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问责制度 (草稿)二0一五年五月第一条 为了强化职责,促使公司各领导人员恪尽职守,确保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防止和减少过错,建立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高绩效团队,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问责制,是指对股份公司直接管理的本级中心、一级子公司的助理总经理及以上领导人员(以下统称“问责对象”)在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经营绩效、成本控制、监督检查、客户服务等工作中的职责范围内,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影响工作秩序和工作效率,或者损害公司的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制度。前款所称不履行职责,包括拒绝、放弃、
2、推诿、不完全履行职责等情形;不正确履行职责,包括无合法依据以及不依照规定程序、规定权限和规定时限履行职责等情形。第三条 问责制度依照主管领导负责制的工作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奖罚分明,追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在追究过错责任的同时,应当主动纠正错误,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者尽量减少不良后果的发生。第四条 问责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追究其责任: (一)不认真执的公司下达的正确指示、决策和交办的工作任务;不落实上级有关决议或决定事项;影响公司整体工作及对外形象的。 (二)不认真履行职责,因管理措施不到位,导致工作目标任务不能完成,影响公司整体工作和全局发展的。 (三)没有依照
3、公司规定的职责权限、程序和时限(特殊情况除外)进行决策或审批,造成决策错误、工作贻误或损失的。 (四)重要建设工程项目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存在严重质量问题、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五)在公司采购、招标、销售等经济行动中出现严重徇私舞弊行为的。 (六)管理不严,对上隐瞒问题,对下包庇、袒护、纵容的;或指使、暗示下属单位或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 (七)在处理重特大事故中未按有关规定和上级要求及时、有效地处理,造成严重后果或损失的。 (八)发现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行为或项目严重亏损、潜亏损的。 (九)财务信息系统管理混乱或出现重大漏洞,导致公司遭受利益损失或存在重大风险的。 (十)公司认为其他
4、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第五条 由股份公司本级人力资源中心组织成立问责小组,问责小组负责问责对象的问责。根据员工、客户、合作伙伴的检举、投诉、控告或工作考核评估结果以及实际工作情况,人力资源中心组织问责小组召开会议,提出并确定问责,随后人力资源中心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提出事实依据,由问责小组作出问责处理意见,上报股份公司党委,并转送股份公司董事会或子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最终确定问责处理并进行责任追究。第六条问责处罚的原则: (一)责任核定要做到过程与结果并重原则;在问责事项发生后,不单看事情的后果,还要看员工处理事情过程中的态度和行为是否及时、努力和负责。 (二)处罚严肃原则。问责程序公
5、开化,力求以事实说话,坚决维护问责的严肃性。第七条 问责处罚的方式:1、责令改正并作检讨;2、通报批评;3、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降薪等行政处分;4、给予罚款、一次性赔偿、全额赔偿等经济处罚;5、留用察看、调离岗位、停职、降职、撤职、辞退、开除;6、违反国家法律的交司法机关处理;7、以上责任问责追究方式,可单项或多项合并执行。 第八条 问责调查处理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问责对象有血缘、亲戚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应当自行提出请示回避。 第九条 被问责人应当配合调查提供真实情况,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涉调查,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打击报复检举、举报、取证的单位和个人。 第十条
6、 问责小组宣布问责决定时开出问责决定书,由股份公司人力资源中心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与问责当事人谈话,同时将问责决定书送达问责对象,问责的材料存入员工个人档案。 第十条 公司在作出问责处理决定之前,应当听取问责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问责处理应当制作书面决定送达当事人;问责处理决定书应当说明错误事实、处理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享有的申诉权利。 第十一条 问责当事人对问责处理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问责处理决定书起15日内向股份公司人力资源中心申请复核。其中对处分不服的,可提出申请复核,在复核期间,问责处理决定不停止执行;复核中发现处理错误,应当及时纠正。 第十二条 问责处理应同时要求责任人分
7、析事件原因,提出解决方案以及后期预案,并书面报告给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会议。 第十三条 为保证问责工作顺利进行,公司所有各项工作必须有书面的记录,便于对相关工作责任进行追溯和责任界定。对于缺乏相关记录无法准确界定责任的情况,所有相关责任人将被一起问责。 第十四条 公司相关制度中规定有问责方式的参照本制度执行,凡与本制度相违,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五条 对于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一般公司人员的问责,由子公司人力资源部参照本制度,制定出子公司的问责管理办法、操作细则以遵照执行,由子公司的领导班子、党委会负责。对于股份公司本级的中层管理人员、一般公司人员的问责,由本级人力资源中心参照本制度制定出问责管理办法
8、、操作细则以遵照执行,由股份公司的领导班子、党委会负责。第十六条 企业领导人员的问责处理需报股份公司党委研究后方可生效。相关人员的任免需报股份公司本级人力资源中心。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xx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负责解释和修订。附件: 1、问责决定书 2、问责审批表 3、问责处理决定书附件1:问责决定书开具日期: 编号:被问责人姓名性别年龄所属公司职位被问责人签收问责原因事实问责依据 开展调查时间问责小组会签意见总经理审核意见董事长审核意见注:本表一式两份,问责对象与人力资源中心各一份。附件2:问责审批表 编号:被问责人姓名性别年龄所属公司职位调查日期问责事件调查核实结果 人力资源中心: 日 期:处罚建议 人力资源中心: 日 期:问责小组会签意见总经理审批意见董事长审批意见附件3:问责处理决定书开具日期: 编号:被问责人姓名性别年龄所属公司职位被问责人签收问责原因事实问责依据 问责处理决定总经理签发意见董事长签发意见申诉期限对本问责决定不服的,可以在 年 月 日前,向机关人力资源中心提出书面申诉,过期视同认可接受。注:本表一式两份,问责对象与人力资源中心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