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务顾问协议甲方: xx住址:x证件号码:x乙方: xx住址:x证件号码:x一. 甲方为寻求合适的投资机会,委托乙方担任财务顾问,为甲方介绍适当的投资标的,促成甲方成功投资,获得投资回报。二. 根据甲方要求,乙方通过大量工作,已为甲方介绍了xx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网”)作为投资目标,并促使甲方和xx网达成投资意向。甲方对乙方的工作表示认可,乙方将继续努力促成甲方和xx网及相关股东签订投资协议,促成甲方取得xx网的股权并获得投资回报。三. 作为乙方提供本协议第一条所述财务顾问工作的报酬,甲方同意在本项目投资完成后向乙方支付财务顾问费。四. 前条所述财务顾问费的金额:双方协商确定的财务
2、顾问费的金额为甲方本次投资所获xx网股权总额的5%(以下简称“标的股权”,例如甲方获得1%,标的股权即为0.05%)将来变现后所获得的利润。该等利润计算方式应该为:标的股权将来变现之后的金额 标的股权的原始投资成本(含甲方与股权出让方约定的股权转让款,预计人民币320万元,以实际金额为准) + 标的股权变现之前所取得的分红等收益 甲方为标的股权变现收入所缴纳的全部税费。五. 财务顾问费的支付时间: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法律允许的条件下按照乙方指定的时间出售标的股权。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在任何情况下,甲方所持xx网的股权中最先变现的5%作为计算乙方佣金的标的股权。如果在公开市场出售,则甲方应该按照乙方
3、要求的时间、价格和比例出售标的股权,并在出售后10日内向乙方支付佣金。标的股权分期分批出售的,甲方亦应分期分批支付佣金。佣金应该汇入乙方指定账户。六. 双方确认,甲方应独立做出对xx网的投资决策,并按照前述约定向乙方支付佣金。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承担甲方投资亏损的责任。如果标的股权变现后出现亏损,则甲方可不向乙方支付佣金。七. 乙方可以通过书面通知甲方的方式将本协议的权利义务概括转移给其指定的第三方。甲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八. 如甲方违约,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如果甲方逾期支付顾问费,根据逾期支付的数额,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两倍支付违约金。九. 本协议如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应向上海市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一. 如因任何原因,甲方本次投资未能完成,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甲方亦不需要向乙方支付财务顾问费和其他任何费用。一一. 本协议为保密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泄露。一二. 本协议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三.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四. 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xx 乙方:xx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