范围标准上为河堤外坡脚向陆地纵深200米),应严禁新建、扩建和供水和保护水源设施无关建设项目,已设置排污口必需拆除;严禁堆置和存放工业废渣、粪便和其它废弃物。二级保护区内(对应一级保护区水域沿岸河堤外坡脚向陆地纵深1000米内陆域范围)不准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建设项目,改建项目须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原有排污口须削减污染物排放量,使水质符合要求水质标准。准保护区要严格控制新排污口,需新建,在经过环境保护部门同意下实施DB426-一级排放标准。
(2)加紧、协调城镇生活污水厂建设。根据区域协调标准和共建共享要求,突破行政界线,协调建设污水处理厂。加紧制订和完善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确保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实现保本微利运行,大力培植从事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专业企业,提升运行和管理水平。
(3)合理调整工业布局,实现环境准入制度,大力控制工业污染。提升工业中水回用率,计划期末工业废水回用率应达成35%,远期工业废水回用率应达成60%。强化对工业污染源监测管理,对于造纸、钢铁冶炼等高污染型企业应果断给予关闭。深入强化县域内尤其是库区集水流域范围内小型矿产品生产和加工企业污染物排放监管,远期关闭营前矿业或推进其搬迁转型。继续监管县域内玻纤厂生产工艺步骤,对不达标锅炉等工程设备应要求限期更新,逾期不更新者应给予果断关闭。
(4)加强非点源污染控制和管理。城市新建小区应充足利用绿地系统延滞暴雨径流产生,对暴雨径流中污染物进行净化;对于陡水宾馆、京明度假村等库区内旅游度假设施,应采取生态建设和景观建设乡结合方法,经过生态方法处理净化早期暴雨径流中污染物;清理整改水上餐饮设施,严格管理污水、污物排放,逐步实现水上餐饮岸上营业。
(5)主动有效地防治农业生产对水体产生污染。探索开展农业生态示范区建设,大力发展绿色无公害种植—养殖—果蔬、花卉苗圃建设、农副产品加工业;在上犹江水库常年水位以外1000—1500米范围内,划定水体防污缓冲区,逐步迁移缓冲区内居民点,严禁在缓冲区内进行耕种和畜牧养殖;主动推广生物灭虫技术,激励使用农家肥,降低农药和化肥对水体质量影响;合理指导上犹江水库内网箱养殖,避免过密分布。
第18条
大气环境保护方法
(1)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制订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层层落实,在大、中型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必需采取有效方法控制污染物排放量。
(2)引入环境保护产业,淘汰落后产能。严禁吸纳三类工业项目;严密监管有色金属、冶金、建材等工业企业,督促其改善生产工艺步骤和设备,控制小燃油、燃煤锅炉发展,对现有锅炉进行整改,增加除尘脱硫设施,确保工业燃烧废气达成国家相关污染排放标准。
(3)大力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充足发挥上犹县水电资源丰富优势,主动引入LNG,调整能源结构,提升能源综合利用率,控制能源消耗总规模。
(4)综合防治机动车尾气污染。改善道路交通条件,确保行车顺畅;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控制和监测,严格实施车辆报废制度,加紧淘汰污染严重落后车辆和破旧车辆;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明确公交导向,逐步提升公交出行百分比,激励公交使用清洁能源。
(5)抑制扬尘污染。加强建筑和市政施工环境管理,有效控制二次扬尘,完善小区绿化建设配套工程,消除建成区内裸露地面,对开挖山地进行复绿,降低地面扬污染。
第19条
声环境保护方法
