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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银行同业业务专项审计报告模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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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关于xx银行同业业务专项审计报告审计对象:xx银行审计期间:2013年1月1日-2013年6月30日审计报告接收人:xx银行审计部二一四年一月依据监管机构及审计部工作安排,按照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xx银行内部审计基本准则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审计部成立审计组一行四人,于9月22日至9月30日对我行同业业务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组在总行金融市场部(原资金营运中心)所提供的资料基础上,进行有限度的评价,评价的范围仅限于审计组在审计过程中所发现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一)审计项目开展基本情况本次审计主要从同业业务内控建设及管理及业务操作方面,对同业存款、

2、同业拆借、理财业务、中间业务四个同业业务品种进行抽样,对我行同业业务风险管理有效性、内部控制环节合理性及业务制度的遵循性进行审计。本次累计抽取交易9笔,交易金额42亿元。因债券类资产业务于2013年5月6日审计部已做专项审计,信托类资产(含资产管理计划)业务于2013年8月银监分局已作全面检查、职能部门已做全面自查,故此次审计不含上述两项业务; 审计部同时开展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故本项目审计不含关联性同业业务。(一)同业业务基本情况1.岗位及人员设置情况总行金融市场部于2013年9月11日成立,由原资金运营中心、票据中心合并设立,此次审计同业业务为原资金运营中心部分,其共设置前台交易员、后台交易

3、员, 综合岗位,共计6人,其中总经理助理2人,员工11人,其中:取得银行间本币市场交易资格4人、债券托管业务资格2人。2.业务基本情况我行同业业务主要包括同业存款、同业拆借、理财业务、中间业务、债券类资产业务、信托类资产业务。截止2013年6月30日,我行各项同业业务(不含关联交易)计74笔,金额191.72亿元,抽样9笔,占总业务量12%,抽样金额42亿元,占总业务金额的21.91%。2013年1至6月同业业务量抽样表(笔、亿元、%)业务品种2013年1月至6月业务量(剔除关联行)余额(亿元)抽样笔数抽样笔数占比%抽样金额(亿元)抽样金额占比%同业存款同业存放12.00 11002100.0

4、0 存放同业2131.52 2106.520.62 同业拆借2040.50 210614.81 理财业务718.80 1146.534.57 中间业务2598.90 3122121.23 合计74191.72 9124221.91 2013年1月至6月我行同业业务中,同业存放1笔,金额2亿元,实现了零的突破;存放同业21笔,较2012年末8笔上幅162.5%;同业拆借业务20笔,较2012年末6笔上幅233.3%;理财12笔,较2012年末13笔下幅7.7%;中间业务25笔,较2012年末47笔下幅46.81%。2013年1月至6月我行同业存放利息收入17.27万元,同业利息支出2946.51

5、万元;同业拆出业务收入5.26万元,较2012年同期0.34万元新增4.92万元;同业拆入业务支出45.88万元,较2012年同期295.62万元减少249.74万元;理财业务收入8656.95万元,较2012年同期6953.28万元新增1703.67万元;中间业务收入1546.98万元,较2012年同期1092.79万元新增454.19万元。2012年至2013年业务情况对比表(笔、万元、%)业务品种2012年1月至6月业务量收入/支出2012年1月至12月业务量收入/支出2013年1月至6月业务量余额收入/支出同业存款同业存放000012000017.27存放同业0080212951602

6、946.51同业拆借同业拆入215.764295.624045.88同业拆出0020.34165.26理财业务66953.281320193.79121880008656.95中间业务151092.79483165.312501546.98合计238046.076123359.13750316010203.93二、整体评价审计认为金融市场部能够以规范经营为理念,业务发展为目标,积极拓展同业业务市场,发展我行的理财业务、中间业务等不同品种同业业务;较为重视内部控制机制建设,逐步完善各类业务操作流程及相关规章制度,各项制度基本能够覆盖各项业务控制环节。但审计发现,仍存在内控制度不够健全、定价机制不

