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老师支教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落实落实教育局“加强城镇老师交流,表现城镇教育优势 互补和公正公平标准,促进城镇区域教育协调发展”精神,依据上级相关文件,结合我校教育实际,经研究,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人才观,切实加强老师队伍建设,努力促进城镇学校老师和农村学校老师队伍整体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深入提升,全方面推进西新教育集团教育均衡、健康、快速发展。
二、支教工作要求
1、统一认识,强化领导。支教工作是实现全区教育均衡化、友好化、优质化一项关键方法,是加紧教育强区建设关键步骤。学校要充足认识这项工作重大意义,切实加强对支教工作领导和管理。成立对口支教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员负责支教具体工作。
2、加大宣传,认真落实。认真做好支教宣传发动工作,制订好切实可行支教计划及支教具体工作方案,确保支教工作顺利开展。
3、严明纪律,确保推行。学校从工作出发、坚持标准,不徇私情,出色完成支教工作;凡已上报确定支教对象,必需顾全大局、服从分配,不讲价钱、不谈条件,按时到被支教学校报到上班,树立老师良好形象。
三、支教人员选派
支教人员:1、学校依据教育局安排选派老师支教。 2、选派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老师到农村支教。 支教老师采取自愿报名和组织安排相结合标准选派,于开学之前上报学校。
四、支教期限
支教期限通常为年。
五、支教老师职责
1、要以大局为重,克服困难,按时到被支教学校报到。 2、要遵纪遵法,认真履
行工作职责,自觉加强师德修养、恪守职业道德规范,团结同事,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人师表。 3、要服从被支教学校工作安排,自觉遵守被支教学校常规管理制度,不迟到、早退、旷课或私自调课。 4、要主动参与被支教学校各项政治业务学习、 教学教研等集体活动,负担不低于被支教学校老师平均教学工作量,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工作,严谨治学,热爱学生、尊重家长,努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5、要坚守教育教学岗位,标准上不得请假,确需请假者,应按相关要求办理请假手续。
六、支教老师相关待遇。
支教老师相关待遇:1、支教老师在支教期间, 享受原学校同级同类老师福利待遇,学校每七天给一次往返交通费补助。 2、支教老师享受被支教学校艰苦补助。
3、支教期满后,考评合格,回学校工作;做出显著成绩支教老师给表彰奖励,并在评先评优和职称评聘时优先考虑。
七、支教老师管理
1、支教老师人事关系、工资关系不变, 并由支教学校负责聘用。 2、支教老师在支教期间接收支教学校和被支教学校双重管理, 以被支教学校为主。 3、支教老师支教期间每学期末全部要写出支教工作总结材料, 分别报送支教学校和被支教学校。
4、支教期满,学校将联合被支教学校和教育局进行全方面考评, 并签出考评评价意见(含评价等次,即优异、合格、不合格),考评 结果记入教育局建立支教老师档案,作为支教老师评先树优、提拔 任用及老师职务评聘关键依据。对考评不合格者,继续支教。
龙泉市西新小学教育集团
.9.1篇二:学校支教实施方案
汪神学校支教实施方案
为落实落实《教育部相关大力推进城镇老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意见》精神,不停加强校际交流,实现优势互补,促进老师专业成长,依据金安区教育局支教相关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长:孙文
副组长:王修和 郭道平 黄宏荣
组员:杨国梁 陈辉 陈林 喻益友 鲍丙栋 胡国祥
二、支教老师对象
1、汪神学校在职在编全体老师,师德表现好,教育教学和科研能力强
2、选派对象为汪神学校现在职在编老师(女年纪不超45周岁,含45周岁,男年纪不超50周岁,含50周岁)
三、支教老师条件
1、学校严格按以下支教条件依次筛选,被推荐选中老师必需无条件服从;