(1)加强噪声管制。对城区主干路实施交通噪声管制,降低交通噪声对居民生活影响;严格实施《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限期治理、拆除不达标工业噪声源设备;新建项目应严格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噪声污染防治“三同时”制度,防治产生新噪声源。
(2)充足利用生态绿地系统降低噪声污染。完善道路绿化系统,在关键交通干线两侧进行绿化植树,建设防护林带,建筑物主动进行垂直绿化,工业区和居民小区间应设置多层次、立体化绿化隔离带,降低噪声源对居民生活影响。
第20条
固体废物污染控制
(1)防治城镇生活垃圾污染。逐步实现市场化和社会化管理城镇生活垃圾,对县城内生活垃圾分类搜集并回收利用;加紧垃圾填埋场标准化建设,在关键城镇建设封闭式垃圾转运站,降低城镇生活垃圾对城市生态环境影响。
(2)强化危险废物严控废物和医疗垃圾监督管理,立即建立和完善危险废物和严控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3)综合利用工业固体废弃物。规范化回收利用工业固体废物,形成区域性工业固体废物安全处理场所,对资源性利用价值较高、易形成规模效益固体废物应作为新兴环境保护产业加以孵化、培育。
第四章 县域城镇体系计划
第一节
城镇体系结构计划
第21条
城镇等级规模结构
和2030年,上犹县将形成城镇人口大于10万城镇一个(东山镇-黄埠镇),人口大于1万城镇两个(社溪镇、营前镇),其它城镇人口均小于1万人
等级 人口规模
(万人) 数量(个) 城市(镇)名称、城镇人口规模
Ⅰ级 >10 1 上犹县城(东山镇-黄埠镇)
Ⅱ级 1~10 2 社溪镇、营前镇
Ⅲ级 <1 10 寺下乡、陡水镇、梅水乡、安和乡、双溪乡、平富乡、紫阳乡、五指峰乡、油石乡、水岩乡
第22条 城镇职能结构
职能地位 数量(个) 城镇名称(职能类型)
县域中心城镇 1 上犹县城-黄埠镇(A)
地方性中心乡镇 4 营前镇(C、D)、社溪镇(C、B)、陡水镇(D)、寺下乡(E)
通常乡镇 8 梅水乡(D)、油石乡(E)、五指峰乡(D)、水岩乡(E)、平富乡(E)、安和乡(E)、紫阳乡(E)、双溪乡(E)
注: 城镇职能类型:A-综合型;B-工业型;C-商贸;D-旅游;E-三农服务型(1)县域中心城镇:上犹县城—黄埠
充足利用厦蓉高速公路等高等级交通设施建设机会,建设区域性、高级次公共服务设施,主动发展会议培训、休闲度假等职能,打造成为赣粤湘三省边界地域生态明珠和旅游基地
(2)地方性中心乡镇:营前、社溪、陡水、寺下
1)营前镇:充足发挥地处“二省四县”地缘优势和边际效应,大力兴建区域性集贸市场,加紧上三公路拓宽改造工程,建设区域性商贸中心;深入挖掘客家文化、红色文化等历史文化资源,和五指峰乡自然文化资源和平富乡温泉自然资源相整合,建设旅游服务设施,打造成为上犹西北部旅游中转中心。2)社溪镇:大力发展玩具、电子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带动农村居民由第一产业向第二、三产业转移;逐步促进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集中,有计划发展针对务工农民和返乡农民房地产项目,建设成上犹县东北部关键城镇服务扩散点。
3)陡水镇:发挥库区山水资源优势,着力构建以旅游业为主产业支撑体系,促进旅游产业多元化发展,促进会议培训、健身娱乐、度假房地产、旅游商品等相关产业发展,完善旅游产业各项配套设施,增强服务接待能力。
4)寺下乡:发挥森林资源丰富优势,促进油茶、毛竹、林木等资源规模化生产;主动挖掘草山资源,培育城市型农业和城郊农业发展潜力;深入加强卫生、教育设施建设,以优良公共服务吸引乡村居民聚集。
(3)通常乡镇:梅水、油石、五指峰、水岩、平富、安和、紫阳、双溪
以通常乡镇为依靠,大力发展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吸引乡镇内尤其是深山地域、库区居民向乡镇地域集中,促进城镇规模效应和集聚效应发挥。
第23条 城镇空间结构
(1)总格局:板块聚集、中心带动、轴线联络
