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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柜台操作规程(模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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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个人结售汇业务柜台操作规程为了规范我行个人结售汇业务柜台操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个人结售汇业务管理的通知及xxxxxx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程。第一部分 柜台结售汇一、 业务介绍(一)基本规定1、个人(包括境内个人和境外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便利化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分别为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境内个人”系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中国公民。“境外个人”是指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外国公民(包括无国籍人)以及港澳台同胞。驻华使领馆外交人员办理个人

2、购汇、结汇、外币现钞存取业务,凭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身份证件直接办理,不受相关额度的限制。对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在有效期内的原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仍可作为境外个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下同)的境外个人购汇,实行便利化年度总额管理。超过年度总额购汇,参照境外个人购汇管理,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对于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及境外永久居留证的个人按境外个人进行管理,其办理结售汇业务时,国别选择中国。对于仅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的个人,不能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军人身份证件、武装警察身份证件不能作为境内个人办理结售汇业务的有效身份证件。2、年度总额内可分次结汇或购汇。年度总额不得跨公历年度使用,对于上一年度未使用或未

3、用完的额度不得转入下一年度使用。境内个人结售汇不受其户籍所在地地域的限制。我行柜台渠道办理的个人结售汇业务,采用联机接口模式对接个人外汇业务监测系统进行个人结售汇数据报送。3、个人结售汇业务分类个人结售汇业务包括占用额度的结售汇和不占用额度的结售汇, 具体分类详见个人结售汇业务分类表(附件1)。(1)占用额度的结售汇是指个人(包括境内个人和境外个人(外交官证除外)结汇和个人(包括境内个人和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境外个人)购汇实行便利化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分别为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占用额度的结售汇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适用于柜台和电子银行,其中电子银行仅适用于持居民身份证在我行开立阳xx

4、卡或活期一本通的境内个人。(2)不占用额度的结售汇是指个人(包括境内个人和境外个人)结汇和个人购汇时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交易额的相关真实性证明材料到我行办理结售汇,不受年度总额管理,但银行需对客户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核,按照证明上所列明金额进行结售汇,不得超过证明材料上标注的金额。不占用额度的结售汇分为四种业务类型:个人贸易结售汇、提供凭证的经常项目其他结售汇、资本项目结售汇、支付机构结售汇。我行暂未开通业务类型为个人贸易的结售汇业务。不占用额度的结售汇适用于柜台和支付机构,其中支付机构仅适用于持居民身份证的境内个人。对于不占用额度的结售汇交易中证件类型为“外交官证”的,没有购汇提钞累

5、计金额和境外个人小额购汇单笔限额、现钞结汇金额的限制。4、经常项目个人购汇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个人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 应当符合国家规定,办理结售汇业务按以下规定办理(我行暂未开通业务类型为个人贸易的结售汇业务):1)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个人办理货物贸易结售汇应通过本人的外汇结算账户进行;2)个人办理货物贸易结售汇业务,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交易真实性证明材料办理。交易真实性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进出口报关单、与代理企业签订的代理合同或协议、物流单据或支付清单等能够证明交易真实合法的单证。(2)境内个人货物贸易以外经常项目超过年度总额的购汇,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以下证明材料在银行办理: 1)

6、自费出境学习学费或生活费 本人因私护照及有效签证(或签注); 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购买第二学年或学期以后的学费或生活费无需提供); 境外学校相应年度或学期学费证明或生活费用证明。个人无法提供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学费证明原件的,可提供传真件或网上下载件办理。2)境外就医 本人因私护照及有效签证(或签注); 境内医院出具的证明附医生意见以及境外医院出具的费用证明(原件或传真件)。3)境外培训 本人因私护照及有效签证或签注; 境外培训费用证明(原件或传真件)。4)缴纳境外国际组织会费 本人真实身份证明; 境外国际组织缴费通知(原件或传真件)。5)境外直系亲属救助 本人真实身份证明; 有权部门或公证机

7、构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有关救助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传真件); 个人境外直系亲属救助购汇,只能因直系亲属在境外发生疾病、死亡和意外灾难等情况时办理。直系亲属是指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6)境外邮购 本人真实身份证明; 广告或定单等收费凭证(原件、传真件或网上下载件)。7)境外咨询 书面申请; 本人真实身份证明; 合同(协议)、发票(支付通知)、税务凭证; 按照个人办理服务贸易售付汇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核。8)其他服务贸易费用和货物贸易及相关费用所需个人购汇,我行暂不办理。9)持信用卡在境外消费或支出的补购外汇 按照银行外币卡的有关规定办理; 暂不纳入个人结售汇系统。10)其它非持信用卡在境外消费或

