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作协议书(适用于未来货权质押开证业务)协议编号:xx 未合字 第 号甲方(质权人):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传真: 负责人: 职务: 乙方(出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丙方(仓储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为保障乙方与甲方签订的xx 综字 第 号综合授信额度合同(以下简称“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及其项下的具体业务合同、从合同(以下统称为“授信协议”)的履行,乙方愿以自己所有的货权凭证和/或货物向甲方申请以上授信。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人,代理甲方占有上述出质的货权凭证或货物,并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承担监管义务。经甲、乙、丙三方平等协
2、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订立本协议。第一条 担保一、对于在甲乙双方签订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项下甲方为乙方开立的所有信用证,乙方均从开立信用证之日起将上述信用证项下的所有单据和货物质押给甲方,作为甲方所提供授信的质押担保,直至乙方在授信协议项下的债务全部清偿完毕。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甲方占有质物及所有单据,并按本协议约定履行保管、监管责任。丙方接受乙方不可撤销的授权和委托,办理相应货物的报关、报检和运输、仓储物流事宜。二、对于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出质,乙方谨此确认,乙方授权甲方有权以下列方式处理上述所有信用证项下的所有单据和货物:1、在乙方未清偿授信协议项下债务前,相关信用证项下的所有
3、单据正本均由甲方保管。2、授信协议项下债务到期而乙方尚未足额清偿时,由甲乙双方协商委托拍卖机构将该货物拍卖,或者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委托协议(附件13)处置质物,或者由甲乙双方协议以质物折价,以偿还乙方所欠甲方债务,或者由甲方依法处分质物。三、甲方同意乙方不可撤销的委托丙方: 办理所有信用证项下所有货物的报关、报检、运输、代理运输、仓储等物流事宜,丙方代甲方占有的信用证项下所有单据和项下货物,在乙方未完全清偿授信协议项下债务前,作为甲方债权的质押担保。 办理所有信用证项下所有货物的运输、代理运输、仓储等物流事宜,丙方代甲方占有的信用证项下所有单据和项下货物,在乙方未完全清偿授信协议项下债务前,作
4、为甲方债权的质押担保。四、信用证项下单据到达后,三方约定: 根据甲方的独自判断,可以采用以下两种方式之一办理后续合作: 必须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办理后续合作:1、乙方在接到甲方的单据到达通知后 个工作日内补足信用证项下100保证金,甲方确认保证金全部到账后将信用证项下单据交付乙方。乙方逾期未补或未补足的,除非甲方同意乙方按以下第2种方式办理现货质押的授信事宜,否则视为乙方违反本协议及相关其他合同或协议,甲方有权宣布授信额度提前到期,要求乙方提前偿还已使用授信额度;同时,甲方有权依法以拍卖或变卖的方式处置提单或质物清单(附件1)所记载的货物,变卖或拍卖所得的款项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2、在货物
5、通关后,信用证项下的进口货物继续作为授信协议项下债务的质押担保,并由甲方委托丙方对质押物进行占有、监管。第二条 信用证项下单据、条款、保险一、单据、条款1、货权凭证:信用证项下所提交的货权凭证必须是全套清洁的海运或联运提单,提单抬头为空白抬头或指示抬头(指示甲方为收货人),并且要在提单的“NOTIFY PARTY”(通知方)栏上加注“xx银行 ”;或指定甲方为收货人的空运单,运单上的“NOTIFY PARTY(通知方)”栏目加注“xx银行 ”。随提单(空运单)一起提交给甲方的还应有装箱单、检验单(包括质量检验单和重量检验单)、发票等报关所必须单据的原件。2、在信用证特别条款上,要求出口方“装船
