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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汇报
本年报依据《中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国海关关务公创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和海关系统各直属海关信息公开年度汇报编制。本年报由关键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信息公开费用收支情况,关键问题和改善方法,附表等八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5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报电子版可在中国海关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和海关总署办公厅政务公开处联络(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号海关总署办公大楼东配楼,邮编:100730,电话:65195744,电子邮箱:)。
一、关键工作概述
以来,海关总署根据《条例》要求,将海关信息公开作为保障管理相对人正当权益、提升海关依法行政水平、推进友好海关建设关键方法,不停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制度保障功效,规范公开内容和程序,主动推进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关键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海关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调整和充实全国海关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海关系统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协调处理总署机关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各直属海关单位也成立领导小组,指定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信息公开作业程序
制订《海关总署信息公开工作规程》、《海关总署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程》等多项工作制度,形成海关信息公开制度主体框架。研究制订《—海关政务公开工作指导方案》,明确目前及以后一段时期海关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
(三)完善网上服务功效,实施统一咨询接待
组织开发“中国海关网上服务大厅”项目,总署和41个直属海关及部分隶属海关网上服务大厅相互链接指导,实现了3级连通。编制《海关总署信息公开指南》和《海关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并在中国海关门户网站开设“政务公开”专栏对外公布。海关英文网站建设有所发展,翻译了10部关键规章,内容逐步丰富。开展网上政策解读,拓宽解读范围,满足管理相对人需求。开设“行政复议”栏目,加强对行政复议和其它权利救助渠道宣传,公布海关总署接收复议申请邮寄地址、传真号码和电子邮箱地址,方便申请人提起复议。开发海关商品归类、化验查询系统,近1500项世界海关组织及中国海关商品归类决定、海关化验情况及结果在中国海关门户网站上公布。设置“海关总署政务公开咨询室”,统一接待受理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相关海关信息公开咨询及申请。
(四)加强宣传培训,扎实信息公开基础工作
分层级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各级海关单位举行(或参与)培训班150期次,参与培训人数4535人。增强海关执法依据透明度,加强对规范性文件清理,编印出版了《海关法规汇编》。开展法制宣传,统一印制系列手册(包含部分中英文对照规章手册)向社会公众无偿发放,海关总署向社会公布《中国海关保护知识产权情况白皮书》(中英文版)。组织开展海关信息公开理论研究及工作调研,总结基层海关经典经验和做法,增强工作主动性预见性。
(五)加强社会监督,完善考评制度
重视信息公开监督和考评机制建设,结合行风建设测评对海关信息公开工作实施考评。经海关总署委托中国报关协会开展问卷调查显示,社会公众对海关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评价为满意及基础满意达97.3%。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关键内容
对照《条例》对海关信息进行梳理和编目,截至年底,各级海关单位累计主动公开信息98716条,本年度新增主动公开信息45820条。
1.工作发展计划、总结和调查
公开《现代海关制度第二步发展战略计划》及年度工作总结、年度工作计划等。各级海关单位经过多个方法开展社会调查,截至年底,经过中国海关门户网站及各直属海关子网站开展各类调查861次;开展在线访谈和网上直播45次。
2.关键规章草案
公开包含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利益关键规章草案,充足听取公众意见,包含《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措施》、《海关监管场所管理措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措施》、《海关化验管理措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措施》等,经过中国海关门户网站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3.关键规章政策解读
对关键规章进行配套解读,包含《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措施》等,同时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在实施中碰到各类情况和问题,适时推出相关解读说明,如对申请复议最好时机解读等。截至年底,共公布各类政策解读信息20条。
4.海关统计信息
做好海关统计数据及监测预警信息公布工作,编制并公布海关统计快讯、海关关键统计数据、进出口监测预警信息、海关统计月报(中英文版)和海关统计年鉴(中英文版)。其中海关统计快讯、海关关键统计数据、进出口监测预警信息在中国海关门户网站上公开;海关统计月报和海关统计年鉴以印刷刊物形式向社会公开发行。截至年底,共对外公布各类统计信息700余条。
5.报关员考试及海关学院招生
