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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协议书(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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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协议书 甲方: 乙方:xx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公司管理及业务发展需要,聘请乙方律师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现就提供法律服务等有关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法律顾问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律师为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以下法律服务: 1、审核、修改甲方在公司运营、员工管理、对外合作过程中的各类文件、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 2、为甲方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提供法律咨询; 3、为甲方的重大经营管理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4、参加项目、商务谈判,审核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 5、对业务伙伴、客户合作对象等进行合作前期的资信调查; 6、根据甲方需要拟定并发送律师函、催款函等; 7、协助客户处理潜在的经济、债务纠纷或其他重大纠纷; 8、应甲方邀请,为员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知识培训; 9、其他公司日常非诉讼法律服务。 二、法律顾问服务方式 1、现场服务,可不定期到贵司的办公地点提供现场法律服务; 2、网络服务,通过网络或传真等方式,及时审查、修改业务文件; 3、电话服务,通过电话方式与公司保持及时的沟通、联系; 4、书面报告,不定期将我们的工作通过书面形式向贵司汇报。 三、法律顾问服务期限 双方商定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期限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服务期限到期,双方可协商另行签订法律服务合同。 四、法律顾问费用及案件代理费 1、甲方向乙方支付基本法律顾问费全年为人民币 元(大写: )。 2、上述法律顾问费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汇款至乙方以下银行帐户。 户 名:xx律师事务所 账 号: 开户行: 3、甲方若委托乙方参与仲裁、诉讼等案件,按照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向甲方优惠收取。 五、承办律师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要求,指派 律师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以下简称”律师”),保证指派的律师具备执业资格; 2、乙方所指派的律师应严格遵守《律师法》及《律师职业道德及执业纪律》等相关规定,积极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如甲方遇有紧急事务,乙方指派律师又因故无法及时办理时,乙方应另行指派其他律师及助理人员及时处理,以确保甲方利益。 六、利益冲突 乙方应将已经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为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如实告知甲方。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下,甲方同意乙方代理,应出具豁免函;甲方不同意乙方代理的,乙方应作出回避的安排。 七、甲方的义务 1、与乙方诚信合作,为乙方律师开展工作提供方便,向乙方律师如实提供法律服务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2、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律师; 3、如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律师; 4、按照约定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其它费用; 5、向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不应与法律以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相冲突。 八、乙方的义务 1、乙方律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职,及时有效履行本合同确定的工作职责; 3、乙方律师无权超越甲方授权行事。如果确有需要,应当由甲方另行给予明确的授权; 4、乙方律师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5、乙方律师对甲方负有保密义务; 九、争议的解决 1、双方发生争议的,应当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甲方应先向上海市律师协会或乙方主管司法行政部门投诉,由律师协会或主管司法行政部门进行调解。 2、双方同意,就本合同签订、履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在无法通过协商和调解方式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生效和份数 1、本合同在双方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甲方: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日期: 乙方:xx律师事务所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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