7、够完善、制度执行不够到位等现象,仍需进一步强化内控,厘清部门及岗位分工,细化风险控制措施,规范授权管理,提高员工风险意识。三、主要审计发现(一)内控建设及管理方面1.定价机制不够健全(1)同业存款定价机制不够健全。xx银行人民币同业存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交易双方协商确定,经办行可根据不同期限,参照存放当日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与交易对手洽谈协商”,但未明确同业存放及存放同业业务的利率定价的审批、报告流程、权限管理等机制建设内容。(2)应收款项类投资业务内控不健全。审计调阅金融市场部xx银行应收账项类投资业务操作规程,发现应收账项类投资业务相关定价机制不够健全,操作规程中指出应收款项投资分

8、为理财产品投资、信托产品投资,但未细分操作细则及内控管理措施。发现各类业务品种管理办法。抽查质押式信托业务,存在交易的成本因素考虑不充分现象,定价仅从资金交易环节考虑,而未从资金综合成本考虑,如未考虑存单质押利息支出的成本。如:2013年4月26日广州分行申请购买“兴业国际信托-上海君欢工贸有限公司”3亿元信托产品业务,贷款期限12个月,信托期限15个月,2013年4月38日总行审批,分三次发放,每次1亿元。此业务流程:广州银行佛山分行发起委托,兴业银行为国际信托受托人,融资人为上海君欢工贸有限公司,实际出资人为福建海峡银行,我行无条件不对可撤销地承诺对此信托受益权承担回购义务。“兴业国际信托

9、-上海君欢工贸有限公司”成本及收益表成本% 收益 %我行利息支出%我行收益率%我行收益情况(万元)融资方信托公司过桥方出资方我行18.40.30.055.22.8502.8528526.60.30.055.21.053.3-2.25-22536.60.30.055.21.053.3-2.25-225合计-165从上表可知,该笔业务仅从交易环节考虑,我行收益率分别为2.85%、1.05%、1.05%,但考虑质押存单的存款利息支出后,我行实际收益率分别为2.85%、-2.25%和-2.25%,即后两次发放信托实际为分别账面浮亏225万元,三笔交易实际账面浮亏165万元。2.同业拆借制度建设不够健全

10、。截止审计日,未制定我行同业拆借内部操作规程和相关风险控制措施。3.同业存放业务控制机制不够健全。2013年7月xx银监分局检查发现我行由于资产负债期限错配,短缺支付能力不足。其中:2013年6月资金运营中心债券回购业务中,6月早间资金支付缺口最低8.6亿,最高达20亿元,刚性依赖债券证回购融资,其中6月20日,在资金市场资金短缺的情况下,以年化利率13%,融资1亿元。抽查金融市场部提供的业务台账,发现2013年6月共有存放同业存款(均为城商行)8笔,共计金额12.8945亿元,期限最高365天,最低278天,利率最高6.350%,最低4.580%。经审计访谈并抽查存放同业2笔档案资料,分别为

11、存放厦门农村商业银行2亿元定期(332天,利率4.580%),存放天津银行北京分行4.5亿元定期(321天,利率6.300%)。同时,审计发现,存放同业业务注重对利率的审核,而未对流动性需求、相关业务风险进行披露与审批。4.未建立重要物品管理机制。经查金融市场部制度中未覆盖重要物品启用、使用、保管、交接、出入库等重要环节的控制措施。且现场发现所有印章、KEY均无启用、保管记录,单位存款证实书也无出入库签收记录。(已整改)5.应收账项类投资业务方面(1)会计科目核算不准确。金融市场部应收账款类投资业务未进行专户管理,未进投资类科目核算,其所有账务均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进行过渡。审计抽查该部办理招商