8、支出的补购外汇 书面申请; 本人身份证明; 境外消费或支出的有关证明材料。注意事项: 境外消费或支出应为经常项目外汇支出; 个人应在返回境内后2个月内在银行直接办理。(3)境外个人经常项目合法人民币收入购汇及未用完的人民币兑回,按以下规定办理:1)在境内取得的经常项目合法人民币收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材料(含税务凭证)办理购汇。2)原兑换未用完的人民币兑回外汇: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原兑换水单办理,原兑换水单的兑回有效期为自兑换日起24个月。对于当日累计兑换不超过等值500美元(含)以及离境前在境内关外场所当日累计不超过等值1000美元(含)的兑换,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此

9、类购汇需要在个人外汇业务监测系统中登记录入。3)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境外个人办理占用额度的购汇时,向银行申报资金属性后,直接在银行办理。5、经常项目个人所购外汇的资金来源和去向:(1)来源个人经常项目项下非经营性购汇,购汇资金来源应限于人民币现钞、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人民币账户和银行卡内资金。(2)境内个人购汇资金去向1)可以存入本人境内外汇储蓄账户,并按照境内个人外汇账户管理相关规定执行;2)可以汇出境外(用于经常项目非经营性项下支出);3)可以持汇票、旅行支票、信用卡等携出境外;4)可以提取现钞。当日累计提取等值1万美元(含)以下外币现钞的,可以在银行直接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本人有效

10、身份证件、提钞用途证明等材料向各分支机构所在地外汇局事前报备,各分支机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经外汇局签章的提取外币现钞备案表为个人办理提取外币现钞手续。个人提取外币现钞并携带出境按照现行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规定执行。6、经常项目个人结汇须提供的证明材料:(1)境内个人货物贸易以外的经常项目超过年度总额的结汇,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以下证明材料在银行办理: 1)捐赠:经公证的捐赠协议或合同。捐赠须符合国家规定; 2)赡家款: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或经公证的赡养关系证明、境外给付人相关收入证明,如银行存款证明、个人收入纳税凭证等; 3)遗产继承收入:遗产继承法律文书或公证书; 4)保险外汇收入:保险合同

11、及保险经营机构的付款证明。投保外汇保险须符合国家规定; 5)专有权利使用和特许收入:付款证明、协议或合同; 6)法律、会计、咨询和公共关系服务收入:付款证明、协议或合同; 7)职工报酬:雇佣合同及收入证明; 8)境外投资收益: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证明文件、利润分配决议或红利支付书或其他收益证明; 9)其它:相关证明及支付凭证。(2)境外个人货物贸易以外的经常项目超过年度总额的结汇,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以下证明材料在银行办理:1)房租类支出:房屋管理部门登记的房屋租赁合同、发票或支付通知; 2)生活消费类支出:合同或发票; 3)就医、学习等支出:境内医院(学校)收费证明; 4)其它:相关证明及支付凭

12、证。上述结汇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应将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直接划转至交易对方的境内人民币账户。(3)个人手持外币现钞结汇,按以下规定办理:1)办理未超过年度结汇总额的个人手持外币现钞结汇业务,当日外币现钞结汇累计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下(含)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当日累计金额超过等值5000美元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本人经海关签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或本人原存款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在银行办理。2)办理已超过年度结汇总额的个人手持外币现钞结汇业务,经常项目下除按“经常项目个人结汇须提供的证明材料”有关规定、资本项目下除按外汇局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外,还应提供

1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海关签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或原存款金融机构外币现钞提取单据。经办柜员应在相关单据上标注结汇网点名称、金额及日期。7、资本项目个人结售汇管理个人(包括境内个人和境外个人)办理资本项目结售汇,须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外汇局)相关规定办理外汇登记后,持业务登记凭证及相关真实性证明材料来银行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8、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必须严格按照当日我行人民币外汇汇率兑换外汇,所售和所结外汇不得超出我行人民币外汇汇率表中所列币种。9、在年度个人结售额度内(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客户可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或自助设备办理结售汇业务,并可实时查询可用结售汇

