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西聚人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内部管理制度10月30日目 录第一章 管理纲领3第二章 职员守则4第三章 财务管理5第一节 总则5第二节 财务机构和会计人员5第三节 会计核实标准及科目报表7第四节 资金、现金、费用管理8第五节 工资及奖金10第六节 税收及利润分配8第七节 会计凭证和档案保管10第四章 人事管理8第一节 总则8第二节 编制及定编8第三节 职员聘(雇)用9第四节 工资、待遇9第五节 假期及待遇12第六节 辞职、解聘、开除10第五章 业务质量管理15第一节 总则15第二节 项目经理制度15第三节 三级复核制度16第六章 保密工作17第七章 岗位职责18第八章 企业印、信管理制度23第九章
2、附则24第一章 管理纲领 第一条 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企业发展壮大,提升经济效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章程要求,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 企业全体职员全部必需遵守企业章程,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经律。 第三条 企业财产属股东全部。企业严禁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企业财产。 第四条 企业严禁任何所属机构、个人损害企业形象、声誉和股价稳定。 第五条 企业严禁任何所属机构、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企业利益或破坏企业发展。 第六条 企业经过发挥全体职员主动性、发明性和提升全体职员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停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体系,实施多个形式责任制,不停壮
3、大企业实力和提升经济效益。 第七条 企业提倡全体职员刻苦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企业为职员提供学习、深造条件和机会,努力提升职员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业务过硬职员队伍。 第八条 企业激励职员发挥才能,多作贡献。对有突出贡献者,企业给予奖励、表彰。 第九条 企业提倡职员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发明精神。 第十条 企业尊重专业人才辛勤劳动,为其发明良好工作条件,提供给有待遇,充足发挥其知识为企业多作贡献。 第十一条 企业实施“按劳取酬”、“多劳多得”分配制度。 第十二条 企业推行岗位责任制,实施考勤、考评制度,端正工作作风和提升工作效率,反对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工作态度。 第十三条
4、企业提倡厉行节省,反对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升效益。 第十四条 维护企业纪律,对任何人违反企业章程和各项制度行为,全部要给予追究。第二章 职员守则 第十五条 遵纪遵法,忠于职守,克己奉公。 第十六条 维护企业声誉,保护企业利益。 第十七条 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第十八条 珍惜公物,节省开支,杜绝浪费。 第十九条 努力学习,提升水平,精通业务。第二十条 主动进取,勇于开拓,创新贡献。第三章 财务管理第一节 总则 第二十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企业具体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十二条 财务管理工作要落实“勤俭办企业”方针,勤俭节省,精打细算,在
5、企业经营中阻止铺张浪费和一切无须要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第二节 财务机构和会计人员 第二十三条 企业设总会计师。 企业设计划财务部。计划财务部设部长。 计划财务部及各财务部,依据业务工作需要配置必需会计人员。 第二十四条 总会计师帮助总经理管理好全企业财务会计工作,对全企业财务会计工作负责。 总会计师关键职责以下: 1.实施企业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主持编制并签署企业财务计划、信贷计划和会计报表等,落实完成计划方法,对实施中存在问题提出改善方法,指导各项财务活动,考评生产经营结果,对总经理负责并汇报工作; 2.编制企业职员工资、奖金、福利方案和股东分红派息方案; 3.监督全企业财务