重视经济地域现实禀赋差异,合理制订差异性政策,促进同质要素向地域中心聚集,在做大规模基础上,培育专业化服务业发展,在地域中心形成规模效应和聚集效应,并逐步连点成轴,依靠县域内关键交通干道,打造产业和经济聚合轴线,带动全县域稳步增加。
(2)板块聚集:促进城区、库区、山区差异化发展
依据区位条件和资源禀赋差异,将整个上犹县域划分为城区、库区和山区三大板块。
城区板块以上犹县城-黄埠镇为中心,关键包含上犹县城、黄埠镇和油石乡,国土面积332.3平方公里,总人口11.1万人。充足发挥交通和区位优势,主动建设区域性服务设施尤其是会议、培训场所,关键发展休闲产业,建设区域性度假房地产,成为赣州城市区会议培训和休闲度假基地;发挥水电能源丰富优势,继续做大做强现有主导产业,关键引进发达地域转移出来无污染劳动密集型产业,为农村剩下劳动力转移提供岗位,并应将产业集聚和产业结构提升相结合,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为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提供智力支持。
库区板块以营前镇为中心,关键包含营前镇、陡水镇、梅水乡、水岩乡、平富乡和五指峰乡,国土面积674.5平方公里,总人口10万人。深入挖掘各乡镇特色旅游资源,发展以陡水、梅水、水岩为中心水上观光和休闲度假旅游,以营前镇、平富乡为中心历史文化旅游,以五指峰乡为中心自然生态观光和体验旅游;关键加强梅水乡至五指峰乡交通联络,逐步强化上犹江水库水上交通联络,水陆并举,共同建设生态旅游廊道;主动开发特色旅游产品,关键推进梅水乡茶叶和五指峰乡生态绿色食品产业发展,实现旅游和产业相互促进。
山区板块以社溪镇和寺下乡为中心,包含社溪镇、寺下乡、安和乡、双溪乡和紫阳乡,国土面积537.1平方公里,总人口8.6万人。山区板块应将区域内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合理利用、生态恢复和社会经济发展及城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循环利用资源,壮大立体种养业,关键突出油茶、肉牛养殖等产业,逐步加大特色农业深加工力度,同时主动引进龙头企业,推广“企业+基地(合作社)+农户”农业产业化发展模式,促进有限资源合理集中。
(2)中心带动:以主、次中心为据点,培育公共服务能力
努力降低城镇进入门槛和生活成本,促进人口向上犹县城—黄埠镇主中心和其它次要中心集中,优先配置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公共服务引导乡村居民向城镇有序转移;同时,依靠城镇,建设集约型工业园区,承接发达地域转移出来劳动密集型产业,主动培育新材料等特色产业集群,逐步拓展产业链条,并逐步引进专业化服务机构,形成产业专业化服务平台。
(3)轴线联络:以轴线带动更多边缘乡镇纳入发展主流
关键强化东西两条轴线。西侧轴线依靠上犹—营前—桂东公路,在近期内对其进行裁弯取直拓宽,强化库区板块各城镇和县城及厦蓉高速公路联络并逐步发展库区水上游览设施,和森林小铁路共同形成生态旅游观光线路。东侧轴线关键依靠上犹—社溪—遂川公路,主动拓宽寺下至双溪段和寺下至紫阳段公路,大力推进社溪至南康市横市镇高速公路出路口联络线建设,推进山区各乡镇和大广高速公路联络。
第二节 县域产业发展计划
第24条 主导产业选择
上犹县主导产业包含生态旅游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生态食品生产和精深加工业等六大产业。
第25条 产业发展道路选择
选择新型产业化道路,加紧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立足本身生态旅游资源丰富、有机食品资源独特优势,主动发展旅游服务业和有机食品生产和深加工业,并深入挖掘水电资源优势,大力发展能源指向型产业,加大现有有色金属、黑金属加工冶炼业污染治理力度,形成三次产业各具特色而整体有序合理产业结构体系。
第26条 产业发展策略
(1)农业发展策略
