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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业广场工程群塔作业施工方案.doc

上传人:丰**** 文档编号:2940095 上传时间:2024-06-11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59KB 下载积分:6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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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目 录 一、编制依据: 1 二、工程概况 1 三、塔吊位置、性能登记表 1 3.1、位置 1 3.2、性能指数 2 3.3、塔吊安装时间及各塔吊关系 2 四、防碰撞措施 4 4.1、设施 4 4.2、塔吊限位 4 五、运转 5 六、防碰撞安全规定 5 七、群塔平面布置图(附图): 7 一、编制依据: 1、**国际商业广场施工组织设计 2、《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94) 3、《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23) 4、由塔吊租赁单位提供的QTZ63型液压自升塔式起重机使用说明书 二、工程概况 **国际商业广场工程位于芜湖市赭山中路南侧、保兴垾东侧,本工程总用地面积为39334㎡、总建筑面积188693.8㎡;共分A、B、C三个施工分区。其中A、B区及C区部分地下二层,地上裙房五层。1#楼25层、2#楼24层。地下建筑面积49917.3m地上建筑面积138776.5㎡。裙房建筑高度23.7m,1#楼建筑总高度85.5m,2#楼建筑总高度87.7m。结构形式:钢筋砼框剪结构。±0.00相称于绝对标高8.200m。 由于本工程地下室施工面积大,施工场地狭窄,以及施工道路东、南、西侧闭口。施工材料水平运送是依靠6 台塔吊通过﹙臂长﹚互相传递,然后垂直运送至施工层。为此塔吊初次安装或以后顶升安装高度,应互相错开大于5m,避免塔吊回转半径作业时塔臂碰撞。 三、塔吊位置、性能登记表 3.1、位置 本工程塔吊布置位置及性能规定如下: 塔吊编号 中心平面位置 锚固位置 初次顶升高度(m) 1# 2-4轴偏东6.300m;2-E轴偏北2.870m 8层 16层 36 2# 3-12轴偏东南2.640m;2-D轴偏东北2.300m 8层 16层 36 3# 2-12轴偏东2.000m;2-N轴偏北5.000m 30 4# 1-3轴偏西1.950m;1-B轴偏南4.000m 30 5# 1-16轴偏东8.000m;1-F轴偏南2.990m 36 6# 1-16轴偏东8.000m;1-F轴偏南2.990m 30 所有塔吊型号均为QTZ63型 3.2、性能指数 QTZ63塔吊的重要技术参数 序号 项 目 参 数 1 起重力矩 760/870KN.M 2 大臂有效工作长度 51 米 3 平衡臂长度 12.06米 4 最大起重量 10 T 5 臂端起重量 2.3 T 6 有效起升高度 140M 7 供电容量 40KVA 8 供电电压 380 V 9 供电频率 50 HZ 3.3、塔吊安装时间及各塔吊关系 3.3.1根据现场实际情况,3#塔吊与6#塔吊已安装完毕,3#、6#塔吊中心位置之间直线距离为94米,其中3#塔吊旋转半径44米,6#塔吊旋转半径50米,当两台塔吊同时施工时,在两台塔吊有效旋转半径内无相交覆盖区,由于两台塔吊之间的距离刚好满足其最大有效旋转半径,但为了保证塔吊安全使用规定,防止由于塔身在风力作用下及安装时产生误差,两塔安装时安装高度已互差5米。