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议编号 居间协议委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 签订地点 : 居 间 合 同甲方: 住所地: 法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贵州 住所地:贵州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鉴于:1、 甲方因业务需要,缺少资金,并获知乙方可以提供银行贷款的相关信息并协助甲方完毕贷款,现委托乙方协助办理银行贷款业务。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甲方批准委托乙方,协助办理银行贷款,乙方批准接受委托,双方签订正式协议并严格履行,以达成双方目的。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足和谐协商订立如下协议条款,以期共同恪守履行。第一条:委托事项1、甲方委托乙方办理银行贷款业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2、乙方应尽力为甲方通
2、过银行向甲方发放贷款 (大写)人民币。3、贷款期限 年。第二条:居间人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可以向银行表白其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银行介绍甲方贷款的相关情况。2、乙方认真完毕甲方的委托事项,即按照协议第一条规定的内容为甲方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 个月内完毕居间服务内容。3、乙方对甲方所贷款不承担任何性质的担保责任。4、甲方应配合乙方与银行洽谈,不得无端推迟和拒绝。5、甲方应按协议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应服务费用。第三条:居间报酬、费用及支付方式1、若通过乙方甲方获得银行发放的贷款,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实际所得贷款金额的 %作为乙方酬金,居间活动费用由乙方自
3、行承担。甲方应在资金到位后两日内按实际到账金额的 支付乙方酬金。若甲方未能准时支付所有酬金,则自应支付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未支付金额的千分之八向乙方支付罚金。2、 若乙方未能促成银行与甲方签署贷款协议,且甲方未实际得到该银行发放的贷款,乙方无权规定甲方支付酬金,但可以规定甲方支付其为甲方提供居间服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必须合理)。所谓必要费用是指:有关评估报告及公证等费用。该费用由甲方审定是否合理。第四条:保密甲乙双方保证在对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献及资料预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献的原提供方批准,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商业秘密的所有和部分内容
4、,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否则需要承担对方因此而导致的一切直接损失以及间接损失。第五条:协议的生效、解除及管辖法院1、本协议经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或乙方需要通过书面形式告知对方解除本协议。1)本协议有效期为酬金支付完毕,本协议自动解除。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协议的;3)因不可抗力致使协议目的不能实现的;4)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致使本协议履行也许违法的;5)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达或以自己的行为表白不履行协议重要义务的;6)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协议重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7)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协议目的不能实现的;3、因本协议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和谐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六条:双方承诺1、乙方应本着诚信、高效的职业精神为甲方提供优质的服务;2、甲方为所提供的一切资料负责,并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3、甲方不应规定乙方做出有违反国家和行业法律、法规的事情。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