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年月宝鸡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第 卷第期(总第 期)()()【文学】:论刘敞散文对 穀梁传 思想的接受刘越峰(沈阳师范大学 文学院,辽宁 沈阳 )摘要 刘敞是北宋时期著名的春秋学者、文学家。他对 穀梁传 的研究颇有建树,其散文创作在思想上也受 穀梁传 的影响。刘敞部分散文的观点、论述理路全同 穀梁传,其散文常以 穀梁传 观点为基础深入阐释、生发新意。另一方面,刘敞散文多受 穀梁传 影响或立论或驳论。其散文创作对 穀梁传 思想的接受产生了深刻影响。关键词 刘敞;散文;穀梁传;接受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 文章编号 ()刘敞是北宋著名的春秋学者,著有 春秋传 春秋权衡 和 春秋意林 等著作。
2、他在 先祖磨勘府君家传 中叙其祖上刘式“治 左氏 公羊 穀梁春秋,旁出入他经”()。刘敞能承祖业,本着“三传”并重、不信不废的原则,自出新义,对 穀梁传 也多有发明。他的散文无论从内容还是风格上也都明显接受了 穀梁传 的影响,四库馆臣在评价刘敞的散文时说:“其文湛深经术,具有本原。”()我们认为,这重要“本原”之一就包括 穀梁传,正如朱熹指出的那样:“刘原父才思极多,涌将出来,每作文,多法古,绝相似。有几件文字学 礼记,春秋说 学 公 穀,文胜贡父。”()当今学者已从问答方式、虚字运用等角度具体论述了刘敞散文对 穀梁传 艺术方面的接受,这里重点探讨刘敞散文,尤其是议论类散文对 穀梁传 思想的接
3、受。大体而言,刘敞的散文对 穀梁传 的接受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以下试论之。一刘敞部分散文中的观点、论述理路全同 穀梁传。刘敞的散文,尤其是议论类散文中经常引证“春秋学”观点,我们仔细分析就会发现很多主张完全来自 穀梁传。例如他的 汤武论,文章承认汤武放弑桀纣,但同时认为这是圣人“行权”,根本不会影响汤武的英明伟大。这篇文章总的指导思想是用了 公羊传“反经而行权”的理论,但具体论述的各观点可以看作全同 穀梁传,汤武论 文章主要部分如下:说者曰:“汤武非放弑”。问之,曰:“汤武圣贤,而桀纣大恶也。”应之曰:“然则亦以汤武为非臣,以桀纣为非君乎?夫放弑者,正君臣之名也,非正善恶之名也。桀纣虽不善,其
4、位君也;汤武虽善,其位臣也。以臣伐君,而不谓之放弑,是去君臣、乱上下之道也。苟无君臣焉,可也;如有君臣,桀纣乃所谓君,汤武乃所谓臣也。故桀纣,天下之恶而已矣;汤武,天下之贤而已矣。汤武之有天下,不利之耳,不求之耳,至放桀而伐纣,谁得而避之哉?故谓汤武非放弑,则去君臣而乱上下矣。天下之贤者,将起而掖其君以夺之矣,深非其君以罪,而厚自荣以名矣。故善言道者不然,彼汤武者,真放弑者也。”()我们知道,与其他两传相较,重传大义的 穀梁传 收稿日期 基金项目 教育部规划基金项目:宋代穀梁学与散文互动研究(项目编号:);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宋代园林文学研究(项目编号:);辽宁省教育厅项目:北宋穀梁学
5、与散文互动研究(项目编号:)。作者简介 刘越峰(),男,辽宁沈阳人,文学博士,沈阳师范大学文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宋代文学与文化研究。更有重视君臣父子、尊卑长幼之论,正如钟文烝所说:穀梁 多特言君臣、父子、兄弟、夫妇,与夫贵礼贱兵,内夏外夷之旨,明 春秋 为持世教之书也。()关于这些理论传文中有许多明确的表述,例如:王人之先诸侯,何也?贵王命也。朝服虽敝,必加于上;弁冕虽旧,必加于首。周室虽衰,必先诸侯。(僖公八年)诸侯之尊,弟兄不得以属通。(隐公七年)为天下主者,天也,继天者,君也,君之所存者,命也。(宣公十五年)君子不以亲亲害尊尊,此 春秋 之义也。(文公二年)在对待君臣关系上,穀梁传 更