2、已聘中学高级老师资格没有支教经历,按年纪从小到大依次轮派;
3、已聘中学一级任职资格或小学高级老师资格老师,按年纪从小到大依次选派;
4、没有取得小高、中一及以上资格老师;
5、没有支教经历学校班子组员应带头报名参与支教;
6、假如没有申请支教,以上2、3、4各项分别派1人、3人、2人。
四、支教工作时间
十二个月
五、支教工作任务
1、制订支教工作计划、撰写支教工作总结(以学期为单位)。
2、服从支教学校工作分配,负担支教学校年级学科教学任务。
3、指导一名以上青年老师在校级以上上一节公开课;举行两场教学研究专题讲座;每学期上校级以上示范观摩课3~4节;牵头设置一个教研课题并给予指导,向所在学校递交一份切实可行教研实施意见。
六、支教工作选派程序
1、学校组织老师学习上级相关支教文件,并公布支教名额;
2、老师自愿报名申请支教;提出支教申请。
3、学校依据支教条件推荐支教对象,并公告公开;
4、学校推荐上报支教对象。
七、支教工作要求
1、自觉遵守受援学校各项管理要求,服从受援学校工作安排。
2、保质保量完成受援学校工作任务。
3、支教老师绩效纳入我校一并考评。
八、支教老师待遇
1、支教老师在支教期间绩效我校给予保留,其它待遇按实际支教工作时间给往返车费及生活补助(每十二个月10000元);
2、支教老师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和提拔任用等方面,在相同条件下享受优先考虑权。
备注:此方案连续实施三年
金安区中店乡汪神学校
7月篇三:中小学老师支教工作方案
为了加强老师队伍建设,均衡配置学校老师资源,深入促进我镇义务教育高速均衡发展,依据教育部《相关大力推进城镇老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意见》及市、县相关深入加强全县中小学老师队伍建设管理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多年来中小学老师交流制度建设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二、基础标准
按摄影对稳定、合理流动、相对均衡、资源共享、立足长远、统筹兼顾标准,合理配置各类学校师资。
三、支教条件
1、全镇中小学在职在岗老师,身体健康,年纪不超出50周岁。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3、教育教学能力强,精通业务,为学科骨干老师。
4、支教活动自暑期开始。
四、交流方法
镇教委每十二个月选定部分微弱小学作为帮扶对象,从中学选派老师到学区小学支教交流。交流人员每年轮换一次,也可连续交流二年。其关键工作任务是:
1、派出学校负责同志定时深入所交流学校了解情况,提出支教方案,在人力物力上给支持。
2、根据《新课程标准》及《教学常规》要求,认真完成所教学科各项教学工作,努力提升支教学校教学质量。
3、主动参与交流学校教学教研活动,经过信息交流、听课、座谈、共同参与课题研究等多个方法,充足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努力带动被支教学校教学质量提升。
4、派出学校和支教人员要主动参与支教学校管理,把优异管理理念、管理模式、管理方法渗透到支教活动中,帮助被支教学校提升管理水平。
五、人员待遇
1、交流支教期间,支教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原单位发),每十二个月补助生活费1500元,所需经费由镇政府财政负担。
2、对已取得中、高级职称资格而未聘用,选派交流支教十二个月期满且考评合格聘用时可在总积分中依据上级相关要求加分,连续两年交流支教期满且考评合格,聘用时可在总积分中按交流支教十二个月双倍加分,连续三年支教期满且考评合格可直接聘用。以上要求在支教后第一个聘期内有效。
3、交流人员参与评先树优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
4、交流人员职务晋升相同条件下优先。
六、组织领导
1、各相关学校要把交流支教工作上升到建设友好社会,办好让人民满意教育和办好让人民满意学校高度去认识,看成义不容辞责任,制订并落实工作计划和方法,切实提升支教效果。要激励师德好、责任心强,并含有很好教育教学业务水平中青年老师到农村小学支教锻炼。支教人员选定根据个人报名、学校推荐、乡镇教委审批程序进行。
2、交流支教人员由支教学校和被支教学校双重管理,已被支教学校管理为主。