根据现场施工计划规定,先进行A区施工,在A区有两台塔吊需要安装,分别是4#与5#塔吊,两塔安装时间在2023年9月20日左右,两台塔吊旋转半径均为50米,两塔中心直线位置为107米,两塔塔身标准节尺寸为1.6m×1.6m,在两台塔吊有效旋转半径内无相交覆盖区,两塔同时施工时在两塔最大旋转半径之间直线距离最小相差7米,满足塔吊安全施工规定。两塔安装完毕后,5#塔与6#塔之间直线距离为95米,同时施工时两塔有效旋转半径内最大有5×29米的覆盖区,因此在进行5#塔吊的安装时,5#塔吊应比6#(已安装)塔吊高差不低于5米。5#塔吊与3#塔吊中心之间直线距离为100米,两塔同时施工时在两塔最大旋转半径之间直线距离最小相差6米,满足塔吊安全施工规定。4#塔吊与3#塔吊中心之间直线距离为73米,同时施工时两塔有效旋转半径内最大有21×59米的覆盖区,因此在进行4#塔吊的安装时,4#塔吊应比3#(已安装)塔吊高差不低于5米。4#塔吊与6#塔吊中心之间直线距离为153米,两塔同时施工时在两塔最大旋转半径之间直线距离最小相差53米,满足塔吊安全施工规定。根据施工进度安排,为保证A区按照施工进度计划的规定完毕施工任务,B区的施工将要比A区延后3个月左右,因此位于B区的1#塔吊最早安装时间为2023年1月,根据塔吊定位图显示,安装时1#塔吊与4#塔吊中心之间直线距离为83米,同时施工时两塔有效旋转半径内最大有17×55米的覆盖区,因此在进行1#塔吊的安装时,1#塔吊应比4#(已安装)塔吊高差不低于5米;1#塔吊与3#塔吊中心之间直线距离为89米,同时施工时两塔有效旋转半径内最大有11×30米的覆盖区,因此在进行1#塔吊的安装时,1#塔吊应比3#(已安装)塔吊高差不低于5米;最后插入施工的区域为C区,其中2#塔吊位于C3社区、6#塔吊(已安装)位于C2社区,2#塔吊的安装时间拟定于2023年2月,根据安装位置2#塔吊与3#塔吊(已安装)中心之间直线距离为78米,同时施工时两塔有效旋转半径内最大有16×51米的覆盖区,因此在进行2#塔吊的安装时,2#塔吊应比3#(已安装)塔吊高差不低于5米;2#塔吊与6#塔吊(已安装)中心之间直线距离为98米,同时施工时两塔有效旋转半径内最大有2×18米的覆盖区,因此在进行2#塔吊的安装时,2#塔吊应比6#(已安装)塔吊高差不低于5米;2#塔吊与1#塔吊中心之间直线距离为125米,在两台塔吊有效旋转半径内无相交覆盖区,两塔同时施工时在两塔最大旋转半径之间直线距离最小相差25米,满足塔吊安全施工规定。2#塔吊与5#塔吊中心之间直线距离为161米,在两台塔吊有效旋转半径内无相交覆盖区,两塔同时施工时在两塔最大旋转半径之间直线距离最小相差61米,满足塔吊安全施工规定。2#塔吊与4#塔吊中心之间直线距离为148米,在两台塔吊有效旋转半径内无相交覆盖区,两塔同时施工时在两塔最大旋转半径之间直线距离最小相差48米,满足塔吊安全施工规定。1#塔吊与5#塔吊中心之间直线距离为151米,在两台塔吊有效旋转半径内无相交覆盖区,两塔同时施工时在两塔最大旋转半径之间直线距离最小相差51米,满足塔吊安全施工规定。 3.3.2根据上述分析,各塔吊初次安装安全高度如下: 序号 塔吊编号 塔吊型号 工作半径(m) 塔吊初次安装高度(m) 计划使用日期 1 1# QTZ63 50 40 2023-1 2 2# QTZ63 50 40 2023-2 3 3# QTZ63 44 30 已安装 4 4# QTZ63 50 35 2023-09-15 5 5# QTZ63 50 30 2023-09-15 6 6# QTZ63 50 35 已安装 注:塔吊安装高度从基础面起点 3.3.3根据现阶段施工现场塔吊布置情况,3#、6#塔已安装完毕,并已投入使用,在拟安装的2#塔与6#塔之间的C1社区内(4-7)轴~(4-8)轴/(4-D)轴~(4-E)轴之间布设了一台旋转半径为44米的临时塔吊,此塔吊已安装完毕,负责C1社区结构施工垂直运送;塔吊中心距3#塔吊中心直线距离为86米,同时施工时两塔有效旋转半径内最大有2×16米的覆盖区;塔吊中心距6#塔吊中心直线距离为71米,同时施工时两塔有效旋转半径内最大有23×60米的覆盖区;此临时塔吊安装高度应比3#、6#塔吊高差不低于5米。