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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协议 保密信息
技术服务协议
甲方:xx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乙方:安徽xx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日期:
技术服务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在北京市共同签署:
(甲方):xx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住所:x
联系人:x
(乙方):安徽xx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x
联系人:x
鉴于:
1、本协议双方及其他相关方已经就xx大峪江山20MWp项目(简称“项目”)合作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合作并购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
2、乙方对并网光伏电站项目开展前期工作及项目建设运营方面具有丰富经验,在项目所在地具备一定资源优势。
3、甲方委托乙方就甲方的xx大峪江山20MWp项目提供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
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就项目合作开发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1.技术服务的内容
1.1技术服务的目标:乙方确保按附件表中规定时间完成所有技术服务工作,并按甲方要求提供工作成果。
1.2技术服务的内容:
1.2.1为本项目整体的规划设计、可研报告的编制和评审、项目用地的选址及项目所在地的电力消纳能力等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并进行专业指导;
1.2.2为本项目的土建、安装、采暖、给排水、防雷、消防、并网试运行、竣工验收等提供专项技术指导服务;
1.2.3为本项目的光伏组件、支架、逆变器、箱式逆变房、直流配电柜、汇流箱及电缆电表等设备材料的质量标准、验收规范及设计安装提供专项技术指导服务;
1.2.4为本项目的项目用地四证一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项目选址意见书)/土地租赁协议、电力接入系统方案的设计和评审、环评报告、无文物遗存报告、矿产压覆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安全评价报告、维稳报告、并网调度协议、购售电合同、发电许可证、电力业务许可证以及项目备案等文件的制作和手续的办理提供专业的技术指导、协调服务及甲方所需的其他服务。
1.2.5 负责本项目上网电价批复(批复价格包含国家补贴价格)的办理并承担费用,有关费用已包含在本协议约定的价款之中。 乙方保证项目在2016年6月30日前取得上网电价批复(批复价格包含国家补贴价格),并承诺不因其他原因导致项目在并网发电后迟延或不能获得补贴(因甲方违约导致的除外),否则乙方同意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不限于电价收益损失),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技术服务费或应付乙方关联方的任何费用中扣除相应款项。
1.3技术服务的方式:按甲方要求执行并提供工作成果。
2.技术服务的要求
2.1技术服务地点:本项目所在地;
2.2技术服务期限:服务期限至本项目全部并网发电、竣工验收合格且乙方履行完本协议下所有义务止。
2.3技术服务进度:按本项目建设进度同步进行;
2.4技术服务质量要求:满足本项目建设需求,使本项目正常全部并网发电且竣工验收合格;
2.5技术服务质量期限要求:按甲方要求执行。
3.技术服务费
3.1技术服务费的计算标准:
技术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提供技术服务成果的全部费用、利润、税费及项目所需各项手续政策性规费,详细的费用范围见附件一(附件内容以具体省份、具体年份的要求为准,包括但不限于满足项目并网发电的所有手续及因政策变化新增的内容)。
3.2本项目暂按单价【0.3】元/瓦计算,实际总价以单价乘以实际装机容量计算,但实际装机容量大于批准的指标容量的,以批准的装机容量计算。
因本项目在本协议签订时尚未取得标杆上网电价批复,本协议各方同意如本项目标杆上网电价低于1元/度的,则本款约定的技术服务费单价降至【0.25】元/瓦;如在甲方应付乙方的EPC工程款或技术服务费支付条件满足时仍未取得1元/度的标杆上网电价指标的,甲方有权暂扣相应的金额的EPC工程款及技术服务费。
3.2支付条件和时间:
3.3.1第一次技术服务费人民币【60】万元(大写:人民币【陆拾万元整】)依据合作协议第八条的约定,在乙方向目标公司开具合格发票后由目标公司向乙方进行支付;
3.3.2在满足以下条件后3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费人民币【490】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佰伍拾万元整】)
1) 目标公司股权实缴注册资本并且完成股权交付;
2) 该项目已全部并网发电且无障碍运行240小时;
3) 完成项目并网报批及相关手续(即办理完毕项目占地范围内林地 用地合法性手续以及市及国土 ,发改, 林业相关部门对于林光互 不方案的确认,并取得附件1中列明的(除发电业务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环保验收,安评验收,水保验收。)的全部手续、文件);
4)项目已经取得上网电价批复(批复价格包含国家补贴价格);
5)该项目工程已通过验收并完成消缺和交付,质量合格;
6) 总承包方按照甲方要求向目标公司出具金额为人民币【765】万元(大写:人民币【柒佰陆拾伍万元整】)的银行保函(该银行保函的担保范围为本项目工程质量,甲方在质保期期满后按约定释放或解除丙方出具的该银行保函
7) 总承包方已就该项目向目标公司开具合格发票。
3.3.3在满足本以下条件后,目标公司向丙方支付技术服务费人民币【50】万元(大写: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完成附件1中列明的包括发电业务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环保验收,安评验收,水保验收的手续、文件。
xxxxxxxxxxxxxx3.4支付方式:甲方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款项汇至乙方指定账户。
乙方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3.5甲方在支付每期合同价款前,乙方应开具相应等额合法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3.6项目的征地费用、租地费用等经甲方事先书面认可的费用由甲方承担,除此之外的其他所有项目开发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双方的权利义务
