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ABC(2013)1009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融资合同编号: 尊敬的客户: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在签署本合同前,仔细阅读本合同各条款(特别是黑体字条款),关注您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如对本合同有任何疑问,请向资金融出方咨询。目 录第一条 定义- 2 -第二条 甲方承诺- 3 -第三条 基本条款- 4 -3.1 币种、金额及期限- 4 -3.2 融资用途- 4 -3.3 利率、罚息、复利- 4 -3.4 提款、融资资金支付- 5 -3.5 资金回笼账户- 6 -3.6 指标监管- 7 -3.7 还款- 7 -3.8 融资凭证(借款凭证)- 8 -3.9 担保- 9 -3.10 权利义务
2、- 9 -第四条 补充条款- 11 -4.1 融资资金使用条件- 11 -4.2 补充约定- 11 -第五条 法律责任- 11 -第六条 其他事项- 13 -甲方(资金融入方全称): 住所(地址):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乙方(资金融出方全称):xx银行 住所(地址): 电话: 传真: 负责人: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定义除另有约定外,下列术语在本合同的含义如下:1.1 融资期限:包括总融资期限和单笔融资期限。总融资期限,指第一笔融资资金发放之日起至按合同约定甲方清偿全部融资资金本息之日止的时段;单笔融资期限,指分次提款中单笔融资资金发放之日
3、起至约定的甲方清偿该笔融资资金本息之日止的时段。1.2 融资额度:指在合同约定的额度有效期内,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本金限额。额度有效期终止时,未使用的融资额度自动失效。1.3 期间:期间以日、月、年计算,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日期。1.4 SHIBOR:指x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每一交易日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1.5 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及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定。第二条 甲方承诺甲方承诺如下:2.1 融资申请依法合规:甲方为依法设立并经有权部门核准登记的,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
4、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不存在抽逃注册资本、非法集资、发放高利贷、超越经营范围等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2.2 签订合同的行为无瑕疵: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已经依据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履行了必要的手续;在本合同上签字或者签章的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有权代理人;积极办理或者配合乙方办理合同核准、登记或者备案手续;不存在其他由于甲方原因可能导致融资合同存在效力瑕疵的情形。2.3 提供的担保合法有效:甲方确保担保人为签署担保合同或履行其在担保合同项下的义务,已经
5、依据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履行了必要的手续;担保人有权以该担保物设立担保;在担保合同上签字的是有权签字人;督促担保人积极办理或者配合乙方办理担保合同核准、登记或者备案手续以及担保的登记手续;担保不存在其他效力瑕疵或者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变动的情形。2.4 诚实信用地履行合同权利义务:依据合同约定的期限、用途、方式等依法使用融资资金,不利用融资从事违法违规的行为;积极配合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及乙方进行贷后管理及相关检查;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地偿还本息,还款来源明确、合法,不采用任何方式逃避债务;进行对外投资、实质性增加债务融资,以及进行合并、分立、股权转让等重大事项前征得乙方同意;发生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不
6、利事项时及时通知乙方;不存在其他违反合同义务的情形。2.5 甲方未向乙方隐瞒任何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的,可能影响其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其他行政程序或索赔事件。2.6 甲方提供的有关甲方、担保人、股东的文件资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和误导性陈述。第三条 基本条款3.1 币种、金额及期限融资币种及金额(大写): 。 (小写): 。总融资期限(大写): 。 (小写): 。单笔融资金额及期限:融资金额发放日期融资期限(表中栏目不够填写而增加的附表,为本合同组成部分。)3.2 融资用途本合同项下融资用于: 。3.3 利率、罚息、复利3.3.1
7、 融资利率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1)固定利率:按照 (每笔融资提款日/合同签订日)的前一交易日 (大写)个月SHIBOR+ bps,直至融资到期日。(2)其他: 。3.3.2 计息、结息方式3.3.2.1 融资按月结息,结息日为每月的20日。如融资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利随本清。3.3.2.2 融资到期日为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的,正常还款日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后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按照约定的计息方式计收利息。3.3.3 罚息3.3.3.1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本金的,乙方对逾期的资金从逾期之日起在约定的融资利率基础上上浮 %计收罚息,直至本息清偿为止。3.3.