14、额度。仅限于持居民身份证且在我行开立阳xx卡或活期一本通的境内个人通过电子渠道办理结售汇业务,其他个人结售汇业务需到网点柜台办理。客户通过电子渠道办理的个人结售汇业务,由系统自动、实时登记到外汇局个人外汇业务监测系统中。10、分析识别分拆结售汇行为(1)个人在办理外汇业务时,应当遵守个人外汇管理有关规定,不得以分拆等方式规避额度及真实性管理。外汇局对规避额度及真实性管理的个人实施“关注名单”管理。外汇局对出借本人额度协助他人规避额度及真实性管理的个人,通过银行以个人外汇业务风险提示函予以风险提示。若上述个人再次出现出借本人额度协助他人规避额度及真实性管理的行为,外汇局将其列入“关注名单”管理。

15、外汇局对以借用他人额度等方式规避额度及真实性管理的个人,列入“关注名单”管理,并通过银行以个人外汇业务“关注名单”告知书予以告知。柜台渠道向相关个人提供的风险提示书和告知书,仅用于风险提示和告知,无需银行及个人签章留存。(2)对于个人结售汇行为符合分拆识别特征,但尚未进入外汇局关注名单,应纳入我行本地“关注名单”管理,并以个人外汇业务“关注名单”告知书予以告知。柜台渠道向相关个人提供的告知书,仅用于风险提示,无需银行及个人签章留存。(3)个人分拆结售汇行为的分析识别特征: 5人(含,下同)以上分别发生年度总额以内结汇,且结汇金额均接近年度总额,并每人划转接近年度总额的等值人民币资金至同一个人或

16、机构账户。 5人以上分别发生年度总额以内购汇,且购汇金额均接近年度总额,并每人汇出接近年度总额的外汇资金至境外同一个人或机构。 5人以上分别发生年度总额以内购汇,且购汇金额均接近年度总额,其在购汇前均收到来源于同一个人或机构划转的接近年度总额的等值人民币资金。 5人以上分别发生年度总额以内结汇,且结汇金额均接近年度总额,其在结汇前均收到来源于境外同一个人或机构接近年度总额的外汇汇款,或境内同一个人接近年度总额的外汇划转。 同一客户将账户内外币划转至5个(含)以上其他客户或收到5个(含)以上其他客户转入外汇资金。 (4)列入外管或我行“关注名单”内个人的关注期限为列入“关注名单”的当年及之后连续

17、2年。在关注期限内,“关注名单”个人无便利化额度,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应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等材料在银行柜台办理。分支行应当按照真实性审核原则,严格审核相关证明材料。 (5)对于个人分拆结售汇特征明显,银行能够直接确认为规避限额管理与真实性管理的,应不予办理。11、 “关注名单”筛查“关注名单”筛查分为外汇局筛查和银行本地筛查。外汇局筛查是由外汇局集中采集核查信息通过个人外汇业务监测系统向银行推送,由银行进行反馈,外汇局对反馈信息进行集中分析甄别审核,集中发布“关注名单”信息,适用于全国各家银行;银行本地筛查是通过总行数据仓库统一自动对全行范围内的结售汇业务进行筛查,由支行人工

18、甄别核对后,上报分行审核并维护信息,形成银行本地“关注名单”数据库,适用于我行各分支行。 (1)外汇局筛查及分拆信息反馈外汇局对银行分拆信息反馈情况,包括反馈及时性及反馈质量均纳入考核管理,且为对银行考核的重点内容。各分行个人外汇管理员须每天查看个人外汇业务监测系统,及时提醒支行网点查看并对推送信息进行反馈,同时对支行网点反馈情况进行监督,督促网点按时反馈,信息反馈的及时性及反馈质量均纳入对支行网点的考核管理。各支行网点应配合外汇局对规避额度及真实性管理的个人及相关机构进行核查,并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个人外汇业务监测系统“分拆信息报送”功能模块反馈,支行网点外汇管理员对外汇局推送信息进行反馈确认后

19、,打印反馈结果信息,经柜台经理签字留档备查。外汇局不定期通过个人外汇业务监测系统“分拆信息报送”功能模块向经办支行推送需要核实反馈的结售汇信息,各支行个人外汇管理员应每天查看个人外汇业务监测系统中推送的需核查客户及交易信息,并须于外汇局规定时限内进行反馈。外汇局首次推送信息的反馈时限为推送日期后20天;审核不通过信息的反馈时限为审核不通过日期后10天;重新退回信息的反馈时限为重新退回日期后10天。个人外汇业务监测系统按照“身份证件+证件号码+国别”来识别主体。系统推送信息按照将同一个人在同一银行网点发生的结(购)汇交易合并成一笔推送信息推送至支行,支行应按照同一主体一段时间内的结(购)汇交易反

