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应商常年合作合同甲方合同编号:【】乙方合同编号:【】签订日期:【】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乙方为法人)/身份证号(乙方为自然人):【】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为甲方提供服务事宜达成本合同如下约定,以资双方共同遵守。1. 声明及保证双方均声明及保证,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1 有资格签署本合同项下之交易,而该等交易符合其经营范围之规定,甲方在与乙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将成为甲方指定的供应商,乙方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作为合同的附件,并需要加盖公司公章:1.1.1 供应商基本信息表(信息有变动的请重新填写);1.1.2 供应商的基本报价单;1.1.3 年检合格的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1.4 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1.1.5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1.1.6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2 甲方各关联公司以自己名义与乙方签署或履行合同的行为均适用本合同规定。甲方关联公司的名单见附件一。1.3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及可交付物不违反现行的法律法规,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应采取包括起诉、应诉、上诉以及申诉在内的一切措施保护甲方的利益,以便甲方免于其因乙方所提供的服务或可交付物而引起对第三方的侵权责任,由此产生的损失、费用及赔偿责任由乙方独自承担。1.4 甲方应保证提供给乙方的资料、文件、素材或其他交付物不违反现行的法律法规,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
3、法权益,否则乙方可拒绝提供甲方指定的服务或可交付物,且甲方同样有义务采取上述措施使得乙方免除责任和损失。1.5 双方均知悉,如未另行约定,双方合作所签署的一切文件中所称“法律法规”均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法规,所有货币单位均指人民币,所有日期均指公历日。1.6 本合同的签订并不表示一方向对方做任何意义上的排他性承诺,在不影响本合同及其他甲、乙双方签署的订单执行的条件下,甲方仍然有权向任何第三方购买、乙方仍然有权向任何第三方提供相同或类似的服务。2. 合同结构2.1 本合同,依据本合同签署的订单(订单样式见附件二:项目作业单),以及依据本合同或订单制定的任何补充附件,共同构成双方就合作事宜
4、达成的完整合同。2.2 本合同和订单、补充合同等文件的相关条款的适用顺序为:(1)订单;(2)本合同的补充合同;(3)本合同;(4)双方签署的其他文件。2.3 基于本合同签署的每个订单是相互分离的交易,各自单独结算,但均为本合同的附件存在,受本合同条款约束。3. 合作期限及履行3.1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订单或补充合同在甲、乙双方以书面形式(包括电子邮件、传真)确认后生效。3.2 本合同期限届满时,甲乙双方尚存有效订单未履行完毕的,本合同相关法律条款仍然有效至前述订单履行完毕之日止。3.3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及订单
5、项下应履行的服务分包给任何第三方。在甲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乙方使用分包商也并不解除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应当履行的义务,乙方应对分包商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并且乙方应保证在本合同项下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同样适用于分包商。4. 费用及付费方式4.1 除非订单另有约定,否则甲方支付费用的方式为:按订单单笔付款: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服务或可交付物,并且验收通过后【】日内向乙方支付该笔订单约定的款项;按月付款:甲方在收到乙方每月月初提供的上月工作报告和结算单,并且验收通过、结算确认无误后【】日内向乙方支付甲方确认的结算款项。4.2 甲方的付款义务基于如下前提:4.2.1 乙方应在每月初将上月合作情况(项目经手人、金
6、额、实施时间、项目编号等)以邮件形式告知甲方【采购部】。邮件地址: 【】。乙方确认,每月提供的上月合作情况邮件记载了上月全部订单及甲方应付费用。无论出于何种原因,乙方未按照前述约定及时告知或告知邮件中遗漏甲方应付费用的,对于延迟告知和/或邮件中遗漏的订单或费用,甲方有权拒绝支付。4.2.2 乙方应在甲方付款日前7个工作日开具相应增值税发票并将发票送达甲方【采购部】。乙方应保证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正确合法有效,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直至收到正确合法有效票据。4.3 如在订单约定金额之外,存在需要甲方支付的工作成本和第三方费用的,必须经过甲方事前的书面确认,否则产生的第三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5. 双方
7、权利义务5.1 甲方权利义务5.1.1 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服务或可交付物进行监督,提出意见、要求,并指定专人负责就乙方提供的服务或可交付物提出建议、意见或指令。5.1.2 甲方对于执行过程中的订单有变更意见并在合理时间提前告知乙方的,乙方应当接受甲方变更要求。5.2 乙方权利义务5.2.1 对甲方提出的要求中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内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改;在甲方做出修改前,乙方有权拒绝提供相关服务。5.2.2 乙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内容、时间及要求完成各项义务,应安排专人听取甲方的建议、意见或指令,及时、充分地与甲方沟通,以正确理解甲方要求并按约定执行。5.2.3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
8、与甲方的客户直接或间接联系或合作。6. 交付及验收6.1 乙方应当及时与甲方沟通、汇报完成甲方采购标的的进展情况,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式保证甲方对乙方进度的知情权和监督权:(1)周报及月报(在乙方工作跨周或跨月情况下);(2)不定时阶段性报告(视乙方工作具体情况);(3)订单履行完毕后的结案报告。6.2 甲方有权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前款(1)、(2)项报告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乙方提出该阶段执行意见。对此乙方应当及时接受或与甲方进行沟通解释。乙方未及时反馈意见并取得甲方的满意认可的,甲方有权终止订单并按本合同8.3条处理。6.3 对乙方提供的服务或可交付物进行非现场验收的,甲方有权在收到乙方提供
