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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市太平纸业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壁纸原纸和晒图原纸特种建设环境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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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市太平纸业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壁纸原纸和晒图原纸特种纸异地迁建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报批稿) 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Zhejiang Industrial EP D & R Institute Co.Ltd. 国环评证:甲字第2007号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 富阳市太平纸业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壁纸原纸和晒图原纸特种纸异地迁建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目 录 第1章 总则 1 1.1 编制依据 1 1.2 评价因子和评价标准 9 1.3 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重点 13 1.4 评价范围及环境敏感区 15 1.5 相关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 16 第2章 企业现状查核 28 2.1 企业现状概况 28 2.2 企业现状生产情况 28 2.3 企业现状污染源强调查分析 31 2.4 企业总量符合情况分析 35 2.5 企业现状行业整治要求符合情况 35 第3章 迁建技改项目工程分析 36 3.1 迁建技改项目概况 36 3.2 工艺流程说明及分析 44 3.3 污染源强分析 53 第4章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58 4.1 区域环境概况 58 4.2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62 第5章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68 5.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68 5.2 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 73 第6章 环境风险评价 84 6.1 环境风险识别 84 6.2 源项分析 85 6.3 风险影响分析 85 6.4 风险防范与处理措施 87 6.5 应急预案 89 第7章 环境保护措施及经济、技术论证 94 7.1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94 7.2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96 第8章 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 102 8.1 清洁生产分析 102 8.2 循环经济分析 106 第9章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107 9.1 总量控制因子 107 9.2 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值 107 9.3 总量平衡方案 108 第10章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110 10.1 环境保护措施投资估算 110 10.2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111 第11章 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 112 11.1 环境管理计划 112 11.2 环境监测计划 113 11.3 环境监理 113 第12章 公众意见调查 116 12.1 调查目的 116 12.2 调查对象、方式与内容 116 12.3 调查结果统计与分析 117 12.4 小结 123 第13章 项目建设合理性分析 124 13.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124 13.2 行业整治提升符合性分析 127 13.3 规划符合性分析 132 13.4 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133 13.5 总平布置合理性分析 133 第14章 结论与建议 135 14.1 建设项目概况 135 14.2 环境现状与主要环境问题 135 14.3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论 136 14.4 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分析 137 14.5 环评主要数据及污染治理措施 139 14.6 建议 141 14.7 总结论 141 附图: 附图1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 周边环境概况及声环境监测点位示意图 附图3 建设项目周边环境现状照片 附图4 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附图5 富阳市江南新城规划图 附图6 富阳市地面水环境水环境功能区划图 附图7 富阳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图 附图8 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现状监测点位示意图 附图9 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示意图 附图10 公示照片 附件: 附件1 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技术改造) 富经技备案〔2014〕53号(2014.6.23); 附件2 申请报告 附件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4 关于富阳市太平纸业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高档薄型纸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富环开发第65号(2002.11.6); 附件5 关于富阳市太平纸业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高档薄型纸项目的“三同时”验收意见 富环保验〔2011〕61号(2011.8.18); 附件6 关于印发《富阳市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源清理“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 富饮水办〔2014〕2号(2014.4.8); 附件7 富阳市太平纸业有限公司整治提升验收监测与评价报告 富环监验〔2013〕111号(2013.9.4); 附件8 富阳市太平纸业有限公司造纸行业整治提升验收评审意见(2013.9.24); 附件9 富阳市太平纸业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编号:330183220248-002); 附件10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及宗地图; 附件11 富阳市规划局出具的证明; 附件12 富阳市风景旅游局出具的证明; 附件13 富阳市经济与信息化局出具的证明; 附件14 污水纳管处理协议; 附件15 供用热力合同; 附件16 造纸污泥委托处置协议 附件17 富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富阳市江南新区总体规划(2012-2030)的批复 富政函〔2013〕153号(2013.10.14); 附件18 噪声检测报告(2014.7.15) 附件19 公众参与样本 附件20 公示及公示证明 附件21 关于委托富阳市环保局对有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和项目验收的函,杭环函〔2014〕65号文(2014.3.26) 附件22 关于富阳市保护局要求建设项目委托审批事宜的函,杭环函〔2014〕268号文(2014.9.18) 附件23 关于印发富阳市造纸行业整治提升项目报批办法的通知,富政办〔2013〕31号(2013.3.20) 附件24 专家评审意见、签到表及修改说明 附件25 专家复核意见 附表: 附表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 浙江省杭州市湖墅南路439号,310005 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35 前 言 1.项目由来 富阳市太平纸业有限公司创建于2002年11月,位于富阳市春江街道太平村,是以全木浆生产高档特种纸的纸业公司。企业现有1880、2640长网特种纸生产线各1条,以100%商品木浆为原料生产壁纸原纸、晒图原纸高档特种纸,年产量为3万吨。 根据富阳市饮用水源保护要求(富饮水办〔2014〕2号《关于印发<富阳市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源清理“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富阳市太平纸业有限公司原厂址列入2014年饮用水源保护区整治范围,应实施搬迁。为此,富阳市太平纸业有限公司于2014年2月通过竞拍获得原富阳市富春湾纸业有限公司(破产关停)的厂房、土地以及设备,拟将现有的生产线搬迁至富阳市春江造纸工业功能区民主区块原富阳市富春湾纸业有限公司厂址进行异地技改重建。