4.1甲方的权利义务
4.1.1甲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且不得违反国家政策规定;
4.1.2依据本协议的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费;
4.1.3对于乙方完成本协议约定的技术服务,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4.1.4对乙方制作和提交的各项文件、提出的方案和建议,甲方给予及时反馈。
4.2乙方的权利义务
4.2.1乙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且不得违反国家政策规定;
4.2.2依据本协议约定,按时向甲方提供技术服务并提供工作成果;
4.2.3乙方确保本项目按甲方需求取得备案手续、电力接入许可及项目用地手续并保证所有项目相关手续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4.2.4乙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不得在本项目所在地级市范围内向甲方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本协议约定的服务或类似服务。
4.2.5乙方负责处理项目实施中有可能发生的村民阻工、索要高价补偿和工程施工等问题,因此产生的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任何一笔款项中扣除或要求乙方支付;
4.2.6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办理附件相关手续产生的行政规费及咨询合同费用由乙方支付,相关费用包含在技术服务费内。若本项目因乙方无法获得本协议及附件约定的全部手续致使甲方解除本协议的,乙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由乙方自行承担。
5.技术服务的验收
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5.1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及时按本协议约定履行提供技术服务的义务并提交项目所需手续文件。
5.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满足项目开发建设需求并达到本协议的目标。
5.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按甲方要求执行。
6.保密约定
6.1除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外,本协议任何一方,只能为实现本协议的目的使用由协议他方根据本协议的规定提供的全部信息(“保密信息”)。事先没有得到其他方的书面同意,本协议任何一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为自身目的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或向各方以外的其他主体披露该等保密信息。
6.2以下信息不属于上述第6.1款中的保密信息:
(1)在一方提供该等信息前,已经为其他方所获得或掌握的,并且没有任何保密或不透露义务的信息;
(2)根据适用法律(包括适用香港法律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要求)或法院、仲裁庭下发的最终的不可上诉判决、裁定或裁决而披露或使用的信息;
(3)合法地从第三方获得的由第三方合法拥有并合法披露给一方的该等信息;
(4)在被披露以前,并非由于一方的责任,已为公众所知信息。
7.不可抗力
7.1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无法克服,并于本协议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协议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包括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罢工、骚动、暴乱及战争以及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等。
7.2如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时,该方应立即将该等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协议其他方,在该等情况发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供详情并明确说明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并提供有效证明。
7.3如因不可抗力事件,一方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将不构成违约,待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该方应立即恢复履行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事件及其影响持续30个工作日及以上或致使本协议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本协议的能力,则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
8.违约责任
8.1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任何一方如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之义务或承诺,或所作出的陈述和保证、所提交的有关文件、资料或信息被证明为虚假、不准确、有遗漏或有误导,则该方应被视作违反本协议。
8.2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同时有权采取如下一种或多种救济措施以维护其权利:
(1)要求违约方实际履行;