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当进行C3社区施工时应当将此临时塔吊拆除,以保证2#塔吊的安装。 四、防碰撞措施 4.1、设施 为保证各塔在夜间能顺利运营,每台塔吊塔臂、尾端、小车设醒目红旗标志,再设一醒目的红色指示灯并保证足够的照度,使每位塔司可以看清楚自己塔吊与相邻塔吊交会时钩绳位置避免碰撞。 4.2、塔吊限位 根据现场施工平面图所示,在1#、4#、5#、6#塔吊的旋转半径之内均有施工及生活区临时设施、施工区加工棚等,在6#及临时塔吊的旋转半径之内有赭山东路汀广103及文广128高压输电线及供本工地施工之需的三台高压配电器。为防止塔吊运转作业过程中吊运物件意外下掉砸坏上述临时构筑物及碰撞高压线,现采用如下防范措施:①凡高度在5m以下的临时构筑物(涉及原未拆迁的民房:高度局限性4m)均按本工程“安全防护方案”搭设防砸棚。②对于高度5m以上的临时构筑物,塔吊在吊运物料时采用限位措施:当大臂转到此区域时,由信号工指挥塔司将小车回收,绕过临时构筑物。严禁带料运营的小车从未采用防护措施的临时构筑物上通过。当临时塔吊或6#塔吊前臂旋转至赭山东路高压线上空时,信号工应指挥塔师将小车回收至本工程施工围墙范围内。除特殊情况外,临时塔吊及6#塔吊应绕开赭山东路高压线区域,并进行限位。施工时两塔吊的后臂朝北,前臂从东到南到西运营,或从西到南到东运营,以防吊钩碰撞高压线。 五、运转 5.1、塔吊布置及运转区域详见附图。为防止运转时塔吊之间互相碰撞,各塔吊分别加设限位器,固定在自己主旋转扇区。信号工和司机必须注意邻塔的工作状态,对的指挥,避免事故发生。 5.2、塔吊吊装停止使用时,行程小车应尽也许收近塔身,以免起吊钢丝绳与相临塔臂发生碰撞。 5.3、在吊装过程中,塔吊司机应集中精力操作,严禁酗酒、看各种刊物,听从信号工指挥,保证施工安全。 5.4、塔吊吊装使用时,塔司和信号工应注意地面变压器、电线及电闸箱等的位置,不得碰撞,防止发生事故。 5.5、塔吊吊装使用时,塔吊行程小车和吊钩及吊物严禁超过施工现场围墙位置,严禁在办公区、生活区及未拆迁民房上空停留。 5.6、吊装混凝土和各种物料时,与相邻塔行程小车应错开5m以上距离操作。 5.7、夜间施工作业面及各塔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高塔要避让低塔。 5.8、塔吊司机及信号工应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和指挥。 5.9、白天施工时应遵守低塔让高塔的原则,如两塔塔臂在旋转过程中同时进入交叉范围,低塔应提前积极避让,待高塔旋转出交叉范围后,低塔方可继续运转。高位塔吊的起重钢丝绳(吊钩)位于低位塔起重臂的工作区域时,有也许引起低位塔臂与高位塔起重钢丝绳发生碰撞事故。在群塔作业中塔吊布置时为了防止会出现这类情况,规定项目部配备有合格操作证的,经验丰富的信号指挥工,保证指挥塔吊回转作业时,低塔起重臂或平衡臂不会碰撞到高塔的起升钢丝绳(吊钩)。当现场风速达成6级时相称风速10.8---13.8m/S时,塔吊必须停止作业。塔吊在每次使用后或在非工作状态下,将塔吊的吊物钩升至顶端。并将起重小车行走至起重臂根部。为避免在施工过程中塔吊与塔吊、塔吊与建筑物发生碰撞事故,保证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各塔作业时应严格按防碰撞措施方案进行操作。 