6、管理和活动; 第二十五条 计划财务部部长领导计划财务部工作,在总经理和总会计师领导下主持企业财务工作。 计划财务部部长关键职责是: 1.主持计划财务部工作,领导财务人员实施岗位责任制,切实地完成各项会计业务工作; 2.实施总经理和总会计师相关财务工作决定,控制和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审核监督资金动用及经营效益,按月、季、年度向总会计师、总经理、董事会提交财务分析汇报; 3.帮助总会计师编制多种会计报表,主持企业财产清查工作; 第二十六条 各级财务部门全部必需建立稽查制度。 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标登记工作。 第二十七条 财会人员全部要认真实施岗位责任制,各司其,
7、相互配合,如实反应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 记帐、算帐、报帐必需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正确,帐目清楚,日清月洁,按期报帐。 第二十八条 各级领导必需切实保障财会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推行职责。 第二十九条 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需坚持标准,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事项,必需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实施,并立即向上级财务部门汇报。 企业支持财务人员坚持标准,按财务制度办事。严禁任何人对勇于坚持标准财会人员进行打击报复。企业对勇于坚持标准财会人员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三十条 财会人员努力争取稳定,不随便调动。 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需和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
8、续,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止会计工作。 被撤销财会人员,必需会同相关人员编制财立、资金、债权债务移交清册,办理交接手续。 移交交接包含移交人经管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 移交交接必需监交。通常财会人员交接,由企业领导会同财务部部长进行监交;计划财务部部长交接,由总经理会同总会计师进行监交。第三节 会计核实标准及科目报表 第三十一条 企业实施中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等法律法规相关会计核实通常标准、会计凭证和帐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要求。 第三十二条 企业采取国家要求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并按相关要求办理会计事务。 第三
9、十三条 记帐方法采取借贷记帐法。记帐标准采取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帐位币。人民币同其它货币折算,按国家要求会计制度要求办理。海外企业应选定一个货币为记帐本位币。 第三十四条 一切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中多种文字统计用汉字记载,必需时可用外国文字旁述;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需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第三十五条 企业对企业资本坚持资本确定、资本充实标准。 第三十六条 企业对同一时期各项收入及和其相关联成本、费用全部必需在同一时期内反应,如应付工资、应提折旧等均按要求时间进行,不应提前或延后。 第三十七条 企业采取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需一致,非董事会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
10、改变。 第三十八条 企业向其它单位投出资金,应按投出时交付金额记帐,所发生收益和损失,应在投资损益科目中入帐,在利润表中单独反应。 第三十九条 长久借款利息支出,应依据使用单位用款时间计算利息。 第四十条 企业以单价元以上、使用年限1年以上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5大类: 1.房屋及其它建筑物; 2.机器设备; 3.电子设备(如手提程控电话机、复印机、电传机等); 4.运输工具; 5.其它设备。 第四十一条 固定资产必需每十二个月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计价,必需严格审查,按要求经同意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成。 第四十二条 凡单项债权(不管境内外)帐龄超出1年仍未回收时,各核实单位按