20、馈一笔人民币信息。各支行反馈人民币转出/转入金额的逐笔明细信息总和与要求反馈总金额应不能偏离过大,否则外汇局在审核时将会退回,要求重新反馈。无论是否在反馈期限内,只要在外汇局审核之前(即推送信息状态变为“审核通过”之前),分支行可继续对该笔推送信息进行编辑反馈。对于人民币资金来源及去向信息不易把握的,分支行应在我行系统内对深层次的资金信息进行挖掘、反馈。分拆信息反馈-购付汇。资金来源信息包括三项:购汇人民币现钞金额、来自本人账户金额、人民币转入总金额。 “人民币转入”需对转入信息逐条进行明细录入,包括人民币转入金额、转入日期、人民币转出方姓名/组织机构名称、人民币转出方证件类型、人民币转出方证

21、件号码/组织机构代码、人民币转出方国家/地区、人民币转出方银行名称、转出方人民币账号、备注(若转入信息中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国家/地区信息为空,需在备注栏中说明原因)。分拆信息反馈-结收汇。资金去向信息包括三项:结汇人民币现钞金额、存入本人账户金额、人民币转出总金额。“人民币转出”需对转出信息逐条进行明细录入,包括人民币转出金额、转出日期、人民币收款方姓名/组织机构名称、人民币收款方证件类型、人民币收款方证件号码/组织机构代码、人民币收款方国家/地区、人民币收款方银行名称、收款方人民币账号、备注(若转出信息中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国家/地区信息为空,需在备注栏中说明原因)。(2)银行本地筛查及“

22、关注名单”管理分支行指定人员每月初查看数据仓库系统自动生成的分拆结售汇报表,并重点考察与其相关的结售汇、人民币划转以及提现等交易,进行人工甄别核对,确认分拆结售汇交易及涉嫌分拆结售汇业务的客户名单后,应填写银行新增“关注名单”统计表,填写内容包括客户姓名、身份证号码、关注理由等信息,将筛选出的客户名单上报分行。分行个人外汇管理人员审核后,通知分行参数管理人员使用图前0828个人结售汇关注名单管理交易,将相关客户列入银行本地“关注名单”管理,交易成功后打印内部通用凭证,银行新增“关注名单”统计表、分拆结售汇报表、其他分析资料作为附件一并随传票装订。对于通过不同营业网点(包括同一分行内或跨分行)进

23、行多人次、多频次分拆的结售汇交易,由总行(或分行)个人外汇管理人员指定分拆交易笔数占比较大的分行(或支行),重点考察与分拆交易相关的结售汇、人民币划转以及提现等交易进行人工甄别核对,确认分拆结售汇交易及涉嫌分拆结售汇业务的客户名单后,填写银行新增“关注名单”统计表,将筛选出的客户名单上报分行个人外汇管理人员,统一纳入银行本地“关注名单”管理。对于列入银行本地“关注名单”的个人,在向支行提交证明其交易真实性、一致性的相关材料(即能够证明其结售汇交易为年度总额内,满足自用需要,非向他人出借年度总额的相关材料),经审核确认后,由支行填写银行删除“关注名单”统计表,与客户交易真实性、一致性的相关材料一

24、并报分行。分行个人外汇管理人员审核后,通知分行参数管理人员使用图前0828个人结售汇关注名单管理交易,将相关客户从银行本地“关注名单”中予以删除,交易成功后打印内部通用凭证,银行删除“关注名单”统计表、证明材料作为附件一并随传票装订。(二)业务办理范围1、各分支行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需经上级行授权批准。具体的申请流程详见个人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2、个人客户可在有个人结售汇业务办理权限的任一网点办理。(三)是否可以代办个人年度总额内结售汇,可以委托其直系亲属代为办理,并分别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的授权书、直系亲属关系证明;超过年度总额的结售汇以及境外个人购汇,可由他人代办,除需提