6、是强调君臣之礼、尊卑有序,有明显的尊王抑臣倾向,例如:君不尸小事,臣不专大名,善则称君,过则称己,则民作让矣。(襄公十九年)死君难,臣道也,今立恶而黜正,恶祭仲也。(桓公十一年)不以道事其君者,其出乎!(襄公二十三年)君不为匹夫兴师。且事君犹事父也,亏君之义,复父之仇,臣弗为也。(定公四年)君不君,臣不臣,此天下所以倾也。(宣公十五年)汤武论 的立论基础正是 穀梁传 典型的尊王、强调君臣之礼的观点。另外,文章结尾处刘敞在论述“汤武放弑”的问题时还特意引用了 春秋 中的“赵盾弑君”例证,就更能从细部看出刘敞这篇散文与 穀梁传的关系:昔者晋灵公为不道,诛国人,辱士大夫,支解膳宰,逐大臣赵盾。赵盾出
7、奔,赵穿因民之不悦,执公弑之,然而董狐书曰赵盾。盾曰:“弑者非我也。”董狐曰:“子为正卿,亡不出境,入不讨贼,非子弑君则谁哉?”孔子曰:“董狐,良史也。赵盾,良大夫也。”由是观之,盾非不知弑君之名也,为法受恶也。为法受恶者,所以崇君臣之义,厉上下之叙也。然而谓汤武非放弑者,是谓汤武无赵盾之德,无孔子之志也。()“赵盾弑君”发生在宣公二年,是 春秋 中最著名的事件之一,刘敞这段文字应引自 左传,春秋三传对这件事的评价大致相同:都认为赵盾并未弑君,对他“为法受恶”表示同情。刘敞在论述过程中保留了“三传”一致的赵盾“为法受恶”的观点,但在此基础上论述角度明显向 穀梁传 的观点方向做了调整。综合而论,
8、以上所引这两段论述中至少有以下三点全与 穀梁传 观点契合:第一,桀纣为君,汤武为臣,前者尊后者卑,“以臣伐君”故称“放弑”。如果认定汤武非放弑,则有“去君臣,乱上下之道也”的结果。这是从 穀梁传 大讲君臣之礼的角度论述。第二,“放弑”所论是君臣之名而非善恶之名,将名分、善恶、邪正等观点细致加以区分是 穀梁传 治经的重要特色之一。在文章中刘敞也严格区分“君臣”与“善恶”,颇有 穀梁传“春秋 之义,诸侯与正而不与贤”()的味道,这也正与 穀梁传 的惯用论述理路相同。第三,如前所言,“三传”都对赵盾“为法受恶”表示同情。但应该指出的是,相较而言,左传 公羊 对弑君的赵盾的同情,表述得较为隐晦,而 穀
9、梁传 则对赵盾有更多、更明显的肯定成分,正学者所论:“归纳 左传 穀梁传 和 公羊传 的大义,可知 三传 虽认定经文记录赵盾弑君不错,但都表现出了对赵盾 为法受恶 的惋惜,甚至认为这样的赵盾可算是 忠臣之至 者;相较而言,穀梁传 有更明确肯定赵盾的成分。”也就是说 穀梁传 明确肯定赵盾弑君,但也明确认定赵盾为“忠臣之至”者,在 汤武论 中刘敞采用的也是 穀梁传 这样的观点,即明确肯定汤武行为是“放弑”,但同时也明确肯定 汤武 正 因 有 此行 为而“贬而 益明,损而益隆”(),绝不影响其“圣人”之名,即“受天下之垢而名不辱,百姓不疑,万世不非,是乃圣人之所以为圣也。”()还有一点我们也顺便指出
10、,汤武论 中称“盾非不知弑君之名也”。在刘敞看来,赵盾也知道自己弑君的恶名是为崇君臣之礼、警醒后人而不得不受,这样赵盾就变成了一个清醒的殉道者,这实际上与“三传”中表现出来赵盾听到“弑君”的记录那种错愕的神情以及呼天喊地的表现并不一致。这可以看做是刘敞在 穀梁传 明确肯定赵盾弑君和赵盾为忠臣的观点上的进一步发挥,这种发挥完全是为理顺文气的需要。也就是说,刘敞如此处理是为了文章结尾处汤武有机会与赵盾对比,以凸显汤武更是“为法”甘愿受“恶名”的圣人,如刘越峰论刘敞散文对 穀梁传 思想的接受刘敞所论:“汤武之本指,在乎隆至公之道,以立放弑之业;受放弑之名,以一至公之义。”()综之,刘敞在 汤武论 中
