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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商银行风险问题会商管理办法模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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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xx农商银行风险问题会商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及时研判、分析、化解全行经营活动中的各类风险隐患和问题,提高全面风险管理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前瞻性,根据上级行社、银监部门及本行相关制度要求,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风险问题会商(以下简称“会商”)是指通过内外部各种渠道识别、获取的本行经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风险问题信息,通过会议商讨等方式,集体分析研判风险因素,确定风险程度并采取相应防控对策措施的过程。第三条 会商原则。依法合规、客观公正的原则;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原则;风险为本、动态调整的原则;条块结合、分级负责的原则。第二章 会商模式、组织结构及职责第四条 会商模式分为全面

2、会商和专题会商。根据实际情况,会商从总行、支行2个层面分别采取定期会商与不定期会商方式进行。第五条 全面会商。围绕产品、业务条线、客户、机构、案防等多个维度,对全行日常经营过程中以合规风险为基础,包括但不限于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法律风险、声誉风险、道德风险、科技风险等各类可能产生的风险问题,进行全方位、多维度的动态分析、研判并提出化解措施。(一) 总行全面会商。在总行风险管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月度风险问题全面会商。会商由行长牵头(行长不在委托分管副行长)召开,相关副行长、涉及职能部室经理及其他需要人员参加,必要时可邀上级监管部门专家、学者、律师等参加。监事长,

3、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人员视情况参加。会商以会议座谈商讨的形式,原则上每月一次,一般在每月25日前召开;若遇重大风险问题或发生重大风险问题苗头隐患时,可临时召开。(二)支行全面会商。 1、支行(部)(以下简称支行)全面风险问题会商(含案防分析会)与支行月度工作会议一并部署进行。由各支行合规联络员协助支行长统筹做好辖内网点、条线发现风险问题的会商准备、协调落实、检查督促、汇总上报等工作。 2、会商一般流程:由主办会计、主办客户经理负责收集日常工作中本条线风险问题,根据不同情况,可分条线实时或利用晨会应对处理;不能及时解决的风险问题,再提交支行周例会会商落实;在支行月度工作会议

4、上,由支行长牵头就月度内网点、条线风险问题再进行总结分析会商,支行月度会商仍解决不了的,由合规联络员作为月度风险信息统一上报合规风险管理部;合规风险管理部收集梳理后列入总行月度风险问题全面会商流程。 3、支行每月至少开展1次全面会商,会商要有专门的会议记录,做好风险分类台账,明确任务、责任人、完成时间与要求,并与工作质量考核挂钩。第六条 专题会商。专题会商是指条线风险问题或针对某项工作或支行、部门的风险问题,通过会商协调并采取对策措施加以落实的模式。(一)总行专题会商。由行领导牵头分管部室,根据实际情况,召集相关单位或需要人员集中进行,也可以赴支行实地进行会商。(二)部门专题会商。部门特别是业

5、务部门要定时听取本条线或辖属中心发现的风险问题,及时进行会商与处理,会商可与本部门每周或月度工作例会一并开展。05总行会商仍解决不了,提交风险管控领导小组02提交部室周会、月度例会会商01部室辖内中心负责人、合规联络员收集日常风险问题 03部室会商解决不了的,报分管领导审阅04分管领导审阅确定需会商解决的,由合规联络员报会商办公室 设06会商结束后,形成问题库挂OA共享 (三)总行专题会商与部门专题会商的具体时间、参加对象,分别由行领导或部室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支行层面专题会商由各支行联系辖内实际,参照执行。第七条 会商组织结构。在总行风险管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以合规风险管理部为

6、主的经营层面风险管控平台和由监事会、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的法人治理层面风险管控平台的作用,逐步打通两个平台,实现两个平台有效互动,全面统筹风险管控。经营层面风险管控平台成立由行长为组长,副行长为副组长,各部室经理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会商办公室,挂靠在合规风险管理部,负责会商的准备、实施、联系、督查等相关工作。各支行也要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层层部署抓落实,各合规联络员要协助支行长统筹抓好辖内各类风险管控。第八条 会商的主要任务及职责(一)会商办公室主要任务 1、组织定期研究分析全行经营中存在的内控缺陷及重大突出的风险问题,商讨防范和化解的具体措施及

7、有效办法。 2、牵头组织商议需及时向上级行社、银监部门、总行管控领导小组反映,提请亟待解决的经营风险问题。 3、组织研究目前还没有政策法规、制度办法可以参考、解决的应对策略措施。 4、协调处理跨部门职责、跨支行的风险问题。 5、其它需研究的事项。(二)部室职责 1、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 (行社、银监部门、地方政府)各类风险政策、制度办法的落实。2、根据各自职责落实风险问题信息的报送,及时参加总行月度会商或专题会商,对涉及风险问题提出具体的化解措施或方案;落实本部室风险问题会商及相关管控流程。3、针对本条线风险问题及时督促支行整改落实,并开展条线辅导培训和检查考核。及时做好风险提示、案例编写工作

