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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废水的污染单位监督检查流程图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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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目前文文件修改密码:8362839 n 更多数据请访问精品数据网(.....) 97、对管辖范围内排放废水污染单位进行监督检验步骤图 监督检验 日常监督检验 受理投诉案件 专题检验 两人以上执法,出示执法证 问询当事人和相关人员:环评档、环境保护审批及环境保护设施完工验收、排污许可证等相关资料;现场查看污染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及运行统计;查看排污申报及排污费缴交情况。 实施行政处罚 责令整改 依据行政处罚程序进行案件处理 口头或书面做出责令整改通知 权益提醒: 一、 行政相对人依法享受陈说权、申辩权,和依法享受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权利。 二、 责任单位联络电话:市环境监察支队: 、法规科: 三、 监督机构监督电话:市环境保护局监察室: 98、对管辖范围内排放噪声污染单位进行监督检验步骤图 监督检验 日常监督检验 受理投诉案件 专题检验 两人以上执法,出示执法证 问询当事人和相关人员:环评档、环境保护审批及环境保护设施完工验收、排污许可证等相关资料;现场查看污染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及运行统计;查看排污申报及排污费缴交情况。 实施行政处罚 责令整改 依据行政处罚程序进行案件处理 口头或书面做出责令整改通知 权益提醒: 一、 行政相对人依法享受陈说权、申辩权,和依法享受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权利。 二、 责任单位联络电话:市环境监察支队: 、法规科: 三、 监督机构监督电话:市环境保护局监察室: 99、对管辖范围内排放大气污染单位进行监督检验步骤图 监督检验 日常监督检验 受理投诉案件 专题检验 两人以上执法,出示执法证 问询当事人和相关人员:环评档、环境保护审批及环境保护设施完工验收、排污许可证等相关资料;现场查看污染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及运行统计;查看排污申报及排污费缴交情况。 实施行政处罚 责令整改 依据行政处罚程序进行案件处理 口头或书面做出责令整改通知 权益提醒: 一、 行政相对人依法享受陈说权、申辩权,和依法享受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权利。 二、 责任单位联络电话:市环境监察支队: 、法规科: 三、 监督机构监督电话:市环境保护局监察室: 100、对管辖范围内核设施、铀(钍)矿开发利用中放射性 污染防治进行监督检验步骤图 监督检验 日常监督检验 受理投诉案件 专题检验 两人以上执法,出示执法证 问询当事人和相关人员:环评档、环境保护审批及环境保护设施完工验收、排污许可证等相关资料;现场查看污染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及运行统计;查看排污申报及排污费缴交情况。 实施行政处罚 责令整改 依据行政处罚程序进行案件处理 口头或书面做出责令整改通知 权益提醒: 一、 行政相对人依法享受陈说权、申辩权,和依法享受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权利。 二、 责任单位联络电话:市环境监察支队: 、法规科: 三、 监督机构监督电话:市环境保护局监察室: 101、对本行政区域内核技术利用、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中 放射性污染防治进行监督检验步骤图 监督检验 日常监督检验 受理投诉案件 专题检验 两人以上执法,出示执法证 问询当事人和相关人员:环评档、环境保护审批及环境保护设施完工验收、排污许可证等相关资料;现场查看污染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及运行统计;查看排污申报及排污费缴交情况。 实施行政处罚 责令整改 依据行政处罚程序进行案件处理 口头或书面做出责令整改通知 权益提醒: 一、 行政相对人依法享受陈说权、申辩权,和依法享受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权利。 