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作经营协议书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与乙方在九江市成立办事处的有关事宜进行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一、 甲方授权乙方以甲方名义在乙方区域范围内经营甲方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核准的经营项目。二、 甲方授权乙方对乙方区域范围内的经营项目业务实行全权管理,对区域内的工程部进行检查监督,并负责管理区域内的协调和服务工作。三、 双方约定乙方经营的区域范围为 (包括所属县、市),超出承包范围,如乙方要参与经营、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以甲方出具书面法人授权委托书为准,所交费用与甲方另行协商。四、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实行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
2、险,独立承担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风险、盈亏、税费、债权债务、工伤事故及其他民事法律责任。若造成甲方承担责任后,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其相应责任和经济损失。五、 合同经营期限为壹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经营期内,根据业务需要,乙方应积极办理建造师、五大员、特殊工种,以满足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六、 乙方交给甲方的合作费用数额为第一年人民币 万元,每年递增 万元。限定乙方完成 万元以内的业务,超出部分业务量,乙方按千分之叁上交甲方管理费。合同签订时先付款人民币 万元,每年的 月 日之前付清第二年的合作费用。七、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不得擅自在区域内与第三人建立合作和发生承包关系。如乙方确需在
3、外建立以上关系,应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区域内所承接的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八、 甲方向乙方提供总公司三证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一套建造师五大员证件等投标用。上述证件乙方须交纳押金叁万元,若中标须押证,押证费甲方按一级建造师1500元/月人、二级建造师600元/月人、五大员100元/月人收取。乙方需甲方派人员出场,所有吃、住、行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按下述规定支付劳务费用(法定代表人2000元/次人、一级建造师1000元/次人、二级建造师600元/次人、五大员300元/次人),每次投标甲方转账收取50元/次,财务管理按税务及有关管理部门规定建账,由乙方独立管理。九、 乙方所管理
4、范围内的施工工程如发生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和违反施工承包合同的其他问题,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如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的经济损失。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关业绩资料到公司存档(如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备案表、施工图纸、工人意外伤害保险凭证等)。十、 甲方权利与义务(一) 权利1、 有权随时对乙方的经营、工程施工履约和政策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标准执行等方面进行检查监督。所有工程款须通过银行转账至甲方账户,业主单位每次转入工程预付款或工程款,甲方预留 的税费(若已纳税除外),余款及时付给乙方指定账户。2、 有权随时对乙方财务制度、财税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有权对乙方
5、财务实行控管。3、 有权对乙方发生的经营业务、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及财务管理在内的违法、违约问题采取必要措施。(二) 义务1、 向乙方提供与开展业务有关的证明、资料,及时做好必要的服务工作。2、 及时签订中标工程的施工承包合同,低于成本价工程合同,甲方不予签订,并加强对工程施工履约的检查监督。3、 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业务指导。4、 向乙方提供政府部门下发的有关文件和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十一、乙方的权利与义务(一)权利1、有权承揽甲方授权范围内的业务,并组织实施。2、有权对乙方管理范围内的项目进行管理。所有合同须经甲方确认后签订。3、有权处理乙方内部事务,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下轮合作的
6、优先权。(二)、义务1、 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开展经营活动,不得违法经营。乙方的法律事务如果由甲方的法律顾问接受委托办理,由乙方支付费用。若由乙方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负。造成甲方损失参照下一条款执行。2、 强化责任,落实措施,督促管理范围内的项目部严格履行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条款,乙方施工现场按规定配备项目经理、五大员及特殊工种,技术人员做到持证上岗。乙方在接受公司或上级主管部门的各项检查中(质量、安全、劳资)对提出的整改意见,应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复查时未能完成整改全部内容:甲方将处罚1000-3000元违约金。如再次整改未按指定时间完成,甲方将处罚乙方5
7、000-8000元违约金。如整改不及时,造成公司通报批评(下文或媒体曝光等负面影响),甲方将处罚乙方1万-2万元之间的违约金,如由此造成公司停止投标,甲方将处罚乙方2万-10万元之间的违约金。若发生质量事故后,甲方将处罚乙方5万-20万元的违约金。并有权终止乙方该项目的责任承包权,一切债务由乙方承担。对提出整改的项目,未整改达标前,甲方暂停支付乙方工程款,直至整改合格。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指标达到验收规范要求,确保各项经济和技术指标全面完成。3、 贯彻执行甲方关于工程技术、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治安保卫、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管理的规章制度,建立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
8、加强对各工程项目施工的规范管理,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维护企业的社会信誉。4、 增强品牌意识,抓好管理范围内的争创优质工程和文明施工等工作。5、 加强检查监督工作,及时处理管理范围内发生的各种问题,及时协调管理范围内的各种关系。6、 坚持正确的经营方向,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利益,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自觉交纳税金,按期交付管理费,不做损害国家和甲方利益的事情。7、 承担管理范围内的业务范围,施工管理(工程质量、工伤事故、工程进度等),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8、 加强与有关单位协作联系,处理好同各方面的关系,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9、 自觉接受甲方对乙方在经营业务、工程
9、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文明施工、财务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和监督、检查,所发生的差旅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及时完成甲方交办的其他任务。10、 乙方在合作期间,工程施工中由于乙方的原因业主通知甲方到施工现场处理,乙方承担甲方到现场的各种费用。11、 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法院冻结甲方的帐户,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名誉损失费拾万元,并承担被冻结金额资金利息(按五年期贷款利率的2倍计息)。十二、甲、乙双方如有任何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守约方违约金10万元,违约金不足的另赔偿损失。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十四、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十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 江西丰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住址:代表人: 联系方式: (附身份证复印件)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