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信息保密协议范本甲方:住所:法定代表人:乙方:住所:身份证号码: 因乙方现正在为甲方提供服务和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防止该商业秘密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合法竞争法及国务院有关部委和江苏省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商业秘密 1,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涉及:技术信息、专有技术、经营信息和甲方公司文献管理办法中列为绝密、机密级的各项文献。乙方对此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本协议之签订可认为甲方已对公司的商业秘密采
2、用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2,技术信息指甲方拥有或获得的有关生产和产品销售的技术方案、制造方法、工艺流程、计算机软件、数据库、实验结果、技术数据、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说明书、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一切有关的信息。 3,专有技术指甲方拥有的有关生产和产品销售的技术知识、信息、技术资料、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经验、方法或其组合,并且未在任何地方公开过其完整形式的、未作为工业产权来保护的其他技术。4,经营信息指有关商业活动的市场行销策略、货源情报、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协议、交易相对人资料、客户名单等销售和经营信息。5,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其他相对人的
3、商业秘密)和在有关协议的约定(如技术协议)中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也属本保密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 第二条:保密义务人乙方为本协议所称的保密义务人。保密义务人是指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而知悉甲方商业秘密,并且在甲方领取报酬或工资的人员。甲方向保密义务人支付的报酬或工资中已包含保密费,此处不再反复支付。 保密义务人批准为甲方公司利益尽最佳努力,在履行职务期间不组织、参与或计划组织、参与任何竞争公司,或从事任何不合法使用公司商业秘密的行为。 第三条:保密义务人的保密义务 1,保密义务人对其因身份、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悉的公司商业秘密应严格保守,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涉及意外或过失。即使这些信息甚至也
4、许是所有地由保密义务人本人因工作而构思或取得的。 2,在服务关系存续期间,保密义务人未经授权,不得以竞争为目的、或出于私利、或为第三人谋利、或为故意加害于公司,擅自披露、使用商业秘密、制造再现商业秘密的器材、取走与商业秘密有关的物件;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自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公司内部、外部的无关人员泄露;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公司商业秘密的文献或文献副本;对因工作所保管、接触的有关本公司或公司客户的文献应
5、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过工作范围使用。 3,假如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用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4,服务关系结束后,公司保密义务人应将与工作有关的技术资料、实验设备、实验材料、客户名单等交还公司。 5,鉴于保密义务人在职期间,获得或制作的商业秘密(涉及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对公司在竞争中的巨大价值,在劳动协议关系存续期间和终止之后,保密义务人均认可公司因投资、支付劳动报酬而对这些商业秘密的所有权,因此保密义务人批准甲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执行:(1)保密义务人因各种因素离开公司,自离开公司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自营或为公司的竞争者提供服务,不得从事与其
6、在公司生产、研究、开发、经营、销售有关的相关工作(涉及受雇别人或自行从事),并对其所获取的商业秘密严加保守,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予以泄露。甲方按江苏省劳动协议条例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补偿金。(2)或,乙方应提前半年向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协议的申请。在此期间,甲方有权调动乙方的劳动岗位。乙方如违反本项规定的,应承担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违约责任。 第四条:保密义务的终止 1,公司授权批准披露或使用商业秘密。 2,有关的信息、技术等已进入公共领域。 3,乙方是否在职、劳动协议是否履行完毕,均不影响其保密义务的承担。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保密义务人违反协议中的保密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至少相称于其工作报
7、酬或一年工资的违约金。 2,乙方如将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人或使用商业秘密使公司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对公司进行补偿,其补偿数额不少于由于其违反义务所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3,前款所述损失补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损失补偿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是:因乙方的违约及侵权行为导致甲方的产品销售数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产品利润所得之积; 假如甲方的损失按照方法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补偿额为乙方因违约或侵权行为所获得的所有利润。计算方法是乙方从每件与违约或侵权行为直接相关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所得之积;或者以不低于甲方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的合理
8、数额作为损失补偿额。 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如律师费、公证费、取证费等,应当包含在损失补偿额之内。 因乙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规定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4,因乙方恶意泄露商业秘密给公司导致严重后果的,公司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侵权责任,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方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的,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乐意协商、调解的,争议将提交仲裁委员会,按该委员会的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结果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七条:双方确认 在签署本协议前,双方已经具体审阅了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八条: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通过双方的书面批准。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