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编号: xx集团户外广告发布合同甲方(委托方):陕西xx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乙方(受托方):陕西xx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住所地:西安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传真:传真: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合同经办人:合同经办人: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就甲方委托乙方发布广告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签约各方同意遵守本合同条款,并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本合同有关的重要概念定义1.1甲方,系指陕西xx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为项目的合法开发公司,具有委托其他专业公司负责广告发布的权利。乙方,系指陕西xx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乙方在合同期内为甲方提供
2、广告发布及售后服务。1.2受托内容:按照甲方提供的广告发布稿,发布项目或企业广告并负责进行维护。序号媒体位置媒体类型广告牌规格备注1双面单立柱18*6*2高精度写真喷绘2双面单立柱21*7*2高精度写真喷绘3LED电子屏10(高)*30(宽)15秒/240次/天第二条 广告发布期限2.1 本合同广告发布执行期为 1 年,具体发布期限为:序号媒体位置广告发布时间1232.2 广告发布时间以本合同约定为准;甲乙双方正式签订合同后,若因甲方原因导致上画起始日(发布起始日)延期5日内的,乙方同意予以顺延;5日后按正常发布执行。若因乙方原因,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则由乙方按所推迟发布时间实际天数给予顺延;
3、若遇不可抗力因素而不能按期发布的则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给予调整发布时间。2.3 本合同执行期限届满时,甲方享有优先续约权,如甲方继续发布广告,于广告发布期限届满1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届时双方须协商一致并另行签订书面协议。第三条 价款及付款方式3.1 本合同广告费总价为人民币(大写)肆佰肆拾贰万元整(RMB¥ 4420000.00 元整)详见附表。序号媒体位置广告费价格(元)备注123合计44200003.2.第一期支付:广告发布合同签订后且本合同媒体单个位置广告按期发布并经甲方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额的40%。3.3.第二期支付:本合同媒体单个位置广告按期发布后各满6个月,并经
4、甲方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40%。3.4.第三期支付: 本合同媒体单个位置广告按期发布期满前1个月内甲方无异议应在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3.5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相应数额的“广告费”发票,否则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第四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4.1 在合同签订后,甲方出具具体发布内容并向乙方提交发布内容的文件,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内容输出样稿,确认后制作最终发布画面并进行安装发布工作。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动广告样稿。甲方应在广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如10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视为验收合格。若验收不合格,在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无条件进行更
5、换。4.2 在合同期内,每期发布广告前,甲方提前3日向乙方提供广告样稿,以备乙方制作广告画面。如因乙方之故造成广告位不能正常发布,则乙方根据甲方要求予以顺延或者退还没有正常发布期限内的已付广告发布费。4.3 乙方有义务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可要求甲方作出修改,在甲方作出修改后,乙方再进行发布。甲方须保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因广告内容而引起纠纷或其他任何问题,乙方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4.4 在广告发布期内,乙方有义务对自行安装的广告画面进行维护维修,不出现破损,若出现破损,不管任何原因造成损坏
6、,乙方应于3日内完成维护维修。4.5 在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换画面(乙方维护除外),若未经过双方同意,擅自更换画面,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违约方承担。第五条 违约责任5.1 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如期支付广告发布费。如果甲方未按期支付相应的价款,每逾期一日,每日按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6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甲方需向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5.2 乙方因自身原因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开始发布广告,每逾期一日,每日按甲方已付款项的万分之一承担违约金,逾期超过6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在甲方解除合同后,同时乙方需向甲方承担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
7、约金;如甲方未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权要求未正常发布媒体的发布时间顺延,或要求乙方按比例退还广告费。5.3 乙方应严格按照规范的劳动操作进行规范施工,因施工或安装不当造成损失的(包括财产和人身损害)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5.4乙方承诺广告发布合同期内,乙方所建广告牌如遇市政、城管等相关管理部门检查、协调事宜均由乙方处理,出现相关的任何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再承担其他费用以及承担相关责任。第六条 不可抗力和免责条款6.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市政行为、不可抗力造成甲乙双方中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时,不应视作违约。不可抗力系指:战争、火灾、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
8、防止或避免的事故。6.2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知情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合理地做出努力,减轻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同时双方应立即协商,决定将合同延期执行或者解除合同。第七条 其他7.1 广告费中包括:首次530喷绘布喷绘制作费、工商发布费、维修维护费、电费及相关审批费用等完成广告发布的一切费用。发布期内如甲方更换广告画面,甲方只需承担画面制作费用每次为:普通喷绘布¥10元/;530喷绘布¥15元/,工商发布费、维修维护费、电费及相关审批费用均由乙方承担。7.2 上述广告位的照明时间为:冬季18:3022:30;夏季20:0024:00;广告位的照明时间为每晚4小时,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9、7.3 如有争议或未尽事宜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本合同约定的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请诉讼解决。7.4 本合同涉及媒体及位置的拍卖及租赁相关权限如在广告发布期到期后乙方无法续期而使甲方不能优先续约的,双方协商解决,互不承担责任。第八条:特别约定8.1 甲方以转账或支票的方式将约定款项支付到乙方下列指定账户;因乙方账户提供错误致使乙方未按时收到合同约定款项的,乙方承担责任,遇特殊情况支付形式变更,甲方提前通知乙方。 乙方名称: 陕西xx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开 户 行: x 账 号: x8.2 甲、乙双方关于本合同相关事宜的通知、函件,应当按照本合同载明的地址发出。一般以快递或者挂号信形式寄送,如一方未在另一方要求时限内回复的,则发出方有权视为接收方同意通知函件内容。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由未通知方自行承担。第九条:合同生效9.1 本合同正本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肆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9.2 本合同自双方签约日期起生效。甲 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乙 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由签章的最后一方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