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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外语考核办法
根据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条件,必须对申请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外语考核,现将考核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考核对象:凡申请中高级职务人员均应满足相应的外语要求,不符合外语免试条件的人员,均应学校组织的外语考核。
二、考核方法:一般采用命题考试的方式进行考核。
三、考核安排:
申请中级职务的人员,有硕士学位者免考,无硕士学位者可参加学校组织的职员中级外语考试。
申请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外语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一般每年4月份)。晋升正高、副高级职务必须通过学校组织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外语水平考试,由校职聘办统一安排,由外语系外语培训中心组织考试。
英语考试试卷分A、B两种,按教师系列晋升的人员(不包括体育教师)使用A卷;按非教师系列(包括工程实验技术系列、图书出版系列)晋升使用B卷;体育部中具有本科学历的教师和美术学院的教师可以使用B卷成绩。试卷A:考试分笔试和听说,程度相当于大学英语六级水平,考试侧重于英语的使用,均是主观题。试卷B:考试只有笔试,没有听说,程度相当于大学英语四级水平,以客观题为主。
小语种考试只有一份试卷(无A、B卷之分),但对上述分别使用A、B卷两卷的人员有不同的评分要求。
四、成绩评定:外语考试成绩分为优秀、通过、未通过三等,成绩由校职聘办发给院系保存,由院系通知本人,考试成绩不设有效期。
五、免试条件:凡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予考试。
1.在国外进修、连续工作一年以上且出国前通过外语考试者;
2.已通过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第五级(PETS5),成绩及格者;
3.参加学校组织的出国外语考试,成绩及格者。
4.凡晋升副高级职务已通过外语考试,晋升正高级职务时,可予免试。
5.国外学习取得学位者。
人 事 处
(2009.9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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