25、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授权书外,还应提供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直系亲属”是指父母、子女、配偶。“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指能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户口簿、结婚证或街道办事处等政府基层组织或公安部门、公证部门出具的有效亲属关系证明。(四)使用的凭证一般凭证:个人购汇申请书、个人结售汇业务申请书、个人外汇买卖凭证其中,境内个人办理购汇业务使用个人购汇申请书;个人(包括境内、境外个人)结汇、境外个人购汇业务,使用个人结售汇业务申请书。(五)收费不收取手续费二、业务流程(一)结、售汇业务处理1、个人购汇业务(1)经办柜员1)审核按照身份识别操作指引的规定,对客户的人证一致性、证件有效性和证件真伪进行

26、审核;若为他人代办,应按照身份识别操作指引的规定,对代理人的人证一致性,以及客户、代理人的证件有效性和证件真伪进行审核,按“一、(三)”中规定对相关证明进行审核。提示客户认真阅读个人购汇申请书填报说明(境内个人购汇)或个人结售汇业务客户须知(境外个人购汇),知晓本人相关权利及义务,境内个人未按照个人购汇申请书填报说明要求填写个人购汇申请书的,柜台应拒绝为其办理购汇业务。柜台应从逻辑合理、形式完备的角度对个人购汇申请书(境内个人购汇)或个人结售汇业务申请书(境外个人购汇)(以下统称“申请书”)的填写内容进行审查,具体包括:.个人购汇基本信息、购汇用途等必填项填写内容是否完整。.对同一时间在同一柜

27、台一并办理购付汇业务的,申请书填报信息与用汇信息是否一致。.客户身份与申报购汇用途是否存在明显冲突。.境内个人购汇用途不在申请书列明的八项用途之内的,是否在“其他”项中详细填写交易对手方名称、具体购汇项目、交易所属金额/币种等。境内个人购汇后,选择存入账户或购买外汇理财产品但可预计最终用途的,应按照预计的最终用途和预计用汇时间填写。境内个人购汇时,无法确定最终用途暂存入账户或购买外汇理财产品的,购汇用途选择“其他”并详细填写存款金融机构名称或外汇理财产品名称和金额等事项。购买外汇理财产品的,还应注明产品属性(QDII产品、投资于B股或是境内外汇理财产品)。预计用汇时间应填写存入账户或购买外汇理

28、财产品的时间。.境内个人购汇用途为购买境外非投资类保险产品的,应同时提供保险计划书(或保险合同),柜员应审核申请书中填写的保险机构名称、购汇金额等内容,与客户保险计划书(或保险合同)相关信息是否一致,境外保险产品是否为到境外旅行、商务活动、留学等购买的人身意外险、疾病保险等非投资类保险。.境内个人购汇用途不得为境外买房、证券投资、购买人寿保险和投资性返还分红类保险等尚未开放的资本项目。.境内个人购汇后,资金划转至直系亲属境内账户的,购汇用途应根据收款人的实际用途填写。.个人一次同时购买多个币种外汇且购汇用途一致的,可以合并填写一份申请书;若一次同时购买多个币种外汇且购汇用途不一致,或一日内多次

29、购汇的,均应分别填写申请书。个人一次购汇一个币种外汇但有多种用途的,可以填写一份申请书,并按照金额从大原则填写“购汇用途”。使用7895个人购结汇额度分类查询、0828个人结售汇关注名单管理交易查询客户分类状态,若客户已在“关注名单”中,应按要求审核相关真实性证明材料。境内个人办理货物贸易以外经常项目超过年度总额的购汇、境外个人经常项目合法人民币收入购汇及未用完的人民币兑回、个人办理资本项目购汇,应按外汇局规定提供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材料,按“一、(一)4、”、“一、(一)5”和“一、(一)7”中规定对购汇用途合规性及真实性证明材料进行审核。柜台人员可受理的客户购汇方式包括:现金购汇、我行活期一

30、本通或阳xx卡转账购汇。客户购汇后,供汇方式包括:提取现金、汇出(包括签发环球汇票)、存入个人外汇账户。为未在我行开立账户的客户提供手持现钞购汇且交易金额单笔在外币等值1000美元(含)以上的,柜员应当在申请书上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或影印件,下同)。2)录入、打印、签字对境内个人身份证,柜员使用5566单笔核对身份证信息附照片交易联网核查客户身份信息,打印内部通用凭证。使用5007对私结售汇及外汇买卖交易,“外汇买卖类型”选择“代客售汇”;根据客户购汇资金用途及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业务类型”选择占用额度或不占用额度购汇;当购汇提钞金额当日累计超过等值1万美元时,