富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于2014年6月以富经技备案〔2014〕53号文对项目进行了备案,详见附件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该建设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从环保角度论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为此,富阳市太平纸业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进行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我单位在接受委托后,在建设单位的配合和协助下,通过实地踏勘、收集资料等对周边环境现状进行调查,在此基础上根据相关技术导则和规范要求,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并根据2014年10月16日在富阳市召开的技术评审会专家意见(详见附件24)对本报告做了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 2.项目特点 本项目为异地迁建技改项目,实施完成后,有利于富阳市饮用水源的保护工作,同时通过技术改造也有利于提升企业的生产技术水平。企业搬迁至富阳市春江造纸工业功能区民主区块,能够促进区域造纸产业的发展,改善区域的环境现状。造纸企业以水污染为主,环评严格贯彻污染治理总量控制要求,优先采取清洁生产措施,同时根据现有企业核查结果,提出污染防治整改措施,真正实现项目社会、经济、环境三大效益的统一。 3.评价工作过程 (1)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后,收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划文件以及项目技术文件,根据初步工程分析和现状调查情况,进行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确定评价重点、工作等级、评价范围、执行的标准以及环境保护目标,同时在新建村、民主村、春江村、建设村、八一村、春江街道办等单位公示栏进行第一次公示。 (2)根据相关资料,进行工程分析,并委托检测机构进行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现状监测,对各环境要素影响进行预测和评价,进行影响分析。 (3)针对环境要素的影响分析结果,提出环境保护措施,并进行经济技术可行性论证,同时在新建村、民主村、春江村、建设村、八一村、春江街道办等单位进行环评公示(第二次),并发放调查表进行公众意见调查,并根据评价结果给出可行性的结论。 4.评价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根据项目工程特点,环评关注项目产生的主要污染因子及其排放方式、排放规律、排放源强;在此基础上,分析项目建成投入生产后可能对周围环境质量造成的影响,同时关注项目周边环境现状是否符合相关功能区划及标准,周边团体群众对项目的公众认可和接受性等。 5.报告书主要结论 富阳市太平纸业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壁纸原纸和晒图原纸特种纸异地迁建技改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当地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及城市总体规划,生产过程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三废”可以做到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要求,认真执行本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本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不大,能维持环境功能区要求,并将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则从环保角度论证,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第1章 总则 1.1 编制依据 1.1.1 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1.国家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26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修订)》(1997.3.1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修订)》(2000.9.1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9.1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订)》(2004.8.28起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3年修订)》(2013.6.29起施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3.1起施行); (8)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修订)》(2008.6.1起施行); (9)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修订)》(2012.7.1起施行)。 2.行政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11.29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8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2000.3.20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发〔2005〕39号《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2005.12.3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发〔2010〕7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2010.2.6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10〕33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指导意见的通知》(2010.6.2);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发〔2011〕2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2011.8.31起施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发〔2011〕35号《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2011.10.17起施行); (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发〔2011〕42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2011.12.25起施行); (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发〔2012〕40号《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的通知》(2012.8.6);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发〔2013〕37号《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3.9.10)。 3.部门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2006.3.18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办〔2006〕141 号《关于开展造纸行业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号《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2008.8.1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环发〔2008〕89号《关于深化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2008.9.18);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08.10.1起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5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2009.3.1起施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环发〔2010〕144号《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2010.12.15); (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10年第33号《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第三批)》(2010.11.29); (9)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信部节〔2010〕218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2010.5.4);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环发〔2012〕7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2012.7.3起施行); (1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环发〔2012〕98号《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2012.8.8起施行); (1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环发〔2011〕148号《关于印发<“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的通知》(2011.12.22); (1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环发〔2012〕130号《关于印发<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2012.10.29); (1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监察部 