11、认定汤武放弑桀纣是正确的,在论述中集合了多个 穀梁传 论述君臣关系的观点,并在细微论述处完全祖述 穀梁传,可以说这篇文章在宣扬尊王、严守君臣等方面较 穀梁传 可谓有过之而无不及。再如,刘敞另外一篇重要文章 送新安尉张诜序,文章在开头写道:古者,诸侯制有其国,惟卿命于天子。命于天子者,不名于 春秋,以尊之也。今也不然。公卿大夫出为方伯州牧者,得行古诸侯之事,不得行古诸侯之权。其吏也,天子置之。诸侯之所得为者,贡士而已。()在这段表述中,至少有两处与 穀梁传 的经典观点完全一致。首先,文章开篇所论,天子命诸侯、国卿、大夫的观点明显出自 穀梁传。我们知道,与其他“二传”相比,穀梁传 中有一种明显的“
12、大受命”观点,即庄公元年提出的“人之于天也,以道受命;于人也,以言受命。不若于道者,天绝之也;不若于言者,人绝之也。”()“受命 是 穀梁传 所构想的政治秩序的神性保障,是金字塔式等级化论政治结构的正当性依据。”()就天子而言,是受命于天才得以王;就诸侯而论,是受命于天子才得以封。而这种“受命”观点正是 穀梁传的精髓所在,按秦平先生的判断:“受命”的思想是 穀梁传 重建政治秩序的灵魂。当然 穀梁传 中所论“受命”的内涵较为丰富,其中主要包括被多次提到的天子命卿大夫这一古老的周制。刘敞的这篇文章正是以 穀梁传 中所强调的天子命卿大夫观点为开端,为整篇文章的论述定下了基调。其次,在这段论述中有:“
13、命于天子者,不名于 春秋,以尊之也。”这个观点虽然在 穀梁传 公羊传 中都有提及,但总体而言,公羊传 所论过于简略,还是以 穀梁传 阐释得最为明确而详赡。例如 春秋经 庄公元年:“夏,单伯逆王姬。”穀梁传 称:“单伯 者何?吾大夫之命乎天子者也,命大夫,故不名也。”()范注云:“诸侯岁贡士于天子,天子亲命之,使还其国为大夫者不名,天子就其国命之者,以名氏通也。”杨疏称:“今单伯,天子命大夫,故不名,知书名者,就国命之。”()穀梁传 认为单伯是天子任命的鲁国大夫,而“单伯”不是人名,是字,因为 穀梁传 认定天子所命的大夫是不称名的。其他类似的例子还有:春秋 庄公二十五年:“春,陈侯使女叔来聘。”
14、穀梁传 称:“其不名,何也?天子之命大夫也。”春秋 文公十五年:“单伯至自齐。”穀梁传 称:“大夫执则致,致则名,此其不名,何也?天子之命大夫也。”春 秋 定 公 十 四 年:“天 王 使 石 尚 来归脤。”穀梁传 称:“其辞石尚,士也。何以知其士也?天子之大夫不名。”之所以天子任命的大夫不称名而称字,按 穀梁传 义例解释,是因为对这类大夫表示格外的尊敬,如:春秋 闵公元年:“季子来归。”(季子是桓公之子,名友。)穀梁传 称:“其曰 季子,贵之也。”春秋 僖公二十五年:“宋杀其大夫。”穀梁传 称:“其不称名姓,以其在祖之位,尊之也。”下面,我们再回到刘敞的这篇文章本身,在以 穀梁传 的“受命”
15、观点开篇以后,刘敞接下来论述,如今选官都是由地方层层选拔,到天子处任命,所任官员也都是万里挑一的英才,因此从这个角度而言,这些官员也都是非常尊贵的,文章写到这里,刘敞用“是 春秋 所不名者类也”()暂做收束。然后用“然而或以为小者,彼自侈其才而负其气,不度柳下惠。以予观之不然”()一句引起下文,赞扬张诜虽如今身居小官,但已充分具备柳下惠的才智,同样也是被敬重的,同时希望他能努力行事,伺机待变。文章最后说:“吾知天子之命 大 夫 士,于 春 秋 有 重 也,故 为 之 序以赠。”()这篇文章很明显是由 穀梁传 中“大受命”的观点引起,行文中运用 穀梁传 中特有的天子命大夫不称名表示尊重的观点,紧