二、 责任单位联络电话:市环境监察支队: 、法规科: 三、 监督机构监督电话:市环境保护局监察室: 102、对管辖范围内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相关单位 进行监督检验步骤图 监督检验 日常监督检验 受理投诉案件 专题检验 两人以上执法,出示执法证 问询当事人和相关人员:环评档、环境保护审批及环境保护设施完工验收、排污许可证等相关资料;现场查看污染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及运行统计;查看排污申报及排污费缴交情况。 实施行政处罚 责令整改 依据行政处罚程序进行案件处理 口头或书面做出责令整改通知 权益提醒: 一、 行政相对人依法享受陈说权、申辩权,和依法享受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权利。 二、 责任单位联络电话:市环境监察支队: 、法规科: 三、 监督机构监督电话:市环境保护局监察室: 103、对管辖范围内危险化学品污染防治进行监督检验步骤图 监督检验 日常监督检验 受理投诉案件 专题检验 两人以上执法,出示执法证 问询当事人和相关人员:环评档、环境保护审批及环境保护设施完工验收、排污许可证等相关资料;现场查看污染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及运行统计;查看排污申报及排污费缴交情况。 实施行政处罚 责令整改 依据行政处罚程序进行案件处理 口头或书面做出责令整改通知 权益提醒: 一、 行政相对人依法享受陈说权、申辩权,和依法享受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权利。 二、 责任单位联络电话:市环境监察支队: 、法规科: 三、 监督机构监督电话:市环境保护局监察室: 104、对管辖范围内电磁辐射污染防治进行监督检验步骤图 监督检验 日常监督检验 受理投诉案件 专题检验 两人以上执法,出示执法证 问询当事人和相关人员:环评档、环境保护审批及环境保护设施完工验收、排污许可证等相关资料;现场查看污染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及运行统计;查看排污申报及排污费缴交情况。 实施行政处罚 责令整改 依据行政处罚程序进行案件处理 口头或书面做出责令整改通知 权益提醒: 一、 行政相对人依法享受陈说权、申辩权,和依法享受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权利。 二、 责任单位联络电话:市环境监察支队: 、法规科: 三、 监督机构监督电话:市环境保护局监察室: 105、对管辖范围内清洁生产进行监督检验步骤图 监督检验 日常监督检验 受理投诉案件 专题检验 两人以上执法,出示执法证 问询当事人和相关人员:环评档、环境保护审批及环境保护设施完工验收、排污许可证等相关资料;现场查看污染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及运行统计;查看排污申报及排污费缴交情况。 实施行政处罚 责令整改 依据行政处罚程序进行案件处理 口头或书面做出责令整改通知 权益提醒: 一、 行政相对人依法享受陈说权、申辩权,和依法享受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权利。 二、 责任单位联络电话:市环境监察支队: 、法规科: 三、 监督机构监督电话:市环境保护局监察室: 106、对管辖范围内拆船污染防治进行监督检验步骤图 监督检验 日常监督检验 受理投诉案件 专题检验 两人以上执法,出示执法证 问询当事人和相关人员:环评档、环境保护审批及环境保护设施完工验收、排污许可证等相关资料;现场查看污染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及运行统计;查看排污申报及排污费缴交情况。 实施行政处罚 责令整改 依据行政处罚程序进行案件处理 口头或书面做出责令整改通知 权益提醒: 一、 行政相对人依法享受陈说权、申辩权,和依法享受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权利。 二、 责任单位联络电话:市环境监察支队: 、法规科: 三、 监督机构监督电话:市环境保护局监察室: 107、对管辖范围内自然保护区进行监督检验步骤图 监督检验 日常监督检验 受理投诉案件 专题检验 两人以上执法,出示执法证 问询当事人和相关人员:环评档、环境保护审批及环境保护设施完工验收、排污许可证等相关资料;现场查看污染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及运行统计;查看排污申报及排污费缴交情况。 实施行政处罚 责令整改 依据行政处罚程序进行案件处理 口头或书面做出责令整改通知 权益提醒: 一、 行政相对人依法享受陈说权、申辩权,和依法享受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权利。 