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xx银行科技金融事业部债权投资业务
管理规定(试行)
1目的
1.1 为加强科技金融事业部债权投资业务管理,规范债权投资业务行为,提高决策的科学性,防范债权投资业务风险,促进债权投资业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总行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规定。
1.2 本规定所称债权投资业务,是指本行通过授信向科技企业进行债权融资的业务。
1.3 债权投资业务采用集中领导、科学决策、分级管理、及时反馈的管理模式。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从事债权投资业务的相关人员。
3 职责
3.1 债权投资部负责科技金融客户债权营销方案的推动及统一管理,并组建债权经理团队。
3.2 负责客户债权投资业务营销管理、尽职调查、方案设计等相关的业务;
3.3 负责完成科技金融事业部下达的债权投资业务计划;
3.4 负责科技金融债权投资业务数据的统计、报送及报表编制工作;
3.5 搭建与外部机构的合作;
3.6 与我行外地办事处等内部机构的协作;
3.7 负责债权类科技金融新产品的开发;
3.8 负责科技金融项目库的日常管理及建设;
3.9 负责全行科技型企业的认定及共享业务方案设计。
4机制
4.1 由高新科技支行发起的业务,根据总行转授权制度及科技金融事业部授信审查委员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实行分级授权审查、审批的机制。
4.2 其他分支行发起的业务事业部负责科技型企业认定;对共享业务则在出具金融服务方案后业务返回各分支行,各分支行仍按现行授信流程办理。
5 债权业务流程
5.1 申请与受理
科技金融事业部受理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后,对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受理符合条件的债权投资业务。在受理时,根据企业所处的生命周期,对种子期、初创期及成长初期的企业,担保方式以保证、抵押、质押为主。
5.2 尽职调查
债权投资业务受理后,债权经理及风险经理到企业进行同步调查,并完成企业《公司客户债权业务调查报告(科技型企业)》报债权投资部负责人审查。
5.3 审查、审批
债权投资业务审查、审批的流程均在科技金融事业部内参照相关债权业务流程完成。债权投资部负责人负责贷时审查,500万元(含)以下的债权投资业务由事业部风险官复查,报有权审批人审批;事业部授信审查委员会负责500万元(不含500万元)以上债权投资业务的贷时审查工作;事业部有权审批人在授权范围内审批;超事业部分管行领导审批权限的,上报总行授信审查委员会审议; 有权审批人在授权范围内行使一票否决权的审批机制。
6 尽职免责
尽职免责是指在整个业务操作流程中各岗位业务责任人是否按规定履行了自己岗位应尽的职责,根据其尽职的情况,给予免除全部或部分业务风险赔偿、经济处罚和责任处分。免责认定标准: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是否执行xx银行科技金融事业部各项业务操作规程的规定。
7 业务档案管理
参阅xx银行信贷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8 附则
8.1 本规定由科技金融事业部负责解释。
8.2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科技金融事业部债权业务流程图
附件
科技金融事业部债权业务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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