6、通知单”传真至甲方。3、信用证列明不允许电索/信索条款。二、保险 1、CIF、CIP价格方式下的海上运输保险:保险责任必须覆盖到目的港,险种应包括海运一切险以及罢工险和战争险。在信用证上加注“货物保险受益人指定为xx银行 ”的条款。出口方寄来的正本保险单须留存在甲方。 2、CFR、FOB价格方式下的运输保险: 乙方在国内购买货物保险,保险受益人须指定为甲方,同时保险单正本须留存在甲方。投保的保险公司以及投保的险别和期限等须经甲方认可。 如果乙方在向甲方申请开立信用证时无法提供正式保险单,则须提供以甲方为受益人的预保保险单正本或暂保单;并且待国外供货商将提单、发票或装船通知书传真给甲方或乙方后,
7、乙方应立即正式投保,并将正式保险单正本交至甲方。如上述情况下保险受益人不能直接指定为甲方,乙方须签署保险赔款转让授权书(附件2)予甲方,同时相应的保险单正本须留存在甲方。第三条 报关(委托丙方报关情况下适用)一、由甲方将信用证项下的提单、检验单、发票、进口许可证、代理报关委托书(附件3)、代理申报检验检疫委托书(附件4)等报关所需全部资料交给丙方,丙方按本协议的约定进行报关。甲方应在收到单据后采取特快专递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将上述报关所需单据送达给丙方。二、乙方在向甲方申请开立信用证时应向甲方提供乙方签发给丙方的代理报关委托书、代理申报检验检疫委托书。三、丙方应在收到甲方送达的提单等货权凭证当天,
8、以特快专递送达或专人送达方式直接向乙方和甲方出具出质确认书(提单版)(附件5)以确认上述质押事实和资料交接事实。四、报关时,丙方如果发现实际货物与单据不符,应立刻通知乙方和甲方。乙方应在接到上述货单不符的通知后三个工作日之内补足100保证金。逾期未补或未补足的,视为乙方对本协议及相关其他合同或协议的违约,甲方有权宣布授信额度提前到期,要求乙方提前偿还已使用授信额度;同时,甲方有权依法以拍卖或变卖的方式处置提单或质物清单所记载的货物,变卖或拍卖所得的款项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第四条 质物监管 一、除甲方另有书面通知外,代理报关完毕,丙方提货后,应按照表面审查原则查验质物,代甲方占有质物,履行
9、保管和监管责任,并向甲方签发质物清单。丙方签发质物清单(同时经乙方签章)时,信用证项下货物转移占有完成,现货质权成立。如因任何原因致使质物无法转移至由甲方指定的丙方占有,从而导致质权不成立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有权宣布全部授信额度提前到期、停止乙方使用授信额度或削减授信额度,并有权采取相应的救济或补救措施,要求乙方及其担保人提前偿还已使用授信额度。二、丙方代为清关后,应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以下简称“关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通关单(以下简称“商检单”)、进口关税发票、增值税发票等单据直接送交给甲方。三、丙方明确知晓,丙方代理报关后代甲方占有、保管、监管的货
10、物均已由乙方质押给甲方。丙方在出具质物清单的同时向乙方和甲方出具出质确认书(质物清单版)以确认上述质押事实。丙方出具的质物清单原件以及出质确认书(质物清单版)中所列货物应与丙方代理报关并实际监管的货物相同。如果该货物是经过国家法定商检机构检验的,丙方以商检单的有关记载为准签发质物清单;如果该货物未经国家法定商检机构检验,丙方以外观、表面检查为原则,按照货物表面及有关单证上的记载为准签发质物清单。丙方应采取特快专递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将上述出质确认书(质物清单版)随同质物清单一起送达给甲方。四、质押期间,丙方对质物清单所记载的货物(以下简称“质物”)承担保管和监管责任,包括:1、妥善、谨慎保管所占有
11、的质物。2、接受甲方对质物的勘验、检查、查询。3、按照甲方签发的提货通知书办理所占有的质物的提货、出仓、出库手续。4、不受理乙方就质物仓单和已质押质物清单的挂失手续。5、受理甲方对质物的提货和出仓、出库手续。6、未经甲方签发提货通知书,丙方不得受理乙方对质物提货、出仓、出库手续。7、监管期间因各种原因质物发生短少、损毁、变质、灭失等可能影响甲方权益的情形,丙方应当在获知后24小时内通知甲方,并采取适当的应急措施;国家有权机关要求丙方协助冻结、查封或处置质物或除本协议三方外任何他人就质物主张任何权利的,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采取适当的应急措施;在被监管的货物出现其它不利于甲方权益的情况时,应及
12、时通知甲方,并采取适当的应急措施。8、依照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约定和行业惯例丙方应当承担其他义务与责任。五、乙方申请解除全部监管物监管的,应向甲方清偿授信或补足保证金或另行提供甲方认可的其他担保。经甲方审核同意后,甲方向丙方签发解除监管通知书(附件15)。丙方收到解除监管通知书后应及时向甲方指定工作人员电话核实并签发回执,并凭甲方签发的解除监管通知书允许乙方提货出库。自收到解除监管通知书之日起,丙方的监管责任终止。六、监管期间,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为质物清单记载的货物在甲方认可的保险公司持续购买足额保险,投保的金额、险种和其他主要条款需经甲方认可,保险期限应直至质押解除。办理保险时需在保
