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cc市cc矿泉水有限公司标识及产品包装设计合同山西cc企业形象设计有限公司1合同编号: 甲方:山西cc市cc矿泉水有限公司乙方:山西cc企业形象设计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公司标志设计或公司产品包装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一、 合同内容和要求1、 甲方委托山西cc企业形象设计有限公司为其公司设计2、 标识+基础元素设计3、 cc山泉水产品包装设计备注: ; 二、合同总款项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 元,大写: (含发票)。三、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3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金额款项, 即人民币: 元,大写: ;四、交稿时
2、间自甲方付款之日起 20 日内乙方交给甲方设计内容;五、双方的责任与义务1、为乙方能按时完成甲方委托事项,甲方须在合同签定后5日内,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因甲方所提供资料版权、文字所引发的法律责任,经济纠纷全部由甲方承担。2、乙方在甲方提交相关资料后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甲方标识及产品包装整理工作,确定风格并报予甲方签字认可。3、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按质按量完成相关设计工作,因标识及产品包装科技含量高,不能以文字形式表达出具体风格及效果,甲方须在确定后的样稿上签字确认。 4、甲方应认真审核,对乙方提出的设计方案在3日内及时反馈,保证双方沟通顺畅。5、乙方秉承专业化,国际化及原创性原则,在指定的日期向
3、甲方提供合同所规定的标志设计方案,因乙方所提供的标志设计方案,所引发的法律责任、经济纠纷,全部由乙方承担。6、如果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广泛细致地听取甲方的意见,对所提供的方案进行修改直至完善,如三次修改仍达不到甲方满意,乙方应及时更换主创和主设计人员,重新进行设计。 7、甲方有责任全力配合乙方开展本合同所规定的工作,如果甲方不与乙方保持积极沟通,对提案不能提出明确意见或故意推托,经乙方二次催告后,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甲方无权使用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设计方案。 六、知识产权约定1、乙方对设计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乙方可将作品著作权转让给甲方
4、。 2、甲方如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七、违 约 责 任1、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均应全面的履行本合同。2、因标识及产品包装设计是乙方智力成果整体的体现,其工作特点并没有明显的阶段性,乙方在开始着手设计时就已经在全面的履行合同,鉴于此,甲方承诺如提前终止合同,仍承担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款的义务(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终止的除外)。3、乙方如违约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全部退还甲方。4、甲方未按规定时
5、间配合乙方开展本合同所规定的工作,或对提案不能提出明确意见、故意推托,乙方有权终止合同且不予退还甲方支付合同款。5、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甲、乙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按以上条款承担违约责任。八、合同争议1、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如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2、合同附件 标识及产品包装明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该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九、合同生效和解除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画册验收合格且款项结清后自行终止。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电 话: 电 话:传 真: 传 真:合同签订时间:年 月 日 附件cc市cc矿泉水有限公司标识及产品包装设计明细A、企业品牌形象标识+基础系统包含工作内容:1)标识设计 (3万)B、cc山泉水包装基础元素设计+山泉水整体包装( 32700)包含工作内容:1)包装基础标识设计 / 18000元2).350 mL山泉水瓶包装设计 / 3000元3).350 mL山泉水包装箱设计 / 5000元3).4.5 L泉水水瓶包装设计 / 5000元4) 单页正反设计 / 1200元5) 储值卡/ 500元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