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室内设计合同项目名称:北京xx办公新址室内方案设计工程地点:x合同编号:*(由设计人编填)发 包 人:北京xx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设 计 人:北京*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2x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北京xx办公新址方案设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北京朝阳区化工路18号。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分项目名称、设计规模、内容、深度等1.接待前厅(台)效果图2.董事长办公室效果图3.大会议室效果图4.休闲区效果
2、图5.独立办公室效果图(同级别房间以一张图)6.其他某位置效果图7.平面布局图规划8.天花布置图(含灯位)9.装饰工程施工图10.主材料列表注:施工图含总平面图,配电箱图,动力插座平面图及连线图,弱电插座连线图天花图,照明平面图,照明线路及开关控制布置图、照明及开关位置布置图,天花灯具连线图,墙体定位图,应急照明图,重点部位立面图等全套施工图。第三条、 发包人责任1、在本合同签订后1个工作日内向设计人提交以下资料及文件:办公室室内设计项目设计任务书。注:此设计任务书将作为设计人对该项目的主要设计依据。项目所在楼层电子版建筑平面图(此图打印版应作为合同附件一并附本合同后)以及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提供
3、给设计人的其他资料。2、 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2个工作日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交付设计成果;超过规定期限2个工作日以上5个工作日(含5个工作日)以内的,设计人提交设计成果的时间则相应顺延;超过规定期限5天以上时,双方可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第四条、 设计人责任1. 设计人承担第二条约定的设计范围内发包人委托的设计工作,设计人应向为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文件及进度为:发包人支付定金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第二条1-10子项内容。设计人对项目施工过程中负责指导工作。2. 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和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
4、行方案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3. 设计人提供的设计方案应得到发包人验收人员验收满意且书面确认为完成标准。4. 本项目所涉全部设计成果的合理使用年限为5年。5. 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负责向发包人指定的施工单位进行交底。交底后15个工作日内,施工方未提出任何关于施工图纸疑问,即视为施工图未有遗漏部分。如再有任何非涉及设计方案问题,则由施工单位自行解决。由施工方把问题汇总,反映给设计方,并由设计方提供解决方案,施工方不能以设计问题为由增加施工费用。6. 若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图纸产生任何疑问,设计人应派专人负责解决设计人仅负责与结构、强弱电、装
5、修、装饰、暖通等专业进行沟通。7. 设计人需要对施工单位的最终施工效果审核并处理施工中有关方案性的问题,并应参加由发包人组织的阶段施工检查和竣工验收。未经设计人授权,施工单位不可对设计方案有任何修改,施工过程中若发包人直接对施工单位要求做设计变更,且未通知设计人,则设计人将不对最后完工效果与设计方案偏差负责。8. 设计人对其提供的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若发包人方需要对图纸进行局部修改,设计人应予以配合。9. 对于设计方案有与国家以及地方相应规范要求由冲突之处,必须按照规范要求进行修改。10. 合同履行完毕后,设计知识产权归设计人所有,但该方案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如发生以上
6、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11. 施工过程中,设计人应配合发包人指定的施工承包商进行材料选择工作。第五条、 设计费及支付进度1. 本工程室内设计总设计费人民币。2. 设计费以现金方式支付,支付进度详见下表。付费次序工作阶段所占百分比(%)金额(人民币元)第一次(定金)合同签署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第二次发包人确认设计方案后5个工作日内第三次设计人完成第二条全部设计内容,并取得发包人验收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第四次发包人入住满5个工作日合计第六条、 违约责任1.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与项目总工作量的比例
7、计算支付相应费用。已支付设计人的款项应予以扣减,剩余部分应退还发包人。2. 若发包人提出修改设计任务书,若设计人未实际开展设计工作,则双方应重新确定提交日期,且互不追究任何法律责任;若设计人已经开展设计工作,则设计周期按新任务书提交日期顺延。已完成的设计工作,发包人与设计人协商,按照工作量给予设计人相应费用补偿。如双方协商未果,设计人有权终止设计;已交付的设计费应根据已完成的设计工作予以扣减,剩余部分应退还发包人。3.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个工作日,应承担支付项目设计费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5个工作日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
8、并书面通知发包人。4. 在设计人向发包人发出催款通知后5个工作日,发包人仍未支付相应款项,设计人有权发出终止合同通知,并于发出终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终止生效。5. 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个工作日,应减收该项目设计费的千分之二作为逾期违约金;若逾期超过5个工作日,且经发包人催告后仍未提交全部设计成果的,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有权要求设计人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应损失。6. 合同生效后,未经发包人同意,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设计人除应返还已支付设计费。第七条、 其他1.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2.
9、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3.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可向合同签订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4. 本合同一式肆份,发包人及设计人双方各执贰份,签字盖章后即刻生效。5.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 其它约定事项:无。(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室内设计合同签署页)发包人名称:北京xx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盖章)设计人名称:北京常春藤空间设计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住 所:住 所:x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附件一:项目建筑平面图-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