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十九篇 印章管理制度总 则第一条 印章:印章是机关或个人合法存在及职权的象征,其印章、签名手迹都具有法定的标志权威、凭信作用。因此印章的刻制、颁发、启用或收缴、销毁和封存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全过程均由专人规范管理。各种文凭证据只在加盖印章签名后才能生效。第二条 范围:本制度印章是在公司发行或管理的文件、凭证文书等与公司权利、义务有关的文件上,因需以公司、部门、单位、人个名义证明其权威作用而使用的印章。橡皮图章不属本制度之列。第三条 印章种类:(1)、公章:按规定规格、外形、尺寸和样式刻制的,标明机关或企业法定全称的印章,它是机关企业标志和象征。(2)、专用章:为方便工作、专门用于某种特定
2、用途的印章。它只适用于标明的使用范围,超出此范围无效。如业务专用章、财务专用章、人事专用章、信访专用章、会议专用章、医疗专用章、食堂专用章,以及印模、火漆印、钢印、缩印等均属专用章。钢印不能作为文件、介绍信及票据凭证的有效标志。缩印不能作为介绍信或出具证明等。(3)、套印:按比例制作专门用于印制文件的印章。(4)、领导名章:单位(大机关或企业)领导人的印章,包括领导人手书体名章,同样具有权威作用,它不同于私章,属公务专用章。第一章 印章刻制与颁发印章刻制与颁发具有很强法律性,必须遵守以下规定:第四条 印章的制发权:本公司只属办公室。第五条 印章的刻制:(1)必须由总经理提出,董事会审批,公司办
3、公室承办刻制。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批准严禁私自刻制公司印章。(2)由办公室持公司批件并携公司介绍信、绘制的印章草图,向承制印章厂(刻印指定点)所在公安部门申请审批。(3)持公安部门批准证明,本公司委托书及印章草图,到制印章单位刻制。(4)刻制印章材料:以流行、贯用材料为好。(5)专人取印章、验收、检查、确认合格,交公司办公室印模备案。第六条 印章颁发与启用:(1)颁发:用印单位第一责任人到公司办公室当面检验、签具带回;并按颁发机关的“用印通知” (即注明启用日期和印模、由办公室存档)印模应是兰色印油。(2)启用:按公司用印管理规定,由专人保管使用,专册登记用印,并严格遵守用印范围和登记规定。第七
4、条 印章使用与缴销:撤销或停用印章,应由第一责任人携印章到公司办公室办理手续,并在作废登记印模栏用红色印油用印,办公室封存,保存期一般三年。第二章 印章管理与使用第八条 印章管理:(1)专人保管和使用;存放印章要牢固加锁,并及时收存锁好,不得随意放置。(2)一般不得携印章外出使用,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办理登记手续,由印章管理人员携章外出用印。(3)爱护、保养好印章,确保印迹清晰。第九条 印章使用:(1)办公室应制定使用规定,并由公司法人审核签字批准。(2)各级印章用印审批权是同级第一责任人。公司公章由办公室主任审批,专用章由使用单位第一责任人审批,严禁无审批用印和印章公用化使用。(3)规范用印审
5、批、文件审阅后再用印登记、签名、具日时制度。(4)用印资料、文件应有存档份数,并按规定立卷归档。(5)不得在空白凭证上加盖印章,确实需要应办理手续,按审批份数,编号用印。(6)用印一般盖在行文落款的年、月、日处,“齐年盖月日”,(即印章的左边缘与行文落款的“年”字齐边,月、日被盖在印章下面)。印油适量、印章整洁、印迹端正、适中、清晰。(7)用印后应凉干再装订封装。(8)印油一般是红色。第三章 印章管理规定第十条 公司印章的刻制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发放、更换、废止印章,应由各级第一责任人亲手到办公室主任处办理,不得代劳、代办。第十一条 除特殊要求外,一般由办公室主任将已废止,保存三年的印章,在征的
6、原使用单位意见后处理。第十二条 发现印章丢失、损坏、被盗等情况,应迅速口头报告办公室主任,并随后文字递交情况原因报告书。第十三条 印章在公司以外登记或申报时,应由管理人员将印章名称,申报年、月、日以及申报人姓名,及时报公司办公室主任。第十四条 各单位应专人管理印章,专册登记“印章使用登记册”。第十五条 印章管理人员应熟悉掌管印章使用范围,批准用印的管理规定。第十六条 职务印章在以职务名义行文时使用。第十七条 公司行文盖章应盖在行文落款处。第十八条 印章管理者对使用印章的依法合理使用和安全负全部责任,并对使用、保管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第十九条 印章保管者用印前应辨认用印审批,无用印审批不得用印。第二十条 用印前应详细阅读用印文件内容,保证用印的准确、安全。并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第二十一条 撤销或解体的单位应由第一责任人携印章到公司办公室主任处上缴印章。第二十二条 工作交接,其责任人应办理书面印章交接手续,并报告公司办公室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