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协议书编号:合字(201 )第 号甲方(用人单位)_乙方(劳 动 者)_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重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姓名_ 性别_ 身份证号码 _户籍地址_ _ 家庭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紧急联系人 紧急联系人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协议法及其它相关规定,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一致批准订立本劳动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共同信守协议所列各条款,并确认协议为解决争议时的依据。第一章 协议期限第一条 本协议期限类型为以下第 种期限协议: A、有固定期限:甲、乙双方签订为期_个月的协议。自_年_月_日起生效, 至_ _年_ _月_
2、 日终止。 B、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本协议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C、以完毕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毕结束时止。其完毕工作的标志是 。 试用期限遵从相关法律规定,最长不超过6个月。转正时间以转正申请审批表(在线)试用转正考评表(非在线)等异动表单上审批的转正日期为准;如是续签协议不设试用期。 在协议期限内,甲、乙双方约定的培训服务期限长于劳动协议期限的,本协议期限将自动延续至协议约定的服务终止日期。第二条 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到岗,若乙方开始工作时间与约定期间不一致的,以实际到岗之日为协议起始时间,建立劳动关系。第二章 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第三条 甲方聘用乙方
3、担任_岗位或工种工作,工作任务或职责详见职位说明书,双方可以协商约定变更工作岗位或工种或工作地点,具体以岗位异动表单确认,视为本协议的有效附件。 第四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 _。第三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第五条 乙方应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其岗位工作时间(工时制)进行工作。甲方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保证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毕。 第六条 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加点的,乙方应服从甲方统一安排;甲 方应安排乙方同等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以保证乙方合法权益。 第七条 乙方加班须征得甲方确认批准,否则不视为加班。 第八条 依法享受
4、国家法定休假日、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第四章 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第九条 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应将制定、变更的规章制度及时进行或者告知员工,乙方应严格遵守。 第十条 乙方不得从事其他任何与甲方利益冲突的第二职业或活动,并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 第十一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甲方有权按国家和本单位的规定对乙方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告知解除本协议。第五章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第十二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三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
5、遵守甲方的劳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四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第六章 劳动报酬第十五条 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符合甲方规定的劳动后,有权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乙方所在岗位执行不低于福州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计发。 第十六条 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单位)于每月5日(遇节假日顺延至后一工作日)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乙方上个财务月工资。 第十七条 甲方有权根据其生产经营状况、乙方工作岗位的变更考勤状况、绩效状况和依法制定的劳动报酬分派办法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第十八条 协议期内,甲方将视乙方的工作表现情况,给
6、予乙方提高工资待遇的机会。第七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第十九条 甲方根据国家和甲方注册所在地有关规定为乙方参与购买社会保险,其中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并由甲方在工资发放时代扣代缴。第二十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甲方注册所在地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甲方注册所在地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福利待遇。第八章 工作成果归属第二十三条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重要是运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发
7、明、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属于甲方享有。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规定,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用一切必要的行动,涉及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第九章 劳动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第二十四条 订立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二十五条 订立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的,经协商批准,可以变更协议相关内容或解除。 第二十六条 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甲方用人标准或录用条件的,甲方提前三日告知乙方解除协议。 第二十七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协议: A. 因乙方未能在30天内提
8、供其被录用的相关资料或办理相关手续,致使甲方无法办理录用及社会保险缴纳手续的。 B. 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提供的其个人资料是虚假的。 C. 严重违反甲方的劳动纪律、员工手册或规章制度。 D.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导致5000元(含)以上经济损失的。 E. 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F.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教养、公安机关收容教育的。 G. 乙方暂时无法履行协议的义务,但仍有继续履行条件和也许的,涉及但不限于乙方涉嫌违法犯罪,被公安、国家安全或者司法机关限制人身自由的、乙方因脱产学习与进修、执行有关部门的公益性任务等因素而不能正常履行本协议
9、超过15天的。 H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反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协议的。 I.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二十八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协议,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A.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B. 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通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并拒不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劳动管理的。C. 甲方因兼并、分立、合资、转(改)制、公司转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防治污染搬迁等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乙方的生产、工作岗位消失,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的。 D. 甲方的生产经