二、 责任单位联络电话:市环境监察支队: 、法规科: 三、 监督机构监督电话:市环境保护局监察室: 108、对管辖范围内农业环境保护进行监督检验步骤图 监督检验 日常监督检验 受理投诉案件 专题检验 两人以上执法,出示执法证 问询当事人和相关人员:环评档、环境保护审批及环境保护设施完工验收、排污许可证等相关资料;现场查看污染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及运行统计;查看排污申报及排污费缴交情况。 实施行政处罚 责令整改 依据行政处罚程序进行案件处理 口头或书面做出责令整改通知 权益提醒: 一、 行政相对人依法享受陈说权、申辩权,和依法享受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权利。 二、 责任单位联络电话:市环境监察支队: 、法规科: 三、 监督机构监督电话:市环境保护局监察室: 109、对管辖范围内畜禽养殖环境保护进行监督检验步骤图 监督检验 日常监督检验 受理投诉案件 专题检验 两人以上执法,出示执法证 问询当事人和相关人员:环评档、环境保护审批及环境保护设施完工验收、排污许可证等相关资料;现场查看污染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及运行统计;查看排污申报及排污费缴交情况。 实施行政处罚 责令整改 依据行政处罚程序进行案件处理 口头或书面做出责令整改通知 权益提醒: 一、 行政相对人依法享受陈说权、申辩权,和依法享受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权利。 二、 责任单位联络电话:市环境监察支队: 、法规科: 三、 监督机构监督电话:市环境保护局监察室: 110、行政复议步骤图 收 件 责任单位:市环境监察支队 办理时限:2天 受 理 责任单位:计划法制科 办理时限:5天 向当事人送达受理决定书 责任单位:市环境监察支队 办理期限:3天 相关行政复议案件材料 责任单位:被复议单位 办理期限:7天 调查、审理 责任单位:计划法制科、市环境监察支队 办理时限:20天 审 核 责任单位:计划法制科 办理时限:3天 审 批 局长或分管领导签发 办理时限:2天 形成复议决定书 办理时限:2天 当事人对调解处理决定不服,能够向人民法院起诉。 送达复议申请人和被复议单位 责任单位:市环境监察支队 办理时限:3天 一、 复议申请材料 1、 复议申请书二份 2、 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决定书 3、 相关证据材料 二、复议申请人权利:申请人依法享受申辩和提起行政诉讼权利 三、监督机构和电话:市环境保护局监察室,2522855 111、听证步骤图 收 件 责任单位:市环境监察支队、审批科 办理时限:2天 报送案件材料 责任单位:市环境监察支队、审批科 办理期限:3天 受 理 责任单位:计划法制科 办理时限:5天 电话:2522857 送达听证受理决定书 责任单位:市环境监察支队 办理时限:2天 组织听证会 责任单位:计划法制科 办理时限:15天 草拟听证汇报书 责任单位:计划法制科 办理时限:5天 向局领导汇报听证结果 当事人对调解处理决定不服,能够向人民法院起诉。 听证汇报书送达相关科室 一、 听证申请材料 1、听证申请书一份 2、环境保护行政处罚预先通知书或行政许可审批预先通知书 3、相关证据材料 二、 听证申请人权利:申请人依法享受申辩和申请听证人员回避权利 三、 监督机构和电话:市环境保护局监察室,2522855 112、环境污染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纠纷调解步骤图 收 件 责任单位:市环境监察支队 办理时限:1天 受 理 责任单位:计划法制科 办理时限:3天 电话:2522857 调查取证 责任单位:市环境监察支队 办理时限:7天 组织调解会 责任单位:计划法制科 办理时限:5天 草拟调解意见书 责任单位:计划法制科 办理时限:3天 向局领导汇报调解结果 当事人对调解处理决定不服,能够向人民法院起诉。 送达调解意见书 责任单位:市环境监察支队 办理时限:2天 一、 调解申请材料 1、调解申请书一份 2、直接收到损害单位或个人赔偿损失证实 3、相关证据材料 二、调解申请人权利:申请人依法享受申辩和申请调解人员回避权利 三、监督机构和电话:市环境保护局监察室,2522855 113、限期治理排放水污染物超标或超出总量控制指标 企机关步骤图 日常监督检验 专题检验 接报警、受理 审 查 立 案 办理时限:5天 调 查 取 证 办理时限:15天 作出对相对人限期治理文书 办理时限:2天 支队领导审核 办理时限:1天 污染控制科复核 办理时限:1天 法制人员审核意见 办理时限:2天 案情重大集体研究决定 办理时限:2天 分管领导审批 办理时限:1天 局长签批 办理时限:1天 送达限期治理文书 办理时限:2天 权益提醒: 一、行政相对人依法享受陈说权、申辩权,和依法享受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权利。 