9、的工作结案报告后向乙方提出最终验收意见。现场验收的,甲方有权在现场验收文件中备注最终验收意见。7. 可交付物来源保证及质量保证期期7.1 乙方应保证提供的可交付物原产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含港澳台)的,应当同时符合原产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或其他相关官方规定。乙方是渠道方的,还应保证其所供应的可交付物来源合法,并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7.2 乙方应对自己提供可交付物的品质承诺相应质量保证期,保证期可由双方在具体订单中另行约定。具体订单未另行约定的,为乙方物品全部交付后【6】个月。7.3 乙方应保证自己提供的可交付物的品质在质量保证期内稳定可靠,始终符合双方另行约定的验收标准。双方未另行约
10、定验收标准的,应当符合甲方采购目的。7.4 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已经提供的可交付物的品质出现不符合双方约定的验收标准或甲方采购目的时,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在至迟不超过24小时内解决并恢复可交付物的品质,使之达到双方约定的验收标准或符合甲方采购目的。8. 终止和解除8.1 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1个月商议本合同续签事宜,继续合作的,应以书面形式确认续签时间;未达成一致书面续签意见的,本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自动终止。8.2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依自身安排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和/或依据本合同签订的各订单,本合同和/或各订单自该通知以书面或者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之日起解除,双方按照实际工作量进行结
11、算后,互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乙方应当退还甲方已支付但未实际执行部分的服务对应的费用。8.3 甲方对乙方的履行行为提出修改意见而乙方拒绝执行,或反馈无法执行,或者修改后仍未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随时终止该订单:8.3.1 终止通知在甲方以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向乙方联系人发出时生效,被终止的订单不影响其他订单效力。8.3.2 订单采购的是可分的产品和服务时,提前终止后双方根据甲方实际接受的产品或服务结算;订单采购的是不可分的产品和服务,或产品和服务虽然可分但甲方认为不完全履行无意义时,提前终止后甲方补偿乙方为准备该服务所支出的合理费用。8.3.3 乙方拒绝执行或无法执行甲方
12、的修改意见达【】次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依据各订单已向乙方支付的费用总额的30%承担违约责任。8.4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及任何订单的,否则应当按照以下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8.4.1 乙方擅自终止任一订单的,应将甲方就该订单已支付的费用全部退还给甲方,甲方也有权选择向乙方按阶段支付费用后,获得乙方就该订单此阶段之前已完成的全部工作成果。除此以外,乙方还应按照该订单总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8.4.2 乙方擅自终止本合同的,应将甲方就本合同及各订单的执行已向乙方支付但未实际消耗的费用退还给甲方,甲
13、方也有权选择向乙方按阶段支付费用后,获得乙方此阶段之前已完成的全部工作成果。除此以外,乙方还应按照本合同项下已发生的订单总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9. 违约责任9.1 甲方应当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资料和文件等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正确性,委托乙方提供的服务或可交付物不违反国家的强制性规定。甲方提供的资料和文件等信息不符合上述要求,导致乙方无法完成约定的,乙方不需为此承担违约责任。9.2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已经交付的本合同下服务或可交付物不符合订单约定(履行迟延除外)的,或者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或者因履行本合同而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或者损失的,甲方有权选择如下任意
14、一种方式解决:9.2.1 根据具体情况扣除乙方相关费用,具体扣款事项及标准见附件三;9.2.2 按照乙方提供的符合订单约定的部分进行最终结算,并要求乙方补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直接或间接损失;9.2.3 要求甲方修复、更换、重做不符合订单约定的部分,如该部分不可分,甲方可要求乙方全部退换物品或要求重新提供全部服务,并要求乙方承担对应订单总额30%的违约金以及由于重新履行而给甲方带来的全部损失;9.2.4 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退还甲方已付订单款项并承担本合同项下已发生的订单总额的30%的违约金,同时甲方还有权另行选择其他服务或产品提供商完成甲方原订单内容,由此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差价损失在内的全部直
15、接和间接损失均由乙方承担。9.3 乙方履行迟延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按照订单总额万分之六点五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五日的,甲方有权解除该订单,并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9.4 乙方承诺自甲乙双方开始洽商合作之日起,至双方终结合作关系之日后半年内,不得与甲方客户直接或间接联系或合作,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无需支付乙方任何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无论本合同是否执行完毕),且应按本合同项下已发生的订单总金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甲方的损失额无法计算的,按照以下方式计算:(1)如该客户最终与甲方签约,则乙方应按照该客户与甲方签约的合同总金额的50%向甲