13、险单上注明甲方为第一受益人,向甲方提供保险单正本,并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代为接收质物的保险赔偿金,从中优先受偿担保债权。如出质前已办理质物保险的,需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将保险第一受益人变更为甲方(如原投保额、投保险种不符合甲方规定的,应根据甲方的要求予以补办)。保险单和保险权益转让书由甲方保管。七、如乙方进口货物需转入丙方无法控制的仓储监管场所(如港口、期货定点仓库等)保管,丙方在甲方与相关仓库监管方办妥质押手续后,丙方的监管责任方可解除。第五条 货物运输等物流操作一、应甲方要求,乙方委托丙方办理监管货物的运输、代理运输、仓储等物流操作。二、监管货物的运输、代理运输、仓储等物流操作依据乙丙双方签订
14、的监管货物运输协议或监管货物代理运输协议或仓储协议的约定,上述协议与本协议约定有不一致的,以本协议约定为准。三、丙方非承运人的情况下,因承运人原因造成质物的运输延迟或不能以及质物的毁损灭失,丙方不承担责任,但丙方承诺积极协助甲方和乙方妥善处理相关的事宜。第六条预留事项一、丙方签发质物清单和出质确认书(包括提单版和质物清单版)以及签发本协议其他附件文件的有效印鉴式样以丙方公章或丙方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中所列的预留印鉴为准。二、甲方应以特快专递方式或专人送达方式向丙方送达提单等单据,丙方应预留邮寄地址和有权签收人员名单及签字样式,并作为本协议附件。三、丙方应以特快专递方式或专人送达方式向甲方送达质物清
15、单、关单、商检单、出质确认书(包括提单版和质物清单版)等单据,甲方收件地址和有权收件人员如下:甲方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收件人名称:1、 签字样式: ;或 2、 签字样式: 联系电话: 四、乙方办理质物清单签章以及签发本协议其他附件文件的有效印鉴式样以公章或以下列预留印鉴为准: 乙方: 第七条 质物的提货出库手续一、质物的提货与出仓、出库,仅凭甲方签发的提货通知书(附件9)办理。二、提货通知书为甲方许可质物提取或出仓、出库的唯一有效凭证。提货通知书的有效签章为甲方印鉴加甲方指定人员的亲笔签名,印鉴式样为:甲方签发提货通知的指定人员为:(1) ,其签名式样为 ,或(2) ,其签名式样为 。三、
16、提货通知书上非甲方指定人员的亲笔签名和上述印鉴,质物不得出仓、出库。丙方应在收到提货通知书后及时向甲方指定工作人员电话核实,并按照以上提货通知书上注明的各项要素给予乙方提货。若丙方违反以上规定给乙方提货的,应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向甲方申请签发提货通知书时,必须事先在甲方存入等于提货价值的 的保证金(上述保证金存入第八条第1款所指的保证金账户中)或提前归还相应授信,同时出具提货申请书。 乙方补充或追加的保证金,为乙方就其在授信协议项下的债务向甲方提供的质押担保。在相关授信到期前,乙方无权动用该保证金。补充或追加保证金的行为,构成甲乙双方对有关质押担保合同或者有关合同中保
17、证金条款的自动修改,无需甲乙双方另行签订有关补充协议或补充合同,也无需乙方的特别授权。五、乙方提货后,丙方给予甲方出具提货通知书(回执)(附件9)。每次提货后,甲方销记质物清单中的相应货物量。六、乙方提货后,丙方代甲方占有、保管、监管的质物的实际数量,应至少是质物清单中质物数量扣除所有甲方发出的提货通知书中的质物数量,不足部分由丙方承担赔偿责任。七、质物清单项下的货物全部提完后,质物清单自动失效,不必由丙方注销。甲、乙、丙三方对此无任何异议。第八条 开立账户一、甲乙双方的授信业务合作开始时,乙方应在甲方开立一般结算账户、报关税费监管账户、保证金账户。1、一般结算账户用于乙方日常结算。2、报关税
18、费监管账户用于存放报关税费。原则上乙方应在委托丙方报关前将报关税费存入该账户。3、报关税费监管账户号为 。乙方在此授权甲方将报关税费监管账户中的资金,按信用证金额、提单商品对应的税费比例,划转给丙方,作为丙方代理办理报关的税费资金来源。4、保证金用于担保乙方在信用证项下债务的偿还。5、保证金账号为 。二、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从报关税费监管账户和保证金账户提取资金或向外转账。若因技术原因,报关税费款项或质押货物销售款项进入了乙方的一般结算账户, 甲方有权直接把该款项从一般结算账户扣划到报关税费监管账户或保证金账户。第九条 费用支付方式一、协议三方一致同意本协议项下由乙方承担丙方对质物实施报关、