5.10、各施工现场围墙四周设立明显警示物,防止塔司视物不清使塔吊吊物临空。 5.11、各塔顶升时,应严格按照方案控制高度,顶升前报项目部专业负责人批准,以便统一协调。 六、防碰撞安全规定 6.1、塔吊的拆装必须有具有相应等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公司来完毕,且同一台塔吊组装、顶升、拆除必须有同一单位完毕,不允许委派无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施工。租赁方应提供状态好的机械设备,指派责任心强,技术全面的塔司。 6.2、参与塔吊安装、作业、顶升、拆除的作业人员都必须持有芜湖市建设委员会颁发的特殊工种作证,严禁无证人员作业。塔司、信号工都必须具有两年以上实践作业经验。责任心强、反映灵敏、身强力壮的持证人员参与。进入施工现场严格执行现场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6.3、各塔信号指挥的对讲机频点不允许互相串台,必须有严格的分格措施。在设立频道时,需设立6组不同的频道。且每台塔吊的信号指挥人员、塔司必须固定,做到定机、定人、定制度,不允许擅自调换,信号工的服装要有区分,以便塔司在人员密集的区域确认本塔信号工的旗语、手势和哨声 6.4、塔作业运营原则 (1)低塔让高塔原则:一般高塔均安装在重要位置,工作繁忙,低塔运营时,应观测高塔运营情况后再运营。 (2)后塔让先塔原则:塔机在重叠覆盖区域运营时,后进入该区域的塔机要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机。 (3)动塔让静塔原则:塔机在进入重叠覆盖区域时运营时,运营塔机应避让该区域停止塔机。 (4)轻车让重车的原则:在两塔同时运营时,无载荷塔机应避让有载荷塔机。 (5)客塔让主塔原则:另一区域塔机在进入别人塔机区域时应积极避让主方塔机。 (6)同步升降原则:所有塔机应根据具体施工情况在规定期间内统一升降,以满足群塔作业的规定。顶升时,先顶高塔,后顶低塔:在塔吊顶升、降时,必须履行申报制度,有项目安所有进行审批,原则规定:先顶高塔,后顶低塔。下降拆除时,先减少塔,后降高塔。由项目安所有审批,每次顶升的高度,保证相邻塔吊间垂直安全距离。 各塔在运营中,各条件同时存在时必须按上述排序原则先行。 6.5、相邻塔吊间塔吊的高低差与水平安全距离规定:为避免相邻塔吊间发生相碰撞安全事故,确塔机回转时与相临建筑物、构造物及其他设施间的水平和垂直安全距离大于2米,工作中吊物水平和垂直安全间隙也必须大于2米,对受气候条件影响、刮风等不利因素时,规定低塔停止作业,且设立专用地锚牵引桩,将大臂固定在地锚桩上,以避免撞击高塔。 6.6、为提高塔司、信号指挥人员,警示各塔的工作状态,规定各塔上安装防撞指示灯和红色信号旗。 6.7、每台塔吊必须设立专用的大臂牵引固定地锚桩,地锚重量为5吨并设立专用的吊环,安装在不影响相邻塔吊作业的部位,凡停止作业的塔吊必须牵引在地锚上,以避免受自然条件、气候条件影响发生相碰撞安全事故。 6.8、每月召开两次以上的塔司、信号指挥工安全操作安全专题会议,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和改善工作方法和工作安全责任心,强化安全操作规程,提高防范能力,制定相应的奖惩制度,与承租方签定安全生产协议书和定期检查制度,双方共同管理,保证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 七、群塔平面布置图(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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