16、方支付赔偿金;(2)如该客户因乙方行为与乙方签约,则乙方应按照该客户与乙方签约的合同总金额的双倍向甲方支付赔偿金;(3)如该客户未与任一方签约,则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双倍向甲方支付赔偿金。9.5 乙方因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当向甲方承担的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依本合同产生的直接/间接经济损失、预期利益、违约金、赔偿金、诉讼/仲裁费用、公证费、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以及甲方因乙方的违约应向甲方客户承担的包括但不限于前述各项费用在内的全部违约金、赔偿金。其中甲方的直接/间接经济损失及预期利益无法计算的,以不低于本合同总金额的三倍计算。9.6 因乙方违约行为导致其需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因乙方行为导
17、致第三人遭受损害甲方需要代乙方向第三人先行赔偿的,甲方有权直接从其他应付乙方的订单款项中直接扣除该赔偿款。10.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指合同双方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客观情况,包括(1)自然灾害如洪水、冰雹、海啸、台风、旱灾、火灾;(2)政府行为如政府当局颁布的政策、法律、法规和采取新的行为措施导致本合同或订单不能履行;(3)社会异常现象如骚乱、战争、罢工但不包括双方内部劳资纠纷,所造成的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无须对上述不履行或延迟履行所引起的损失或损害负赔偿责任, 但受影响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不可抗力持续超过60天
18、任何一方均可要求终止本合同或订单。11. 知识产权、保密责任及反不正当交易11.1 甲方在合作过程中提供给乙方的数据、素材、图纸等资料和甲方客户的相关信息,其版权及相关知识产权均应为甲方独立拥有,甲方的上述权利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发生转移。乙方在履约过程中所产生的除署名权之外的一切知识产权自产生之日起均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在上述知识产权产生之时将其移转给甲方,如甲方要求,乙方应配合甲方办理相关的手续。11.2 在合作期限内,甲方可能向乙方提供为完成约定相关的数据、素材、图纸等资料和信息。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视为保密信息。该保密信息并不以甲方事先声明或明示为前提。对甲方的保密信息,乙方保证采取合
19、理措施保护该等保密信息免受公开,除履行双方合作合同外,乙方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上述保密信息,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上述保密信息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11.3 除前款规定外,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以及有效期结束三年之内,双方有义务对从对方处得到的信息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的存在、服务或可交付物价格、服务或可交付物内容、财务信息、技术秘密等,未经双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违反本合同的保密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上述信息,应赔偿对方相当于双方本年度全部签约订单总额10倍的赔偿款。前述赔偿款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全部损失的,守约方仍有权追究违约方差额部分的赔偿责任。11.4 乙方应遵守反不
20、正当竞争法,不得阻止或妨碍其他公司与甲方建立商业关系、参与甲方的公开招标或履行甲方的合同或订单。乙方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导致承担经济赔偿、个人自由限制或涉入诉讼等,均由乙方独自承担,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11.5 乙方不得以利诱、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甲方的商业秘密。甲方严禁其雇员以使乙方获利为目的向乙方提供任何有关于甲方的商业机密。如乙方违反本规定或甲方的雇员被发现有此类行为,甲方将解除与乙方的全部合同或订单,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当于本年度全部签约订单总额10倍的赔偿款。11.6 双方合作应当以诚信为本,避免任何可能涉及或导致违反法律或有损对方名誉和形象的行为。乙方无论是在价格或质量或其他与甲
21、方合作上的任何欺诈行为,都是甲方所不能容忍的。如若发生,甲方将解除与乙方的全部合同或订单,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当于本年度全部签约订单总额10倍的赔偿款。甲方损失高于前述赔偿款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直接或间接损失。11.7 乙方不得向与乙方有实际或潜在业务关系的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的员工和/或家属提供任何酬金、礼物或其它有形或无形的利益(在商业交往中按照商业惯例赠送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00元的礼品除外),任何此类行为均视为商业贿赂行为,双方同意此类行为将给甲方带来实质性损害。此类行为一经发现,甲方除可解除合同外,还可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10%)或伍(5)万元作为违约金,以较高者为准
22、。甲方严禁其雇员向乙方索要或接受乙方任何酬金、礼物或其它有形或无形的利益。如果甲方雇员向乙方索要上述好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揭露此不当行为。11.8 乙方承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有效期结束一年以内,乙方均不得以任何方式雇佣或企图雇佣甲方的现职员工或该期限内不论以何种方式与甲方解除劳动雇佣关系的员工。如若发生,甲方将解除与乙方的全部合同或订单,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当于本年度全部签约订单总额10倍的赔偿款。12. 通知12.1 除非双方事先更改或以下联系人通知对方联系人更改,所有通知、函件以及对双方履行过程中的执行细节沟通意见均应发往下列通讯地址:甲方联系人姓名:乙方联系人姓名:通信地址:通信地址:电话:电话:电子邮箱:电子邮箱:注:如有多人应全部填入。12.2 双方可通过以下任一方式变更自身联系人:(1) 变更方以书面通知(应签章)的方式告知对方;(2) 变更方原联系人以任何形式的书面通知方式告知对方。13. 其他条款13.1 争议解决办法:当双方就本合同的履行产生争议时,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有权向本合同签订地北京市朝阳区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13.2 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等同的法律效力。(本行以下无条款正文)甲 方(盖章):乙 方(盖章): 第9页/共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