关键发展东山—社溪—黄埠生态有机果业基地、社溪—寺下—紫阳油茶基地、营前—梅水茶叶基地和东山—黄埠瓜菜素食基地,主动推进水岩作为淡水鱼产业基地和北部山区草食畜禽基地建设,构筑起以茶叶、油茶、果业、淡水鱼、食畜禽基为支柱产业为支撑现代农业生产体系。
(2)制造业发展策略
坚持走资源节省和环境友好产业发展道路,加强环境污染检测和治理力度,依法关闭关键污染企业,预防金属冶炼等产业对生态环境可能产生破坏。
促进同类产业聚集,关键建设黄埠工业园,将黄埠工业园打造成为以冶炼、建材、食品加工、竹木加工、机械制造、制衣为主导产业、含有鲜明特色产业聚集区。
营造良好中小企业发展气氛,实施政策扶持和财政资助相结合,处理中小企业融资困难问题,激励中小企业和大型企业开展多个形式经济技术合作,提升中小企业抵御市场风险能力。
(3)服务业发展策略
快速提升现有旅游交通网络,大力发展多个旅游专线交通、异地汽车租赁和水上旅游运输工具,全方位构筑便捷舒适旅游交通网。
建设高级次游乐和接待设施,加强各旅游景点硬件建设和各旅游线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在县城、陡水湖、五指峰等地建设特色鲜明、客家民俗浓郁旅游接待中心。
开发多个功效住宅项目,发展区域度假房地产,提升土地价值。并完善房地产市场体系,发展房地产服务业。
第27条 工业生产中环境保护和节能方法
(1)尾气污染防治方法。黑色金属和有色金属冶炼中火法冶炼尾气含有极微量氧粉和二氧化硫,其中二氧化硫应采取“CANSOLV”等方法富集成高浓度二氧化硫,并制成硫酸;氧粉可采取高效布袋收尘器对氧粉进行回收,确保外排烟气中氧粉浓度符合GB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类标准。
(2)水污染防治方法。有色金属和重金属冶炼过程中炉窑冷却水应聚集于冷却水池内循环使用,循环率应大于90%;生活污水近期内经三级化粪池设施处理,有效降低污染物浓度,排放浓度符合GB8978- 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计划在黄埠镇建设统一工业污水处理厂,采取化学和物理处理等综合手段,对工业生产废水给予处理,提升水资源循环利用效率,确保污水排放达成工业“三废”排放标准(GBJ4—73)和放射性防护要求(GBJ8—74)。
(3)固体污染防治方法。严格实施《中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针对不一样类型固体废弃物,采取针对性方法,分类处理,实现固体废物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对于含C、Fe、Si、Ca较高固体废弃物,回收作为水泥或红砖、水泥砖等建材熟料;对含有金属元素较高固体废弃物,经过二次冶炼进行金属回收;其它固体废弃物经过压实、破碎等技术减小其体积容量,经过堆肥、填埋等技术给予合适处理。
(4)工业节能和合理用能。在生产场地总平面部署上和车间内部运输上,根据工艺生产步骤合理部署,以降低往返运输,节省车辆运输时能源消耗;利用锅炉烟气热量提升给水温度,以较少用煤量达成提升锅炉热效率,同时锅炉部署尽可能靠近用汽点,尽可能缩短管路;工厂内电、水气等耗能系统均安装控制计量仪表,以加强能源管理,降低损耗;生产中采取冷却水进行循环使用;选择高效、节能照明灯具,以提升电能利用率。
第28条 产业空间布局
(1)东部产业经济区
关键包含东山镇、黄埠镇和油石镇。以县城和南河湖为依靠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关键建设服务于赣州中心城区商务、会议、培训等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公共服务设施档次和服务能力,大力发展区域性房地产业;以黄埠工业园区为依靠,大力有色冶金、机械制造和金属材料加工、玻纤及新型材料、轻纺和电子加工等产业,着力培育龙头企业,加紧设备更新、工艺革新和产品创新步伐,促进中低层次加工技术加速向高层次加工技术转化;在东山、黄埠、油石等地逐步发展脐橙产业带,大力推广有机橙种植,并逐步推进脐橙精深加工。
(2)西部产业经济区