交流支教人员必需和派出学校日常工作脱钩,长驻被支教学校。被选派老师要自觉推行老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支援学校校纪校规,尽职尽责,谦虚好学,以自己模范行动影响和带动各项工作。要严格遵守所驻学校工作制度和支教人员工作纪律,认真开展教育管理及教学活动。严禁给被支教学校增加任何经济负担。
3、镇政府成立交流支教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全镇交流支教工作组织领导,具体工作由教委办组织操作、实施。
对支教学校和交流人员进行督促检验。相关学校也要成立对应组织,并明确专员靠上抓好这项工作。镇支教工作领导小组对支教人员支教情况跟踪了解、报道和宣传,立即总结支教工作经验,大力宣传经典,适时表彰优异,努力形成支援农村小学教育舆论气氛,推进全镇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教育。
七、考评措施
1、镇老师交流工作领导小组制订老师交流工作考评细则,负责对交流工作进行督查考评。支教结束后,支教学校和被支教学校要对交流人员工作表现作出判定和评价,存入支教人员个人档案。
2、交流工作期满经考评合格后,个人交流情况作为交流人员年度考评关键内容。
3、将农村学校支教服务经历作为评价考评相关中小学老师关键内容。逐步落实《国
务院相关深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决定》中相关“城镇中小学老师晋升高级职务必需有在农村任教十二个月以上经历”要求。
4、对派驻学校领导不重视、管理部到位、出现问题,除进行通报批评外,并追究校长和责任人责任。交流人员不遵守工作纪律,工作不负责任,镇教委将终止其支教交流资格,并视情节给对应行政处分,其当年年度考评为不合格。
附:1、石门镇老师支教工作领导小组
2、石门镇中小学老师支教人员名单篇四:老师支教方案
虾子镇第二小学老师支教方案
(10月31日第四届老师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经过)
为了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合理配臵师资资源,处理农村边远微弱学校师资严重不足,按上级相关支教通知精神,为顺利完成支教任务,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支教方案。
一、年纪限制:
年纪在45周岁以下全部老师(不含行政人员),个人要求支教或违法违纪,造成不良影响不受年纪和其它条件限制。
二、选派措施:
1、个人申请:首先采取自愿报名方法,自愿申请人员假如超出支教人数,按期末量化考评综合平均成绩从高到低选派。
2、单位选派:假如没有个人申请情况下,根据调入我校工作期间近两年期末量化考评实有学期综合平均成绩,在支教对象内从最低分起确定支教人选。假如需定2名支教人员,即平均成绩最低两名,依次类推。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需无条件支教。
(1)有违法违纪行为,造成不良影响受到学校或相关部门处罚。
(2)职业道德差,有乱收费、乱摊派、向学生及家长索取钱物现象,受到学校或相关部门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
(3)因工作渎职,造成学生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4)到校外兼课或违规进行有偿家教。
(5)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
(6)统考科目教学成绩显著下降,连续两年末统考同级同科全镇排名最末三名。
三、选派考评:
1、新调入我校老师,标准上进校十二个月内不纳入支教选派范围,十二个月后和其它老师一样纳入支教选派考评。
2、我校派出参与支教老师,支教返校后,标准上五年内不纳入支教选派范围,五年后和其它老师一样纳入支教选派考评。
3、当年免予支教对象:①经县级以上医院判定身患重病,并报镇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审批,不能正常工作;②配偶和儿女因残疾、重病造成生活
不能自理需照料、或其它意外伤亡;③儿女未满3周岁或就读初三、高三立即升入高中、大学需要照料。
四、支教工作要求:
1、支教人员必需全方位服从支教学校领导和管理,自觉遵守支教学校规章制度,热爱学校,以校为家,恪尽职守,爱岗敬业,主动并出色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2、支教人员必需主动参与支教学校所开展一切活动。