二、责任单位联络电话:市环境监察支队: 、法规科: 三、监督机构监督电话:市环境保护局监察室: 114、提请政府限期治理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造成严重环境噪声污染企机关步骤图 日常监督检验 专题检验 接报警、受理 审 查 立 案 办理时限:5天 调 查 取 证 办理时限:15天 作出对相对人限期治理文书 办理时限:2天 支队领导审核 办理时限:1天 污染控制科复核 办理时限:1天 法制人员审核意见 办理时限:2天 案情重大集体研究决定 办理时限:2天 分管领导审批 办理时限:1天 局长签批 办理时限:1天 向市政府提请 办理时限:1天 权益提醒: 一、 行政相对人依法享受陈说权、申辩权,和依法享受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权利。 二、 责任单位联络电话:市环境监察支队: 、法规科: 三、 监督机构监督电话:市环境保护局监察室: 115、提请政府限期治理在风景名胜区等需要尤其保护区域内已建设施污染物排放超出要求排放标准企机关步骤图 日常监督检验 专题检验 接报警、受理 审 查 立 案 办理时限:5天 调 查 取 证 办理时限:15天 作出对相对人限期治理文书 办理时限:2天 支队领导审核 办理时限:1天 污染控制科复核 办理时限:1天 法制人员审核意见 办理时限:2天 案情重大集体研究决定 办理时限:2天 分管领导审批 办理时限:1天 局长签批 办理时限:1天 向市政府提请 办理时限:1天 权益提醒: 一、 行政相对人依法享受陈说权、申辩权,和依法享受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权利。 二、 责任单位联络电话:市环境监察支队: 、法规科: 三、 监督机构监督电话:市环境保护局监察室: 116、提请政府限期治理在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内属于已建企业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企机关步骤图 日常监督检验 专题检验 接报警、受理 审 查 立 案 办理时限:5天 调 查 取 证 办理时限:15天 作出对相对人限期治理文书 办理时限:2天 支队领导审核 办理时限:1天 污染控制科复核 办理时限:1天 法制人员审核意见 办理时限:2天 案情重大集体研究决定 办理时限:2天 分管领导审批 办理时限:1天 局长签批 办理时限:1天 向市政府提请 办理时限:1天 权益提醒: 一、 行政相对人依法享受陈说权、申辩权,和依法享受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权利。 二、 责任单位联络电话:市环境监察支队: 、法规科: 三、 监督机构监督电话:市环境保护局监察室: 117、提请政府限期治理向大气超标排放污染物 企机关步骤图 日常监督检验 专题检验 接报警、受理 审 查 立 案 办理时限:5天 调 查 取 证 办理时限:15天 作出对相对人限期治理文书 办理时限:2天 支队领导审核 办理时限:1天 污染控制科复核 办理时限:1天 法制人员审核意见 办理时限:2天 案情重大集体研究决定 办理时限:2天 分管领导审批 办理时限:1天 局长签批 办理时限:1天 向市政府提请 办理时限:1天 权益提醒: 一、 行政相对人依法享受陈说权、申辩权,和依法享受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权利。 二、 责任单位联络电话:市环境监察支队: 、法规科: 三、 监督机构监督电话:市环境保护局监察室: 118、提请政府关闭逾期未完成水污染治理任务企机关步骤图 日常监督检验 专题检验 接报警、受理 审 查 立 案 办理时限:5天 调 查 取 证 办理时限:15天 作出对相对人限期治理文书 办理时限:2天 支队领导审核 办理时限:1天 污染控制科复核 办理时限:1天 法制人员审核意见 办理时限:2天 案情重大集体研究决定 办理时限:2天 分管领导审批 办理时限:1天 局长签批 办理时限:1天 向市政府提请 办理时限:1天 权益提醒: 一、 行政相对人依法享受陈说权、申辩权,和依法享受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权利。 二、 责任单位联络电话:市环境监察支队: 、法规科: 三、 监督机构监督电话:市环境保护局监察室: 119、提请政府拆除或关闭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和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建设项目步骤图 日常监督检验 专题检验 接报警、受理 审 查 立 案 办理时限:5天 调 查 取 证 办理时限:15天 作出对相对人限期治理文书 办理时限:2天 支队领导审核 办理时限:1天 污染控制科复核 办理时限:1天 法制人员审核意见 办理时限:2天 案情重大集体研究决定 办理时限:2天 分管领导审批 办理时限:1天 局长签批 办理时限:1天 向市政府提请 办理时限:1天 权益提醒: 一、 行政相对人依法享受陈说权、申辩权,和依法享受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权利。 