包含陡水镇、梅水乡、营前镇、水岩乡、平富乡和五指峰。精心组织陡水至五指峰生态旅游线路,整合沿线山水景观资源、红色旅游资源和客家民俗资源,完善旅游景点配套设施,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业;逐步实现关停并转营前工业小区内金属开采和冶炼产业,关键发展生态农产品、特色农产品深加工业;建设梅水乡、五指峰乡特色茶叶生产基地,建设万亩茶叶观光带。以陡水湖为依靠,大力发展无公害淡水养殖,关键扶持桂鱼、中华鲟、鳊鱼等特色养殖业。
(3)北部产业经济区
包含社溪镇、寺下乡、安和乡、双溪乡和紫阳乡。做大做强社溪工业小区,关键发展竹木加工、电子加工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吸引周围乡镇农村剩下劳动力进城就业;集中建设紫阳、社溪、双溪、寺下等高标准万亩油茶基地,提升产油效率和茶油品质;激励紫阳、寺下、双溪等乡镇发展高山畜牧业,形成包含畜牧、观光等在内高山畜牧产业带。
第三节 县域旅游发展计划
第29条 发展目标
(1)近期目标:将上犹建设成为赣州城市区关键休闲度假旅游基地,逐步发展成为江西省旅游强县。
(2)中期目标:将上犹建设成为集会议、休闲、度假、观光、保健、娱乐为一体著名生态旅游目标地,中国水资源保护示范基地和“泛珠江三角洲”绿色生态旅游胜地,中国有一定影响力会议、山水生态观光、休闲游憩、度假和保健养生AAAA级生态旅游区。
(3)远期目标:将上犹建成全国关键生态旅游开发示范区和中国生态旅游强县,使上犹成为中国南方著名会议中心和生态旅游休闲度假天堂。
第30条 市场定位
(1)近期:定在赣州市、上犹县周围县(市)、“红三角”近程市场,同时,重视“珠三角”、南昌等中程客源市场开发。
(2)中期:关键应面向中程市场珠三角、闽三角和港澳台地域客源市场开发,主动寻求东南亚地域客源市场开发。
(3)远期:在开拓长江三角洲、京津地域及其它中国市场基础上,开拓日、韩、欧美境外旅游市场。
第31条 总体布局及功效分区
构建“两带三圈四基地”旅游空间格局。
“两带”指是南部水域休闲带和北部山地观光带,其中南部水域休闲带关键包含仙人湖区、南河湖区、陡水湖区、水岩湖区及沿线水岸为水域生态观光休闲度假带,北部山地观光带关键包含五指峰乡至平富乡、双溪乡沿线高山生态休闲体验带。“三圈”指是上犹县三个关键旅游圈,包含以南侧水域文化休闲旅游圈、北侧山体生态旅游圈和西侧山水文化旅游圈。“四基地”关键指是上犹县城休闲度假基地、营前休闲度假基地、寺下休闲度假基地和陡水休闲度假基地,其中上犹县城休闲度假基地为县域内旅游服务关键基地。
第32条 县域内旅游线路
(1)黄金旅游线路:东山镇-南河湖-陡水湖-赣南树木园-东山镇;东山镇-森林小火车-元村漂流-窑下怀旧博物馆-东山镇;东山镇-陡水湖-赣南树木园-营前-燕子岩-水岩水上休闲中心-东山镇;东山镇-陡水湖-五指峰漂流-光菇山-盘古寺-五指峰温泉-东山镇。
(2)精品旅游线路:东山镇——南河湖-中稍果园-东山镇;东山镇-洋田村-梅水-森林小火车-窑下-陡水湖;陡水镇-龙潭瀑布-赣南树木园-三江口水上乐园-窑下太极八卦湾-陡水镇;东山镇-平富燕子岩-五指峰、温泉-光盘古仙寺;东山镇-双溪草山-水岩-营前-五指峰。
(3)专题旅游线路:包含水域带观光之旅、森林小火车风情游、户外探险之旅、客家风情之旅、上犹人文古迹之旅、上犹宗教文化之旅、高山草甸体验之旅、森林生态科普之旅、森林保健养生之旅等。
第五章 县域城镇空间统筹布局
第一节 县域城镇空间管制
第33条 禁建区管制
禁建区关键包含用于生态维育、农业生产、水源保护、廊道隔离和历史文化保护地域。生态维育区关键包含高程在150 米以上,坡度大于30 度山地;农业生产区关键分布在上犹县地势相对平坦丘陵地带和水库等地域;水源保护区关键分布在城镇周围水库、泉水、地下水聚集和富存地带和城市取水口地域;历史文化保护区指为保护历史人文景观而划定区域,上犹县文化保护区共29处。
禁建区内严格严禁非农建设,仅用于郊野公园、风景区、生态保护区、农业生产等用途,应主动提升绿化覆盖率,大力保护水体水质,预防污染伴随水网散布蔓延。对于历史文化保护区应根据文物保护要求,对文物进行修缮整改,形成良好文化保护气氛。
第34条 限建区管制
限建区关键包含城镇协调发展地域和旅游风景区,城镇协调发展地域指是城镇周围地域乡村建设和农业生产用地,旅游风景区集中分布在五指峰自然保护区、五指峰国家森林公园、赣南树木园、陡水湖国家森林公园等区域。
