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新闻宣传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修复公司”或“公司”)的新闻宣传工作,扩大企业影响力,增强新闻宣传工作的实效,内聚人心,外树形象,为公司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升品牌价值,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新闻宣传工作是指修复公司及所属各单位通过新闻媒介和各类自媒体(微信、微博、直播平台等)进行对内和对外宣传报道的活动。
第三条新闻宣传应符合国家和集团相关新闻管理制度和新闻宣传规范。新闻稿件内容、数据和事件要准确,避免误报、失实等问题,严禁虚构新闻事件。
第四条 新闻宣传工作要坚持团结鼓劲、正面宣传的方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分级管理、统一协调、准确及时、注重实效”的原则,紧密围绕公司生产经营中心工作,大力宣传公司改革发展进程中的方针政策、重大举措、成功经验和取得的成绩,弘扬企业精神,传播企业文化,为公司的发展大局服务,促进公司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第五条 公司及所属各单位新闻宣传工作由党群工作部统一管理。
第六条各单位(即各部门、公司所属子公司、下属分公司或分支机构(以下简称所属机构))要重视新闻宣传工作,在组织、人员、经费、设备等方面充分保障,相关经费列入年度预算。
第七条 各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宣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八条公司各类对外宣传自媒体(微信、微博、直播平台等)统一由党群工作部申请管理,其余部门及单位未经许可不得私自申请设立。
第九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新闻宣传工作。
第二章 管理范围
第十条 公司宣传工作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本单位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新思路、新措施以及所取得的成效;
2、员工关心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热点问题及对国家、企业的各项措施的执行情况、反映与呼声、建议等;
3、项目的动态报道,包括项目的中标情况、工程类项目的开、竣工或咨询类项目的起止,以及重大节点等阶段性报道;
4、本单位制定的重要规章制度以及在处理某项工作中的成功经验与做法;
5、科技开发、科研成果、项目开发及推广,项目中重大节点的工艺工法实施情况及各类科技成果的获奖情况;
6、先进人物、先进集体的培养、考察、总结等事迹报告、报道;
7、 当前或在一定时期内对企业的发展壮大有价值的共性和个性的各类信息;
8、上级领导视察公司及项目或对本单位的批示指导情况等;
9、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等方面好的举措、经验和做法。
第三章 接待媒体采访和重大事件、突发事件的报道
第十一条 接待媒体采访
1、公司及所属各单位人员接待媒体记者采访,由公司党群工作部统筹管理,报领导批准后方可接受并安排采访,原则上不允许任何人未经公司审核接受采访。
2、对于境外媒体采访,需由公司党群工作部报集团公关宣传部审批通过后方可接受采访。
3、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原则上不接受外界媒体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的采访,以免产生信息的失实。
4、新闻单位主动到公司各单位采访,被采访单位要及时了解新闻媒体的采访意图等有关情况,报经公司党群工作部同意后方可接受采访。接待记者要先验明身份,做到热情周到、有礼有节。
5、在外部媒体发布的公司相关新闻,要将稿件文字及图片报公司党群工作部审核。在记者发稿前,应争取对有关情况进行必要的核校。
第十二条 重大事件宣传
1、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项目节点、重要合同签订、公司领导陪同当地政府领导视察等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的事件。
2、发生在公司总部的重大事件宣传工作由公司党群工作部负责对接。发生在各单位的重大事件宣传工作由所在单位负责对接。若所在单位需要公司支援或协调集团公关宣传部给予支援的,原则上应在事前5天报公司党群工作部申请。
第十三条 突发性事件宣传
1、突发性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涉及安全事故、质量事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群体性事件等可能给公司声誉造成负面影响的事件。
2、若遇突发性事件,各单位必须在得知事件发生后两小时内报党群工作部。党群工作部会同相关部门,按照《舆情危机公关管理办法》要求,尽快形成统一对外披露信息内容。突发性事件处理要坚持快速反应、快速决策、主动应对、统一信息发布的原则。在公司未形成统一对外披露内容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接受媒体采访或披露相关信息。
第四章 新闻信息的报送及对外发布
第十四条 报送稿件
1、新闻稿件应严格执行审核程序。普通稿件须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后向公司专职负责宣传人员投稿。审核方式应采用邮件批复,最终确认可报送的稿件,需在上报时同时抄送本单位负责人。
2、稿件报送一律采用邮件报送。稿件可以以集体或个人名义报送,以个人名义报送的稿件应在作品中注明作者单位、姓名、联系方式。
3、各单位应强化主动宣传的意识,及时报送稿件。对于时效性强的新闻稿件(如重大项目签约、开竣工等重要事件),该信息责任单位一般应在事件发生后48小时内成稿并经审核程序报送公司。
4、稿件到达公司后,党群工作部要对来稿进行登记、分类、修改,有价值的稿件尽快发布。
第十五条对外发布新闻信息应严格执行审核程序。不允许未经审核的新闻稿件直接向外部媒体报送。
第十六条 公司对外新闻信息发布实行分级审核制度