10、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E. 乙方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的。 F. F.依据协议第二十五条规定不能就变更协议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九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协议: A. 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以上向甲方提出辞职。 B. 甲方违反协议规定,未足额及时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C. 甲方违反协议规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 D. 甲方违反协议规定,未提供相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 E. 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F. 甲方强令冒险作业、违章指挥逼迫乙方劳动的。 G. 乙方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辞职。第三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协议第二十五条的
11、规定解除协议: A.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测期间的。 B.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C.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D.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E.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局限性五年的。 F.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协议自行终止:A. 协议期满前甲方书面告知续签,而乙方不批准或未及时回复的。 B. 甲方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消的。 C. 乙方享受基本养老待遇、退休,或宣告死亡、宣告失
12、踪、死亡的。 D.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条 协议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协议终止条件出现,乙方有协议第三十条所规定情形之一的,同时不属于第二十八条约定的,协议顺延至相应情形消失。 第三十三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协议时,乙方应及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甲方应按有关规定协助乙方办理职工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等相关手续,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协议告知书。第十章 经济补偿与补偿第三十四条 乙方未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辞职或有其他擅自离职情形的,乙方须以一个月的月薪或双方另行约定的金额代替提前告知期,同时乙方须支付因乙方离职给甲方导致的经济损失。 第三十五条 凡属劳动协议法规定应给予经济补偿金的,甲方
13、应按法律规定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给乙方。 第三十六条 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项,或者乙方违反协议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协议,给甲方导致任何经济损失,依照法律法规约定和协议约定应承担的补偿责任,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资、奖金及津贴、补贴等(涉及并不限于此)中做相应的扣除,但该扣除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够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权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偿。第十一章 劳动争议解决第三十七条 甲、乙双方因旅行本协议而发生争议可以向甲方注册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章 其他约定第三十八条 凡由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双方另行签订培训协议,因乙方因素而提前解除劳动协议,乙方
14、应补偿甲方的培训费。培训费包含:报名费、资料费、考试费、证书费等因培训发生的费用以及培训期间的工资、差旅费及相关补贴等。 第三十九条 甲方的规章制度(涉及但不限于员工手册、岗位职责、员工违纪解决管理办法、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竞业严禁协议、安全准则等)均属协议的附件,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条 乙方在签订劳动协议之前,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与劳动协议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涉及但不限于劳动者的学历、履历、资格或任职证书(明)以及以前劳动关系是否解除或终止等。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并应书面承诺其真实性。若因故意漏报、隐瞒前述基本情况,骗取甲方签订劳动协议的,经甲方查出或被原单位追诉的,视为乙方的欺诈行
15、为并导致甲方的严重误解,甲方有权依法申请认定本协议自始无效,由此给甲方导致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第四十一条 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到岗日到岗的,本协议自到岗日满后自动失效,但甲方认可的除外。由此给甲方导致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第四十二条 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双方没有约定的从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可以书面补充或变更本协议。 第四十三条 协议生效前双方签订的任何劳动协议自协议签订之日其自动终止,其他之前签订的相关协议文本(涉及但不限于保密协议培训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绩效合约)的规定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第四
16、十四条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重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协议履行;若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协议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第四十五条 乙方批准,在其处在联系障碍状态(涉及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丧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时,委托协议首部的“紧急状态联系人”作为乙方的受委托人,该受委托人享有接受和解与调解,代领、签收相关文书的权限。第四十六条 乙方对在协议期间得到的有关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情报、信息等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亦涉及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被视为严重违反本协议,并认为有足够的理由被辞退。此种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
17、止或期满后的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 第四十七条 甲、乙双方另行约定条款: A. 本协议取代双方之间关于本协议主题事项的任何及所有的先前协议和理解。 B.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审阅过本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本协议各条款的含义。 C. 甲乙双方若有签订培训协议约定的服务期有超过本协议期限的,则本协议期限自动顺延至双方培训协议约定的服务期满为止。 D. 若甲乙双方签订的保密协议有约定脱密期的,在脱密期内乙方不得解除本协议。 E. 乙方拟定本协议填写的家庭住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献、文书的有效送达地址,甲方在使用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等方式寄出后两日即为送达生效。乙方批准,在本协议填写的家庭住址发生变化时,乙方应于二十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甲方,如甲方根据乙方告知的通讯地址无法联络到乙方或乙方未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及时书面告知其地址变更导致不能送达,双方批准在前述情形下,甲方被视为已履行了有关的告知义务,而乙方自行承担有关告知不能送达的后果。 F. 其它约定内容:_ _ _ _第四十八条 协议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