12、银行广州分行17亿T+0投资业务,资金经内部过渡性账户转至“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未在投资类科目核算。(2)信息科技程度不高,未建立中间业务类收益复核机制。经访谈,我行资金业务的收益无法实现系统自动完成。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资金交易员通过其建立的手工电子台账进行计算收益,由经办业务资金交易员跟踪查看其经办业务收益是否及时、准确入账。截止审计日,未建立资金业务的收益复核机制,也未对收益进行对账、销账,对收益核算与跟踪没有控制措施。审计现场咨询了解到金融市场部不能准确知道每天应收收入笔数与金额,未收集收益来账回单,事后仅凭电子台账确认实收收入,无法在第一时间内准确确认对应业务收益的时间、金额。经

13、抽查:2013年1月23日我行办理与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广州分行2年期信托受益权转让业务17亿元,与兴业国际信托限公司签订的财务顾问协议中约定财务顾问率0.1%,收益收取方式为按日计算、按半年度支付、即第二和四季度收到信托项下借款人足额支付的贷款利息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最后一次分配是甲方(兴有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收到信托项下借款人足额支付的最后一期贷款利息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支付。财务顾问费由信托财产承担,甲方不承担以自有资金向乙方支付财务顾问费的义务。该中间业务收入与信托余额息息相关,资金交易员未及时对信托业务进行授信后情况的检查与说明,未记录收益来账时间、流水等要素,收入回单未入档案

14、保管。审计现场抽查发现,资金交易经办员、后台员均无法准确计算出该业务第一期收入。2013年6月9日我行办理与渤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3亿元信托受益权转让业务,三方合作协议(回购方丙方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显示:甲方向乙方(海峡银行)转让标的信托受益权,有权向乙方收取转让安排费,安排费人民币叁拾万元整,乙方应在首次收到信托利益后的第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转让安排费。该笔转让交易于6月9日完成,30万收益于6月27日收妥入账,但无转让后该信托利益首次支付时间的证明资料。(二)业务操作存放同业方面1.未明确同业存款账户管理流程。xx银行人民币同业存款业务管理

15、暂行办法中未明确同业存款账户管理相关内容,导致同业存款账户管理存在无序、不到位的情况。审计抽查了9月25日xx银行总行清算中心的存放同业活期账户44户,余额合计74.18亿元,均未建立开销户台账,也无明确的资金使用部门。其中有余额的存放同业账户不动户5笔,金额合计2.42万元,分别为存放建行活期款项(xx分行)0.24元、招商银行xx分行121.49元、中国邮政储蓄银行xx交通路支行13806.12元、上海浦东发展银行xx支行1.28元、存放广发银行苏州分行10267.81元。(已建立分管登记簿)2.内部账户对账管理不到位。一是经访谈,金融市场部(原资金运营中心)所有交易均通过过渡账户结算,其

16、中线下交易均通过运营管理部记账,线上交易均由金融市场部后台记账。但金融市场部平时注重该账户是否平账(即日终余额为零),而未对该账户进行明细交易勾对。此外,该账户交易所有回单均装订在每日交易传票中,均未在系统中留存。但审计调阅6月27-29日业务凭证,发现该账户回单未全部装订,27日共36笔往来账,装订8张回单;28日共34笔往来账,装订12张回单。二是审计抽查2013年6月xx银行存放同业账户,其中有3户小金额账户无对账单(不含零余额账户),具体为存放交行美元账户2.4美元、存放招行美元账户14美元、存放浦发银行xx支行的人民币账户1.28元。经了解,美元账户为国际业务中心使用,存放浦发银行x

17、x支行人民币账户为金融市场部使用,因与该行暂无发生业务,现该账户无具体管户人员,作为记账部门的运营管理部既未与开户行对账,也未向管户部门出具对账单进行对账。(存放邮储银行xx交通路支行的账户已于2013年12月18日销户)3.重要物品保管不合规(1)出入库手续不完善。金融市场部建立了出入库存登记簿,但出入库无保管人、领用人签章。另2013年5月10日广州银行深圳分行2亿开户证实书,利率5.475%,于2013年6月25日提前销户出库,未登记出入库记录。(已建立存款证实书出入库登记)(2)重要物品保管不合规。审计现场发现金融市场部将单位存款证书存放在保险柜中,但钥匙与密码同为后台一人保管,且保险