环发〔2013〕14号《关于印发“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监测办法的通知》(2013.1.24); (1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办公厅环办〔2013〕30号《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2014.3.25); (1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办公厅环办〔2013〕103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2013.11.14); (1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17号《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2011.5.1起施行)。 1.1.2 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1.地方法规 (1)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号《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03.9.1起施行); (2)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号《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3年修订)(2013.12.19起施行); (3)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号《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3年修订)(2013.12.19起施行); (4)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6次会议通过《浙江省风景名胜区条例》(2012.1.1起施行)。 2.地方规章 (1)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发〔2007〕3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染减排工作的通知》(2007.6.11起施行); (2)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发〔2010〕27号《关于印发<浙江省清洁空气行动方案>的通知》(2010.6.8); (3)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发〔2011〕7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的意见》(2011.10.24); (4)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发〔2011〕87号《关于印发浙江省节能减排计划和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11.11.18); (5)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88号《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4年修正,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21号)》(2014.3.13起施行); (6)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21号《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2014.3.13起施行); (7)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发〔2011〕10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十二五时期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深化整治促进提升的指导意见》(2011.12.29); (8)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发〔2013〕59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3-2017年)的通知》(2013.12.31); (9)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浙政办发〔2012〕35号《关于实施国家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通知》(2012.4.7起施行); (10)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浙政办发〔2012〕80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大气复合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2012.7.6) (11)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浙政办发〔2013〕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资源配置量化管理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 2013.1.22); (12)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浙政办发〔2014〕8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2014.7.25); (13)原浙江省环境保护局浙环办函〔2007〕29 号《关于开展浙江省造纸行业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的函》; (14)原浙江省环境保护局浙环发〔2007〕1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2007.2.14起施行); (15)原浙江省环境保护局浙环发〔2007〕57号《关于印发浙江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管理、监测、统计和考核四个办法的通知》(2007.6.28起施行); (16)原浙江省环境保护局浙环发〔2007〕94号《关于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试行工作的通知》(2007.12.24起施行); (17)原浙江省环境保护局浙环发〔2008〕5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的若干意见》(2008.9.16起实施); (18)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环发〔2009〕7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2009.10.28起施行); (19)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环发〔2009〕77号《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替代区域限批等制度的通知》(2009.10.29起施行); (20)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环发〔2009〕8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的通知》(2009.11.11); (21)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2011-2015)的通知》(2011.11.23); (22)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环发〔2012〕10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的通知》(2012.4.1起施行); (23)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环发〔2012〕25号《关于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2012.4.1); (24)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环发〔2012〕41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12.5.10起施行); (25)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环函〔2012〕449号《关于印发<浙江省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2012.11.5起施行); (26)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