16、紧围绕“春秋 所不名者类也”展开论述,几处转折、承接都与 穀梁传 观点契合,达到褒扬、鼓励张诜的目的。文章在结尾处,又一次强调 穀梁传 所谓天子所任命的卿大夫为 春秋 所重的观点,明确点出作文的源起,突出文章主旨,并收到首尾照应的效果。二刘敞散文常以 穀梁传 的观点为基础深入阐宝鸡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释、生发新意。世言刘敞散文观点新奇,细绎之,我们会发现一些新奇的观点是以 穀梁传 为基础生发出来的。例如他的 城郢论 就是这方面的代表作。据史载,子囊和囊瓦都曾是楚国令尹,都有修筑郢城的行为,但子囊受人赞赏,而囊瓦则为人贬斥。刘敞在 城郢论 中以此事实为基础论述了治国应先立德义、重安民等思
17、想,并反对舍本逐末的做法。文章所论子囊、囊瓦城郢之事见于 左传,属无经之传,公羊 穀梁 不及论述。刘敞在 城郢论 中论述囊瓦城郢一事时,则是在 左传 的基础上嫁接了 穀梁传 相关的观点。关于囊瓦城郢一事 左传 昭公二十三年这样记载:楚囊瓦为令尹,城郢。沈尹戌曰:“子常必亡郢。苟不能卫,城无益也。古者,天子守在四夷;天子卑,守在诸侯。诸侯守在四邻;诸侯卑,守在四竟。慎其四竟,结其四援,民狎其野,三务成功。民无内忧,而又无外惧,国焉用城?今吴是惧,而城于郢,守已小矣。卑之不获,能无亡乎?昔梁伯沟其公宫而民溃,民弃其上,不亡,何待?夫正其疆场,修其土田,险其走集,亲其民人,明其伍候,信其邻国,慎其官
18、守,守其交礼,不僭不贪,不懦不耆,完其守备,以待不虞,又何畏矣?诗 曰:“无念尔祖,聿修厥德。”无亦监乎若敖、蚡冒至于武、文?土不过同,慎其四竟,犹不城郢。今土数圻,而郢是城,不亦难乎?()左传 在记囊瓦城郢时,以沈尹戌之口先从正面论述囊瓦修筑郢城,不得民心,必然失败的道理,其中在举梁伯事例时提到导致梁伯失利的原因正是“民弃其上”,以此表明对囊瓦的城郢的否定态度。而刘 敞 的 城 郢 论 在 论 述 囊 瓦 城 郢 时 这样说:囊瓦之为令尹也则不然,远忠直,比谗谄,贪愎无厌,遂过不更,百姓怨之,诸侯怒之。所以守其四封者已小矣,惟郢之可城,于是城郢,则外民而已矣,安得不谓之卑?夫外民,民亦外之。
19、此囊瓦所以亡楚也。()观点看似与 左传 略同,但值得注意的是文中提及“于是城郢,则外民而已矣。安得不谓之卑?夫外民,民亦外之”。这段论述明显来自 穀梁传。春秋 成公九年:“城中城”。穀梁传称:“城中城者,非外民也。”另外,春秋 定公六年:“冬,城中城。”穀梁传 称:“城中城 者,三家张也。或曰,非外民也。”刘敞看似赞同 左传 的观点,但是在接下来的论述却完全嫁接了 穀梁传 的说辞,就散文创作而言,这样的处理至少有以下三点作用:第一,进一步解释了 左传 中“今吴是惧,而城于郢,守已小矣。卑之不获,能无亡乎”的观点,即把城内的百姓认定为防备对象,这种筑城目的并不正确。第二,在“外民”的基础上引出“
20、民亦外之”的论述,是对 左传 中所论“民弃其上”的有力补充论证,也使 城郢论 这篇文章观点看似新颖而深刻。第三,与 左传 从正、反两个方向论述不同,刘敞的文章完全从反方面论述,“外民”说辞的加入,让文章要表达的观点更加突出而凝炼。我们可以再举一例,刘敞的散文 复仇议 一般被认为是支持 公羊传“大复仇”,反对 穀梁传“不以亲亲害尊尊”的观点。诚然,公羊传 中“大复仇”的理念非常浓重,阐释也较为详备,但认为刘敞的 复仇议 完全支持 公羊传 的观点并不正确,在刘敞的论述中不但观点有一定程度的调整,而且论述上也是以 穀梁传 的观点为基础展开。以下试作分析。复 仇 议 以“父 不 受 诛,子 复 仇,可