二、 责任单位联络电话:市环境监察支队: 、法规科: 三、 监督机构监督电话:市环境保护局监察室: 120、提请政府拆除或关闭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建设项目步骤图 日常监督检验 专题检验 接报警、受理 审 查 立 案 办理时限:5天 调 查 取 证 办理时限:15天 作出对相对人限期治理文书 办理时限:2天 支队领导审核 办理时限:1天 污染控制科复核 办理时限:1天 法制人员审核意见 办理时限:2天 案情重大集体研究决定 办理时限:2天 分管领导审批 办理时限:1天 局长签批 办理时限:1天 向市政府提请 办理时限:1天 权益提醒: 一、 行政相对人依法享受陈说权、申辩权,和依法享受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权利。 二、 责任单位联络电话:市环境监察支队: 、法规科: 三、 监督机构监督电话:市环境保护局监察室: 121、提请政府拆除或关闭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 对水体污染严重建设项目步骤图 日常监督检验 专题检验 接报警、受理 审 查 立 案 办理时限:5天 调 查 取 证 办理时限:15天 作出对相对人限期治理文书 办理时限:2天 支队领导审核 办理时限:1天 污染控制科复核 办理时限:1天 法制人员审核意见 办理时限:2天 案情重大集体研究决定 办理时限:2天 分管领导审批 办理时限:1天 局长签批 办理时限:1天 向市政府提请 办理时限:1天 权益提醒: 一、 行政相对人依法享受陈说权、申辩权,和依法享受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权利。 二、 责任单位联络电话:市环境监察支队: 、法规科: 三、 监督机构监督电话:市环境保护局监察室: 122、提请政府关闭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严重污染水环境 生产项目步骤图 日常监督检验 专题检验 接报警、受理 审 查 立 案 办理时限:5天 调 查 取 证 办理时限:15天 作出对相对人限期治理文书 办理时限:2天 支队领导审核 办理时限:1天 污染控制科复核 办理时限:1天 法制人员审核意见 办理时限:2天 案情重大集体研究决定 办理时限:2天 分管领导审批 办理时限:1天 局长签批 办理时限:1天 向市政府提请 办理时限:1天 权益提醒: 一、 行政相对人依法享受陈说权、申辩权,和依法享受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权利。 二、 责任单位联络电话:市环境监察支队: 、法规科: 三、 监督机构监督电话:市环境保护局监察室: 123、提请政府停业、搬迁、关闭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噪声治理 任务企业机关步骤图 日常监督检验 专题检验 接报警、受理 审 查 立 案 办理时限:5天 调 查 取 证 办理时限:15天 作出对相对人限期治理文书 办理时限:2天 支队领导审核 办理时限:1天 污染控制科复核 办理时限:1天 法制人员审核意见 办理时限:2天 案情重大集体研究决定 办理时限:2天 分管领导审批 办理时限:1天 局长签批 办理时限:1天 向市政府提请 办理时限:1天 权益提醒: 一、 行政相对人依法享受陈说权、申辩权,和依法享受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权利。 二、 责任单位联络电话:市环境监察支队: 、法规科: 三、 监督机构监督电话:市环境保护局监察室: 124、提请政府拆除或关闭新建严重污染海洋环境 工业生产建设项目步骤图 日常监督检验 专题检验 接报警、受理 审 查 立 案 办理时限:5天 调 查 取 证 办理时限:15天 作出对相对人限期治理文书 办理时限:2天 支队领导审核 办理时限:1天 污染控制科复核 办理时限:1天 法制人员审核意见 办理时限:2天 案情重大集体研究决定 办理时限:2天 分管领导审批 办理时限:1天 局长签批 办理时限:1天 向市政府提请 办理时限:1天 权益提醒: 一、 行政相对人依法享受陈说权、申辩权,和依法享受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权利。 