11、年度提取10%百分比提取坏帐准备金。 第四十三条 企业关键会计报表有以下多个: 1.资产负债表(年、季、月); 2.损益表(年、季、月); 3.股息红利分配方案(年度); 4.财务情况变动表(年度); 5.专用基金明细表(六个月); 6.固定资产增减改变表(月); 7.银行贷款增减改变表(月); 8.现金出纳月终盘存表(月); 9.提取坏帐准备金明细表(月); 10.应收、应付和预付款项明细表(月)。第四节 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第四十四条 计划财务部和各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管理,预防损失,杜绝浪费,良好利用,提升效益。 第四十五条 银行帐户必需遵守银行要求开设和使用。银行
12、帐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帐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 第四十六条 银行帐户帐号必需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 第四十七条 银行帐户印鉴使用实施3章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经理私章和会计私章由本人各自保管,不准由1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时由其委托她人代管。 第四十八条 银行帐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帐,不准多笔汇总记帐,也不准以收顶支记帐。各单位应按月和银行对帐单查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整表逐笔调整平衡。 第四十九条 财会人员办理信汇、电汇、票汇(含自带票汇)、转帐支付等付出款项,一律凭付款审批单办理。付款审批单应附入付款
13、凭证记帐备查。 付款审批单由项目经办人负责办理报批。会款审批权限以下:1万元以下(含1万元)由总经理审批;1万元以上(含1万元)由实施董事审批。 同一项目(含同一笔贸易)应按累计总额报批,不准为逃避审批而分列报批、支付。 对违反上述要求付款,财务人员有权且必需拒绝支付,并立即向上级请求处理。 第五十条 一切现金往来,必需收付有凭据,严禁口说为凭。 第五十一条 严禁将公款存入私人帐户,违者按贪污论处。 第五十二条 现金日志帐必需用固定一本帐,严禁使用两本帐或帐外有帐。 第五十三条 会计每个月终要会同出纳员盘点现金库存一次,确保钞帐相符。盘点表应随同会计报表一起上报。 第五十四条 正常办公费用开支
14、,必需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验收人签外,经经理或其授权人同意后方能报销付款。 第五十五条 业务费实施包干制,按实现利润百分比提取,由总经理掌握使用。提取百分比由实施董事确定。提取后应专款专用,不得私分、贪污。 第五十六条 非生产性特殊开支,如赞助金、会费等在福利基金列支,元以下总经理审批,元以上由实施董事审批。第五十七条 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资金使用事项,全部有权且必需拒绝办理。不然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第五节 工资及奖金 第五十八条 企业实施“按劳取酬”、“多劳多得”分配制度。 第五十九条 企业职员年度工资及资金总额,由总经理按章程要求拟
15、订。 第六十条 职员工资标准和奖励方法,由总会计师提出方案,报总经理审定。 第六节 税收及利润分配 第六十一条 企业依法向国家缴纳税金,不准偷税漏税。第六十二条 税后利润分配按章程要求实施。第七节 会计凭证和档案保管 第六十三条 会计凭证必需内容真实、手续完备、数字正确、不得涂改、挖补,如事后发觉差错,也必需由经办人负责划双红线并盖章进行更正。 第六十四条 会计档案必需按月装订成册,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最少保留。 第六十五条 会计档案保留期满需销毁时,应抄具清单,报总经理、董事会、主管部门和税务机关同意后,才能销毁。第四章 人事管理第一节 总则 第六十六条 为深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依据国家相关
16、劳感人呈法规、政策及企业章程之要求,制订本制度。 第六十七条 企业实施国家相关劳动保护法规,在劳感人呈部门要求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职员,全权实施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第六十八条 企业对职员实施协议化管理。全部职员全部必需和企业签署聘(雇)用协议。职员和企业关系为协议关系,双方全部必需遵守协议。 第二节 编制及定编 第六十九条 企业各职能部门,用人实施定员、定岗。 第七十条 因工作及生产、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需要增加用工,一律报总经理审批。 第三节 职员聘(雇)用 第七十一条 各部门对聘(雇)用职员应本着精简标准,可聘可不聘果断不聘,无才无德果断不聘,有才无德果断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