19、运输、代理、监管等发生的全部费用。乙方应根据本协议约定及时向丙方支付相关费用。费用标准和支付时间见费用约定书(附件14)。三方约定上述费用支付方式为:代理报关、报检、代缴关税、增值税、监管费等费用,乙方应在丙方报关前打入丙方指定账户;也可由乙方授权甲方直接从乙方在甲方开立的报关税费监管账户支付。其他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数额每月结算。二、乙方未能按时足额支付丙方的各项费用时,丙方应当向甲乙双方发出书面通知。三、根据本协议规定甲方行使其享有的质权,甲方应承诺其行使质权所得款项应优先支付乙方对丙方的未付款项。第十条 价格规定在本协议生效期间,若出现提单或质物清单所记载的货物的市场价格与开立信用证时的市
20、场价格相比下跌幅度达到 时,无论甲方是否发出补足保证金通知书,乙方都应在三个工作日之内将市场价格与开立信用证时价格之间的差价补齐,补齐差价的方式为追加保证金。逾期未补或未补足的,视为乙方对本协议及相关其他合同或协议的违约,甲方有权宣布授信额度提前到期,要求乙方提前偿还已使用授信额度;同时,甲方有权依法以拍卖或变卖的方式处置提单或质物清单所记载的货物,变卖或拍卖所得的款项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以上货物的市场价格由甲方自行认定,而不以乙方同意为必要。甲方可以以价格确定调整通知书和补足保证金通知书的形式将甲方认定的质物价格通知给乙方,以及通知乙方补足保证金。第十一条 其他事项1、甲方对乙方、丙方
21、在本协议或授信协议项下的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宽容、宽限或延缓执行甲方享有的权利,均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甲方依本协议、授信协议和有关法律规定应享有的一切权益、权利,不能视为甲方对任何破坏本协议行为的许可或认可,也不能视为甲方放弃对乙方或丙方现有或将来违约行为采取行动的权利。2、关于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采用书面方式,由各方加盖公章或授权章生效。3、其他 第十二条 声明、保证和承诺1、甲乙丙三方分别是在其设立的司法辖区内合法设立、有效存续及拥有良好声誉的公司,拥有全部的公司权利及政府许可和批准从事其目前从事的业务。2、甲乙丙三方分别拥有合法的权力、权利和授权签署、交付及履行本协议。本协议构成对乙方
22、、甲方、丙方有效且具有约束力的协议,并可以根据合同条款对乙方、甲方、丙方执行。3、乙方保证质物为乙方合法所有的财产,在订立本协议前或订立本协议后不被抵押、质押、租赁给其他人或以任何方式设置第三人权益,也不存在其他影响或妨碍甲方质权的其他情况。 4、甲乙丙三方谨此承诺,其将以善意方式完整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且若未取得其他方当事人事前书面同意,其不会做出任何行为(包括其应作为而不作为,或其不应作为而作为)危及本协议项下债权的实现。5、乙方、甲方、丙方不得以其任何双方之间的任何约定或其内部权限的限制或其与其他任何民事主体之间的约定来对抗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履行或者对本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第十三
23、条 违约责任1、乙方和丙方对其在本协议下所做出的任一保证或承诺的违反视为对本协议的违反。违约方违反协议给相应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所遭受的实际损失。2、乙方违反授信协议或者本协议,甲方有权宣布全部授信额度提前到期、停止乙方使用授信额度或削减授信额度,并有权采取相应的救济或补救措施,要求乙方及其担保人提前偿还已使用授信额度。3、丙方未履行对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与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第十四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本协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订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协议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丙三方应进行协商或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按以下第 项规定的方式解决争议
