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造师顾问服务合同合同编号:签订时间: 年 月 日签订地点:甲方(咨询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顾问人): (以下简称乙方)乙方基本情况: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住所: 紧急联系人: 与乙方关系: 联系方式:甲方公司因发展需要,需乙方提供建造师事务咨询并将其拥有的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在甲方单位。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意见:第一条【顾问事项】乙方具有 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自愿接受甲方邀请向甲方提供建造师专业范围内的事务咨询,并同意将其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在甲方。甲方须向乙方支付顾问费用。 第二条 【合同期限】自2013 年 1 月 1
2、日起至2013年12月 31 日止,为期 1 年;其中预计2013年 1月 1 日至2013年 6月 30 日为建造师注册申请期,在此期间乙方须无偿到甲方指定地点一次,配合甲方完成注册手续。第三条 【乙方工作】配合甲方企业资质申报、升级、年检、岗位再教育,可不去甲方坐班、不参与甲方的项目现场施工管理工作。如甲方需要乙方参与项目现场施工管理工作,乙方须积极配合,但甲方须另行支付管理费用。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使用乙方资格证书申报甲方公司企业资质,并办理资质升级、年检和岗位再教育等相关事项。2、甲方如有需要,可通知乙方参加项目现场施工管理工作并依据项目进度支付管理费用。乙方应当参加而
3、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推延。3、甲方可通知乙方参加政府、行政机关、行业协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组织的培训、考核、年审、检查等事项,乙方应当配合参加。4、 甲方须免费为乙方办理资格证书续期注册、变更注册、年检等相关手续。5、 甲方须承担乙方合同期间的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费用。6、甲方使用乙方资格证书及其他材料期间须妥善保管,使用完毕及时退还乙方。7、依据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顾问费用。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1、依据合同约定收取甲方顾问费用。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关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注册所需的一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或扫描件、户口本原件或扫描件(户主页和
4、本人页)、一寸同版彩色白底照片5张等。3、在甲方办理资质年检或接受建设部门、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其他相关单位组织的培训、检查时,乙方须按甲方通知时间参加,并向甲方提供所需证明材料。由此而产生的差旅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可持正式发票在双方约定的标准内据实报销。4、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证件和其他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资质事项和项目施工事宜无法进行,则应在3日内退还甲方全部顾问费用。5、乙方如遇不可抗力且已阻碍了甲方资质及项目相关事宜的进行,乙方或其委托人有义务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告之甲方,并将未履行合同期间所对应的顾问费退还甲方。 6、甲方通知乙方到场而乙方未
5、到指定地点的,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需全额赔偿。此外,还须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顾问费。第六条【顾问费及支付方式】1、双方商定甲方支付乙方顾问费用税后25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万伍仟元整)。2、顾问费用支付方式为分期支付,第一次甲方须于合同签订后30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顾问费用的50%,第二次须于2013年7月30日前结清剩余全款。3、如甲方需乙方参加项目现场施工管理工作,则双方协商确定后由甲方向乙方另行支付项目管理费用。第七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1、本合同一经签订,未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退还全部顾问费用并承
6、担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或未提供甲方所需合格资料,而影响甲方资质申报、升级、年检或项目招投标的。(2)未经甲方允许,以甲方名义私自承接工程或项目的。(3)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第五条中所列明的其他义务的。3、有下列情形之一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当根据乙方提供顾问服务期间,据实支付顾问费用:(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本合同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顾问费用,而致使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4、据实结算顾问费用的计算方式为:(1)自乙方为甲方提供顾问事宜之日起至一方提出解除本合同之日止的时间足月的,以月数X年顾问费用总额/12个月;(2)自乙方为甲方提供顾问事宜之日起至
7、一方提出解除本合同之日止的时间除足月以外不足月的部分,以天数X年顾问费用总额/365天。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1)甲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或严重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2)乙方被招聘或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第八条【违约责任】1、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合同解除或无法执行的,违约方除向对方赔偿全额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整。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的资格证、注册证、学历证被吊销或丢失,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损失计算方法如下:(1)甲方将乙方资格证、注册证丢失,应负责为乙方补办。甲方应承担新证下发之日前的顾问费用计算标准以本合同约定计。(2)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资格证吊销,甲方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如无法补救则应赔付乙方人民币壹万元整。学历证书原件丢失,赔付人民币伍仟元整。第九条【合同续期】本合同期满前30日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订本合同。具体约定由双方另行商定,或签订本合同的补充协议。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附则】本合同经甲方盖章并乙方签字即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盖章) (签字)签字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