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屋顶租赁协议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原则,通过充足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乙方租赁甲方厂房屋顶安装太阳能光伏电站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厂房屋顶基本情况甲方将其拥有位于 的厂房屋顶租赁给乙方用于安装太阳能电 站,厂 房 屋 总 面 积 平方米(厂房屋顶实际面积以丈量为准)。二、厂房屋顶租期限1、厂房屋顶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 年。2、租赁期间,屋顶使用权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所有屋顶,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如需要继续承租,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提出书面规定,经甲方批准后重新签订租赁协议。三、租金
2、及相关费用支付方式1、乙方以电费优惠作为使用甲方屋顶租金。甲、乙双方约定,乙方租赁甲方厂房屋顶安装光伏电站,电站并网发电后,乙方承诺,对甲方实行电价优惠,甲方购买乙方太阳能电站电力每千瓦时电费比电力公司当时的电价优惠15%。具体电费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另行协议约定。2、租赁期间,乙方使用该厂房屋顶发生的所有水、电及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四、厂房使用规定及维护责任1、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惜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妥或不合理使用,导致厂房屋顶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由乙方负责维修。2、租赁期间,乙方需装修或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批准,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
3、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五、厂房转租和归还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厂房屋顶转租给第三方,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批准,擅自半途转租、转让,甲方有权利终止本租赁协议。2、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屋顶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六、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运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2、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3、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和市政动迁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4、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
4、方也不作任何补偿。5、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6、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导致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七、其他条款1、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协议而违约,甲方应一次性补偿乙方20万元。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乙方应一次性补偿甲方20万元。2、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补偿。3、甲方协助乙方办理项目的相关材料及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承担。4、租赁协议签订后,如公司名称变更,可由甲
5、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协议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协议期满。八、协议的变更和解除1、本协议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2、在协议履行期间,甲、乙双方不能因机构变更、人事变动或其他因素而无端终止协议。如因不可抗拒力致使难以履行协议时,本协议可以变更或删除。3、本协议期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假如乙方由此需要,甲方应当优先与乙方续签协议。八、发生争议,甲乙双方本着互谅互让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本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盖章/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