限建区内对各类开发建设活动进行严格限制。城镇协调地域内关键推进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提升设施利用效率,不宜安排城镇开发建设项目,确有必需应符合城镇建设总体要求,并严格控制项目标性质、规模和开发强度。旅游风景区应关键开展旅游设施建设和环境景观塑造等活动,不得开展和旅游无关建设项目。
第35条 适建区管制
关键指各乡镇城镇建设区内未建设用地,关键分布东山镇、黄埠镇、营前镇、社溪镇及周围乡镇。适建区应依据资源条件和环境容量,科学合理确实定土地使用性质和开发强度,确保社会、经济和生态等综合效益最大化。
第36条 已建区管制
已建区关键指县城内和各乡镇内已经建成城镇建设地域。在未来发展中,这些地域应合理调整用地结构,合适提升土地开发强度,依据城市计划建设标准配置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空间,加大对棚户地域、旧城区改造力度,营造良好人居环境。
第二节 县域建设用地布局
第37条 城镇建设用地布局
计划期末,全县城镇建设用地总量约为24km2。各乡镇人均建设用地标准、建设用地组成百分比应严格根据《村镇计划标准》(GB 50188—93)给予实施。
在城镇建设中,应表现集约用地标准,推进建设用地中心城镇集中,中心城区城镇建设用地标准根据100 m2/人计算,建设用地规模为15 km2,地方性中心城镇建设用地标准参考《村镇计划标准》(GB 50188—93)人均建设用地指标第三级标准(即人均建设用地指标>80 m2、≤100 m2),通常乡镇建设用地标准参考《村镇计划标准》(GB 50188—93)人均建设用地指标第二级标准(即人均建设用地指标>60 m2、≤80 m2)。
利用上犹县优良生态景观资源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业,建设南湖生态休闲度假旅游区,建设用地规模为1.42 km2,建设用地类型关键为商务办公、酒店旅馆和体育用地。
第38条 村庄建设用地布局
认真落实落实《江西省村庄建设计划导则》,根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整改农村居民点,促进有限资源合理集中,关键推进中心村和人口大于300人基层村庄发展,依据村庄综合原因确定需要发展、限制发展和不再保留村庄,其中上犹中心城区和乡镇总体计划区范围内村庄应划定为限制发展型村庄,深山地域和库区内村庄应划定为不再保留村庄。
村庄计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按以下要求控制:以非耕地为主建设村庄,人均计划建设用地指标80-120 m2;对以占用耕地建设为主或人均耕地面积0.7 亩以下村庄,人均计划建设用地指标60-80 m2。村庄各类建设用地百分比组成应符合《村镇计划标准GB 50188—93》相关要求。
第三节 县域公共服务设施布局
第39条 生产型公共设施布局
以上犹县城为中心,应大力发展金融(以小额金融贷款为主)、商务会议、休闲娱乐、旅游商品集散等生产型服务设施。各乡镇依据本身资源禀赋特征,发展含有针对性生产型公共服务设施。陡水、营前应发展旅游接待中心,梅水关键发展茶叶生产和包装设施,东山、社溪应关键发展油茶深加工和包装设施,寺下应关键畜牧加工设施,并扶持畜牧兽医机构发展。
第40条 教育设施布局
(1)职业中专:将职业中专搬迁至黄埠工业园区内,主动发展订单式培训,促进产业和职业实训联动发展。
(2)高中:深入完善高中寄宿制条件、基础设施和运动场地,扩大办学规模,关键发展上犹中学、上犹三中和营前中学高中阶段教育。(3)初中:近期推进上犹二中新校区建设,撤并紫阳初中、梅水初中、平富初中等3所中学,按标准建设好油石中学、社溪中学、寺下中学、金盆初中、营前中学、黄埠初中等中心乡镇中学,远期内新建南塘初中。
(4)小学:逐步撤并村小、教学点,各乡镇关键办好一所中心小学,中心小学基础达成600人以上办学规模,社溪中心小学、营前中心小学、金盆中心小学等大乡镇办学规模达人左右。
第41条 医疗设施布局