18、柜直接放在办公室,办公室位于总行办公楼三楼,非监控范围。(已整改)同业存放1.同业存款账户开户不合规。审计抽查总行清算中心2013年1月至6月开户登记簿,发现其共开立同业存款账户42户,其中一般账户34户,专户1户,临时户7户。上述所有账户均未在中国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备案;其中保证性质账户32户,均开立为一般户,其中9户已于8、9月销户;此外,对同业存放开销户事宜也无明确要求。经访谈在实际操作中,系统内存放同业账户开户无资金使用部门申请与审批,无开户依据,多数以资金使用部门口头申请。审计抽查了同业存放账户开户资料2户(北京银行深圳分行、修水九银村镇银行),仅留存了开户申请书及开户资料,无同业

19、存款合同、同业存款业务审批表、同业营业执照副本。与xx银行人民币同业存款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要求不符。(已整改)2.合同条款与制度不符(1)审计抽查我行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2013年2月26日签订的存放我行2亿定期存款合同,其中约定:“甲方(北京银行)因特殊原因需提前支取该笔存放资金的,应提前2个工作日通知乙方(xx银行),经乙方同意,甲方可提前支取且提前支取部分款项的利息按本协议第三条约定利率计息”合同第三条仅约定固定利率5%。合同中违约处理款项仅对“乙方延期支付的实际天数和尚未支付的存款本金和利息金额,以日利率万分之五向甲方加付违约金”,而未与甲方约定提前支取违约,甲方支付违约金事宜

20、;未约定逾期未存入款项事宜;未约定如遇不可抗力的特殊情形,致使本息无法在结算日汇入甲方账户,乙方免责条款及计息事宜。(2)审计抽查2013年6月28日我行与天津银行北京分行存放4.5亿定期存款合同,固定利率6.3%,到期日xx年5月15日,合同中注明:“未经乙方(天津银行北京分行)书面同意,甲方(xx银行)不得提前支取存款。经乙方书面同意提前支取存款的,本合同项下提前支取的同业存款利率按同业活期利率0.72%执行,未支取部分按原合同执行。甲方同时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提前支取金额的万分之五/日计算,自提前支取日至本合同到期日计算违约金支付天数。”上述两笔业务与xx银行人民币同业存款业

21、务管理暂行办法中附件1人民同业存款协议对“提前支取部分的款项按提前支取当日人民银行规定的超额准备金利率计息”条款不符。同业拆借资金拆借审批手续不完善。审计抽查资金拆借业务两笔,分别为2013年3月25日拆入业务5亿元,利率为2.9450%,拆借期限7天,对手行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6月27日拆出业务1亿元,利率5.5500%,拆借天数1天,对手行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述两笔拆借业务均为线上交易,其保存的档案中审批书上留存分管行长签章,但无印章使用审批表。理财业务审计抽查我行2013年2月27日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恒丰银行-同盈系列(机构投资人)2013年第4期理财产品

22、协议书”,该笔理财业务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人民币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为4.8%,兑付日期为2013年9月3日(187天),存在如下问题:(该笔理财已兑付)1.审批内容不完整。此笔业务审批表中直接注明“收益情况4.8%”,而未显示该笔理财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未对此理财产品进行风险等级评估;2.无购买前调查或可行性研究。审批表、协议中未明确购买理财存在的流动性风险等采取的缓释措施或可行性理由。3.合同内容不完整。此笔理财协议未披露理财产品投资范围、投资资产和投资比例;未明确对手行开发设计的同类理财产品过往业绩;此笔理财协议未明确我行购买理财产品金额,无转账流水凭证,只有审批书上注明合同金额为6.