31、需在“备注”栏录入“外汇局提钞备案表编号*”。境外个人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办理结售汇业务时,证件类型应选择“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国家/地区代码录入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号码前三位的国籍代码,身份证件号码录入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全15位号码。(下同)需要注意的是,个人购汇后购买银行QDII产品或是投资于B股的外汇理财产品的,“购汇资金属性”应选择“对境外证券投资”;购汇后用作储蓄存款或购买上述以外其他外汇理财产品的,“购汇资金属性”应选择“资本项下其他”。对于外汇局发布的因出借本人额度协助他人规避额度及真实性管理的个人或列入我行“关注名单”管理的个人,第一次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是在我行柜台渠道

32、时,系统会提示插入空白A4纸,打印外汇局统一格式的个人外汇业务风险提示函或个人外汇业务“关注名单”告知书。柜员应递交客户,提示客户阅读,履行对相关个人进行书面风险提示及告知的义务。点击“已告知”后,交易继续。交易提交后,打印申请书和个人外汇买卖凭证,柜员在申请书中“柜台经办”处签字。将身份信息联网核查结果、申请书、个人外汇买卖凭证、客户身份证件及购汇证明材料一并交给复核人员。(2)复核柜员1)复审审核购汇用途、购汇材料的合规性、完整性;申请书中客户填写内容与打印的购汇通知书、个人外汇买卖凭证的购汇币种、金额等要素是否一致。2)签字复核柜员仔细审核并确认该笔操作无误后,在申请书中“审查”处签字。

33、3)凭证传递将个人结售汇业务申请书和个人外汇买卖凭证的客户留存联和客户有效身份证件退还客户(个人提出需自留个人购汇申请书的,柜员可以复印一份交给客户);将申请书银行留存联、内部通用凭证、身份证件复印件(如有)、外汇局规定需要提供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如有)、外汇局核准件材料(如有)作为个人外汇买卖凭证银行留存联的附件一并随当日传票装订。2、个人结汇业务(1)经办柜员1)审核按照身份识别操作指引的规定,对客户的人证一致性、证件有效性和证件真伪进行审核;若为他人代办,应按照身份识别操作指引的规定,对代理人的人证一致性,以及客户、代理人的证件有效性和证件真伪进行审核,按“一、(三)”中规定对相关证明进行

34、审核。提示客户认真阅读个人结售汇业务客户须知,知晓本人相关权利及义务;审核个人结售汇业务申请书中个人结汇基本信息、结汇资金属性等必填项填写内容是否准确、完整。使用7895个人购结汇额度分类查询、0828个人结售汇关注名单管理交易查询客户分类状态,若客户已在“关注名单”中,应按要求审核相关真实性证明材料。个人办理货物贸易以外的经常项目超过年度总额的结汇、个人办理资本项目结汇,应按外汇局规定提交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材料,按“一、(一)6、”和“一、(一)7”中规定对结汇资金属性合规性及真实性证明材料进行审核。 为未在我行开立账户的客户提供手持现钞结汇且交易金额单笔在外币等值1000美元(含)以上的,

35、柜员应当在个人结售汇业务申请书上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2)录入、打印、签字对境内个人身份证,使用5566单笔核对身份证信息附照片交易联网核查客户身份信息,打印内部通用凭证。使用5007对私结售汇及外汇买卖交易,“外汇买卖类型”选择“代客结汇”;根据客户结汇资金来源及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业务类型”选择占用额度或不占用额度结汇;当日外汇现钞结汇累计金额超过等值5000美元时,需在“备注”栏录入外币现钞结汇审核材料。对于外汇局发布的因出借本人额度协助他人规避额度及真实性管理的个人或列入我行“关注名单”管理的个人,第一次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是在我行柜台渠道时,系统会提示插入

36、空白A4纸,打印外汇局统一格式的个人外汇业务风险提示函或个人外汇业务“关注名单”告知书。柜员应递交客户,提示客户阅读,履行对相关个人进行书面风险提示及告知的义务。点击“已告知”后,交易继续。交易提交后,打印个人结售汇业务申请书和个人外汇买卖凭证,柜员在个人结售汇业务申请书中 “柜台经办”处签字。将身份信息联网核查结果、个人结售汇业务申请书、个人外汇买卖凭证、客户身份证件及结汇证明材料一并交给复核人员。(2)复核柜员1)复审审核结汇用途、结汇材料的合规性、完整性;个人结售汇业务申请书中客户填写内容与打印的结汇通知书、个人外汇买卖凭证的结汇币种、金额等要素是否一致。2)签字复核柜员仔细审核并确认该