21、乎?”()的问句开头,这个问句是来自于 公羊传 定公四年伍子胥的话:“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推刃之道也。”()即父亲没有罪过而被诛杀,儿子是可以报仇的。刘敞对这个观点是持肯定态度的。紧接着刘敞马上以提问者的话引出“不以亲亲害尊尊之乎?”()这句话出自 穀梁传 文公二年:传文在责备文公“跻僖公”的行为时说:“君子不以亲亲害尊尊,此 春秋 之义也。”()刘敞对这一观点有一段议论:“亲亲内也,尊尊外也;亲亲本也,尊尊末也。重内而轻外,先本而后末者,道有在焉。”()刘敞认为亲亲是内,尊尊是外,先亲亲而后尊尊是符合天道的,这样的表述在表面上看是不同意 穀梁传“不以亲亲害尊尊”的主张,也呼
22、应了 公羊传“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的观点,但我们仔细考查就会发现,刘敞的论述是有一定安排的,我们结合 穀梁传 公羊传 的观点进行分析。公羊传 引用伍子胥的话实际上是在父“不受诛”和“受诛”即“无罪”和“有罪”的情况下,对是否复仇的问题进行的探讨。而刘敞却用 穀梁传的观点“不以亲亲害尊尊”引起,把论述重点转移到了“亲”与“尊”的关系上来,于是才有了先“亲亲”而后“尊尊”的论述。实际上,刘敞注重“亲亲”刘越峰论刘敞散文对 穀梁传 思想的接受也是他一贯的学术主张,如他在 春秋权衡 中就曾指责 穀梁传 不为父报仇的观点:葬我君桓公。穀梁 曰:“君弑,贼不讨,不书葬,此其言葬,何也?不责逾国而讨于是也
23、。”非也,父之仇不与共戴天,岂限国哉?若以齐强鲁弱,量力不讨,故君子不责,是复仇者常行于柔弱而困于强御也,不亦妄乎!在 复仇议 中刘敞借助 穀梁传 对“亲”和“尊”问题表述的转换,让自己成功地站在了 公羊传 穀梁传 观点的中间地带,这就让文章出新成为可能。在这种转换完成以后,刘敞才开始自己的重点论述,文章接下来又以提问者的口吻道:“若是则臣可以报君,手之亦可乎?”()刘敞的回答当然是否定的:“君之于臣也,固有诛道,若何其可手哉?”()即认为君王对臣子有诛杀的权力,怎么能随便报仇呢?论述到这里我们会发现刘敞在一定情况下不主张复仇的观点仿佛与 公羊传“父受诛,子复仇,推刃之道”相似,但接下来的论述
24、还是证明刘敞的观点没有完全回到 公羊传 的父亲“无罪”“有罪”的论述道路上去,他依然延续着 穀梁传 提出的亲亲、尊尊的理路展开论述。接下来刘敞引提问者的话说:“然则奈何而复之?”()刘敞的答案是“告于方伯”“告于天子”(),在都没有结果的情况下,“则缘恩而疾之可也。”()即依据亲亲的原则可以向尊者复仇。这个观点的主干无疑出自 公羊传庄公四年,记载齐襄公灭亡纪国,为他九世祖报仇,是 公羊传“大复仇”观点体现最为明确的一段,如其所言:“有明天子,则襄公将为若行乎?曰:不得也。不得,则襄公曷为为之?上无天子,下无方伯,缘恩疾者可也”。()刘敞在此基础上又举出了伍子胥的例子,呼应或进一步解释伍子胥以“
25、亲亲”为本报杀父之仇的观点,刘敞认为伍子胥虽然没有向天子、方伯提出申诉而报仇,是因为伍子胥明确知道,在当时的情况下,无论周天子还是晋国等方伯,都没有能力制衡强大的楚国,更不用说向楚国复仇,因此就认定伍子胥已经向天子或方伯申诉了。至此刘敞的观点明确,他总体上赞同 公羊传 的复仇理论,但根本没有沿着 公羊传 可否复仇的标准论述,在行文关键处征引 穀梁传 尊尊与亲亲的论述,但又不赞同 穀梁传“不以亲亲害尊尊”的观点,却反其道而行,主张“亲亲”为本,“尊尊”为末,同时又截取 公羊传“上无天子,下无方伯”的表述,为“亲亲害尊尊”情况的发生提出了一个条件,让“亲亲害尊尊”在现实中实现成为可能。值得一提的是
