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甲 方:xx市xx区人民政府乙 方:xxxx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为尽快推动xx市xx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确保开发建设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合同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各负其责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本项目合作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项目概况1.1 项目位置:本项目包括xx市xx区侯寨乡辖区,嵩山南路以东,豫一路以南,xx区界西北区域的大田垌村、荆寨村范围内的土地一级整理;大田垌村内豫一路以南、合展路以东、百荣路以西、九业路以北区域及荆寨村内嵩山路以东、九业路以南、杏园路以
2、西、绕城高速辅道以北区域安置房建设。1.2 占地面积:本项目需安置约600户、2500人(数据已最终的实际数据为准)。涉及本项目的土地约242亩居住用地,约53亩商业用地,战略预留用地约450亩,其中安置房建设用地需约215亩。1.3 用地性质:以市政府正式批复控规为准。1.4 项目总投资:本项目计划总投资约 30亿元,包括项目范围内的土地一级整理、安置区建设费用。第二条 合作模式及内容2.1 双方同意共同合作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土地一级开发工作。根据双方的分工原则,由甲方负责本项目所涉及的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工作,乙方为甲方提供土地一级开发整理的资金。2.2 甲方在本项目整理出的土地出让后,对乙方
3、所投入的资金按年息10%进行返还。2.3 整理周期:本项目土地一级整理、建设周期共约4年。2.4 整理费用:本项目土地一级整理费用包含土地征收、拆迁费用(含村民过渡费)、拆迁工作经费、青苗费及附属物补偿、安置房、基础设施建设等实际发生费用。经初步核算,预计总费用约30亿元人民币。第三条 拆迁资金3.1 拆迁启动资金: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在本协议签订后3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指定账户注入人民币 2 亿元作为项目拆迁启动资金;以上资金在本协议生效后转为乙方土地一级整理的实际投资。3.2 后续拆迁资金按拆迁所需资金,依照拆迁进度进行支付。第四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4.1 甲方权利和义务4.1.1 甲方负责
4、、乙方参与进行土地一级整理。4.1.2 甲方负责、乙方参与,完成本项目涉及的控规编制。4.1.3 甲方负责依据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组织实施项目地块的拆迁工作,并负责安置房户型及方案的确定工作。4.1.4 如乙方未按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前期启动拆迁资金或土地一级开发资金,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届时乙方须对甲方的损失给予赔偿。4.2 乙方权利和义务 4.2.1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本项目的拆迁启动资金及土地一级开发资金。4.2.2 乙方应按双方约定方式协助甲方完成本项目的土地一级开发工作,并参与确定本项目涉及的征收成本、资金使用计划及开发进度。4.2.3 乙方负责本项目涉及的安置区范围内
5、规划、土地平整、安置房建设及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和公益设施建设标准制定等。相关规划、方案和标准制定后,不得随意变更,对于确需变更的,由双方协商确定。4.2.4 乙方须在xx区域范围内注册成立一家项目公司来负责对本协议的具体实施,并与乙方共同承担连带责任。未经甲方同意,乙方项目公司不得将经营地址迁出xx区域范围,并将应缴税收缴纳至甲方所在地税务机关。4.2.5 乙方负责根据双方确定的项目进度,筹集本项目所需资金。乙方负责根据拆迁计划、安置房建设计划制定资金使用计划,报甲方同意后予以实施。乙方负责本项目启动后开发建设、手续办理过程中所产生的全部费用,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计入一级整理成本。 第五条 项
6、目合作实施协议的签订 5.1 本协议是甲、乙双方推进实施本项目的阶段性文件,具体合作条件双方进一步协商后,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xx项目合作实施协议加以确定。双方签订的xx项目合作实施协议生效后,若双方的具体合作条件与本协议不一致,则以xx项目合作实施协议相关规定为准。如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80日内,双方未能就xx项目合作实施协议谈判成功,则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届时本协议自一方通知对方终止谈判之日自动解除,甲方应在60日内无息退还乙方此前已实际支付给甲方的全部资金。 5.2 甲方承诺自双方签署本协议之日起至双方就签订xx项目合作实施协议谈判期间,不得再与第三方洽谈本项目合作事宜。否则,乙方有
7、权解除本协议,届时甲方应在乙方通知解除本协议之日起60日内无息退还乙方此前已付的全部资金,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之标准向乙方支付补偿金。 5.3 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甲方或乙方违反各自的约定义务时,应承担由其相关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违约责任本协议签订后,如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条款,经守约方书面通知后仍未按约定执行,从而致使守约方利益受损,则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违约方届时须向守约方按对方实际损失支付补偿金。第七条 争议解决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xx仲裁委员会裁决,仲裁裁决对争议双方具有最终约束力。第八条 保密条款甲乙双方均对本协议负有保密义务,除法律有所规定或双方约定外,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均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或者泄漏本协议内容。甲 方:xx市xx区人民政府法定(委托)代表人:签字日期: 年 月 日乙 方:xxxx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法定(委托)代表人:签字日期: 年 月 日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