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编号: 合 同 模 版甲方: 乙方: Xxxx年xx月注意事项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确保交易的安全,请在使用本合同范本前仔细阅读下列注意事项:1、本合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制定的通用性示范文本;2、如有必要,请根据具体的交易背景、交易目的等适当修改、调整本合同范本的相关条款; 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合同委托人:xxx艺术学院 代理人: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委托人依法委托 作为 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为了使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顺利实施,经双方友好协商,明确权利和义务,特订立如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履行。一、委托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1.2项目编号:
2、1.3项目内容:1.4采购方式:1.5资金来源:1.6 采购金额:二、委托代理范围2.1 委托代理范围内单项合同估算价:2.2 委托代理的事项(有委托的在中打“”,无委托的在中打“”): 协助委托人办理采购申请; 发布采购公告; 受理投标申请人报名; 编制、送审及发放资格预审文件; 编制、送审及发放采购文件;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协助委托人依法组建评审小组; 代理本次招标的相关质疑、投诉包括但不限于质证、听证、复议等程序; 组织开标仪式; 代编评标报告,协助委托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整理汇编项目采购资料,并办理相关中标文件、合同的(如需)备案手续。三、委托人的权利3.1 委托人有权参与招投标的
3、有关活动。3.2 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及时提供代理工作阶段性的进展情况。3.3 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更换不称职的人员或应回避的人员。3.4 委托人有权确定代理人的具体工作内容。3.5 如委托人或采购投标活动行政监督部门发现代理人在代理活动中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建设程序并经确认,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纠正,直至终止合同。四、委托人的义务和责任4.1 委托人在代理人开展采购代理业务之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完成本项目采购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手续,并已落实了采购资金,使代理工作具备条件。4.2 委托人应当向代理人及时、无偿、真实、详细的提供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如批文、资金证明等)。4.
4、3 对代理人提出的书面要求,委托人应当在 3 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4.4 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派熟悉业务、知晓法律法规、工作认真负责的人员作为委托人的代表,配合代理人工作。4.5 本项目采购中如内容、时间等有重大调整,委托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前 2 个工作日通知代理人,以便调整相应的工作安排,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4.6 委托人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4.7 承担由于本方过失造成代理人的经济损失。4.8 委托人应当完成的其它工作: 无 五、代理人的权利5.1 有权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的要求。5.2 依
5、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代理委托项目的采购工作。5.3 有权建议更换不称职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委托方人员。5.4 如委托人的某些条件和要求不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或程序,代理人可以建议委托人进行修改。委托人不作相应修改的,代理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履行合同。六、代理人的义务和责任6.1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从事采购代理活动。6.2 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为委托人提供采购代理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6.3 有义务向委托人提供采购工作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6.4 代理方工作人员如与本项目潜在
6、投标人或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6.5 在代理活动中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6.6 对采购工作中本方所出具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等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6.7 代理人成立采购代理项目组,并任命 (身份证号: )为项目负责人,负责该项目采购代理工作。6.8 因代理人的过失造成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6.9 因不可抗力导致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不承担责任。七、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取和支付7.1采购代理服务费经双方协商一致,参照 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收取,代理费约 元,以实际中标金额为基数计取。7.2 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支付,采用以
7、下第 (2) 种方式。(1)由委托人支付。(2)由成交人支付。采用第(2)种方式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的,采购文件必须写明,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7.3 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时间:(1)由委托人支付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代理人付清全部代理服务费。(2)由成交人支付的,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一次性向代理人付清全部代理服务费。7.4代理人完成委托人委托代理范围以外的工作,为附加服务项目,应收取的报酬由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方式确定。八、委托人对代理人完成本合同委托内容的时间要求8.1 代理工作开始时间:以委托人与代理人签订采购代理合同之日起。8.2 代理工作结束时间:以成交人与委托
8、人签订采购合同之日止。非代理人原因造成的时间延误,结束时间相应延长;代理工作结束以成交人与委托人签订采购合同为准。九、违约和争议的解决9.1 委托人未按约定向代理人提供相应资料、条件严重影响招标工作完成的,招标代理工作相应顺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委托人承担,如还造成代理人损失的,委托人进行赔偿。9.2 代理人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六条约定,严重影响招标工作的,按招标代理服务费的25%支付违约金给委托人,违约金不足赔偿委托人损失的,应追加至弥补损失为止。9.3 代理人不得接受与本合同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的,否则应赔偿由此造成委托人的损失或按代理服务费的25%承担违约金,违约金不足赔偿委托人损失的,
9、应追加至弥补损失为止。9.4 代理人与投标人恶意串通,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应赔偿委托人的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9.5 代理人违反本合同第6.5款约定,以及泄露了与本合同项目相关的任何不应泄露的招标资料和情况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应赔偿由此造成委托人的损失或按代理服务费的25%承担违约金。9.6 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9.7由于违约造成第三方损失的,也由违约方在赔偿另一方损失的基础上再赔偿第三方损失。9.8 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9
10、委托人与代理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选择以下第 (2) 种方式解决争议:(1)双方约定向 南宁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委托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十、合同的变更、生效与终止10.1 合同变更或解除(1)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委托人原因,使得代理人不能持续履行采购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及时通知代理人暂停采购代理业务。当需要恢复采购代理业务时,应当在正式恢复7天前通知代理人。若暂停时间超过六个月,当需要恢复采购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支付重新启动该采购代理工作一定的补偿费用,具体计算方式经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方式确定
11、。(2)本合同签订后,如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或者由于任何后续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导致服务所需的成本或时间发生改变,则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报酬和服务期限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相应调整。(3)本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除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外,应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的,本合同依然有效。(4)委托人中途撤销委托造成采购中止或由于非代理人的原因造成采购失败的,委托人应按代理人已完成工作量占代理总工作量的比例向代理人支付代理服务费。(5)因解除合同使当事人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
12、方负责赔偿对方的损失。10.2 合同生效除生效条件双方另有约定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10.3 合同终止(1)代理人完成委托人全部委托采购代理业务,且委托人或中标人支付了全部代理报酬(含附加服务的报酬)后本合同终止。(2)本合同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3)因不可抗力,致使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应协商确定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如果双方不能就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本合同自行终止。除委托人应付给代理人已完成工作的报酬外,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4)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终止后,委托人和代理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十一、其他11.1 双方约定本合同一式 伍 份,双方各执 贰 份,招投标管理机构 壹 份。11.2 补充条款: 无 委托人(公章): 代理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地址:南宁市教育路7号 地址: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邮编: 邮编: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