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罗源县医院双向转诊管理制度
(-试行)
一、双向转诊指征
(一)上转指征
依据患者病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将下列情形病例立即转至二级及以上医院(含专科、中医、中西结合等医院)和妇幼保健院。
1、包含医疗服务内容超出医疗机构核准登记诊疗科目范围;
2、依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措施》、《福建省手术分级管理》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含有相关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资质或手术资质;
3、重大伤亡事件中伤情较重、急性中毒者症状较重及临床各科急危重症,病情属本医疗机构难以控制和无能力处理;
4、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3次以上(含3次)仍不能明确诊疗,需要深入诊治;
5、病情复杂,医疗风险大、难以判定预后;
6、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需转入专业防治机构诊疗;
7、市、县卫生行政部门要求其它情况。
(二)下转指征
有下列情形患者在取得患者或家眷同意后,二级及以上医院(含专科、中医、中西结合等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可将其转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或管理:
1、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能力诊治;
2、诊疗明确患者,处理后病情稳定,已无需继续住院但需长久管理;
3、各类手术后病情稳定,仅需康复医疗或定时复诊;
4、多种疾病晚期仅需保守、支持、姑息诊疗;
5、市、县卫生行政部门要求其它情况。
二、双向转诊基础标准
双向转诊过程中,必需遵照以下标准:
(一)分级医疗标准
为合理利用医疗卫生资源,充足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效,常见病、多发病关键由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或小区卫生服务机构诊疗,疑难危重疾病则依据病情实施逐层转诊;经上级医院诊疗明确、诊疗后病情稳定、进入恢复期、符合下转指征病例,则转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收康复、护理支持和管理。
中心卫生院作为一定区域范围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应负担对周围区域内通常卫生院转诊服务;纳入乡村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在乡镇卫生院指导和管理下,应主动参与下转病人诊疗服务工作。
(二)就近转诊标准
依据医疗机构区域布局,应按方便、立即、快捷标准就近转诊,有特殊约定转诊关系除外。
(三)自主选择标准
首诊医疗机构引导转诊时应该尊重患者知情权,认真介绍可转往医院及其专科情况,最终由患者自主选择是否转诊及转往医院。
(四)逐层上转标准
患者因病情需要上转,除非特殊原因,标准上应转往本医疗机构之上级医院,实施逐层转诊。
三、转诊程序
(一)签署转诊协议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二级以上医院逐层签署双向转诊协议书(附件1),明确转诊步骤、技术支持和明确双方责任义务,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
(二)签署转诊同意书
符合转诊指征,确定转诊后,医患双方应该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三)填写双向转诊单
医疗机构在上转、下转前,均需填写双向转诊单(附件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转病例时应提供前期诊疗信息;上级医院下转病例时应提供检验结果、后续诊疗方案及康复指导。
(四)全程管理
医疗机构必需填写双向转诊记录表(附件3),做好转出、转入登记,并做好相关信息反馈。
四、保障方法
(一)落实优惠政策。各医院要简化转诊患者相关手续,立即优先安排就诊或住院;对转来医疗机构已做检验、检验结果,如已能满足诊疗需要,应根据医学检验检验结果同城互认标准给予认可。
(二)强化宣传教育。相关联医疗机构要经过多种媒介,采取群众易于接收方法,广泛宣传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和上下联动医疗服务模式,正确引导患者就医。医院也应该加强内部宣传教育,在广大医务人员中树立分级医疗、双向转诊意识。
(三)建立健全制度。相关联医疗机构要严格根据要求指征开展双向转诊工作,制订内部步骤、管理规范、考评及奖惩制度等。要设置或指定部门负责双向转诊工作,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协调处理转诊过程中出现问题,确保各项方法落实到位,双向转诊运行流畅。
附件:
1、双向转诊协议书
2、双向转诊单
3、双向转诊记录表
附件1:
双向转诊协议书
甲方: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名称)
乙方: (医院名称)
为落实落实《福建省医疗机构双向转诊管理规范(试行)》精神,确保人民群众医疗安全,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双方在医疗卫生服务工作中实施双向转诊达成以下协议:
一、在患者或家眷知情同意前提下,甲方将疑难、危重病员及其它符合上转指征患者转至乙方诊治。
二、乙方对甲方转送危重患者优先安排诊疗,为患者提供优质、便捷服务。
三、在患者或家眷知情同意前提下,乙方将居住在甲方服务范围康复期及其它符合下转条件患者转至甲方进行后续和康复诊疗。
四、双方要立即向对方提供患者相关诊疗资料,上级医疗机构要对下转患者要提出后续诊疗和管理方案。
五、下转患者如病情发生改变,接收医院要立即和转出上级医院联络,上级医院要立即安排经治医师参与诊疗,必需时派驻到基层单位指导诊疗。转出上级医院派驻医师不收取会诊费。
六、违约责任:本协议以愈加好地表现以患者为中心,双方承诺互不负担经济责任。如未按协议推行义务,则违约方应向市、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做出书面解释,并予改善。
七、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处理。
八、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卫生局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2:
罗源县医院双向转诊单(存根)
姓名 性别 年纪 门诊/住院号 科别
转诊原因
转往医疗机构 患方联络电话
转出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患方知情同意签字
转诊医疗机构 转诊医生
罗源县医院双向转诊(上转)单
科别 门诊/住院号
患者姓名:
性别:
年纪:
公费、职员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自费
转诊医疗机构:
转往医疗机构:
病情摘要及处理情况:
转诊目标:
转送方法:救护中心接送、转诊单位护送、患者自理
患方知情同意签字:
转出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上转机构盖章:
转诊医生
转
入
接收医疗机构: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接诊医生
罗源县医院双向转诊单(存根)
姓名 性别 年纪 转出病区 床号 住院号
转诊原因
转往医疗机构 患方联络电话
转出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患方知情同意签字
转诊医疗机构 转诊医生
罗源县医院双向转诊(下转)
科别
患者姓名:
性别:
年纪:
门诊号:
住院号:
转往医疗卫生服务机构:
转诊性质及部门:会诊 门诊 急诊 住院 其它:
病情摘要及诊疗情况:
(住院患者详见出院小结)
后续诊疗方案和管理提议:
预约复诊或随访时间、方法:
患者知情同意签字:
转出(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下转机构盖章:
转诊医生:
接
收
时间:
接诊医生:
附件3:
罗源县医院
双向转诊(出-入)记录表
转出
住院号
姓名
性别
年纪
病区
就诊
时间
诊疗
转出
时间
转往
医院
随访
情况
转回
时间
处理方案
转诊医师
(罗源县医院)
双向转诊(入-出)记录表
门诊/住院号
姓名
性别
年纪
病区
联络电话
诊疗
转诊
时间
转入时间
转出时间
转诊分类
医师
签字
门诊
急诊
住院
为规范我院转诊管理,同时促进和上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形成,逐步完善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上下联动医疗服务模式,为城镇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有序医疗卫生服务,特制订本制度。经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经过,院长同意,现下发给你们,望各相关科室认真参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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