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协议编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协议
甲方:
乙方:
20**年**月
7 / 7
JL—F---*---031
协议编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协议
***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协议
协议编号:
甲方(代表):
住所:联系电话:
乙方(代表):
住所: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关于法律、法规和国家关于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甲乙各方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互换土地基本情形及用途
甲方将其承包的坐落于等地共亩(详见下表),互换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甲方用于互换土地基本情形表
序号
地块名称
地类
面积
四 至 界 限
原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承包协议编号
东
南
西
北
1
2
3
4
合计(大写)亩(小写)亩
乙方将其承包的坐落于土地共 亩(详见下表),互换给甲方从事(主营项目) 生产经营。
乙方用于互换土地基本情形表
序号
地块名称
地类
面积
四 至 界 限
原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承包协议编号
东
南
西
北
1
2
3
4
合计(大写)亩(小写)亩
二、互换期限、交付方式和时间
甲乙各方互换土地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
互换土地的交付方式为或实地一次性所有交付。交付时间为年月日。
三、互换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乙各方互换土地后,互换各方均取得对方互换地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丧失自己原有地块的承包经营权。
2、甲、乙各方土地互换后,对互换土地原享有的承包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也相应互换。
3、土地互换后,甲乙各方应报发包方备案,可以向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4、经甲乙各方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再流转。
5、甲乙各方在互换后的地块上具备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生产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
6、甲乙各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7、因互换地块存在面积、地力、作物等差异,各方可协商商定适当的经济补偿如下:
________________
四、违约责任
1、甲乙各方在协议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协议义务。如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协议的,应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2、如违约金尚不足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详细损失情形,由甲、乙各方协商。
3、因不抗力未能履行协议时,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另一方当事人通报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日内提供证明。依据有关情形可部分或者所有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解决争议途径
甲、乙各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村、镇调解部门调解解决,调解不成的或不愿调解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商定
1、如在互换过程中发生经济补偿事项的,可在本协议中明确商定。
2、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经协商,决定(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由各方共同协商补充,并报村和乡(镇、街道)备案,关于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4、本协议一式 份,各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签章)
鉴证人:(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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