8、3.2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资金的,乙方对违约使用的资金从违约使用之日起在约定的融资利率基础上上浮 %计收罚息,直至本息清偿为止。3.3.3.3 同一笔融资资金既逾期又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的,罚息利率按较高者计算。3.3.4 复利甲方未按期支付利息的,乙方从未按期支付之日起按月计收复利。融资到期之日前未按期支付利息的,按合同约定的融资利率计收复利;融资到期之日后,按合同约定的逾期罚息利率计收复利。3.4 提款、融资资金支付3.4.1 提款条件甲方提款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甲方具备承贷主体资格;其相应决策机构或授权机构已经依法做出同意融资决议,需经有关部门审核的已经获得核准;(2)已
9、经办妥乙方要求的相关担保手续,且担保合法、有效;(3)融资资金使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融资合同约定;(4)甲方在签订合同时所作的相关承诺,在每次提款时仍然真实、有效,没有发生重大的或者实质性的不利变更,未发生可能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其他重大不利情形;(5)其他约定: 。3.4.2 提款时间、方式3.4.2.1 甲方应根据实际用款需求提取借款,具体提款计划如下: 。其中,首笔融资必须于 年 月 日之前提取,最后一笔融资必须于 年 月 日之前提取。3.4.2.2 甲方应按约定的日期和金额提清融资资金。如甲方需对提款时间进行调整,应提前 日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同意后进行调整。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提款计
10、划办理提款手续,乙方可以取消或部分取消未提取的融资资金,并可以重新确定是否发放融资资金以及提款条件。3.4.3 融资资金支付3.4.3.1 甲方在乙方处开立如下账户作为融资发放账户,融资的发放和支付应通过该账户办理。户名: 账号: 3.4.3.2 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告知融资资金支付情况,并按乙方要求及时提供资金使用记录、交易合同、 等相关资料。乙方可以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现场调查等方式核实资金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3.4.3.3 甲方发生第3.6条所列情形或者发生信用状况下降、主营业务盈利能力不强、融资资金使用出现异常、未按约定及时提供融资资金使用记录等相关资料等情形的,乙方有权停止提供融
11、资资金。3.5 资金回笼账户3.5.1 甲方指定下列账户为资金回笼账户:户名: 账号: 3.5.2 乙方有权对上述资金回笼账户采取以下监管措施,甲方未按乙方要求履行受监管义务的,乙方可以采取第5.3条约定的救济措施:(1)要求甲方及时提供资金回笼账户中资金进出情况的报告;(2)要求甲方书面详细说明资金回笼账户中大额及异常的资金流入流出情况;(3)其他: 。3.6 指标监管甲方发生下列情形的,甲方应按乙方要求落实乙方认可的债务保障措施,否则,乙方可以采取第5.3条约定的救济措施:(1)不良贷款率达到 %以上;(2)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低于 ;(3)单一客户贷款余额超过资本净额的 ;(4)单一集团客
12、户贷款余额超过资本净额的 ;(5)期限超过一年的贷款余额超过资本净额的 ;(6)采用信用方式发放的贷款余额超过资本净额的 ;(7)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超过资本净额的 ;(8)发放贷款中关注类贷款高于 ;(9)贷款利息回收率低于 ;(10)其他: 。3.7 还款3.7.1 还款方式3.7.1.1 甲方应不迟于每一笔本息到期前 个银行工作日在以下还款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并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从该账户划收。户名: 账号: 3.7.1.2 甲方未按约定偿还本合同项下到期(包括被宣布立即到期)债务的,乙方有权从甲方开立在xx银行其他分支机构的所有账户中扣收相应款项用以清偿,直至甲方在本合同项
13、下的所有债务全部清偿为止。3.7.1.3 乙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行使抵销权的,甲方异议期间为七日,自乙方以书面、口头或者其他形式通知甲方之日起计算。3.7.2 还款顺序3.7.2.1 甲方的还款,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按以下顺序清偿:(1)甲方与乙方之间存在数笔到期债务,且甲方的还款不足以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甲方的给付所清偿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乙方确定;(2)乙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对甲方行使抵销权的,所抵销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乙方确定;乙方依法行使代位权时,次债务人向乙方的给付所清偿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乙方确定。3.7.2.2 甲方的还款不足以完全清偿应付款项的,乙方可以选择将还款用
14、于清偿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或实现债权的费用。3.7.3 提前还款3.7.3.1 甲方提前还款,应提前 日向乙方提交书面申请,经与乙方协商一致后,可以提前还款。提前还款的清偿顺序适用第3.7.2条的约定。3.7.3.2 甲方提前还款时,对提前还款部分按以下第 种方式计收利息,利随本清:(1)按实际融资期限和约定利率计收利息;(2)按实际融资期限在合同约定利率基础上上浮 计收利息;(3)其他: 。3.7.3.3 甲方提前还款的,归还本金不得少于 万元且应是 万元的整数倍。3.7.3.4 甲方提前归还部分款项的,尚未归还的款项仍按本合同约定的融资利率计付利息。3.8 融资凭证(借款凭证)融资凭证(