17、用,任人唯贤。 第七十二条 企业聘用职员,一律和企业签署聘用协议。 第七十三条 企业聘用职员,一律脱离原级职别,由企业根据需要和受聘人实际才能给予聘用。 第七十四条 各级职员聘用程序以下: 1.总经理,由实施董事提名董事会聘用; 2.总理经助理、总会计师等高级职员,部门主任,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用; 3.其它职员,由总经理同意聘用。 上述程序也适适用于各级职员解聘及续聘。 第七十五条 各部门确需增加职员,按以下标准办理。 1.先在本部门、本企业内部调整; 2. 本企业内无法调配,由用人部门提出计划,报总经理同意后进行招聘。 第七十六条 新聘(雇)职员,用人部门和受聘人必需填写“雇用职员审批表”
18、和“职员记录表”,由用人部门签署意见,确定工作岗位,经办公室审查考评,符合聘雇条件者,先签试用协议,经培训后试用六个月至1年。 第七十七条 新职员正式上岗前,必需先接收培训。 培训内容包含学习企业章程及规章制度,了解企业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 培训由用人部门和办公室共同负责。 职员试用期间,由办公室会同用人部门考察其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 试作期间工资,按确定工资下调一级发给。 第七十八条 职员试用期满15天前,由用人部门作出判定,提出是否录用意见,经办公室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同意录用者和企业签署聘订聘(雇)用协议;决定不录者试用期满退回原单位。 第四节 工资、待遇 第七十九条 企业全权决定
19、所属职员工资、待遇。 第八十条 企业实施董事会同意实施工资系统列。 第八十一条 企业根据“按劳取酬、多劳多得”分配标准,依据职员岗位、职责、能力、贡献、表现、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 第八十二条 职员工资,由决定聘用者依据前条要求确定,由办公室行文通知财务部门发放。 第八十三条 企业激励职员主动向上,多做贡献。职员表现好或贡献大者,所在部门可将材料报总经理同意后予提级及奖励。 第八十四条 企业实施国家劳动保护法规,职员享受对应劳保待遇。 第五节 辞职、解聘、开除 第八十五条 企业有权解聘不合格职员。职员有辞职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要求推行手续。 第八十六条 职员和企业签署聘(
20、雇)用协议后,双方全部必需严格推行协议。职员不得随便辞职,企业不准无故解聘职员。 第八十七条 协议期内职员辞职,必需提前1个月向企业提出辞职汇报,由用人部门签署意见,经原同意聘(雇)用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经予办理辞职手续。 第八十八条 职员未经同意而自行离职,企业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企业造成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第八十九条 职员工作六个月后仍不能胜任工作,企业有权给予解聘、解聘。 第九十条 职员必需服从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企业有权给予解聘、解聘。 第九十一条 企业对解聘职员持慎重态度。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得解聘协议期未满职员。 第九十二条 解聘职员,必需提前1个月通知被
21、解聘者。 第九十三条 聘(雇)用期满,协议即告终止。职员或企业不续签聘(雇)用协议,到办公室办理终止协议手续。 第九十四条 职员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违法犯罪,企业有权给予开除。 第九十五条 职员辞职、被解聘、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企业以前,必需交还企业一切财物、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不然,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企业造成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第九十六条 企业对被解聘及未获企业续聘职员,按其在企业工龄计算每十二个月发给其1个月工资。不满1年按1年计。第五章 业务质量管理第一节 总则 第九十七条 为加强企业业务质量,愈加好落实企业“成功在于信誉”创建宗旨,特制订本制度。第九十八条 企业业
22、务工作实施以项目经理制度为关键工作制度。 第九十九条 企业业务工作质量实施以总工牵头三级质量复核制度。第二节 项目经理制度第一百条 企业业务工作以项目为依靠,实施项目小组制度,项目小组依据需要,能够由企业各部门人员组成。第一百一条 项目小组在项目开展时按总经理要求成立,在项目关键工作完成后解散,人员回归各部门。第一百二条 项目经理负责管理项目小组,有权要求企业各部门配合工作,只对总经理和总工负责。第一百三条 项目小组职责:一, 项目经理:1,负责受理业务,核查点收委托方报送业务资料;2,负责统筹业务工作进度,确保工作准期进行并圆满完成;3,负责整体把握、审核经办人员完成业务工作质量,确保工作正
