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项目成本管理、合同管理、预算、现场管理、进度控制
2K320010 施工项目成本管理
2K320011 掌握施工项目目标成本责任制内容
一、预算、计划、统计、合同人员的管理责任内容
1.全面、合理编制分析施工项目直接成本,为确定施工项目目标成本提供依据;
2.了解工程形象进度,及时按规定计量,定期对已完工程产值进行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分析工作,提出纠偏意见
3.研究合同的不确定项目,与项目管理人员配合,增加工程收入;
4.及时反馈和研究工程发生的变更,做好索赔,保证工程收入;
5.参加对外经济合同的谈判和决策,严格控制分包。
二、材料人员的管理责任内容
1.材料采购和构件加工,择优选择。正确计量,认真验收,降低采购成本,减少管理损耗,合理安排材料储存,减少资金占用。
2.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及时组织材料供应,防止停工待料。
3.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限额领料制度,控制消耗,做好余料回收和利用
4.周转材料及时回收、进退场,节省租费,提高利用率。
三、机械设备人员的管理责任内容
1.根据施工方案,合理选择机械;
2.配合项目成本核算人员做好机械设备折旧、摊销分析。
四、工程技术人员的管理责任内容
1.合理安排进度计划,严格执行技术规范,确保工程质量,消灭质量事故,降低质量成本;
2.运用自身技术优势,采用实用的有效技术措施和合理方案,走经济和技术相结合的道路
3.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减少一般事故,消灭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和设备事故,降低事故成本。
五、行政管理人员的管理责任内容
1.合理安排后勤人员,节约工资性支出,控制非生产性开支;
2.管理好行政办公财产物资,防止损坏和流失;
3.安排好后勤服务,确保工程施工需要。
六、财务成本人员的管理责任内容
1.严格审核各项成本费用,控制成本支出;
2.建立月报财务收支计划制度,根据生产需要,平衡调度资金
3.建立辅助制度,及时向项目经理和有关管理人员反馈信息,以对资源消耗进行有效控制;
4.定期开展成本分析,及时向项目经理反映成本情况,以便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纠正项目成本的偏差;
5.协助项目经理检查、考核各部门、班组的责任成本执行情况,落实责权利的有关规定。
2K320012 掌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目标成本计划的编制
施工项目目标成本计划的编制是项目经理的一项极其重要的任务。
一、项目目标成本计划的组成:
项目目标成本由工程直接成本、综合管理 (间接)成本组成。
二、项目目标成本计划编制的依据
1.合同、招投标文件;
2.施工组织设计;
3.总体布置即实施方案;
4.设备的市场价格。
三、项目目标成本计划编制的流程
(一)准备阶段内容
1、人员落实:编制的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预算员、材料员、设备员。
(二)编制阶段内容
1、数量复核
工程量复核的结果应编制《工程数量复核表》。
2.工程单价分析
工程单价分析结果应编制《工程单价分析表》。
3.工程两算对比
两算对比的结果应编制《工程两算对比表》。
4.综合管理(间接)费用分析
综合管理(间接)费计算的结果应编制《综合管理(间接)费分析表》。
5.目标成本计划编制综合说明
[案例2K320011] 1.背景
某公司已中标某城市高架桥工程,该工程75跨均系现浇预应力箱梁,总长2390m。高架桥面宽30m,桩基均为φ800、φ1000钻孔灌注桩,埋置式承台,Y型独立式立柱,地面至箱梁底净高10m左右,全线将上跨4条城市次干道,一条城市主干道,总工期540d。地处闹市,原地面老路交通属城市主要干道,施工工期受房屋动拆迁和公用管线搬迁影响。该公司分析本工程特点和难点后认为,75跨箱梁现浇施工,必须分3个工作区域同时施工才能满足工期要求。
2.问题
(1)根据本工程的特点,本工程总体施工布置时应注意哪些方面?
(2)结合总体施工布置编制项目目标成本计划应注意哪些问题?
(3)如何确定人工、材料、机械的耗用和价格?
(4)以何种方式具体描述项目目标成本计划编制的结果?