37、笔操作无误后,在个人结售汇业务申请书中“审查”处签字。3)凭证传递将个人结售汇业务申请书和个人外汇买卖凭证的客户留存联和客户有效身份证件退还客户;将个人结售汇业务申请书银行留存联、内部通用凭证、身份证件复印件(如有)、外汇局规定需要提供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如有)、外汇局核准件材料(如有)作为个人外汇买卖凭证银行留存联的附件一并随当日传票装订。(二)查询1、柜台可通过7895个人购结汇额度分类查询、0828个人结售汇关注名单管理交易,查询个人结售汇额度及个人主体分类状态、关注期限。其中,个人主体分类状态分为正常、预关注和关注名单。2、柜台可通过5024个人购结汇外汇局流水查询交易,查询本机构最近一

38、年内(当前查询日期前推一年,下同)在个人外汇业务监测系统中报送登记成功的个人结售汇交易明细;查询结售汇业务的录入/补录/修改/撤销各种交易状态在我行的操作记录。(三)修改柜员在个人结售汇业务办理完毕后,发现交易信息录入有误时,应使用5025个人购汇信息修改交易(或5026个人结汇信息修改交易),对个人外汇业务监测系统中报送的个人结售汇交易信息进行修改。1、个人购汇信息修改“购汇信息修改”仅限于修改最近一年内本网点柜台渠道办理购汇业务的交易信息,可以对姓名、购汇资金属性等信息进行修改。柜员使用5024个人购结汇外汇局流水查询交易查询外管结售汇交易明细并选中待修改记录后,系统联动5025个人购汇信

39、息修改交易,对姓名、购汇资金属性等信息进行修改,打印个人购汇申请书(境内个人购汇)或个人结售汇业务申请书(境外个人购汇)。(1)境内个人购汇后,立即办理用汇业务(包括付汇、境内划转、结汇、提钞,下同)的,柜员应审查用汇用途与对应个人购汇申请书中填写的购汇用途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应要求客户重新填写个人购汇申请书,并使用5025个人购汇信息修改交易修改原购汇交易的购汇资金属性等信息,确保申报用途与实际用途一致。(2)境内个人分别办理购汇和用汇业务,用汇时实际用途与我行或他行原购汇时填写的个人购汇申请书中的购汇用途不一致的,客户应主动、如实申报购汇信息,重新填写并向柜台提交个人购汇申请书,银行仅负有

40、合理性提醒的责任。柜员应提示客户阅读风险提示单(2017年版)并签字确认。客户重新填写个人购汇申请书的,柜员应留存个人购汇申请书随用汇业务传票一并装订,无需对个人外汇业务信息系统中报送的原购汇业务的“购汇资金属性”进行修改。2、个人结汇信息修改“结汇信息修改”仅限于修改最近一年内本网点柜台渠道办理结汇业务的交易信息,可以对姓名、结汇资金属性、结汇资金形态等信息进行修改。柜员使用5024个人购结汇外汇局流水查询交易查询外管结售汇交易明细并选中待修改记录后,系统联动5026个人结汇信息修改交易对姓名、结汇资金属性、结汇资金形态等信息进行修改,打印个人结售汇业务申请书。(四)补录柜员在外管应急预案启

41、动或个人结售汇差错业务撤销后,需要使用5027个人购汇信息补录交易(或5028个人结汇信息补录交易)在个人外汇业务监测系统中补录个人结售汇交易信息。1、应急预案启动后的补录:对于外管系统恢复后,我行系统批量补录信息未成功的结售汇业务,柜员应于外管系统恢复次日内完成补录。柜员使用5027或5028交易录入核心结售汇业务编号后,交易信息全部回显且不允许修改,打印个人购汇申请书(境内个人购汇)或个人结售汇业务申请书(个人结汇、境外个人购汇)。2、差错业务撤销后的补录:当业务办理时间、业务类型、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国家/地区、补充证件号码等不允许修改的信息录入有误时,柜员应在外管系统中先撤销交易后再进