24、。 1、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3、 。第十五条 协议生效1、本合同经各方当事人签署(应由其有权签字人签字或加盖印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乙方清偿完毕综合授信额度合同项下债务时终止。2、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3、本协议中手写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丙三方谨此确认,均已经认真审阅、充分知悉、理解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内容,签署本协议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甲方单位盖章: 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
25、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附件1质物清单 编号: 致:xx银行 监管方已按照相关协议接收下表货物并开始履行监管责任。出质人将下表货物质押给贵行,并对质物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该质物已经交付给贵行指定的监管方占有、保管、监管、运输,作为编号为xx_综字 第 号综合授信额度合同项下债务的质押担保,本质物清单为编号为xx 额质 第 号最高额质押担保合同或xx 质字 第 号质押担保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并构成对上述最高额质押担保合同或质押担保合同中质押标的的变更。出质人保证按照xx 未合字 第 号合作协议书(适用于未来货权质押开证业务)的约定办理提货手续。货物明细为:名称规格数量数量单位生产厂家
26、单价凭证号货位号 监管方签章(预留印鉴): 出质人签章(预留印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附件2保险赔款转让授权书致: (保险公司) 我方 公司(乙方名称)已向贵公司投保编号为 合同项下的货物运输保险,保险单号 。 我方同意在上述保单有效期生效之日起,在我方保单项下的全部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贵公司将保险理赔款直接支付给xx银行 ,用于解付信用证及银行为实际债权所支付的其它费用,如有剩余,还予我方。 我方保证在保险公司确认此授权书后,我方仍将忠实履行保单的各项规定。 本授权书不是索赔文件,保险公司确认此授权书并不代表保险公司接受索赔要求。 本授权书并未授权xx银行 在我方货物发生保
27、险责任范围内之损失时,直接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要求。我方向银行承诺,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或损失时,我方无条件协助银行完成索赔及赔款偿还手续。 本授权书一式三份,经我方和银行分别签署(盖章)后送交保险公司,经保险公司签署(盖章)确认后生效。我方、银行、保险公司三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公司(盖章): xx银行 (盖章)有权人签字: 有权人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保险公司(盖章):有权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附件3代理报关委托书 报托第 号致: 海关我公司现委托 (代理公司)代理我公司向贵公司进行货物 报关,合同号: 货名: 件数: 毛重: 净重: 价值: 我
28、公司保证遵守中国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国家有关法规,保证所提供的单证与所申报货物相符,对所有申报货物的品名、价格、数量及其它应报各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有违反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法规或不符之处,由我公司自行负责。本委托书有效期至本委托项下货物报关、缴税及退税完毕止。报关委托公司名称:(盖章)海关注册登记编码:法定代表人姓名:经办人:联系电话:传真:地址:代理公司名称:(盖章)海关注册登记编码:法定代表人姓名:经办人:联系电话:传真: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附件4代理申报检验检疫委托书致: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我公司现委托 (代理公司)向贵局报检下列货物:一、货物名称: 合同号: 件数: 毛(净)重:
