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作经营协议书 合作人(甲方): 姓名: 出生于 年 月 住 址: 身份证号码: 合作人(乙方): 姓名: 出生于 年 月 住 址: 身份证号码: 合作人(丙方): 姓名: 出生于 年 月 住 址: 身份证号码: 鉴于几方批准共同投资经营“ ”品牌KTV,为明确各方的权利及义务,几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第一条:合作经营项目:KTV 第二条:门店名号: 第三条:重要经营地址:第四条:出资金额、方式及份额 合作人 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占 %;合作人 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占 %;合作人 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占 %。第五条:盈余分派与债务承担合作各方共同
2、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派:按各方协商批准的分派比例(甲方:70%;乙方20%;丙方10%)进行分派,各合作人分得所占份额部分。 2、债务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务先以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局限性清偿时,合作人共同承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此外几方应当按投资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承担的部分。 第六条:入伙、退出、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作人入伙,必须经全合作人各方批准;2、认可并签署本合作协议;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作人对入伙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合作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
3、,合作人可以退伙:1、合作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2、经其他合作人批准退伙;3、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与合作项目的事由。合作人擅自退伙给其他两方合作导致损失的,应当补偿损失。合作人退伙后,几方合作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作公司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所有或部分财产份额给其他合作人。未通过全体合作人批准,不得将合作股份转让给合作人以外的其别人。其他合作人均不批准接受转让股份的,按退伙方式结算。 第七条:合作负责人及合作事务执行 几方合作人共同选举 为合作负责人。以 为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 几方合作人选举 负责合作门店的财务。 几方合作人选举 负责合作门店的
4、运营。 几方合作人共同商议决定合作门店的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原则以经营负责人意见为主。 第八条: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1、合作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作的经营活动由合作人共同决定;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派权;3、合作经营的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4、合作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1、按照合作协议维护合作财产的统一;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严禁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批准,严禁任何合作人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人,导致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补偿。二、严禁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竞争的业务三、除合作
5、协议另有约定或另一方合作人批准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公司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合作营业的继续一、在一方退伙的情况下,另几方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公司名称继续经营原业务。 二、合作人因其他客观情况无法继续经营的情况下,依该合作人的书面授权或法定选择,既可以结算其财产,其他合作人继续经营,也可经另几方合作人批准,接纳其指定的直系亲属、配偶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作的终止:1、经三方合作人批准终止和合作关系; 2、合作事务完毕货不能完毕;3、被依法撤消;4、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公司解散的其他因素。 二、合作的清算:1、合作
6、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告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三方合作人担任。 3、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约定的投资比例进行分派。 4、清算是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局限性清偿的部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按本协议出资的,应当补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导致的损失。 二、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批准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可按退伙解决,转让人应补偿其他合作人因此导致的损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公司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解决,对由此给其他合作人导致的损失,承担补偿责任。 四、合
7、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法律而导致合作公司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补偿责任。 第十三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保密义务甲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虚拟股以及分红等情况,除非事先征得乙方的许可。第十五条、其他。一、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拟定合作经营门店,对外为工商注册公司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对内则依据本协议拟定各合作人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三、本协议一式 份,合作人各执一份。 四、本协议经各方合作人署名后生效。 合作人 合作人 合作人 签署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