42、行补录,柜员使用5027或5028交易录入核心结售汇业务编号后,交易信息全部回显且允许修改,打印个人购汇申请书(境内个人购汇)或个人结售汇业务申请书(个人结汇、境外个人购汇)。3、补录交易仅限于补录本网点(包括柜台渠道和支付机构渠道)办理的个人结售汇交易。(五)撤销柜员在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后发现交易主体基本信息、业务类型录入有误时,或出现“他有我无”的单边账情况时,需要使用7965个人购汇/结汇外管信息撤销交易撤销在个人外汇业务监测系统中的交易信息。1、差错业务的撤销:当业务办理时间、业务类型、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国家/地区、补充证件号码等不允许修改的信息录入有误时,柜员通过5024个人购结汇

43、外汇局流水查询交易查询外管结售汇交易明细并选中待撤销记录后,联动7965个人购汇/结汇外管信息撤销交易予以撤销,打印个人购汇申请书(境内个人购汇)或个人结售汇业务申请书(个人结汇、境外个人购汇)。2、“他有我无”的单边账撤销:当个人外汇业务监测系统登记个人结售汇信息成功而我行交易失败形成单边账时,柜员通过5024个人购结汇外汇局流水查询交易查询外管结售汇交易明细并选中待撤销记录后,联动7965个人购汇/结汇外管信息撤销交易予以撤销,打印个人购汇申请书(境内个人购汇)或个人结售汇业务申请书(个人结汇、境外个人购汇)。3、撤销交易仅限于撤销最近一年内本网点(包括柜台渠道和电子渠道)办理的个人结售汇

44、交易。撤销后的交易不能再进行修改或撤销。4、我行不受理客户要求撤销的结售汇业务。第二部分智能结售汇一、业务介绍(一)基本规定1、个人智能结售汇业务签约条件:仅限于持居民身份证且在我行开立阳xx卡的境内个人办理。涉嫌出借额度的个人和“关注名单”个人不能办理个人智能结售汇签约。2、客户签约个人智能结售汇业务后,系统根据客户约定每期扣划客户账户资金进行购结汇交易,并将购结汇所得资金划转至客户签约卡内。个人智能结售汇协议签约后无法修改,客户如需修改,需办理协议撤销后重新签约。3、个人智能结售汇业务周期、期数及合同生效日期(首次购结汇日期)(1)周期分为每周、每两周、每月、每季度四种。“每周”、“每两周

45、”:合同生效日期(首次购结汇日期)须为周一到周五的任意一天,期数最低10期、最高100期。“每月”、“每季度”:合同生效日期(首次购结汇日期)须为1日-28日中的任意一天,期数最低10期、最高20期。(2)合同生效日期(首次购结汇日期)即第一次发起购/结汇交易的日期。合同生效日期(首次购结汇日期)须晚于柜台签约日期,且间隔最长不得超过一年。4、个人智能结售汇业务币种及每次购结汇单笔最低、最高金额:美元、欧元、英镑、加拿大元、澳大利亚元、港币、瑞士法郎智能结售汇每期最低签约金额为200相应币种金额,最高等值5万美元;日元智能结售汇每期最低签约金额10000日元;最高500万日元。5、客户可同时签

46、订多个币种的个人智能结售汇业务协议,每个币种只能签订一次协议。如客户签订多个币种个人智能结售汇协议,系统办理自动结售汇币种顺序为美元、欧元、英镑、加拿大元、澳大利亚元、瑞士法郎、港币、日元。6、个人智能结售汇业务终止(1)到期终止:个人智能结售汇业务协议约定到期后,系统自动终止协议。(2)提前终止:客户可以提前终止已签约的个人智能结售汇业务。客户申请终止,须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任一网点,填写个人智能结售汇业务申请书后办理。(3)系统扣款失败终止:若连续三期系统扣款交易不成功,系统自动终止协议。(二)业务办理范围具有个人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并经上级行授权批准的网点,方可办理智能结售汇业务。个人客户可在有智能结售汇业务办理权限的任一网点办理签约、解约。(三)是否可以代办智能结售汇的柜台签约、解约业务只能本人办理。(四)使用的凭证一般凭证:个人智能结售汇业务申请书(五)收费不收取手续费二、业务流程(一)签约业务1、客户填单客户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阳xx卡,由客户经理协助客户查询本年度可购结汇额度,指导客户在年度结售汇限额内确定合理的定期购结汇金额、周期、期数及首次购结汇日期,并填写个人智能结售汇业务申请书,同时客户经理应为客户讲解外汇管理相关政策规定,告知注意事项。2、柜员审核(1)检查签约卡凭证是否真实;按照身份识别操作指引的规定,对客户的人证一致性、证件有效性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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