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品防护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保证产品合格状态得到持续的保证,制定本规定。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产品处于内部处理(包括加工)到最后交付顾客之前的控制,对产品采取的防护管理。3职责3.1 车间负责在产品和入库前成品的防护管理。3.2 经营部负责入库后直到交付顾客期间产品的防护。4工作内容4.1 产品防护包括标识、转运、包装、贮存的保护。4.2 产品标识4.2.1 对合格产品按产品品种、型号、规格堆放,每批堆放的产品,检验人员应做合格状态标记如印章、标签等。4.2.2 在接到外来镀锌产品时,接收人员须验证产品的质量状态,必要时作出标识,提示加工时注意防护,不可造成变形、损伤等。4.2.3 铁塔零部件标
2、记的钢印应保持完好,不得缺损,焊接时不得被覆盖。捆包标识应明显、清晰、准确。4.3 转运4.3.1 产品转运时,要轻装轻卸,不得野蛮装卸,防止工件损坏或变形,转运的工具,如小车、叉车、吊带等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止刮伤镀层、塔件表面应清洁,不得有油污、酸液,防止污染镀件表面。4.3.2 产品校正时,要防止压伤,拉伤镀锌层表面。4.3.3 已镀产品在吊运时,要用专用化纤吊带,不允许用钢丝绳,防止拉伤镀件、镀层。4.3.4 在卸车搬运时,对顾客产品要有序的吊放,防止砸伤地面的其它塔件及本身的损坏。4.3.5 在吊装较重的塔件时,塔件吊起到一定高度,(能越过障碍物)后在移动行车,以防撞堆放的物件。4.4 包装4.4.1 镀锌后产品的包装,按顾客的要求进行。4.4.2 无论利用什么方法,什么器具包装,均不得造成产品损伤和变形。4.4.3 镀锌件包装捆扎要结实、牢固,不得有松动现象,以防在运输过程中零部件互相摩擦及损伤表面造成黑色。4.4.4 防止塔件混包、错包、漏包,散落在场地的零部件要进行清理,使其归堆集中。4.5 贮存4.5.1 产成品存放时,应防止酸雾、煤、烟灰等对产品锌层的影响。4.5.2 产成品在贮存期间,要定期检查存放成品的表面和外观状况,对有变异的产品要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