15、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记载,或者记载的融资金额、提款金额、还款金额、融资资金发放日期与到期日期、融资期限、融资利率、融资用途与融资凭证(借款凭证)记载不一致时,以融资凭证(借款凭证)的记载为准。3.9 担保3.9.1 本合同项下融资的担保方式为: 。3.9.2 担保合同由乙方与担保人另行签订。若采取最高额担保方式担保的,担保合同的编号为: 。3.10 权利义务3.10.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提取融资资金。(2)按时、足额归还融资资金本息。(3)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方式使用融资资金,不得将资金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不得用于向甲方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16、发放贷款,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4)接受并积极配合乙方及其委托人对财务活动、融资资金使用情况及其他相关事宜进行监督、检查;应乙方要求按月提供财务报表、经营分析报告、大额贷款情况等资料;报送不良资产的发生和收回情况,融资资金使用情况以及乙方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信息。 (5)在融资资金使用条件满足前,甲方发生被有权机关查询、冻结或者扣划等情形,或者第三人向甲方主张权利的,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6)甲方实施下列行为,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并经乙方同意,乙方可以参与实施:实施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并购、分立、减少注册资本、合资、主要资产转让、重大对外投资、发行债券
17、、大额融资、重大关联交易、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申请破产等; 为他人债务提供大额保证担保或以其主要财产向第三人抵押、质押,可能影响甲方偿债能力的;甲方足以引起本合同债权债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影响乙方债权实现的其他重大不利情形。(7)甲方发生以下事项时,应于事项发生5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实际控制人从事违法活动;停产、歇业、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等;财务状况恶化、生产经营严重困难或发生重大不利纠纷;甲方可能对债权实现有不利影响的其他事项。(8)甲方发生以下事项时,应于事项发生7日内书面通知乙方:隶属关系变更、高层人事重大变动、组织结构重大调整;名称、住所地
18、、经营范围等工商登记事项或者特许事项发生重大变更;增加注册资本、对公司章程内容进行实质修改;甲方可能影响债务履行的其他重要事项的变更。(9)甲方及其投资者不以抽逃资金、转移资产或擅自转让股份等任何方式逃避对乙方的债务,不从事损害乙方利益的其他行为。 (10)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3.10.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按期、足额向甲方提供融资资金,但因甲方自身原因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迟延的除外。(2)有权根据甲方资金回笼情况提前收回融资资金。(3)有权以现场与非现场方式的方式了解、监督、检查甲方生产经营、财务状况、贷款发放、风险管理和融资资金使用等方面的情况,查看甲方相关业务系统
19、并打印材料,并要求甲方提供相关的文件、资料和信息。(4)对甲方发生可能影响融资安全或者债务履行情形的,或者保证人发生停产、歇业、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破产、被撤销以及重大经营亏损等可能导致其部分或全部丧失相应的担保能力的情形,或者作为融资担保的抵押物、质押物价值减少、意外毁损或灭失等危及担保实现情形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限期改正、落实债权保障措施、提供其他有效担保,或者调减、撤销甲方融资额度、停止提供融资资金、宣布本合同及其他合同项下款项提前到期、提前收回融资资金等。(5)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3.10.3 其他义务3.10.3.1 各方对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获得的对方商业
20、秘密以及其他与利益相关的信息等负有保密义务;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泄露上述信息。3.10.3.2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各方都应当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必要的通知、协助等义务。第四条 补充条款以下 同时适用于本合同项下融资,对双方有约束力;本条其他未选择适用条款对双方不具有约束力:4.1 融资资金使用条件在满足下列条件前,对于乙方已经依照本合同约定发放至甲方账户的融资资金,甲方使用前需经乙方同意: 。4.2 补充约定双方补充约定如下: 。第五条 法律责任5.1 甲方的下列行为,均构成违约:(1)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2)未履行本合同第二条所作的承诺;(3)明确表