以上犹县县城为中心,合理部署综合医院和各类专科医院,以中心乡镇为依靠,部署中心卫生院,关键改造营前镇、社溪镇、寺下乡和黄埠镇等中心卫生院,形成较高服务于片区医疗服务能力;加紧乡镇卫生院和小区服务站、诊所设备更新改造,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四节 县域交通发展计划
第42条 高速公路
关键包含厦蓉高速公路(G76)。在社溪镇建设一条三级或三级以上公路至南康市横市镇,作为大广高速公路(G45)连接线。
第43条 公路
(1)对S339在城区段进行改线设计,在仙人坳处向西南建设新连接线,跨上犹江后沿中稍河向西行,至稍口行政小区和原线相接,避免过境交通进入城区内对城市生活造成影响。
(2)对梅水乡至营前镇公路进行裁弯取直,适度拓宽,改善上犹县城至五指峰乡交通便捷性。(3)以三级或三级以上标准改造寺下至双溪、紫阳公路。
(4)以三级或三级以上标准建设水岩乡至寺下公路连接线,在县域中形成公路连接环。
第44条 县域内公共交通
未来应深入提升县域内公共交通通达里程,上犹至窑下公共交通线路延伸至营前镇,上犹至油石公交线路在近期内应延伸至社溪镇,远期内应延伸至寺下乡,提升公共交通覆盖面。
第45条 森林小铁路
依据赣州市政府《相关加强赣南森林铁路保护工作通知》(赣市府办字[]39号)要求切实保护好森林小铁路及其路肩,铁路沿线各乡(镇)、村,不准随意设置道口,不准挤占铁路路肩,修建乡村公路不得影响铁路路基、路肩维修和保养。
第46条 航空和水路运输
(1)航线:陡水至营前、营前至茶滩、南河至陡水、上犹县城至仙人陂、黄埠至罗边、龙潭库区晓水至沙墩子、陡水坝面至崇义过埠、窑下至崇义过埠;
(2)港口:县城中心港区建设50吨级码头泊位2个;麻石坳港区建设5吨级客货运码头泊位各1个;陡水圩港区建设50吨级客运码头泊位1个;窑下港区建设四等客运码头泊位2个;龙门东山港区建设50吨级客运码头泊位2个;营前港区建设50吨级客运码头泊位1个;黄埠港区建设50吨级客运码头泊位2个;五指峰龙潭港区建设50吨级客运码头泊位2个。另外,陡水湖风景区应该依据景点实际发展情况建设50吨级泊位码头。
第五节 县域市政基础设施计划
第47条 县域给水计划
(1)用水量估计:以人均综适用水量指标进行计算,上犹城区(包含上东山镇和黄埠镇)取500L/人•天,其它乡镇取400 L/人•天,农业人口取200 L/人•天。至2030年,上犹县域计划总用水量为13.71万吨/天。
(2)供水设施计划:上犹城区保留现实状况自来水厂,其规模为2万吨/日;新建上犹二水厂,分别在东山镇,日供水规模分别为6万吨/日。其它各乡镇则各自建立水厂以供镇区用水,行政村则用自备水井供水。
第48条 县域排水计划
(1)排水体制:城区(包含上东山镇和黄埠镇)排水体制采取分流制,分别设置雨水、污水两个排水管渠系统,原为合流制地域逐步改建为分流制。乡镇内应逐步推广截留式合流制。
(2)排水量估计:污水排放系数取0.85,远期污水搜集率取90%,给水日改变系数为1.25,则2030年县域污水总量为8.4万吨/天。
(3)污水处理厂建设:现在上犹县在建污水处理厂,近期日处理规模为3万吨/日,用地按4.2ha预留,远期规模需达5万吨/日;新建黄埠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近期处理规模为2万吨/日,用地规模按3.0ha控制预留。
第49条 县域电力计划
(1)负荷估计:全县最大负荷为90.11MW,全社会用电量为3.48亿千瓦时;全县2030年最大负荷为219.46 MW,全社会用电量为8.78亿千瓦时。
(2)电源计划:新建万罗220KV变电站,远期容量为2×150MVA,县域新建及扩建110KV和35KV变电站见下表。
表 县域内计划新建及扩建110KV变电站
序号 所在地 名称 容量(MVA) 备注
1 上犹城区 上犹变 2×31.5 增容改造
2 黄埠 黄埠变 3×40 新建
3 中稍 中稍变 3×40 新建
4 油石 油石变 3×40 升压改造
5 社溪 社溪变 3×40 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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