实施报关员考试网上信息化管理,立即公开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信息,共公布各类考试公告、动态等信息34条次,受理网上报名及核查考试结果50多万人次。公开海关学院招生信息,按招生工作“六公开”(公开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及相关考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用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要求,立即经过海关学院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公布及管理平台公布招生章程等信息,切实维护考生及家长知情权。在学生就业步骤,制订年度就业工作宣传提要,立即将相关信息向学生公开。
6.政府采购和拍卖
规范政府采购和罚没物资拍卖程序,经过中国海关门户网站公开各类政府采购信息278条,公开各类拍卖信息735条。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经过中国海关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子栏目可查阅海关总署信息公开要求、指南及主动公开目录,并能够经过“申请公开”栏目下载、打印《海关信息公开申请表》,提出海关信息公开申请。网站提供主动公开目录分类列表,方便社会公众查阅相关信息。
,经过中国海关门户网站及各直属海关子网站查阅信息达3.8亿人次。
2.海关总署文告
经过《海关总署文告》公开海关总署规章12条、海关总署公告104条。《海关总署文告》每个月出版,电子光盘版经过《中国海关》杂志向社会公开发行,共出版12期,发行量达66万份。
3.新闻公布会
各级海关单位围绕社会发展和海关改革建设等社会关注话题,共举行专题新闻公布会17场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各级海关单位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37件,其中海关总署收到8件,各直属海关收到29件;当面申请15件,占40.6%;信函形式申请6件,占16.2%;传真形式申请10件,占27.0%;电子邮件形式申请6件,占16.2%。
(二)申请处理情况
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均已作出回复,其中“同意公开”为20件,占54.1%;“同意部分公开”为1件,占2.7%;“不予公开”为3件,占8.1%;“免于公开”为1件,占2.7%;“回复转其它路径办理”12件,占32.4%。
四、咨询处理情况
各级海关单位共接收公民、法人及其它组织提出各类咨询122.2万人次,其中现场咨询44.7万人次,电话咨询74.9万人次,网上咨询2.6万人次。接收咨询量列前五位直属海关单位分别是:上海海关、广州海关、成全部海关、青岛海关和拱北海关。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截至年底,海关系统未发生相关信息公开事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
六、信息公开费用收支情况
,各级海关单位用于信息公开工作增设设备、印制宣传手册、推进网站建设和更新等费用累计1242.4万元。现在,海关对依申请公开信息未收取相关检索、复制及邮寄费用。
七、关键问题和改善方法
,海关总署信息公开工作即使取得了新进展,但从公开效果看,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和公众需求还存在部分差距,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深入提升。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深入改善:
(一)深入做好海关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
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深入规范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关键推进和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公众生产生活亲密相关海关信息公开;统一海关信息目录分类标准,规范公文类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做好政策解读,丰富形式,探索建立对应工作机制;做好依申请公开,深入规范工作程序,指导各直属海关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二)深入加强信息化手段利用
规范海关信息分类及管理,充足利用信息化手段,方便社会公众查询海关信息;根据《条例》要求,以满足海关管理相对人需求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优化网站栏目设置,提升服务水平;完善“中国海关网上服务大厅”各项功效,逐步扩大各类网上办事服务项目。
(三)深入做好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
继续加强海关系统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不停提升海关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加强分类指导,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验、考评手段,建立健全符合现场操作实际海关政务公开分类考评指标体系;加强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建设,培育海关信息公开示范点,抓好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方法落实。
八、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信息总数
条
98716
本年度新增主动公开信息数
条
4582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件
37
1.当面申请数
件
15
2.信函申请数
件
6
3.传真申请数
件
10
4.电子邮件申请数
件
6
5.其它形式申请数
件
0
信息公开申请回复总数
件
37
1.同意公开回复数
件
20
2.同意部分公开回复数
件
1
3.不予公开回复数
件
3
4.免于公开回复数
件
1
5.回复转其它路径办理
件
12
(三)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万)
现场咨询数
人次
44.7
电话咨询数
人次
74.9
网站互动咨询
人次
2.6
(四)申诉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件
0
行政诉讼数
件
0
对本单位信息公开不满意投诉数
件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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