(2)要求违约方赔偿守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包括为避免损失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3)经催告后违约方仍不履行义务或怠于履行义务时,守约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8.3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履行付款义务的,每延迟一天,按本协议技术服务费总额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每延迟一天,按本协议技术服务费总额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8.4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提供相应技术服务或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每延迟一天,按技术服务费用总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每延迟一天,按技术服务费用总额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8.5本协议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合同义务超过60日的,守约方均有权解除协议,同时有权要求违约方返还已付款项并按本协议技术服务费总额的30%赔偿损失。
8.6 因项目土地或提供的项目手续不符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和建设要求,致使项目的成本和费用增加或遭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任何款项中予以扣除或向乙方追偿。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
9.协议的变更及解除
9.1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协议的变更应以书面方式作出。
9.2发生下列任何情况之一时,一方可解除本协议,协议双方应签订书面解除协议:
(1)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由于一方根本违约,使得本协议的履行不具备可能性;
(3)乙方无法按本协议约定或甲方需求取得本项目的备案手续、电力接入许可和项目用地手续任一项的;
(4)各方协商一致,并采取书面方式解除。
10.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0.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和履行受中国法律(港澳台地区除外)管辖和约束。
10.2在本协议的解释和履行过程中,任何因本协议的履行引起,或与本协议的履行相关的争议(“争议”),各方均应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进行解决。
10.3如争议发生后,双方无法通过上述第10.2款的规定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10.4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所涉及的条款外,本协议其他条款仍然有效,各方应继续履行。
11.协议的生效及其它
11.1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1.2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持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11.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书面协议。
附件:光伏电站项目核准/备案文件清单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第14页 /共 14页
附件 光伏电站项目核准/备案文件清单
分类
序号
文件名称
主管单位/
制作单位
办理
主体
办理完毕时间
费用
承担
备案相关
1
具有资质第三方出具的可研报告(收口版)
第三方
乙方和丙方
已取得
乙方和丙方
2
发改委备案(或核准)批复
县发改委
乙方和丙方
已取得
乙方和丙方
3
地级市环境局环评报告批复(环评)
地级市环保局
乙方和丙方
已取得
乙方和丙方
4
县/市文物局无文物遗存的意见函
县/市文物局
乙方和丙方
并网前
乙方和丙方
5
县、市国土部门矿产压覆审查意见
市国土局
乙方和丙方
并网前
乙方和丙方
6
水利部门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市水利厅
乙方和丙方
并网前
乙方和丙方
7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备案登记表
县国土资源局
乙方和丙方
并网前
乙方和丙方
8
维稳批复
县维稳办
乙方和丙方
并网前
乙方和丙方
9
安全预评价备案
市安监局
乙方和丙方
并网前
乙方和丙方
10
节能批复
县发改委
乙方和丙方
并网前
乙方和丙方
11
林地属性证明
县林业局
乙方和丙方
并网前
乙方和丙方
土地相关
1
项目选址意见书
县建委
乙方和丙方
已取得
乙方和丙方
2
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县国土资源局
乙方和丙方
已取得
乙方和丙方
3
国有土地使用证
县国土局
乙方和丙方
2017.6.30
乙方和丙方
4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县规划局
乙方和丙方
并网前
乙方和丙方
5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县规划局
乙方和丙方
2017.6.30
乙方和丙方
6
建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县建设局
乙方和丙方
2017.6.30
乙方和丙方
7
土地租赁协议(附村民会议文件及乡/镇政府鉴证、2/3村民代表大会决议)
村/乡/镇政府
乙方和丙方
并网前
乙方和丙方
8
占用林地合法手续(临时占用、永久占用)
省林业厅
乙方和丙方
2016年10月前
乙方和丙方
9
市级国土 发改以及林业部门对于林光互补方案的确认
市级国土 发改以及林业部门
乙方和丙方
并网前
乙方和丙方
电力接入
1
电力系统接入评审意见
市电力公司
乙方和丙方
已取得
乙方和丙方
2
准许项目接入的函
市电力公司
乙方和丙方
不适用
乙方和丙方
并网发电
1
电监办发电许可证
省电监办
乙方和丙方
并网前
乙方和丙方
2
省级发改委上网电价核准批复
省发改委
乙方和丙方
并网前
乙方和丙方
3
电力业务许可证(国家电网)
省电力公司
乙方和丙方
2017.6.30
乙方和丙方
4
光伏电站并网调度协议
省供电局
乙方和丙方
并网前
乙方和丙方
6
购售电合同
省电力公司
乙方和丙方
并网前
乙方和丙方
7
光伏发电并网启动试用前质量监督检查报告
乙方和丙方
并网前
乙方和丙方
工程验收
1
工程验收报告
乙方和丙方
并网前
乙方和丙方
2
消防验收;
乙方和丙方
2016年12月前
乙方和丙方
3
环保验收
乙方和丙方
2016年12月前
乙方和丙方
4
安评验收
乙方和丙方
2016年12月前
乙方和丙方
5
水保验收批复
乙方和丙方
2016年12月前
乙方和丙方
其他内容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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