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协议编号:
商务短信息服务协议
甲方:
乙方:
20**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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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短信息服务协议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成为乙方的短信息会员,由乙方或其关联企业(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乙方包括_________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为甲方提供商务短信息服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1条 服务内容
1.1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将甲方的信息编辑,加工后以手机短信息的形式发送到甲方手机上。
1.2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将依据有关注册短信息会员的需求类型分为_________,详细服务类别见手机短信分类。
第2条 服务期限
2.1 本协议有效期限(信息会员服务期限)为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3条 服务费用
3.1 甲方注册成为本网信息服务 类手机短信息会员的服务费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支付方式:_________,支付日期为_________。
第4条 各方权利及义务
4.1 甲方享有及时接收乙方通过手机发送的相应类别的*场短信息的权利。
4.2 甲方不得将乙方提供的信息服务用于非法用途。
4.3 甲方保证遵守所有由乙方提供的信息服务的服务协议、规定、程序和惯例。
4.4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发送*场短信息。
4.5 乙方发送的短信息内容应保证与甲方所订类别相符,未能发送与*场无关的信息。
第5条 除外责任及补偿
5.1 乙方对任何与手机或其它服务形式有联系的直接、间接、偶然、特殊的损害不负责任,此等损害包括(但不限于):
5.1.1 甲方使用自己的手机发生故障所造成的损害;
5.1.2 甲方不正当使用手机服务或其它形式的服务所造成的损害;
5.1.3 在乙方提供的商务信息的指导下进行交易所造成的损失;
5.1.4 乙方注册会员提供的商务信息发生变更致使的损失。
5.2 乙方对其向甲方提供的信息不作任何形式的担保。
第6条 知识所有权和保密条款
6.1 乙方对依据本协议开发的软件,数据库等知识所有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商业秘密及其他均享有独占的和排他的权利和权益。
6.2 一方对于由于履行本协议而了解或接触到的另一方的秘密资料文件资料和信息(下称“保密信息”),应保守秘密;非经另一方书面同意,该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该等保密信息。一旦本协议终止,该方应将载有保密信息的任何资料文件,资料文件资料或软件,按另一方要求归还另一方,或予以自行销毁,并从任何关于记忆装置中删除任何该等保密信息,并且不得继续使用这些保密信息。
6.3 _________专业子网站所提供的内容和软件可以用作信息获取,商务交易的信息资源,但甲方在取得乙方提供的信息后,不允许向其团体成员以外的任何第三者传播,同时在团体内部成员之间传播时,必须注明信息来源是_________。
6.4 各方同意,不论本协议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协议第7条将延续有效。
第7条 协议的提前终止
7.1 如一方违反了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义务;另一方有权提前6天书面通知违约方终止本协议。
第8条 不可抗力
8.1 如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响一方未能合理监控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协议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协议所有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及其它自然灾害、交通意外、罢工、骚动、暴乱及战争(不论是否宣战以及政府部门的作为及不作为)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所有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8.2 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日内以网站页面公告,电子邮件,专人手递或挂号邮件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延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声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其对本协议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所有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8.3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协议。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协议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本协议的能力,则本协议终止。
第9条 其他规定
9.1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所有或部分义务。
9.2 本协议及其附件构成各方所有协议,并取代各方以前就该等事项而达成之所有口头或书面的协议,协议,理解和通信。
9.3 本协议任何一条款成为非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并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效力及可强制执行性。
9.4 本协议或其附件的修订仅可经书面协议并经各方授权代表签字且须经各方采取适当的法人行动批准而作出。
9.5 除非另有规定,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权力或特权并不构成对这些权利,权力或特权的放弃,而单一或部分行使这些权利,权力或特权并不排斥任何其它权利,权力或特权的行使。
9.6 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建部分,与本协议具备同等约束力,如同已被纳入本协议。
第10条 通讯
10.1 一方依据有关本协议商定作出的通知或其它通讯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以中文书写,并可经网站页面公告,或电子邮件,或非在线形式传送。
第11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11.1 本协议的说明,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2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关于的任何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12条 附则
12.1 本协议一式贰份,在各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各份协议具备同等效力;甲,乙各方各持壹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
邮政号码:_________ 邮政号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E-mail:_________ E-mail: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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