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议编号: 刑事案件法律帮助、辩护委托协议甲方: 乙方: *年*月4 / 4刑事案件法律帮助、辩护委托协议 甲方:_ 办公地址:_ 邮政号码:_电话:_ 传真号码:_ 乙方:*_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_ 邮政号码:_ 电话:00_ 传真号码:010_ 鉴于,甲方_因_,已被采取强制措施; 鉴于,甲方自愿聘请乙方律师为_提供法律帮助及辩护。为此,甲、乙各方经充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为_在侦查阶段提供法律帮助以及在审查起诉、审判阶段提供辩护事宜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委托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定_律师为_提供法律帮助及辩护。 律师联系方式:_ 甲方_作为与乙方律师的联系人。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_ 第二
2、条 各方的义务(一)甲方的义务 1真实、客观、全面向乙方律师介绍案情,为乙方律师办理案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辩护费及办案费。 (二)乙方的义务乙方律师接受委托后,除非由于律师所未能监控的原因,依据有关案件的进度,在不同阶段,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及办案机关的安排,应分别履行以下工作:.侦查阶段 ()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2)会见犯罪嫌疑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 (3)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对侵犯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代理进行控告; (4)认为犯罪嫌疑人涉嫌的事实不设立的,向侦查机关提出申诉建议或意见;(5)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且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
3、条或者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2审查起诉阶段 ()查阅、了解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2)会见犯罪嫌疑人; (3)如认为犯罪嫌疑人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人民检察院听取建议或意见时,向人民检察院反映建议或意见。 3一审阶段 (1)查阅、了解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移送的主要证据复印件和有关材料;(2)会见被告人,了解其本人对指控的建议或意见及对案情的叙述; (3)及时出庭,依法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4二审阶段 (1)查阅、了解本案的有关卷宗材料; (2)会见被告人(上诉人),了解其本人对一审判决的建议或意见及对案情的叙述; ()
4、及时出庭,依法为被告人(上诉人)进行辩护(也可能依照二审法院的审判程序,向二审法院提交书面辩护建议或意见)。 第三条 辩护费及办案费 依据有关本案的详细情形和复杂程度,各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辩护费_元和办案费_元。 办案费是指乙方为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或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交通、通讯、复印、打字等费用及乙方辅助人员的报酬。办案费采用包干方式,无论乙方的实际办案支出是否超过该费用,甲方均无另行给付的义务。 上述费用包括乙方接受委托后至本案终结止的所有费用,不论最终实际发生何种程序,均应全额交纳。第四条 支付时间 辩护费及办案费应于本协议签署之日给付,至迟不超过本协议签署的次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时,可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天)。 第五条责任 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本协议,辩护费全额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辩护费不退还。 第六条 协议有效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本案终结止。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各方各持一份。如需变更,另行协议。 甲方: 乙方:*_ 律师事务所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