3.分析与答案
(1)总体布置应注意以下几方面:
1)项目管理班子及管理人员的设置;
2)施工作业面的划分和安排;
3)劳动力投入的初步计划;
4)机械设备投入的名称、型号、数量;
5)临时设施(生活设施)搭建的规模;
6)安全、文明施工的措施。
(2)因此编制项目目标成本计划时要注意下面几个问题:
1)招标文件涉及工程造价规定条款而构成的费用;
2)投标文件实施工程完成涉及造价承诺条款而构成的费用;
3)编制准备会议的决议内容;
4)经过优化的施工方案和措施方案。
(3) 1)人工的耗用应根据划分的工作区域,结合工期计划中分部分项施工的节点工期,完成该部位任务所投入的人工来确定耗用量;
2)人工的单价应根据企业工资和工资性收入两部分组成确定,外来劳务工的工资也应符合国家政策和企业法规确定;
3)材料的耗用应根据施工设计图和相关材料消耗定额,周转材料和低值易耗材料的投入应按施工方案进行确定;
4)材料的价格应按市场价格,周转材料的摊销应按企业摊销方法计算确定;
5)机械设备的耗用应根据施工方案所需的名称、型号、数量确定;
6)租用机械设备的价格应按市场价,自有机械设备的折旧应按企业折旧方法确定。
(4)《工程数量复核表》、《工程单价分析表》、《工程两算对比表》、《综合管理(间接)费分析表》
2K320013 掌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目标成本的分解
施工项目成本是成本控制和成本核算的基础,是施工项目降低成本的指导文件,是设立项目目标成本的依据。
一、施工项目目标成本分解的依据
1.招投标文件;
2.施工总体方案布置;
3.已设立的项目目标成本;
4.施工进度网络计划。
二、施工项目目标成本分解的方法
施工项目目标成本分解方法可根据工程性质、类别或特点进行,一般可选择以下方法:
1.根据总工期生产进度网络节点计划分解;
2,按月形象进度计划分解
3.按施工项目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分解;
4.按成本编制的工、料、机费用分解。
[案例2K320012] 1.背景
某公司已中标某高架桥工程,该工程均系现浇预应力箱梁,总长2390m。高架桥面宽30m,桩基均为φ800、φ1000钻孔灌注桩,埋置式承台,Y形独立式立柱,地面至箱梁底净高10m左右,全线将上跨4条城市次干道,一条城市主干道,总工期540d,即18个月。工程中标价18500万元,经过建设工程项目成本预测分析编制,设立的项目目标成本17525万元,其中直接成本17015万元,间接成本510万元。根据总体安排分3个施工区域,配备相应的直接生产人员和工程所需的机械设备,组建了24人的管理班子。
2、问题
(1)根据施工特点,采取哪种方法分解施工项目目标成本?
(2)施工项目目标成本分解注意哪些内容?
(3)施工项目目标成本分解如何方便成本分析?
参考答案
(1)采用施工项目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分解目标成本。
(2)施工项目目标成本的分解,一定要方便成本分析(核算),过程中能及时发觉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使施工项目目标成本真正起到控制的纲领文件。
(3)1)对固定成本中的直接成本分解时,应尽量做到针对项目部位再分解它的具体人工、材料费用及施工过程中各阶段的费用
2)对可变成本中的直接成本分解时,也应针对项目部位再分解它的具体人工、周转设备和机械费用及施工过程中各阶段的费用,以便计划变化对该费用投入的调整。
2K320014 掌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目标成本分析
一、施工项目目标成本分析的目的
主要目的是控制成本消耗,提高效益水平。
二、施工项目目标成本分析的方式
(一)定期分析 (二)专业分析 (三)综合分析
由成本核算人员及时收集,加以整理汇总形成综合分析报告。
三、施工项目目标成本分析的内容
(一)施工产值
进行施工产值分析需建立下列基础资料:
1.已完工程实物数量的台账;
2.已完工程产值的台账;
3.验工计价月报。
(二)耗用材料
同时需建立下列基础资料:
1.周转材料月报;
2.主要材料月报。
(三)机械、设备
同时需建立下列基础资料:
1.机械设备租赁月报;
2.自有机械设备折旧、摊销月报。
(四)间接费用
需建立下列基础资料:
1.固定资产折旧月报;
2.行政管理费月报;
3.劳动工资及辅助性工资月报;
4.其他间接费用月报等。
四、施工项目目标成本分析的方法
分析一般采取下列方法贯穿工程实施全过程。
(一)实物量法 (二)单价法
[案例2K320014]
1.背景
某公司已中标某城市高架桥工程,该工程均系现浇预应力箱梁,总长2390m。高架桥面宽30m,桩基均为φ800、φ1000钻孔灌注桩,埋置式承台,Y型独立式立柱,地面至箱梁底净高lOm左右,全线将上跨4条城市次干道,一条城市主干道,总工期540d,即18个月。工程中标价18500万元,经过建设工程项目成本预测分析编制,设立的项目目标成本17525万元,其中直接成本17015万元,间接成本510万元。根据总体安排分3个施工区域,配备相应的直接生产人员和工程所需的机械设备,组建了24人的管理班子。
2.问题
(1)如何建立各种基本台账和登录各种基本数据?