3、支教人员要和支教学校老师和睦相处,虚心学习、借鉴她人成功经验,主动开设示范课、研讨课和多种专题讲座。
4、支教结束后,支教人员必需带回支教学校对支教人员支教工作情况综合考评及结果。
五、支教人员优惠条件
1、职称竞聘:支教人员完成支教任务回校后,经考评合格及以上者,在中级职称竞聘时,十二个月加3分,两年加7分,超出两年,每十二个月另加1分。(此项参考《虾子镇中心学校中、高级职称聘用措施》实施)
2、期末量化考评:支教人员支教期间,期末量化综合考评成绩按校内老师考评积分5至8名平均成绩测算(含5名和8名成绩)。
3、经费补助:支教人员本镇范围内支教期间产生交通费,学校根据每学期补助600元发放;到外镇支教人员经费补助依据上级相关要求实施。支教期间支教人员不享受学校任何福利和补助。
中心学校指定支教或因违法违纪、造成不良影响而支教老师,不享受以上优惠条件。
六、支教时间及学校安排:由虾子镇中心学校确定。
本方案经学校行政会和教代会讨论经过,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4月制订《虾子镇第二小学老师支教方案》作废。
虾子镇第二小学
10月31日篇五:康县中小学老师支教实施方案
康县中小学老师支教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加紧我县农村学校老师专业成长,深入推进我县
教育均衡发展,依据《国务院相关加强老师队伍建设意见》、《甘肃省人民政府相关加强老师队伍建设意见》(甘政发[]121号)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关键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方面落实党十八大精神,以农村老师队伍建设为关键,以全方面提升老师师德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为关键,以促进县、乡校际间老师资源均衡配置为目标,统筹计划、创新机制、多措并举,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高素质专业化老师队伍。
二、总体目标
全县老师队伍师德师风显著提升,教育教学能力深入提升,骨干老师队伍深入壮大,农村老师学科结构愈加合理,管理体制机制科学规范。逐步缩小城区学校、中心学校和基层边远地域学校老师队伍差距,实现城镇教育发展均衡化,整体提升我县教育教学质量。
三、关键任务
以农村老师队伍建设为关键,完善补充和流动机制,采取倾斜政策,增强农村老师职业吸引力,激励更多优异人才到农村任教,提升农村学校、微弱学校管理水平,提升农村学校、微弱学校老师素质和专业水平。
四、支教对象、范围
县一中、县职业技术学校、城关中学、城关一小、城关二小、县幼稚园在职正式老师。中学以校为单位,小学以中心小学为单位进行实施。
五、支教形式及措施
1、由支教学校选拔本学校教学能力强、学科有专长省市县骨干老师和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优异老师和关键培养中层领导干部到县以下农村中小学支教。
2、采取帮扶结对,互派老师支教交流学习(受援学校
派出老师到支教学校跟班学习)。
3、采取本人报名,学校研究决定形式确定支教和跟
班学习人选。
六、支教条件及标准
含有良好老师职业道德专任老师;身体健康,男50
周岁(含),女45周岁(含)以下;学校后备干部;需评、聘高级、中级老师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省市学科带头人、骨干老师、青年教学能手,县级名师、骨干老师、优异老师要带头支教。
支教采取“直接帮扶”或“一对一”方法,即支援学校派员直接帮扶支教或派出一名支教老师到受援学校,受援学校同时派出一名对应年级学科老师到支援学校顶岗学习。
七、支教时间及受援学校
支教时间以年为单位必需到受援学校支教2年。
按我县实际,受援学校为:二中(高中部),太石、豆坪、寺台、迷坝、大南峪、豆坝、店子、两河、三河、铜钱十乡镇九年制学校或中心小学。
八、支教老师选派措施
1. 由县教育局依据各学校编制数及老师实际情况下达
相关单位支教老师派出计划。
2. 根据公开、公平、公正标准,有支教意愿老师可个人申请,若志愿支教人员达不到人数要求,则由学校班子研究决定选派支教人员,顶岗学习人员必需符合支教人员所对应任教学科要求,由学校班子研究选派,支教、顶岗人员全部必需在学校进行公告。