26、,在这篇文章中,提到两处“缘恩而疾之”。如前所言,这句话应出自 公羊传 庄公四年,但我们仔细看,经典原文应为“缘恩疾者可也”。意思是说在求告无果的情况下,只能依循着恩仇的回报方式来解决。而刘敞把这句话在文章中改为“缘恩而疾之可也”,这就应该解释成:根据亲亲的原则去复仇是可以的。这样就与 公羊传 原文的观点大不相同。很明显有强经从己的味道,这无疑是论述文章观点的需要。也就是说,这种改经的举动完全是为刘敞“亲亲为本,尊尊为末,先本后末”的观点服务,但我们不得不说这种对 公羊传 的篡改也是努力向 穀梁传 观点靠近的表现。因此,我们认为刘敞的这篇 复仇议 表面上看是高扬 公羊传 的复仇观点,反对 穀梁
27、传“不以亲亲害尊尊”的观点,实际上刘敞受 榖梁传 启发并通过一系列处理,成功地在 穀梁传 观点的基础上对“大复仇”观点进行了修正论述,达到了曲尽其意、论述深刻的艺术效果。三刘敞散文多受 穀梁传 观点影响,或正面提出观点,或指斥其他观点。例如刘敞的散文 贤论,文章观点的提出可以看出受 穀梁传 观点的影响。我们首先看一看“三传”对 春秋 襄公二十九年经文“吴子使札来聘”的论述:左传 认同季札为贤者,但内容重点是放在广为后人传诵的“季札观乐”故事的叙述上。()公羊传 重点讨论了季子“让国”的贤行。在这段注疏的结尾说:“札者何?吴季子之名也。春秋 贤者不名,此何以名?许夷狄者,不壹而足也。季子者所贤也
28、,曷为不足乎季子?许人臣者必使臣,许人子者必使子也。”()公羊传 认为 春秋 对季子的肯定并不到位,王维堤等引 通义 解释称:“必使臣,必使子者,必使全其为臣子之道。当札君父之世,并未得有君,有大夫,今为季子是与之,则非臣子尊荣,欲 与 君 父 共 之 之 意,故 仍 未 许 醇 同 诸夏。”()也就是说,经文虽提到国君,但是仍将吴国视为无臣、无父、无大臣的夷狄之国,因此对季子不给予最充分的贤者评价,而且 公羊 对经文整体的解说都围绕季子是“贤人”展开。刘敞的 春秋传 也是从“让国”的角度称贤季子。我宝鸡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们知道 穀梁传 几乎没有褒奖“让国”的论述,相反却有“与正不与
29、贤”的说法,因此,对于季札聘鲁这段经文 穀梁传 与以上“二传”解释不同:吴某称“子”何也?善使延陵季子,故进之也。身贤,贤也,使贤,亦贤也。延陵季子之贤,尊君也。其名,成尊于上也。()穀梁传 阐述这段经文的重点由称贤季子转移到能够派遣贤德之人的吴国君主身上。明确表示:“身贤,贤也,使贤,亦贤也。”按黎汉基的解释:季札即是“贤者”,又使贤之人是吴子。()可以说 穀梁传 对“贤”的内涵的阐释是“三传”中比较独特的,其中“使贤为贤”更是 穀梁传 的独得。而刘敞 贤论 的开篇所论正与 穀梁传 这一独特观点相联:“人君之贤其身,不若其使贤之为贤也;人臣之贤其身也,不若其荐贤之为贤也。”()这文章的开端虽
30、没有举出“吴子使札来聘”的故事,但可以明显看出受到 穀梁传 称赞吴子观点的影响。聪明的是刘敞立论受 穀梁传 独特观点的启发,但并不为其所拘囿,而是将称君贤扩大到亦称臣贤,下面列举舜、周公不但身贤,尤能使贤而成就一代名君、名臣。同时,桀、纣、臧文仲只知自贤,而不知用贤、荐贤而得亡国之君、骄吝之臣的恶评。文章正反对比、收放结合,论述深刻但其立论原始当受 穀梁传影响无疑。再如刘敞在 救日论 中说道:春秋左氏传 曰:“二至二分,日有食之,不为灾。”又曰:“非正阳之月不鼓。”臣以为过矣。()刘敞所引文字中的前一段出自 左传 昭公二十一年:秋七月壬午朔,日有食之。公问于梓慎曰:“是何物也?祸福何为?”对曰
