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协议编号:x
XX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委托协议书
二〇xx年十月
1
甲方承办人签字: 乙方承办人签字:
委托方:深圳市XX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称为“甲方”)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受托方:广西XX通信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称为“乙方”)
项目联系人:x
联系方式: x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按照下述条款签署本合同:
第一条 签约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国家及地方有关通信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规章及规定。
(3)信息产业部、原邮电部的相关体制、规范及行业标准。
第二条 项目名称、内容、要求、方式
2.1甲方委托乙方完成XX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审核工作:
2.2要求: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保质保量的向甲方交付设计成果。
第三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3.1 设计编制服务收费标准
序号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元)
1
XX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10,000.00
2
合计
10,000.00
人民币大写: 壹万圆整(含税)。
3.2支付方式:
本项目编制服务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乙方提交工作成果并经甲方完成验收之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以上金额含税费,若需开增值税专用服务发票需要在合同总金额的基础上增加10%作为服务费。如果甲方要求开发票,则乙方应至迟于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日前一日将发票送达甲方签收,否则甲方将不予付款;乙方送达发票迟延的,甲方付款日期相应顺延。
3.3乙方银行帐号
开户名称:广西XX通信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乙方开户行:x
帐 号:x
第四条 双方责任
4.1 甲方责任
4.1.1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基础技术资料。
4.1.2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四条有关条款支付设计服务费。
4.1.3 甲方应当及时验收乙方提交的可言标志服务成果文件,验收合格,签发书面文件,该文件是甲方支付本合同剩余款项的依据。
4.2 乙方责任
4.2.1乙方应在120天内向甲方交付可研编制服务成果文件。
4.2.2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基于乙方提交的基础技术资料编制报告,不得擅自修改甲方提交的基础技术资料。
第五条 其他违约责任
5.1 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提供资料错误等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期完成服务任务,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确定新的工作成果提交时间,形成书面补充协议。
5.2 如因乙方原因,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进度完成并交付相应服务产品,甲方有权从剩余支付款项中每天扣除本合同总金额的2%作为违约金。违约金总额超过本合同总金额20%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全额返还已收到的甲方付款。
5.3 乙方提供的服务出现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遗漏、错误等),乙方应进行修改或补充,直至符合甲方的验收标准。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要求乙方全额返还已收到的甲方付款。
5.4 乙方不得擅自无故解除本合同,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已收到的甲方付款。
第六条 不可抗力
6.1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各方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6.2 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7日内通知本合同的相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 14 日内向对方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
6.3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6.4 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合同中止履行 7 日或 15 日以上时,甲方或者乙方均有权利终止本合同,并书面通知对方。
6.5 遭受不可抗里的一方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对方遭受的扩大部分的损失予以赔偿。
第七条 保密和知识产权
7.1 乙方对本协议签订的事实、本协议及委托业务的内容以及在委托业务执行过程中获取的甲方技术上及业务上的一切信息给予保密。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将其用于除执行委托业务以外的目的或泄漏给第三方。否则甲方将有权扣除本合同未付款项的20%作为违约金,并且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7.2 乙方须确保对报告享有著作权,不侵犯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等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在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给乙方后,乙方所设计的方案著作权将自动转给甲方。
7.3 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对该方案不享有任何权利,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如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方案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7.4 未被甲方采用的设计方案,知识产权仍归乙方。
第八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8.1 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
8.2 本合同有中文本一式 贰 份, 双方各持 壹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3 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合同内容。
8.4 对合同内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双方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8.5在发生因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时,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6 任何与本合同相关但未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事项将由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
8.7 本合同各章标题仅为提示之用,应以条文内容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7
甲方承办人签字: 乙方承办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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