二、 责任单位联络电话:市环境监察支队: 、法规科: 三、 监督机构监督电话:市环境保护局监察室: 125、提请政府作出停业或关闭逾期未完成固体废物污染治理任务 企机关步骤图 日常监督检验 专题检验 接报警、受理 审 查 立 案 办理时限:5天 调 查 取 证 办理时限:15天 作出对相对人限期治理文书 办理时限:2天 支队领导审核 办理时限:1天 污染控制科复核 办理时限:1天 法制人员审核意见 办理时限:2天 案情重大集体研究决定 办理时限:2天 分管领导审批 办理时限:1天 局长签批 办理时限:1天 向市政府提请 办理时限:1天 权益提醒: 一、 行政相对人依法享受陈说权、申辩权,和依法享受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权利。 二、 责任单位联络电话:市环境监察支队: 、法规科: 三、 监督机构监督电话:市环境保护局监察室: 126、提请政府作出停业或关闭造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重大事故 企机关步骤图 日常监督检验 专题检验 接报警、受理 审 查 立 案 办理时限:5天 调 查 取 证 办理时限:15天 作出对相对人限期治理文书 办理时限:2天 支队领导审核 办理时限:1天 污染控制科复核 办理时限:1天 法制人员审核意见 办理时限:2天 案情重大集体研究决定 办理时限:2天 分管领导审批 办理时限:1天 局长签批 办理时限:1天 向市政府提请 办理时限:1天 权益提醒: 一、 行政相对人依法享受陈说权、申辩权,和依法享受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权利。 二、 责任单位联络电话:市环境监察支队: 、法规科: 三、 监督机构监督电话:市环境保护局监察室: 127、对逾期不缴纳排污费征收滞纳金步骤图 逾期仍然不缴纳,根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相关要求给予处罚 排污者在要求期限内未足额缴纳排污费 缴至财政部门指定商业银行 责令限期缴纳,并从滞纳之日起加收2‰ 滞纳金 解缴入库 权益提醒: 一、 行政相对人依法享受陈说权、申辩权,和依法享受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权利。 二、 责任单位联络电话:市环境监察支队: 、法规科: 三、 监督机构监督电话:市环境保护局监察室: 128、查封或暂扣涉嫌违反医疗废物管理要求 场所、设备、运输工具和物品步骤图 日常监督检验 专题检验 接报警、受理 审 查 立 案 办理时限:5天 调 查 取 证 办理时限:15天 作出对相对人限期治理文书 办理时限:2天 支队领导审核 办理时限:1天 污染控制科复核 办理时限:1天 法制人员审核意见 办理时限:2天 案情重大集体研究决定 办理时限:2天 分管领导审批 办理时限:1天 局长签批 办理时限:1天 强制实施 办理时限:1天 权益提醒: 一、 行政相对人依法享受陈说权、申辩权,和依法享受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权利。 二、 责任单位联络电话:市环境监察支队: 、法规科: 三、 监督机构监督电话:市环境保护局监察室: 129、暂扣或封存产生污染设施、物品步骤图 日常监督检验 专题检验 接报警、受理 审 查 立 案 办理时限:5天 调 查 取 证 办理时限:15天 作出对相对人限期治理文书 办理时限:2天 支队领导审核 办理时限:1天 污染控制科复核 办理时限:1天 法制人员审核意见 办理时限:2天 案情重大集体研究决定 办理时限:2天 分管领导审批 办理时限:1天 局长签批 办理时限:1天 强制实施 办理时限:1天 权益提醒: 一、 行政相对人依法享受陈说权、申辩权,和依法享受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权利。 二、 责任单位联络电话:市环境监察支队: 、法规科: 三、 监督机构监督电话:市环境保护局监察室: 130、危险废物处理代实施步骤图 接报警、受理 日常监督检验 专题检验 检验发觉未按国家相关要求处理危险废物 责令限期更正 办理时限:7天 结案建档 逾期不处理或处理不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指定有资质单位根据国家要求代为处理 向产生危废单位收取处理费用 权益提醒: 一、 行政相对人依法享受陈说权、申辩权,和依法享受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权利。 二、 责任单位联络电话:市环境监察支队: 、法规科: 三、 监督机构监督电话:市环境保护局监察室: 131、对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证据先行登记保留步骤图 监督检验 日常监督检验 受理投诉案件 专题检验 两人以上执法,出示执法证 发觉相关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 检验组研究决定 对相关证据依法先行登记保留 七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案件结案后,归还相关证据 权益提醒: 一、 行政相对人依法享受陈说权、申辩权,和依法享受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权利。 