(2)如何进行计划成本和实际成本的分析?
(3)如何将各专业部门分析资料汇总?
3.分析与答案
(1)施工项目目标成本分析时,一般设立以下几类台账:
1)施工产值类分析台账;
2)材料耗用类分析台账;
3)机械设备分析台账;
4)间接费用类分析台账。
(2)三种方式:定期分析、专业分析和综合分析。进行计划成本和实际成本的分析,首先要编制月生产形象进度计划表,计划成本必须在月生产形象进度计划表的基础上进行编制分析。
(3)一般情况采用一表式汇总。
2K320020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合同管理
2K320021 掌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合同管理的规定
一、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法律依据
1、《合同法》
2.《建筑法》规定,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依法订立书面合同
3.《民法通则》也是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法律依据。
二、施工项目合同履行中涉及的法律规定
三、承包合同的合法性分析
3.各主体资格的合法性、有效性。项目部不是法人组织,只是施工单位派驻现场的执行机构,无权签订施工合同和分包合同。
2K320022 掌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合同管理的内容
施工项目合同施工阶段履行中承包人一方的管理内容一般包括:
一、项目经理部必须履行合同的内容
1.项目经理应负责组织施工合同的全面执行。
3.发生不可抗力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应依法及时处理。(不可抗力有“三不”,即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如台风、地震、战争、罢工等)
4.履行分包合同时,承包人应当就承包项目向发包人负责;分包人就分包项目向承包人负责。因分包人过失给发包人造成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总包、分包之间的合同关系)
二、依《合同法》规定进行合同变更、转让、终止和解除工作
(一)项目经理应随时掌握合同发生变更的情况
1.工程增减。
2.质量及特性变更。
3.工程标高、基线、尺寸等变更。
4.工程删减。
5.施工顺序变化。
6.永久工程附加工作、设备、材料和服务的变更等。
(二)合同变更的处理
1.工程师向承包人提出变更令,或承包人根据施工合同将变更向工程师提出申请。
2.工程师进行审查,将审查结果通知承包人。
(三)承包人必须掌握索赔知识,按要求进行
1.有正当索赔理由和充分证据。
2.按施工合同文件有关规定办。
3.准确、合理地计算索赔时间和费用。
(四)合同终止后,承包人应做的评价工作
1、合同订立情况评价;
2、合同履行情况评价;
3、合同管理工作评价;
4、合同条款评价;
三、合同实施控制
(一)合同交底。项目经理进行合同交底。
[案例2K320022-1] 1.背景
某市政工程公司承接到一个高架道路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部组建后,经营合同部门就合同的主要内容向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了交底。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由于不清楚与合同相关的其他信息,故项目实施时对许多情况不清楚,经常要询问经营合同部门有关情况。
问题:
1、合同交底的内容包括哪些?