23、5亿元。4.理财存续期间未持续关注理财信息变化。此笔理财存续期间,无资料披露理财融资客户、项目名称、交易结构等信息。信托业务审计抽查2013年4月26日广州分行申购“兴业国际信托-上海君欢工贸有限公司”3亿元信托产品业务、2013年1月23日我行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订17亿锦绣1号单一资金信托合同(档案号ZJYW-2013-004),发现问题如下:2013年4月26日广州分行申请购买“兴业国际信托-上海君欢工贸有限公司”3亿元信托产品业务,贷款期限12个月,信托期限15个月,2013年4月38日总行授信审批通过。此业务由广州银行佛山分行发起委托,兴业银行为国际信托受托

24、人,融资人为上海君欢工贸有限公司,实际出资人为福建海峡银行,我行无条件不对可撤销地承诺对此信托受益权承担回购义务。1.信托资金用途不真实。经审计,2013年5月13日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发放上海君欢工贸有限公司信托1亿。信托资金转至上海鑫庆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庆贸易)在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虹口支行账户,同日,君欢工贸从其上海农村商银行(以下简称上海农商)账户分4笔网银来账至君欢工贸在我行账户,金额合计9985万元。同日,该公司将上述资金及浙江万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网银来账15万元,合计1亿元,转存1亿元存单。5月14日兴业信托以该笔存单再次发放1亿信托至君欢工贸,信托资金如上笔转至鑫庆贸易在上海

25、农商行虹口支行账户,继而君欢工贸在上海农商行账户分4笔网银来账至君欢工贸账户,合计1亿元。君欢工贸再次开出1亿元存单。兴业信托再次以上述存单为质押,发放1亿信托至君欢工贸。其中:1994.4万元如上笔转至鑫庆贸易在上海农商行虹口支行账户,另3005.6万元偿还君欢工贸在我行贷款;剩余5000万元信托资金分别通过上虞市新润建材有限公司、上虞市德瑞贸易有限公司、上海百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虞市盛大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账户,转至安微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账户。5月15日国元信托公司将其中2000万元转至我行资金中心账户,另3000万元通过上虞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账户转至我行资金中心账户。资金中心将款项转至我

26、行“应收款项类其他投资成本”科目,销记投资成本。如上所示,1亿元信托派生出2亿元定期存款,2亿元质押式信托, 3005.6万元信托资金用于归还贷款,5000万信托资金用于归还信托。2.未进行贷后管理。此信托合同生成日为2013年5月13日,截止审计日无贷后调查情况及五级分类情况(报告日前已提供贷后调查情况)。此外,还存在贷前调查信息披露不完整,信托业务档案不完整,合同内容不完整,合同存在瑕疵等情况。四、审计建议(一)整改落实针对本次审计发现,金融市场部要尽快制订整改措施,并认真分析问题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落实整改,提高整改效果,请于15日内上报整改情况报告,审计部将适时开展追踪,评估整改效

27、果。 (二)审计建议1.完善我行同业业务风险管理架构,建立健全同业业务管理体系,将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执行类贷款管理,规避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操作风险与市场风险; 2.资金使用部门应与流动性管理部门有机结合,在把握流动性风险的前提下发展业务。同时积极完善内控制度体系,完善同业业务内部操作规程与控制措施,明确定价机制、授权机制,并增加制度的可操作性;梳理重要物品、有价单证保管及出入库交接制度,完善档案管理制度;3. 加强从业人员风险意识培训及业务复核机制,细化岗位职责,提高从业人员的风险意识与市场敏锐度,明确从业人员上岗资格,规范业务操作;4.运营管理部应规范同业账户管理,建立定期对账机制,梳理相关流程并执行。运营管理部应加强对内部账户的管理,对各业务口径资金进行专户管理,明确资金使用流程与审批权限;5.运营管理部门应及时清理长期不动户、长期挂账款项及不合规账户,规范账户使用,防止未经授权使用账户或挪用、藏匿资金,出借账户的风险。审计组:xx银行同业业务专项审计组主 审:周波成 员:张珍、蒋华、胡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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