二、 责任单位联络电话:市环境监察支队: 、法规科: 三、 监督机构监督电话:市环境保护局监察室: 132、为申请进口废纸作为原料利用企业出具污染物达标排放 证实文件步骤图 收 件 一、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档 2、环境保护设施完工验收同意档 3、含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增值税通常纳税人资格证实材料 4.近期监测汇报 5.企业执照复印件 6.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7.委托代理证实书 8.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9.申请材料真实性确保书 承接岗位:污控科 受理人员:谢卫东、林志斌、郑宝源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审 查 承接岗位:污染控制科 承接人员:谢卫东、林志斌、郑宝源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审 核 承接岗位:污染控制科 承接人员:谢卫东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局分管领导签发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发件并上网公布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监督机构:漳州市环境保护局监察室 监督电话:2522855 133、为上市企业企业出具污染物达标排放证实档步骤图 收 件 一、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档 2、环境保护设施完工验收同意档 3、含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增值税通常纳税人资格证实材料 4.近期监测汇报 5.企业执照复印件 6.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7.委托代理证实书 8.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9.申请材料真实性确保书 承接岗位:污控科 受理人员:谢卫东、林志斌、郑宝源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审 查 承接岗位:污染控制科 承接人员:谢卫东、林志斌、郑宝源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审 核 承接岗位:污染控制科 承接人员:谢卫东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局分管领导签发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发件并上网公布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监督机构:漳州市环境保护局监察室 监督电话:2522855 134、建设项目“三同时”完工验收监测步骤图 企业到监测站委托项目完工环境保护验收(提交项目环境影响汇报书/表及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批复和其它相关材料) 要求对方对不符合项进行整改,退回相关材料,整改后委托验收 不符合 监测站组织人员至项目现场踏勘,查对项目硬件及管理是否基础符合环评审批要求 不符合 符合 不合格 接收对方委托,安排采样监测 查对采样监测结果 要求对方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整改后对不合格部分重新安排监测 查对采样监测结果 向企业提交合格验收汇报 合格 不合格 向企业提交合格验收汇报 合格 向企业提交不合格验收汇报 承接单位:漳州市环境监测站 电 话:2023165 监督机构:漳州市环境保护局监察室 监督电话:2522855 监督机构:漳州市环境保护局监察室 监督电话:2522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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