23、确度和正确性;4,负责业务结果交付和业务费用收取,确保业务结果准期交付和业务费用如额收取;5,负责统筹承接业务档案整备,并和档案员交接。二, 经办人员:1,按项目经理安排,准期、保质完成自己负责部分业务;2,负责承接业务档案整备,并完整交付给项目经理;3,按项目经理安排,对其它经办人员完成业务结果进行复核,并确保复核后业务结果正确度和正确性。第三节 三级复核制度第一百四条 一级复核由项目经理安排项目小组经办人员进行交叉复核,经办人员复核完成后,签字后连同复核意见一起报项目经理。第一百五条 二级复核由项目经理负责,复核完成后,签字后连同复核意见一起报总工。第一百六条 三级复核由总工负责,复核完成
24、后,签字后连同复核意见返回项目小组。第一百七条 总工和项目小组若有意见分歧,报总经理决议。第六章 保密工作 第一百八条 为保守企业秘密,维护企业发展和利益,制订本制度。 第一百九条 全体职员全部有保守企业秘密义务。 第一百一十条 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尤其注意不泄漏企业秘密,更不准出卖企业秘密。 第一百一十一条 企业秘密是关系企业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职员知悉事项。企业秘密包含下列秘密事项: 1.企业经营发展决议中秘密事项; 2.人事决议中秘密事项; 3.招标项目标资料; 5.关键协议、用户和贸易渠道; 6.企业非向公众公开财务情况、银行帐户帐号; 7.其它董事会或总经理确定应该
25、保守企业秘密事项。 第一百一十二条 属于企业秘密文件、资料,应标明“秘密”字样,由专员负责印制、收发、传输、保管。 第一百一十三条 企业秘密应依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职员接触。 第一百一十四条 非经同意,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第一百一十五条 记载有企业秘密事项工作笔记,持有些人必需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必需立即汇报并采取补救方法。 第一百一十六条 接触企业秘密职员,未经同意不准向她人泄露。非接触企业秘密职员。第七章 岗位职责 第一百一十七条 实施董事职责: 1.召集、主持股东大会; 2.领导董事会工作,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3.签署本企业关键协议及其它关键文件; 4.提名总经理人选,供
26、董事会会议讨论和表决; 5.在董事会会议闭会期间实施董事会决议,处理董事会权限内事务,关键问题应向下次董事会会议汇报; 6.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难等重大事件时,可对一切事务行使尤其裁决权和处理权,但这种裁决权和处理必需符合本企业利益,并在事后向董事会会议汇报; 7.指导本企业重大业务活动; 8.实施董事因故不能推行职务时,可授权其它董事负责。 第一百一十八条 董事职责: 1.处理董事会事务工作; 2.负责董事会委托工作; 3.调查研究企业发展问题。 第一百一十九条 总经理职责: 1.实施企业章程,对董事会负责并汇报工作; 2.全方面负责企业经营管理。 3.组织和制订企业生产、年度经营、发展、
27、财务、人事、劳资、福利等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实施,主持制订企业年度预、决算汇报; 4.依据董事长授权,代表企业对外签署协议和协议; 5.定时向董事会提交经营计划工作汇报、财务报表等; 6.向董事会提名任免企业高级职员、部门经理(主任); 8.决定职员奖惩、定级、升级、加薪、招工、雇用或解聘解聘; 9.提出机构设置、调整或撤销意见,报董事会同意; 10.签发日常行政、业务和财务等文件; 11.由董事会或董事长授权处理相关事宜。 第一百二十条 总会计师职责: 1.实施企业章程、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主持编制并签署企业财务计划、信贷计划和会计报表等,落实完成计划方法,对实施中存在问题提出改善方法,指导
28、各项财务活动,考评生产经营结果,对总经理负责并汇报工作; 2.编制企业工资、奖金、福利方案和年度分红派息方案; 3.监督全企业财务管理和活动; 4.对各级财会人员调动、任免、晋升、奖惩等提出提议、评定,经总经理同意后交付实施; 5.负责搞好全企业财会人员培训工作,不停提升财会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一百二十一条 总工程师职责: 1.主管企业业务,负责招标代理全过程中技术工作; 2.负责审查招标代理方案,主持业务会审工作; 4.确定工程量清单,主持招标、投标工作; 5.总经理授权委托其它工作. 第一百二十二条 办公室主任职责: 1.主持办公室全方面工作; 2.处理企业日常行政事务,接待、处理来信
29、来访; 3.做好上传下达、下情上报工作,深入调查研究,了解掌握情况,发觉问题立即向领导汇报,当好领导参谋; 4.处理企业公关事务,接待户、客人,策划企业对外宣传、广告等大型活动; 5.领导起草企业文件、汇报和编制资料; 6.负责安排企业会议及活动; 7.帮助做好职员培训和计划生育等工作; 8.总经理授权委托其它工作. 第一百二十三条 办公室职员职责: 1.负责会议统计工作; 2.负责起草企业文件、汇报; 3.帮助主任做好办公室工作. 第一百二十四条 档案保管员职责: 1.承接档案工作; 2.做好档案搜集、分类整理、借阅、移运移交、保管保留工作; 3.保守档案秘密; 4.承接其它办公室工作. 第