21、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愿清偿其已到期或未到期债务;(4)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其他合同项下义务的,乙方宣布甲方构成违约的; (5)甲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其他情形。5.2 有下列情形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以及双方签订的其他合同:(1)甲方或者保证人违约;(2)甲方或者保证人还款能力可能发生重大不利变化;(3)抵押物、质押物可能遭受重大损害或者价值减损;(4)国家政策发生可能对融资安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调整;(5)甲方对其他债权人发生重大违约;(6)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的异议期间为七日,自乙方以书面、口头或者其他形式通知甲方之日起计算。
22、5.3 发生第5.1条、第5.2条所述情形的,乙方可以采取以下救济措施:(1)要求甲方、担保人限期纠正违约行为或者其他不利于融资安全的情形,落实其他债务保障措施或者提供其他有效的担保;(2)对甲方未按约定使用、归还融资资金或未按约定支付应付利息的,按合同约定计收罚息和复利,直至本息清偿为止;(3)调减、撤销甲方融资额度,停止提供融资资金,提前收回已发放融资资金,宣布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其他融资合同项下融资到期;(4)对甲方行使抵销等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5)要求甲方承担损害赔偿及其他法律责任;(6)采取相应的资产保全措施及其他法律措施;(7)对甲方的违约行为,可以公开披露;(8)其他救济措施: 。
23、5.4 因甲方违约致使乙方采取诉讼或仲裁等方式实现债权的,律师费等乙方实现债权的必要费用由甲方承担。5.5 在甲方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乙方未按期足额向甲方提供融资资金,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第六条 其他事项6.1 通知本合同项下通知及各种通讯联系按本合同记载的通讯地址、电传号或其他联系方式送达对方,一方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另一方。6.2 乙方或xx银行可根据经营管理需要授权或委托xx银行其他分支机构履行本合同项下权利和义务,或将本合同项下融资划拨归xx银行其他分支机构承接管理,甲方对此表示认可,乙方的上述行为无需再征得甲方同意。6.3 信息披露乙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或
24、金融监管机构的要求和自身管理规定,实施贷款风险分类级次调整,将与本合同有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形态分类及其调整、贷款逾期信息等)和甲方的其他相关信息提供给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供适格的机构或个人查询、使用。任何适格第三方因信赖或使用上述信息对甲方造成不利影响或损失的,乙方不因此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6.4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任何法律法规、国家政策或监管规定的颁布或修改,导致乙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或本合同部分条款的,乙方有权取消尚未发放的融资资金,并根据上述相关规定采取乙方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6.5 乙方可依据乙方按照法律法规确定的项目和标准等内容收取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乙方依据法
25、律法规调整费用项目和标准等内容的,公示后可不再另行通知甲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双方为履行本合同需向第三方支付的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承担。未协商或协商不成的,由双方依据法律法规或按照公平原则承担。6.6 争议解决6.6.1 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第 种方式解决:(1)向 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提交 (仲裁机构全称)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6.6.2 诉讼或者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继续履行。6.7 合同效力6.7.1 本合同自融资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6.7.2 签约地点: 。6.7.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6.7.4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担保人各 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声明:乙方已依法向我方提示了相关条款(特别是黑体字条款),应我方要求对相关条款的概念、内容及法律效果做了说明,我方已经知悉并理解上述条款。(以下无正文)甲方(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乙方(签章)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