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燃气设计审查要点1. 目的对燃气专业设计施工图质量进行有效的控制,确保工程设计在满足国家规范、规定的前提下,作到安全、经济、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2. 范围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一般工业和民用建筑中燃气设计审查。3. 职责由项目部负责管理,其他相关部门参与实施工作。4. 内容4.1. 检查依据4.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934.2. 审查内容4.2.1 设计文件审查4.2.1.1 设计依据是否充分,是否有初步设计审查会议纪要、初步设计批 文、建设单位对本专业施工图设计的要求及主管部门批文;4.2.1.2 施工图设计深度是否满足施工要求;4.2.1.3 签署
2、、出图章及有关专业会签是否符合规定。4.2.2 管道设计审查4.2.2.1 燃气管道布置;4.2.2.2 进户管设置;4.2.2.3 燃气管坡度;4.2.2.4 燃气管安装及调试;4.3 审查要点4.3.1 燃气设计审查要点4.3.1.1 燃气引入管不得敷设在卧室、浴室、地下室、易燃或易暴品的仓库、有腐蚀性介质的房间、配电间、变电室、电缆沟、烟道和进风道等地方。GB50028-93第7.2.10条4.3.1.2 燃气引入管进入密闭室时,密闭室必须改造,并设置换气口,其通风换气次数每小时不得小于3次。GB50028-93第7.2.11条4.3.1.3 燃气引入管穿过建筑物基础、墙、管沟时,均应设
3、置在套管中,并应考虑沉降的影响,必要时应采取补偿措施。GB50028-93第7.2.13条4.3.1.4 燃气引入管的最小公称直径,应符合下列要求:A. 当输送人工煤气和矿井气等燃气时,不应小于25mm; B. 当输送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等燃气时,不应小于15mm。GB50028-93第7.2.14条 4.3.1.5 建、构筑物内部的燃气管道应明设。当建筑或工艺有特殊要求时,可暗设,但必须便于安装和检修。GB50028-93第7.2.16条 4.3.1.6 暗设燃气管道应符合下列要求:A. 暗设的燃气管道的管槽应设活动门和通风口,暗设的燃气管道的管沟应设活动盖板,并填充干沙;B. 管道应有防腐绝
4、缘层;C. 燃气管道不得敷设在可能渗入腐蚀性介质的管沟内;D. 当敷设燃气管道的管沟与其他管沟相交时,管沟之间应密封,燃气管道应敷设在钢套管中;E. 敷设燃气管道的设备层和管道井应通风良好,每层的管道井应设与楼板耐火极限相同的防火隔断层,并应有进出方便的检修门。GB50028-93第7.2.17条 4.3.1.7 室内燃气管道不得穿过易燃易暴品仓库、配电间、变电室、电缆沟、烟道和进风道等地方。GB50028-93第7.2.18条 4.3.1.8 室内燃气管道不应敷设在潮湿或有腐蚀性介质的房间内,当必须敷设时,必须采取防腐蚀措施。GB50028-93第7.2.19条 4.3.1.9 燃气管道严禁
5、引入卧室,当燃气水平管道穿过卧室、浴室或地下室时,必须采用焊接连接的方式,并必须设在套管中,燃气管道的立管不得敷设在卧室、浴室或厕所中。GB50028-93第7.2.20条 4.3.1.10 当室内燃气管道穿过楼板、楼梯平台、墙壁和隔墙时,必须安装在套管。GB50028-93第7.2.21条 4.3.1.11 燃气管道必须考虑在工作环境温度下的极限变形。GB50028-93第7.2.24条 4.3.1.12 输送湿燃气的燃气管道敷设在气温低于0的房间或输送气相液化石油气管道处的环境温度低于其露点温度时,均应采取保温措施。GB50028-93第7.2.25条 4.3.1.13 室内燃气管道和电气
6、设备、相邻管道之间的净距要满足规范要求。GB50028-93第7.2.26条 4.3.1.14 地下室、半地下室、设备层敷设人工煤气和天然气管道时,要满足规范要求。GB50028-93第7.2.28条 4.3.1.15 液化石油气不应敷设在地下室、半地下室、设备层内。GB50028-93第7.2.29条 4.3.1.16 室内燃气管道阀门的设置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A. 燃气表前;B. 用气设备和燃烧器前;C. 点火器和测压点前;D. 放散管前。GB50028-93第7.2.30条 4.3.1.17 大中型用气设备的燃气管道上应设放散管;放散管管口应高出屋脊1m以上,并应采取防止雨雪进入管道和吹
7、洗放散物进入房间的措施。当建筑物位于防雷区之外时,放散管的引线应接地,接地电阻应小于10欧姆。GB50028-93第7.2.31条 4.3.1.18 高层建筑的燃气立管应有承重支撑和消除燃气附加压力的措施。GB50028-93第7.2.32条 4.3.1.19 当燃气燃烧设备与燃气管道为软管连接时,应符合下列要求:A. 家用燃气灶和实验室用的燃烧器,其连接软管的长度不应超过2m, 并不应有接口;B. 燃气用软管应应采用耐油橡胶管;C. 软管与燃气管道、接头管、燃烧设备的连接处应采用压紧螺帽(锁母) 或管卡固定;D. 软管不得穿墙、窗和门。GB50028-93第7.2.34条 4.3.1.20
8、燃气表的安装应满足抄表、检修、保养和安全使用的要求。当燃气表安装在燃气灶具上方时,燃气表与燃气灶的水平净距不得小于30cm。GB50028-93第7.3.4条 4.3.1.21 燃气灶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A. 燃气灶应安装在通风良好的厨房内,利用卧室的套间或用户单独使用的走廊作厨房时,应设门并与卧室分开;B. 安装燃气灶的房间净高不得低于2.2m;C. 燃气灶与可燃或难燃烧的墙壁之间应采取有效的防火隔热措施;燃气 灶的灶面边缘和烤箱的侧壁距木制家具的净距不应小于20cm;燃气灶与对面墙之间应有不小于1m的通道。GB50028-93第7.4.5条 4.3.1.22 燃气热水器应安装在通风良好的
9、房间或过道内,并应符合下列要求。A. 直排式热水器严禁安装在浴室内;B. 平衡式热水器可安装在浴室内;C. 装有直排式热水器或烟道式热水器的房间,房间门或墙的下部应设有效 面积不小于0.02的格栅,或在门与地面之间留有不小于30mm的间隙;D. 房间净高应大于2.4m;E. 可燃或难燃烧的墙壁上安装热水器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热措施;F. 热水器与对面墙之间应有不小于1m的通道。GB50028-93第7.4.6条 4.3.1.23 燃气采暖装置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A. 采暖装置应有熄火保护装置和排烟设施;B. 容积式热水采暖炉应设置在通风良好的走廊或其他非居住房间内,对面墙之间应有不小于1m的通道;C. 采暖装置设置在可燃或难燃烧的地板上时,应采取有效的防火隔热措 施。GB50028-93第7.4.7条 4.3.1.24 浴室用燃气热水器的给排气口应直接通向室外。排气系统与浴室必须有防止烟气泄漏的措施。GB50028-93第7.7.3条 4.3.1.25 室内燃气管道安装时应设坡度,坡度方向为小管坡向大管,大口径坡向集水管。4.3.2 设备材料选用审查要点4.3.2.1 应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 4.3.2.2 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4.3.2.3 禁止淘汰产品的选用。 4.3.2.4 材料和设备不得指定生产厂家及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