1、公司党群工作部是公司联系新闻媒体的归口管理部门。公司所有在外部新闻媒体发布的新闻、信息以及其他文章,须经公司党群工作部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发布。
2、各单位在新闻媒体发布公司广告、企业形象宣传、主办或协办以及其他形式的有偿宣传,必须提前报公司党群工作部审核并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
3、公司在官方微信号发布的关于企业情况的报道,审核流程同对外新闻信息发布审核流程。
第十七条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在新闻媒体发布的新闻及信息中首次出现本企业名称时,必须使用工商注册登记的规范全称。
第十八条新闻及信息一经发布,公司党群工作部必须同时以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备案(一般留存期限为一年)以便查询。
第十九条 图片及视频资料的收集和报送
图片及视频资料包括公司总部和各单位办公环境、员工面貌、重要活动、工程重大节点、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图片、视频资料。
1、公司总部的重要事件和重要活动的摄影摄像由公司党群工作部负责,各部门应至少提前24小时通知党群工作部做好准备。
2、各单位重大工程节点、重要事件和重要活动的摄影摄像音频资料的原始文件应在事件发生后72小时内报送公司党群工作部。
第二十条 公司每年年初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下达各单位年度投稿量和上稿率指标,并以此作为每年对各单位的考核指标之一。同时,将对新闻宣传先进单位、优秀通讯员和优秀作品给予奖励。各单位还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采取进一步的激励措施,调动广大通讯员的写作积极性。
1、公司各部门、公司所属子公司、下属分公司或分支机构(以下简称所属机构)至少选拔一名兼职通讯员,负责本单位的宣传线索及宣传稿件写作上报,如通讯员工作发生变动,应及时选拔新的通讯员并报公司党群工作部备案。
2、通讯员负责本单位的新闻线索报送、新闻稿件报送、图片影像资料采集报送工作。报送新闻体裁一般为消息、通讯、工作信息等。消息稿件一般不超过1000字,通讯类稿件一般不超过2000字,工作信息一般不超过500字。
3、通讯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1)工作勤奋务实,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工作责任感。
(2)具备一定的写作能力,思维敏锐,能够及时准确地发现和把握新闻线索。
(3)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活动组织能力。
4、稿件报送要及时。重大事件稿件从发生到报送不得超过48小时,若超过3个工作日,原则上不予采用。
5、各单位应于每月20日前将本单位下月新闻线索报送至公司党群工作部。
6、兼职通讯员上报稿件被集团《xx报》或外媒采用的按照集团和外媒具体规定结算稿酬,除此之外公司将给与一定奖励;被公司网站和内刊采用的,公司将给予相应奖励。具体奖励细则如下:
外部媒体(报刊、网站、广播电视)500字或2分钟以下,每篇奖励100元;
外部媒体(报刊、网站、广播电视)500字或2分钟以上,每篇奖励200元;
北京xx报、公司内刊、网站、微博、微信发布每篇奖励50元;
以上奖励以单次计算,重复转载刊登不再多次奖励,仅提供新闻线索未参与稿件撰写工作的不纳入奖励范围。
集团及外部媒体发放的稿费在取得后当月发放,公司给予的奖励每季度发放一次。
7、各单位年度宣传指标另行通知。
第五章 企业文化用品制作领用
第二十一条 企业文化用品主要指公司对外宣传使用的宣传册、PPT、宣传片、公司徽章、项目现场形象展示展板、项目宣传片、项目宣传册。
第二十二条 申请领用公司统一制作的企业文化用品,需填写《宣传品领用登记表》,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同意后报公司党群工作部备案,宣传品制作费用记入各领取单位。
第二十三条 申请设计制作企业文化用品,需填写《北京xx集团新版企业文化用品制作申报单》,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同意后报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立在公司党群工作部)同意后,方可设计。设计方案需符合北京xx集团VI标准及公司企业文化相关要求,经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管理办公室审批通过后进行制作使用。
第二十四条 公司工程项目现场应用的形象展示展板、宣传片、宣传册参照上述规定管理,需在项目开工前将现场形象展示方案报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管理办公室审批。
第六章 保密
第二十五条 新闻信息发布中不得公开宣传企业涉密内容。未经允许不得发布涉及(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专利技术、工程造价、承包合同等企业秘密和商业秘密。对发生的失密、泄密事件要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者的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公司党群工作部所有。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正式发布之日起执行。
北京xx集团新版企业文化用品制作申报单
申报单位
申报时间
用品名称
规格尺寸
材料质地
用途或使用区域
简明设计方案
(详细方案及
效果图附后)
申报单位
企业文化建设管理
办公室意见
年 月 日
集团公司
企业文化建设管理
办公室初审意见
年 月 日
集团公司
企业文化建设管理
办公室复审意见
年 月 日
媒体采访记录表
媒体单位
记者姓名
预计采访时间
采访提纲及采访需求描述:
申请人:
党群工作部意见:
日期:
宣传主管副总意见:
日期:
公司领导审批意见:
党群工作部备案:
日期:
党群工作部制
宣传品领用登记
年月日
申请部门
申 请 人
资料名称
数 量
资料名称
数 量
资料名称
数 量
用途说明
主管领导意见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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