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租赁经营合同出租方(甲方):xx新xx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承租甲方“寿平民宿建筑A户型 号楼”事宜,达成以下合同。第一条 租赁标的物 位于 xx新区xx新xx西北角的民宿建筑A户型 号楼,建筑面积共计251.15(最终以实测面积为准详见附件一)。第二条 租赁范围 民宿建筑物主体;建筑物周边划定区域;建成交付时的相关资产(详见附件二)。第三条 资产租赁用途住宿、餐饮、休闲娱乐、展示、办公。第四条 租赁方式 乙方向甲方交纳租金及其他相关费用,租赁资产由乙方自主经营,独立核算
2、,自负盈亏。 第五条 资产的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15年,即xx年10月1日起至2031年9月30日止(具体时间以寿平古渡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与寿平村村委会合作开发期限为准详见附件三)。第六条 租金及优惠1、该民宿项目为新建项目,周边配套资源尚不完善,需整体宣传开发,客源需要长期发展积累。双方本着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兼顾,利益风险共担的原则,前三年( xx年10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甲方向乙方免收取租金,第四、五年(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年租金2.21万元。租金如下表租金表序号年份面积租金(元/*月)年租金(万元)1第1年251.150.00 0.00 2第2年251
3、.150.00 0.00 3第3年251.150.00 0.00 4第4年251.157.33 2.21 5第5年251.157.33 2.21 2、 合同剩余期间(2021年10月1日至2031年9月30日),如当乙方年营业收入低于21万元(暂定)时,可只向甲方缴纳1万元保底租金。3、 乙方在建设期租赁时,为经营准备所投入的资金可抵扣租金和押金。4、 乙方在雇用员工时,在同等市场条件下,应优先雇用甲方指定范围的当地劳动力,乙方也因此享有相应的政策规定优惠。第七条 租金和抽成的交付1、租金按季度预支付,即每季度末三日内交清下季度租金;抽成为一个核算年度核算结束后10日内交付。2、租金和抽成以人
4、民币现金或转账方式支付。每逾期一天,则甲方有权按应交金额的0.1收取滞纳金。如超过90天,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资产。3、在收到租金和抽成后,甲方向乙方开具租赁发票。4、如乙方每年的营业收入超出21万元(暂定),甲方将对超出部分进行阶梯抽成,抽成计入租金。抽成比例及金额见下表:分阶段抽成比例表序号营业收入a(万元)抽成比例抽成最低金额(万元)抽成最高金额(万元)1210%00221a3130%03331a4135%36.5441a5140%6.510.5551a6145%10.515661a50%15注:按比例对营业收入各阶段进行抽成。第八条 担保措施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内,乙方应
5、向甲方缴纳2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万元)履约保证金。第九条 物业服务及其他费用甲方与乙方另行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第十条 租赁资产的移交 1、合同签订后,资产具备经营条件时,办理租赁资产交接手续。2、经双方清点后,列出资产移交清单,办理交接手续后交由乙方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如乙方不再需要的资产,可以向甲方退回,租赁期满,乙方按清单交还甲方其余资产。因正常使用产生的资产折损,甲方应予以认可并接收资产。3、租赁资产的产权属于甲方,使用权属于乙方,乙方没有处置资产的权利。第十一条 新增资产1、凡属于乙方投资的资产属于乙方,甲方没有处置资产的权利。第十二条 建设、装修、筹备期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 甲
6、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建设、装修、筹备、宣传的主体领导工作,乙方必须在甲方的统一安排和管理下进行开业筹备。2、甲方负责民宿建筑主体建设、配套设施设备的建设和采购、室内外装修、景观建设并承担费用。3、基于后期经营需要的考虑,在建设期,甲方委托乙方对租赁区域室内、外立面装修及租赁区域景观进行设计,设计方案须由甲方认可。如乙方受甲方委托承担建设、装修内容,甲方应保障乙方的建设、装修环境。4、除约定由乙方负责的事项外,甲方向乙方交付租赁资产时,应按照双方认可的装修、装饰设计方案施工布置完毕,具备经营的条件,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因故装修、装饰、设施不能一次施工到位的,可以在后期约定时间内由甲
7、方完成施工,费用由甲方承担。5、甲方负责办理安检、质检、消防等建设手续并承担费用,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租赁区其他经营资质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二、 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整体规划和进度安排。 2、乙方负责租赁区域内经营机构的建设,负责人员招聘,培训管理,并承担费用。3、乙方负责民宿经营所需消耗品、餐厅原材料的采购。4、乙方负责租赁区域开业所需的低值易耗品的采购。5、乙方在建设、装修期,为后期经营所需而投入的建设装修资金,可以抵作租金。第十三条 经营期双方的权利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负责整体项目的规划、管理、宣传推广及品牌维护。2、对乙方使用租赁资产有监督的权利。甲方有
8、权制止乙方转移、抵押、处置、非法使用资产。制止无效,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3、在合同执行期间,甲方保证乙方租赁的资产功能正常可用,建筑主体、装修装饰工程、设备等出现问题,由甲方负责维修或更新并承担费用。如甲方不能及时维修或更新,影响到乙方正常经营时,可由乙方自行维修,费用从租金或抽成中扣减。4、甲方应保证乙方的经营不受外部因素干扰。如因此对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5、甲方保证供水(冷热水)、供电、供暖、供气、网络、电视等经营条件正常。6、甲方负责消防、安保、室外保洁、绿化维护、停车管理、垃圾清运等公共事务,保证乙方具备正常的经营环境和条件。7、甲方对租赁资产因安全隐患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和
9、财产损失负责。8、在签订合同以后,如甲方在三个月内不能提供营业的基本条件,应支付乙方在此之间产生的各项费用。二、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应依法进行经营活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2、乙方应按时足额交纳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3、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租赁资产对外进行担保和抵押。4、乙方如因经营原因,需要对租赁区域内的房间、庭院、配套进行改造时,不得影响建筑受力主体。5、乙方经营期满,应及时向甲方移交资产并结清有关债权债务,不得影响甲方后续使用。7、乙方负责经营所需的低值易耗品采购,负责自用人员的管理。8、在不影响乙方经营收益的情况下,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营销活动。9、乙方有权对甲方涉及
10、租赁范围的物业管理、配套项目及经营环境提出建议和意见。在此方面如出现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的现象,甲方应予改进,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10、在乙方经营过程中,如配套项目和经营环境与签订合同时甲方规划发生严重背离,致使乙方不具备继续经营民宿项目的条件,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索赔。11、 在签订合同以后,如甲方不能在一年内移交所有经营资产,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应支付乙方在此之间产生的各项费用,并赔偿损失。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保证金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追偿:(1)乙方非法经营,对寿平民宿小镇良好形象造成严重损害的。(2)
11、逾期交纳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超过一个月。(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使用范围进行经营,经甲方督促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更正。(4)在不影响乙方经营收益的情况下,拒绝参与甲方就整体项目的优惠促销政策时,甲方书面通知后仍未更正。2、乙方经营民宿酒店期间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时,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此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按照每年2.21万元的标准,根据实际租赁天数,补缴前三年的租赁费用。3、凡在执行本合同或与合同有关的事宜时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无果,可向管辖区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房屋因不可抗力(如特大自然灾害、地震等)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双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第十六条 其它条款1、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损失索赔。、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商定后另行补充,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其内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壹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均有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以下无合同正文)(本页为签字页)出租方:xx新城寿平古渡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承租方: 西安朗鸿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