30、一百二十五条 计划财务部部长职责: 1.主持计划财务部全方面工作,领导财务人员实施岗位责任制,切实完成各项会计业务工作; 2.实施总经理和各会计师相关财务工作决定,控制和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审核监督资金利用及经营效益,按月、季、年度向总会计师、总经理和董事会提交财务分析汇报; 3.帮助总会计师编制多种会计报表;主持企业财产清查工作; 4.总经理授权委托其它工作. 第一百二十六条 出纳员职责: 1.按财务制度要求使用现金和库存现金,不得以“白条”抵顶库存现金,不挪用公款;现金往来按次序逐笔登记日志帐,并日清月结,确钞帐相符; 2.按银行结算制度要求办理款项收付;严禁签发空白支票;对已办妥收付款凭证
31、,按次序逐笔登记银行存款日志帐,并结出余额,立即和银行对帐单查对,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整表”,确保帐面余额和对帐单余额相符; 3.妥善保管好库存现金、有价证券、空白支票、空白收据和相关印章; 4.按付款审批要求支付款项,不得私自违反要求付款,预防资金损失; 5.认真审核各项收支凭证,发觉问题立即请示汇报,做到各项收、付款正当和手续完备; 6.主动主动催收各项应收款项. 第一百二十七条 会计职责: 流动资金核实: 1.拟订流动资金管理和核实实施措施,参与核定流动资金定额,实施管用结合和资金归口分级管理; 2.编制流动资金计划和银行借、还款计划负责流动资金调度,组织流动资金供给; 3.定时考评
32、流动资金使用效果,不停加速流动资金调动. 固定资产核实: 1.拟订固定资产管理和核实实施措施,划定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界限,编制固定资产目录; 2.参与核定固定资产需用量及编制固定资产更新改造计划; 3.办理固定资产购置、调入调出、价值重估、折旧、调整、内部转移、租赁、封存、出售及报废等会计手续,进行明细登记核实,定时进清查查对,做到帐物相符; 4.按制度要求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5.参与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分析固定资产使用效果,促进固定资产合理使用,提升固定资产利用率. 工资核实: 1.按计划控制工资总额使用; 2.审核工资表,计算发放工资;按制度要求计提发放奖金; 3.进行工资明细核实. (四
33、)利润核实及分配: 1.编制利润计划,将年度利润指 分解落实到单位; 2.做好利润明细核实,正确计算生产经营、销售收入和其它收入,认真审核和计算各项成本费用支出,正确计算利润,按制度计算和上交税,制作并登记相关明细帐,编制利润报表上报; 3.考评、分析利润完成情况,主动挖潜节支,提出改善提议和方法,努力提升利润. (五)总帐报表: 1.登记总帐,查对帐目,编制资金平衡表;2.查对其它会计报表,管理会计凭证和帐表. 第一百二十八条 业务部主任职责: 1.主持业务部全方面工作; 2.处理企业日常业务事务,接待、处理来信来访; 3.配合企业对外宣传、广告等大型活动; 4.领导起草企业业务文件、汇报和
34、编制资料; 5.做好职员业务培训工作; 6.总经理授权委托其它工作. 第一百二十九条 业务工作人员职责: 1.承接具体项目标业务工作; 2.承接情报、信息搜集、整理、汇编和发送工作;3.承接企业日常事务工作。第八章 企业印、信管理制度第一百三十条 企业印鉴分类由专员保管。1,企业公章、实施董事私章、总经理私章: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2,业务专用章、会计私章、出纳私章:分别由会计部主任、会计、出纳负责保管;3,业务专用章、协议专用章、查对章:由总工程师负责保管; 第一百三十一条 印信管理人员应对印、信使用正确性负责. 第一百三十二条 凡以企业名义出具各类文件、资料需要盖章,必需由总经理在发放单上
35、签字或当面指示, 印信管理人员方能同意使用公章,并应留下底稿和两份印好以备存档和借阅. 第一百三十三条 公章销毁,必需经实施董事同意,有两人以上监销并做好登记. 第一百三十四条 各部门出差人员需开具介绍信,必需按出差管理相关要求分别由部门责任人或主管领导签字.印信管理人员在盖章前,必需认真审核用信用章手续是否完备.若手续不全,用印、用信领导同意不符或和政策相违反,印信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第一百三十五条 严禁开具空白介绍信.用便函开出证实必需一式两份经备存查. 第一百三十六条 印信应严加保管,如有渎职、差错、丢失或违章乱用,一经发觉,需追查相关人员责任并按章惩处.第九章 附则 第一百三十七条 各部门可依据本管理细则要求标准、精神,结合本企业、企业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实施细则,报总经理同意后施行. 第一百三十八条 本管理则自4月22日起施行. 第一百三十九条 本管理细则解释权和修订权属于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