3. 各相关学校必需按县教育局支教派出计划制订支教
(顶岗学习)方案,完成下达支教(学习)任务。
4、女职员在孕期和哺乳期内,不得安排支教。夫妻
双方全部在同一个学校任教,不得同时安排双方全部去支教。
九、支教老师工作任务和要求
1. 认真落实党教育方针,以新教育理念为指导,以推进素质教育、提升学生整体素质为宗旨,帮助受援学校主动开展教育教研和教育创新。
2. 支教老师原任中层干部(含副主任)挂职为受援学校副校长锻炼。顶岗人员是学校班子组员或中层干部到对应处室岗位挂职锻炼。
3. 促进受援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教育教学研究,引进、推广优异教育思想、教育理念和课程改革经验,充足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4. 认真完成受援学校分配教育教学任务,负担原学校对应学科或专业教学任务,并经过集体备课、举行讲座、校本培训、开设公开课等多种形式帮助当地老师提升教育教学水平、业务能力。
5. 遵守学校纪律,不迟到、早退,主动参与学校会议、活动,一个学期累计请假时间不超出10个工作日或15个课时。
6. 认真完成教学任务,落实《教学常规》,教学成绩不低于同类学校同级同科平均成绩。
7. 认真指导学校教学、班主任等工作,每学期上公开示
范课不少于6节,指导老师不少于3人,举行讲座不少于2次,并取得实效。
十、支教老师管理、使用
1、县教育局负责支教工作工作计划、协调联络、组
织实施和监督检验。
2、受援学校和支教学校制订支教人员(跟班学习人员)具体管理方法和考评措施,立即了解、掌握支教人员和跟班学习人员思想、工作、学习及生活等情况,适时向县教育局汇报支教人员和跟班学习人员工作和思想情况,并依据支教人员和跟班学习人员德才表现,提出使用提议。
3、对支教老师管理实施派出学校和受援学校双重管理,教育人事管理以派出学校为主,教学日常管理以受援学校为主,受援学校要将支教老师考勤情况、工作量、教育教学业绩等统计在册,学期末交派出学校和县教育局人事股存档。跟班学习人员由支教学校按本校老师要求统一管理、调配和考评。
4、支教老师因病因事请假,和其它教职员一样要推行
相关请假审批手续,请假期间不享受支教老师相关待遇。
5、支教老师要严格遵守受援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不
得私自离岗或请人代课。不然,从停课之日起取消支教资格,并按旷工处理。受援学校私自同意或默许支教老师离岗或请人代岗,要追究学校领导责任。
6、支教期间,要加强对支教老师师德考评,实施师
德一票否决,有违反《甘肃省中小学老师职业道德“十不准”要求》,取消支教资格和待遇。支教结束前,由教育局会同受援学校对支教老师进行全方面考评,考评等次分为优异、 8.自觉接收县教育局和受援学校检验、指导和考评。
合格、不合格。对考评优异者,县教育局颁发《优异支教老师证书》。
7、对道德品质、业务水平、劳动纪律、工作表现等方
面表现较差老师,或思想动摇、不完成支教工作老师,由学校提出意见,经县教育局研究后并按要求程序给纪律处分,五年内不得参与职称晋升、聘用进岗和评优、评模,不得享受支教老师待遇。
8、对在支教过程中工作不认真,影响不良,考评不合格,经县教育局研究后,直接调到农村中小学工作,是骨干老师取消其称号,是学校领导免去其职务。
十一、保障方法
1. 支教期间,支教人员原学校一切待遇(含人事隶属关系、工资、奖金福利等)不变,绩效工资在原单位发放,同时享受乡镇工作人员岗位津贴和受援学校奖金、福利。跟班学习人员原学校一切待遇(含人事隶属关系、工资、奖金福利等)不变,表现好可享受受援学校奖金、福利。是党员可开具党员临时介绍信到所在学校,参与当地组织生活。
2. 支教实施轮换制,支教时间为2年,满2年后支教人员提出不再支教申请,可视情况另行确定支教对象。
3. 以后县城中小学老师晋升中、高级以上职称必需有在农村学校任教(支教)十二个月以上经历,凡支教老师在职称评聘中按每十二个月10分加分,计入量化评分总分(支教时间低于1年不予加分)。
4. 支教(顶岗学习)人员每学期由原学校报销2次(往、返各一次)交通差旅费用。
5. 支教人员支教经历视同城镇老师到农村学校工作
经历,符合要求条件,在提拔重用、评优评先方面在相同条件下给予优先照料和合适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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