8、,按月建好本条线风险问题库,按季报会商办公室。 4、按月监测本条线风险情况,分析研判变化趋势,按季提出具体的防控措施及建议,会商形成风险分析报告,报分管领导并报备会商办公室。5、由联系领导带队,部室每季至少赴联系支行1次开展全面或专题会商,指导联系支行建好风险问题分类台账并督促整改落实,对整改落实情况按季督查考核并反馈会商办公室。 (三)支行职责1、认真学习执行总行和上级(人行、银监部门、省联社)各类风险政策、制度办法的落实。2、抓好辖内各条线的日常、专项、全面排查,及时在晨会、周会上一并部署会商风险问题。3、按月在支行工作会议上组织开展风险问题(含案防)会商总结,并逐项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建

9、好分类台账。4、按月检查督促本支行风险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并与考核挂钩。5、及时组织支行辖内员工针对性开展各种风险问题的教育、培训、辅导。第三章 会商内容 第九条 风险问题会商内容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一) 各类文件、会议、报表、数据中识别的风险信息。(二)调研走访、媒体与外部其它渠道识别的风险信息。(三)各类检查。包括上级行社(银监)检查、内外部审计、 总行各类业务检(排)查,非现场监管系统等各类系统识别的风险信息。第十条 风险问题的收集报送。具体责任主体与分工:1、各类业务检查发现的,由检查牵头部室落实报送。2、职能部室下设中心(包括事后监督中心、对账中心、清算中心、库管中心、计算机信息中心、

10、投行中心、档案管理中心、资产保全中心、信贷业务放款审查中心、小微贷中心、产品研发中心、银行卡中心、远程监控中心、非现场风险监控中心、宣企中心、客服中心)日常审核、检查发现的,由中心主任落实报送。3、各类风险排查系统识别发现的,包括计算机辅助审计系统、操作风险监管系统、欺诈侦测系统、反洗钱系统、电子银行风险监控系统等,由系统主管部室落实报送。4、各类辅导培训发现的,由组织辅导培训的牵头部室落实报送。5、合规联络员报送的合规风险信息,由合规风险管理部落实报送。6、银监、人行、上级行社等检查发现的,由负责对接的相关条线职能部室落实报送。7、各类上访、舆情、疑难、投诉等情况反映的风险问题,分别由办公室

11、、人力资源部、合规风险管理部落实报送。8、诉讼或仲裁信息反映的风险问题,如不良贷款、信用卡类诉讼或仲裁信息,分别由信贷管理部、电子银行部落实报送;其它涉及诉讼或仲裁的信息由涉及部门落实报送。9、员工诚信举报的,由受理部门落实报送。第十一条 风险问题等级根据风险问题或隐患的类型性质和严重程度,将风险问题分为疑难类、风险类、建议类三类。其中风险类分为以下3个等级:(一)一般风险问题。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问题,风险问题产生后引发的牵涉面较小、影响程度较轻,能及时有效缓释、控制、化解的为一般风险问题。(二)较大风险问题。风险程度较大,风险产生后引发的牵涉面较大、有可能被监管部门处罚或造成损失的为较大风险

12、问题。(三)重大风险问题。凡出现本行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实施细则规定标准的事项;其它风险程度较为严重,存在重大违规操作并进一步引发案件,甚至触犯法律法规的为重大风险问题。第四章 会商的流程第十二条 总行月度全面会商分准备、实施、落实3个步骤进行。第十三条 会商的准备。(一) 报送单位根据风险问题的性质,按报送机构、风险类别、条线进行分类,以统一的时间、格式、频率和要求,按各自职责分类识别,建好条线问题列表。对于收集到的疑难类问题、一般风险问题,部室职责范围可解决的,由部室直接处理;需分管领导协调处理的可开展专题会商,会商情况向会商办公室报备;对于其它建议类、跨分管条线或较大的风险问题,由分管领导审

13、阅确定,需会商解决的,报送会商办公室提交总行全面会商。重大风险问题由总行另行研究。(二) 合规联络员统筹负责本单位各类风险问题信息的报送,由合规风险管理部梳理、筛选、汇总后,分类转涉及部室处理,不能处理的报会商办公室提交总行会商。(三)各报送主体根据分工要求做好初步分类,分条线于次月5日前上报,各职能部室在10日前需将列入会商范围的问题通过OA报送至会商办公室,会商办公室在15日前将整理汇总的材料通过OA反馈给参加会商部室,做好会商准备。要求各支行每月至少报送2个风险问题信息,每季至少报送2个案例;机关各部室每月至少报送1个风险问题信息,每季至少报送1个案例(以上报送数量含原合规联络员报送)。