2、本案例中经营合同部门交底内容完全吗?简要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略)
点评:此案例的问法有问题,考试时不会这样出题。
(二)合同实施监督
(案例2K320022-2) 1.背景
某项目经理承接一项道路综合改造工程。项目涉及多个分包商,分成多个工程小组实施。为了保证合同履约,对合同能有效控制,项目经理对合同实施了监督,做了以下这些工作:
(1)施工现场的安排,人工、材料、机械等计划的落实;
(2)对各工程小组和分包商进行工作指导;
(3)会同项目管理的有关职能人员检查、监督各工程小组和分包商的合同实施情况。
问题:
(1)为了保证合同履约,对合同能有效控制,对合同实施监督应做哪些工作?
(2)本案例中项目经理对合同实施监督,所做工作符合要求吗?请简要说明理由。
分析与答案
(略)
点评:因为背景资料中已出现“分析与答案”中的第(3)(4),答案中不应出现第(3)(4).也就是说,教材案例的提问本身不合适。考试中不会这样出题。
(三)合同跟踪
(四)合同实施诊断
(案例2K320022-3) 1、背景
某项目经理部承接了一项城市桥梁和道路工程,工程开工时正遇上雨季。工程实施了几个月,工期未达到节点目标,工程成本超过计划、合同执行情况较差,尤其是实际成本较计划成本偏高较大。于是上级公司对合同实施计划和实际成本差异进行诊断,发现了下述情况:(1)钢材和水泥涨价;(2)桥梁主跨桩位还没最后确定;(3)天气不好,经常下雨,造成场地泥泞不堪;(4)没有有效的应对措施。
问题
(1)引起合同实施计划和实际成本差异的常见原因有哪些?
(2)本案中造成合同实施计划和实际成本差异的原因有哪些?
3.分析与答案
(略)
点评:第1问在考试中不会出现如此无唯一性答案的提问;第2问提问方式不合适,考试时不会这样出题。
2K320023 掌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索赔的程序
一、施工索赔产生的原因
1、发包人违约 2、不可抗力事件
3、合同缺陷 4、合同变更
5、工程师指令 6、其他第三方原因
二、施工索赔的程序及依据
[案例2K320023]
1、背景
某工程公司在某市承建了一项道路及污水处理工程,在实施过程中,遭遇该市50年未遇的特大暴雨,不仅影响工期至少30d,且一些已实施部分工程也受到破坏,修复也需要投入。
2.问题
(1)承包人因暴雨影响是否能向发包人提出索赔申请?索赔的理由和证据分别是什么?
(2)施工索赔的程序和依据有哪些?
3.分析与答案
(1)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提出索赔申请。特大暴雨属于索赔理由不可抗力中的自然事件。承包人应详细收集该市同一时期的历年气象分析资料,工程进度计划、具体的施工进度和有关的文件作为索赔的证据。
(2)施工索赔的程序为:
①承包人提出索赔申请。
②承包人提出索赔报告和相关证据资料。
③工程师和业主审核承包人的索赔申请。
④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阶段性向工程师和业主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d内,向工程师和业主提供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⑤工程师与承包人谈判。如果双方对索赔事件的责任、索赔款额或工期展延天数分歧较大,通过谈判达不成共识,按照条款规定工程师有权确定一个他认为合理的单价或价格作为最终的处理意见报送业主并通知承包人。
⑥发包人审批工程师的索赔处理证明。
⑦承包人是否接受最终的索赔决定。
2)施工索赔的依据有:
1)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文本及附件,经认可的工程实施计划、各种工程图纸、技术规范等。
2)双方的往来信件及各种会谈纪要
3)进度计划、具体的进度以及项目现场的有关文件。
4)气象资料、工程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工程中送停电、送停水、道路开通和封闭的记录和证明。
5)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官方的物价指数、工资指数,各种会计核算资料,材料的采购、订货、运输、进场、使用方面的凭据。
二、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 年__________ 月__________ 日
合同订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 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 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 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 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 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 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 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 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 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 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 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 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 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 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 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 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 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 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 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 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 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 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提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应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 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质量、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相同)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2发包人可以将
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3 发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此点已现行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不同,以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为准,即应由承包人承担)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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