环发〔2013〕26号《关于实施企业刷卡排污总量控制制度的通知》(2013.4.17); (27)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环发〔2013〕28号《关于加强工业企业污染场地开发利用监督管理的通知》(2013.04.19); (28)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环发〔2013〕1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的意见》(2013.3.6起施行); (29)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环发〔2013〕59号《关于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2013.11.18); (30)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环函〔2014〕159号《关于钱塘江流域执行国家排放标准水污染物排放特别排放限值的通知》(2014.5.1施行); (31)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环发〔2014〕28号《关于印发<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意见的通知》(2014.7.1); (32)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环发〔2014〕4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环保倒逼转型助推经济增长工作的通知》(2014.8.6); (33)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环发〔2014〕43号《关于发布<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清单(2014年本)>及<设区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重污染、高环境风险以及严重影响生态的建设项目清单(2014年本)>的通知》(2014.8.4起施行); (34)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文件市委办〔2011〕5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江两岸”生态景观保护与建设的实施意见》(2011.3.4); (35)杭州市人民政府杭政函〔2014〕80号《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4—2017年)》(2014.5.15); (36)杭州市环境保护局杭环发〔2014〕18号《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的通知》; (37)富饮水办〔2014〕2号《关于印发<富阳市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源清理“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2014.4.8)。 1.1.3 产业政策及行业规范 1.国家 (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2013.5.1);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7年第71号《造纸产业发展政策》(2007.10.15): (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信部工产业〔2010〕第122号《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2010.10.13)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2012.5.23). 2.地方 (1)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浙政办发〔2005〕8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加强全省工业项目新增污染控制意见的通知》(2005.10.12); (2)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浙环发〔2012〕60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印染造纸制革化工等行业整治提升方案的通知》(2012.7.6起施行); (3)浙淘汰办〔2012〕20号《浙江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指导目录(2012年本)》(2012.12.28); (4)杭州市政府杭政函〔2010〕276号《关于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的若干意见》(2010.12.17); (5)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杭政办函〔2013〕50号《关于<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空间布局指引(2013年本)>的通知》(2013.4.2); (6)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杭政办函〔2013〕82号《关于印发杭州市印染造纸化工行业整治提升方案的通知》(2013.5.9); (7)杭州市环境保护局杭环函〔2014〕65号《关于委托富阳市环保局对有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和项目验收的函》(2014.3.26); (8)杭州市环境保护局杭环函〔2014〕268号《关于富阳市保护局要求建设项目委托审批事宜的函》(2014.9.18); (9)富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富政办〔2013〕24号《富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阳市造纸行业淘汰落后整治提升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2013.3.18); (10)富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富政办〔2013〕25号《富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阳市造纸行业整治提升工作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2013.3.18); (11)富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富政办〔2013〕28号《富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整治提升造纸企业工作任务的通知》(2013.3.19); (12)富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富政办〔2013〕31号《富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阳市造纸行业整治提升项目报批办法的通知》(2013.3.20); (13)富阳市人民政府富政函〔2013〕41号《富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富阳市造纸行业整治提升的实施意见》(2013.3.18)。 1.1.4 相关的技术规范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1);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 (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8)《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 (9)《水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15-2012); (10)《制浆造纸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11-2012); (11)《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13); (12)《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 (1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94); (14)《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修订版)》(2005.4)。 1.1.5 相关规划及技术文件 1.相关规划 (1)浙江省水利厅、原浙江省环境保护局《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06.4); (2)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富阳市造纸产业转型升级规划》(2010-2015年)(2010.12); (3)《浙江省钱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 (4)《杭州市“三江两岸”区域旅游规划(2011年~2015年)》; (5)《杭州生态市建设规划》; (6)《富阳市江南新城总体规划》(2012~2030年); (7)《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1~2025年)》; (8)《富阳市生态环境功能规划》。 2.技术文件 (1)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技术改造)富经技备案〔2014〕53号(2014.6.23); (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3)《富阳市太平纸业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壁纸原纸和晒图原纸特种纸异地迁建技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1.2 评价因子和评价标准 1.2.1 评价因子 根据项目污染源特点及周边区域环境特征的分析,确定各环境影响要素的评价因子见表1-1。 