14、01主办会计、主办信贷收集日常风险问题提交晨会、周会会商02晨会、周会解决不了提交支行月度例会会商03月度例会仍解决不了,由合规联络员提交合规风险管理部04合规风险管理部按条线梳理、汇总,提交对应职能部室,职能部室通过会商能解决的直接予以回复并报备合规风险管理部05职能部室会商不能解决的提交分管领导 08会商结束后,形成问题库挂OA共享07总行会商仍解决不了,提交风险管控领导小组06分管领导审阅确定需会商解决,由合规联络员提交会商办公室 第十四条 会商的实施。 (一)相关部室就提交会商的内容作详细的阐述,使会商人员对研究事项有比较清楚的认识和了解。(二)会商人员针对会商事项通过分析讨论、集思广

15、益,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措施和有效途径。(三)对会商人员提出的建议进行集中审核和筛选,对意见一致、理由充分、符合制度规定的予以采纳;对意见不一致、原因问题较复杂、一时难以决定的,可再次落实责任部室调查分析,重新提交会议商讨。(四)会商形成的一致意见,由会商办公室梳理、分类,落实任务分解。第十五条 会商措施的落实。(一)认领。会商办公室将会商风险问题梳理汇总后,明确责任部室、责任人、负责人、分管领导及完成时间要求,责任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及时认领分解任务。 1、对一个部室可以认领承办的风险问题由承办部室负责认领落实。分管领导牵头督查。 2、对涉及多个部室的问题,确定牵头领导,主办部室组织认领落实,

16、协办部室配合。牵头领导负责督查。 3、对涉及支行的风险问题由对应支行认领落实。联系领导、联系部室负责督查。4、对带有全局性、普遍性属较大及以上风险问题,由总行风险管控领导小组研究后统一组织落实,列入总行工作任务管控。(二)落实。 对会商的内容要分类逐项提出有针对性的化解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属于制度层面缺陷、不完善的,要及时制订或修改完善,做好制度的“废、改、立”工作,确保制度全覆盖。2、规范产品业务宣传、推广,及时调整完善流程缺陷。3、强化人员业务学习培训、辅导,分条线开展风险提示和案例编写。 4、加强本条线业务排查并督促落实整改。5、及时提出意见、反映情况,供领导参阅了解,为阶段

17、性决策提供依据;需向上级反映建议的由相关部室后续跟踪落实。6、会商结果在OA上发文,并向监事会、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备。同时,列入行务管控范畴,由风险管控领导小组对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督查。第十六条 对认领的风险问题实行销号制。各支行由相关条线部室抓好日常整改辅导督促工作,联系领导、联系部室按季督查完成情况,支行销号由联系领导审阅后销号并反馈会商办公室。部室销号由主承办单位负责按时完成,经分管领导审阅后销号并反馈会商办公室。 01会商办公室根据会商结果进行任务分解00会商办公室归档05责任部室分管领导审阅后销号04责任部室部经理审核02责任部室部门经理审核03责任部室部经理落

18、实经办人 05相关条线部室辅导督促,联系部室按季督查,联系领导审阅后销号04责任支行(部)负责人审核03责任支行(部)负责人落实经办人02责任支行(部)负责人审核 第五章 会商成果的运用和考核第十七条 建立风险问题库、案例库。建好会商台账档案,按部室条线、分网点机构每月汇总梳理、分类落实。对需要向全行发布的内容(如支行间可以学习借鉴的),由对应部室条线负责,采取上挂OA等形式实现全行共享。第十八条 建立风险会商考核机制。风险问题会商与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挂钩。 (一)机关各部室、各支行要按时报送风险问题信息和案例,对少报、迟报、应报未报的每次扣支行管理质量分2分;对会商的风险问题应整改落实而未

19、整改到位的、未按时销号的,扣相关支行管理质量分5分,造成风险的扣10分;其他未认真履行会商职责、未按制度要求执行等,视情况扣除相关支行管理质量考核分15分;情节严重的另行处理。机关部室每项考核标准与支行管理质量分同比例折算。 (二)考核结果由风险管控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最终审议确定。第十九条 开展风险问题信息与案例的评选工作。总行在月度会商时对各单位上报的风险信息和案例进行初评,对初选的按季提交风险管控领导小组审核。凡最后被总行评比采纳的,给予报送人一定的奖励,风险点每只奖励50元,案例每只奖励100元,并在总行内刊上编发,被上级采纳的加倍奖励。 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xx农商银行负责制定和修改,合规风险管理部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施行。附件:1、各类风险问题和案例报送流程及任务 2、各类风险问题会商条线职责划分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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