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 训 协 议 书甲方:乙方:为了提高员工基本素质及职业技能,甲方选送乙方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参加 培训,培训费为 元(人民币)。与本次培训相关费用(含学杂费、书费、住宿费、交通费等)共计 元(人民币),以上培训费及相关费用共计 元暂由甲方支付。经此培训后,乙方应至少在甲方公司工作 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注:从培训结束的第二天起算)。在此期间,若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乙方离开甲方公司,乙方未满上述工作年限的培训费及相关费用,由乙方在离开甲方前补交齐,培训费及相关费用的支付方式为: ;元/年未满年限(满12个月按1年计算)。若在上述年限内乙方未经甲方允许,离开甲方公司乃属违约行为,乙方要承担违约责任,给予甲方经济赔偿,赔偿金额为此培训费的3倍。受训员工在培训结束后,要向人力资源部书面报告学习情况,并附学校有关成绩或证书原件等记录。以上内容经双方协商同意,共同遵守。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后生效。培训协议书签订的服务年限按下表中的金额来确定。金额0-30003001-60006001-1000010001以上年限2年3年4年5年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2009070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