29、 商品总值: 二、所提供资料:合同 发票 提单 (请选择)其他资料: 三、检验检疫费由代理公司代为缴纳。我公司保证遵守中国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值物检疫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以及检验检疫法规,保证所提供的单证真实,并与所申报的货物相符。未经检验检疫,保证不擅自将货物调运、销售或使用。如有违反,本公司愿承担一切责任。本委托书有效期至本委托书项下货物检验检疫完毕止。委托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经办人:地址:联系电话:日期: 年 月 日代理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经办人:地址:联系电话:日期: 年 月 日附件5出质确认书(提单版) 编号: 致:xx银行 我公
30、司同意接受 公司(以下简称“出质人”)不可撤消的委托,为其下列提单等凭证资料项下的货物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惯例以及编号为xx 未合字 第 号合作协议书(适用于未来货权质押开证业务)中的有关约定提供报关和报关后的仓储服务。我公司确认下列提单等凭证资料已由贵行交接给我公司,我公司业已知晓下列提单等凭证资料及其项下的货物已质押给贵行,我公司将严格按照上述合作协议书(适用于未来货权质押开证业务)中的约定履行报关、保管、监管职责。凭证名称单证编号货物名称产地规格货物数量 监管方: 有效印鉴:年 月 日 附件6出质确认书(质物清单版) 编号: 致:xx银行 我公司同意为 公司(以下简称“出质人”)存放于
31、我公司仓库的下列货物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惯例、以及我公司与出质人之间的有关约定提供仓储服务,并出具下列质物清单。我公司确认出质人所有的质物清单(明细见下表)确由我公司签发,质物清单所对应的以下货物已经存放入我公司,我公司对该质物清单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我公司业已知晓该质物清单中的货物已质押给贵行,我公司将严格按照编号为xx 未合字 第 号合作协议书(适用于未来货权质押开证业务)的约定履行保管、监管职责。名称规格数量数量单位生产厂家/产地单价质物清单号货位号 监管方: 有效印鉴:年 月 日 附件7授权委托书致:xx银行 根据贵行的指示,我公司 授权以下公司按照编号为xx 未合字 第
32、号合作协议书(适用于未来货权质押开证业务)的约定代表我公司履行报关、质物保管、监管、运输、代理运输等义务,以下公司的所有行为均视为我公司的行为,全部由我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我公司授权的公司名称和其相应的有效印鉴如下: 1、公司名称: 预留印鉴式样:2、公司名称: 预留印鉴式样:3、公司名称: 预留印鉴式样:4、公司名称: 预留印鉴式样:5、公司名称: 预留印鉴式样:6、公司名称: 预留印鉴式样: 监管方: 签章:年 月 日附件8提货申请书 编号: 致:xx银行 根据xx 未合字 第 号合作协议书(适用于未来货权质押开证业务)的约定,本公司: 已将共计 万元的保证金/金钱划入本公司在贵行开立的保
33、证金账户/特户 上,该笔保证金作为编号为 号的 (合同名称)项下债务的质押担保。 已归还编号为xx 字 第 号 合同项下授信 万元。现我公司向贵行申请办理 公司签发的 质物清单项下下列货物的提货、出库手续,提货清单见下表,请予办理提货手续为盼! 名称规格数量数量单位单价质物清单号生产厂家备注 申请人(出质人): (预留印鉴) 年 月 日附件9提货通知书编号: 致: (监管方)根据xx 未合字 第 号合作协议书(适用于未来货权质押开证业务)的约定,经审查,本行同意 公司前来你公司办理下列货物的提货、出库手续。请贵公司予以审核并办理以下货物的提货、出仓和出库手续为盼!相关费用由该公司支付,提货后贵公司对所提货物的保管、监管责任自行终止。名称规格数量数量单位单价质物清单号生产厂家备注 xx银行 (预留印鉴) 年 月 日提货通知书(回执)编号: 致:xx银行 根据贵行签发的 号提货通知书和xx 未合字 第 号合作协议书(适用于未来货权质押开证业务)的约定,本公司已办理上述提货通知书项下 公司的提货、出库手续(明细见下表)。名称规格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