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开发协议书(样本)甲方: 地址: 电话: 代表人: 乙方: 地址: 电话: 代表人: 丙方(竞得人):地址: 电话:代表人: 本协议项下宗地位于_,总净用地面积_平方米,交易编号为: 号。丙方于_年_月_日竞得上述宗地,并与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了的成交确认书。甲、乙、丙三方于_年_月_日签订本协议。第一条 建设要求(一)动工之日起计算,两年内在项目地块上建设不少于15000生命健康产业园,引入的生命健康产业及上下游相关的企业不低于园区企业总数或使用面积的70%(备注:生命健康产业包括:医药研发及外包服务、生物技术、生物信息、健康服务业、医疗器械、现代中药、生物制药及其他经认定的
2、科技含量较高、成长性较好的生命健康相关产业)。 (二)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内引入不少于5家生物医药行业企业,并将其企业的工商登记注册地及税务登记注册地设定或变更为本地块所在地;(三)本项目宗地在工程竣工验收前,未经政府允许,不得转让,包括宗地项目法人企业股东及股权比例变更。宗地项目法人企业在第一条第(四)款的6年税收考核期内,未经政府允许,不得注销。(四)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一个完整纳税年度起计算,纳税强度第1-3年达到15万元/1000m2/年以上,第4-6年达到30万元/1000m2/年以上(以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五)本项目未经禅城区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审核认定并报区政府批准确认,
3、不得分拆物业出售。考核对象始终为丙方(竞得人)。(六)建设要求的考核由甲方、乙方具体负责。 第二条 违约责任(一)若丙方未能按本协议书约定,实现第一条第(一)款的建设要求,则需向禅城区政府支付相当于成交价款30%的产业资金。(二)若丙方未能按本协议书约定,实现第一条第(二)款的建设要求,则需向禅城区政府支付相当于成交价款30%的产业资金。(三)若丙方未能按本协议书约定,实现第一条第(三)款的建设要求,则需向禅城区政府支付相当于成交价款30%的产业资金。(四)若丙方未能按本协议书约定,实现第一条第(四)款的建设要求,则需向禅城区政府支付产业资金。具体金额如下表:每期纳税额完成比例产业资金缴纳比例
4、50%纳税总额100%土地成交价款的10%15%纳税总额50%土地成交价款的15%纳税总额15%土地成交价款的20%第三条 本协议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四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协商同意后,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第五条 本协议作为签订出让合同的前提条件,丙方须签订本协议后才能签订出让合同。第六条 丙方按竞买申请时的约定必须成立项目企业法人的,丙方关于本协议的权利义务由该项目企业法人承受,丙方并有承担连带责任的义务。第七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柒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丙各执贰份,国土部门存档壹份。甲方(盖章):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代表人: 乙方(盖章):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办事处代表人:丙方(竞得人):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