31、:“二至二分,日有食之,不为灾。日月之行也,分,同道也;至,相过也。其他月则为灾,阳不克也,故常为水。”()后一段引文出自 左传 庄公二十五年:夏六月辛未,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非常也。唯正月之朔,慝未作,日有食之,于是乎用币于社,伐鼓于朝。()左传 大意是说,冬至、夏至和春分、秋分时的日食不能算是灾象,夏六月日食伐鼓不符合礼制。救日论 在开篇表达反对 左传 的这个观点后,刘敞引“幽王之诗”和 夏书 力证无论何时,只要有日 食 就 是“阴 侵 阳,柔 乘 刚,臣 蔽 君,妻 凌夫”()的表现,都要伐鼓而驱之。所谓“日者众阳之宗,人君之表也。日有食之,天子则伐鼓于社,诸侯则伐鼓于朝。”()
32、在刘敞看来 左传观点是鼓动那些奸侫小人为实现自己的目的,“知日食之为伤其君而不忧也。”()那么,刘敞这篇驳论文章中的中心论据又是来源于何处呢?我们通过比对 公羊传 和 穀梁传 的观点,就能找出答案。公羊传 庄公二十五年认同日食伐鼓的制度:“日食则曷为鼓、用牲于社?求乎阴之道也。以朱丝营社,或曰胁之,或曰为闇,恐人犯之,故营之。”()这里主要观点认为伐鼓是“求乎阴之道也。”公羊传 只是论述了日食是因为阴犯阳,此时伐鼓是一种向阴责求的方法,有认同日食时伐鼓用牲的倾向,至少没有提及日食伐鼓是否符合礼制这一问题。相较而言,穀梁传 的论述则要明确周全许多:言日言朔,食正朔也。鼓,礼也。用牲,非礼也。天子
33、救日,置五麾,陈五兵五鼓。诸侯置三麾,陈三鼓三兵;大夫击门,士击柝。言充其阳也。()其实 穀梁传 的这个观点与刘敞的 春秋传 中的观点相同:鼓,用牲于社,非礼也。鼓,用牲于社,何以为非礼。日有食之,天子不举,伐鼓于社,诸侯用币于社,伐鼓于朝。阴阳之事,而君臣之举也。刘敞认同无论是君还是诸侯日食伐鼓是符合礼制的。而他在 救日论 中的论述依然沿袭了这一观点,并且在 穀梁传 观点的基础上论述更加明确周全,至少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发生在“朔日”(初一)的日食,虽是正常现象,但也是灾害的预兆。第二,刘敞和 穀梁传 都明确肯定日食伐鼓符合礼制。第三,对于日食的出现,天子和诸侯等都有相应的应对措施。由
34、此可见,刘敞的 救日论 正是在 穀梁传 观点基础上的生发,并以此对 左传 的观点提出了质疑。结语总体而言,刘敞散文更多地接受了 穀梁传的思想,这在他同时期的散文作家中较为典型。就散文创作本身而言,刘敞散文对 穀梁传 思想的接受无疑增强了散文观点的新颖性和论述的力刘越峰论刘敞散文对 穀梁传 思想的接受度。同时,这一现象正是“庆历新学”时期复古宗经思潮在散文创作方面的表现,以刘敞为代表的北宋文学家创作的这类阐述、发挥传统经学思想的文章正是当时学术争论的工具,为当时学术的繁荣做出了重要贡献。参考文献曾枣庄,刘琳 全宋文:第三十册 成都:巴蜀书社,永瑢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黎靖德 朱子语类 王星贤,点校 北京:中华书局,钟 文 烝春 秋 穀 梁 经 传 补 注 北 京:中 华 书局,承载春秋穀梁经传译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刘越峰 欧阳修 春秋 学指瑕 殷都学刊,():秦平 春秋榖梁传 政治哲学研究 北京:商务印书馆,李学勤 春秋穀梁经传注疏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杨伯峻春秋左传注北京:中华书局,王维堤,唐书文 春秋公羊传译注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刘敞 春秋权衡:卷十四 四库全书本 黎汉基 穀梁 政治伦理探微 以“贤”的判断为讨论中心北京:中华书局,(责任编校张福安)(,):,:;宝鸡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