表1-1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一览表 环境要素 现状评价因子 预测评价因子 环境空气 SO2、NO2、PM10 粉尘、食堂油烟 地表水环境 pH、DO、BOD5、CODMn、NH3-N、TP、石油类 接管可行性分析 地下水环境 pH、硝酸盐、亚硝酸盐、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氯化物、硫酸盐 定性分析 声环境 LAeq LAeq 固废 - 一般固废 总量控制指标 CODCr、氨氮 1.2.2 评价标准 1.2.2.1 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 现有项目和本项目所在区域空气环境属于二类功能区,常规污染物执行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具体标准值详见表1-2。 表1-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单位:ug/m3 污染物名称 取值时间 二级标准浓度限值 备注 SO2 年平均 60 GB3095-2012 表1中二级标准 24小时平均 150 1小时平均 500 NO2 年平均 40 24小时平均 80 1小时平均 200 PM10 年平均 70 24小时平均 150 TSP 年平均 200 GB3095-2012 表2中二级标准 24小时平均 300 2.地表水 现有项目和本项目拟建址附近地表水体主要为富春江,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苋浦江汇合口——大源溪富春江交汇处段属于富春江富阳景观娱乐用水区,水环境质量参照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标准,具体标准值详见表1-3。 表1-3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单位:mg/L,pH除外 项目 Ⅲ类 pH(无量纲) 6~9 DO ≥ 5 高锰酸盐指数 ≤ 6.0 BOD5 ≤ 4.0 氨氮 ≤ 1.0 总磷(以P计)≤ 0.2 石油类 ≤ 0.05 3.地下水 现有项目和本项目拟建址地下水参照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具体详见表1-4。 表1-4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 单位:mg/L,pH除外 项目 Ⅲ类 pH(无量纲) 6.5~8.5 总硬度 ≤ 450 高锰酸盐指数 ≤ 3.0 氨氮 ≤ 0.2 氯化物 ≤ 250 亚硝酸盐 ≤ 0.02 硝酸盐 ≤ 20 硫酸盐 ≤ 250 4.声环境 现有项目和本项目拟建项目位于富阳市春江造纸工业功能区,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项目周边现状和规划声敏感点执行2类标准,具体标准详见表1-5。 表1-5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单位:dB(A)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等效声级LAeq 昼间 夜间 2类 60 50 3类 65 55 1.2.2.2 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气 现有项目及迁建技改项目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1-6。 表1-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最高允许排放速度(kg/h)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排气筒高度(m) 二级 监控点 浓度(mg/m3) 颗粒物 120(其他) 15 3.5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1.0 食堂设置3个灶头,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中型”规模标准,详见表1-7。 表1-7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规模 小型 中型 大型 基础灶头数 ≥1,<3 ≥3, <6 ≥6 对应灶头功率(108J/h) ≥1.67 ≥5.00 ≥10 对应排气罩灶面总投影面(m2) ≥1.1 ≥3.3 ≥6.6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2.0 净化设施最低去除率(%) 60 75 85 单个基准灶头风量(m3/h) 2000 2.废水 现有项目生产废水与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厂区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进管标准后接入园区污水管网,送浙江春南污水处理回用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入富春江。废水纳管标准均执行浙江春南污水处理回用有限公司入网水质控制指标,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标准,具体标准值详见表1-8。 表1-8 浙江春南污水处理回用有限公司进出水质标准(单位:mg/L,除pH外) 指标 CODCr BOD5 SS NH3-N TP 进水标准 1000 300 850 35* 8* 尾水排放标准 50 10 10 5 0.5 注:*氨氮和总磷参照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氨、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表1标准(其它企业)。 迁建技改项目生产废水与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进管标准后接入园区污水管网,送富阳市清园城市综合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入富春江。废水纳管标准均执行富阳市清园城市综合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入网水质控制指标,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标准,具体标准值详见表1-9。 表1-9 富阳市清园城市综合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出水质标准(单位:mg/L,除pH外) 指标 CODCr BOD5 SS NH3-N TP 进水标准 1000 300 850 35* 8* 尾水排放标准 50 10 10 5 0.5 注:*氨氮和总磷参照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氨、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表1标准(其它企业)。 本技改项目位于富阳市春江造纸工业功能区,根据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钱塘江流域执行国家排放标准水污染物排放特别排放限值的通知》(浙环函〔2014〕159号)文件要求,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自2014年5月1日起实施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现有项目,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即执行《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8)中表3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具体标准值详见表1-10。 表1-10 《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8) 企业生产类型 制浆企业 制浆和造纸联合生产企业 造纸企业 污染物排放 监控位置 排放限值 1 悬浮物(mg/L) 20 10 10 企业废水 总排放口 2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mg/L) 10 10 10 企业废水 总排放口 3 化学需氧量(CODcr,mg/L) 80 60 50 企业废水 总排放口 4 氨氮(mg/L) 5 5 5 企业废水 总排放口 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吨/吨 30 25 10 排水量计量位置 与污染物排放 监控位置一致 根据标准适用范围规定:企业向设置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排放废水或建设项目拟向设置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排放废水时其他污染物的排放控制要求由企业与城镇污水处理厂根据其污水处理能力商定或执行相关标准,并报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因此,迁建技改项目废水接管排放各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执行富阳市清园城市综合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入网水质控制指标,尾水排放执行杭州市环境保护局对富阳造纸废水允许排放要求;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执行《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中造纸企业的相关要求:10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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