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号: (提示:根据各单位办法规定编号)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合同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提示:为适应营改增需要,满足“三流一致,应抵尽抵”的要求,甲方应为法人或具备纳税主体资格的分公司,不能是指挥部、项目部、工区等临时机构或内部职能部门;合同主体名称应是企业名称的全称,不能为简称)乙方: (提示: 乙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的法人,且应优先选择一般纳税人,乙方名称及公章印鉴必须与提交的相关证照相符) 甲乙双方就 工程的技术咨询服务,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请乙方就 工程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乙方为一家 公司,具备相应的资质
2、,能够提供本次咨询的服务。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范围如下: 1 23三、乙方的责任 1乙方应于年月份内派遣 名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的专家来甲方 项目工地进行 天的技术咨询服务,派出技术咨询专家的名单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2 乙方专家应到现场考察,并正确、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员提出的咨询问题,在离开工地前,向甲方提出咨询报告初稿,并在离开工地后一个月内提出正式咨询报告一式五份,报告内容应包括: 。(提示:报告内容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3乙方的专家在甲方工地进行技术咨询服务的时间为 个日历日(包括 个旅途日和 个周末日),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4专家在工地工作期间应遵守甲方工地管
3、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5.乙方所派工作人员的报酬、福利待遇、各类保险等均由乙方承担。 四、甲方的责任 1根据本合同第二、三条所约定的乙方所提供的咨询服务,本合同咨询服务费用共(含增值税) 元(大写:人民币 元)。其中,不含税价费用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增值税税率为 %,增值税 元(大写:人民币 元)。 甲方除支付该费用外,不承担合同未约定的其他费用。2为乙方专家提供在甲方工地的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须的技术资料、图纸和技术文件。 五、费用的支付 1乙方派出的专家到达项目工地后,甲方支付本合同费用总金额的 ,计 元(大写:人民币 元)。 2乙方完成技术咨询服务并提交正式的技术
4、咨询报告后,甲方支付本合同费用总金额的 ,计 元(大写:人民币 元)。 3. 双方特别约定:遵循“先开票、后付款”的原则,乙方在双方确认当期应付金额尽快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发票开具后 7 日内提交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付款,若乙方未开具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甲方增值税开票信息: ;乙方增值税开票信息: 。4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任何一方发生税务登记、公司名称等重大信息的变更事项,应在重大信息变更后的 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及相关机构变更情况,并提供相关信息资料。六、凡在甲方项目工地以外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双方应对互相提供的一切资料给予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
5、不得向第三者透露。八、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在税法规定期限内办理有关的进项税额的认证申办手续。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送达甲方后如发生丢失、灭失,乙方应按照税法规定和甲方的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该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以及乙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丢失增值税发票(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如因乙方拒绝履行配合义务,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九、 违约责任1. 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自甲方最后一笔付款时起算,并以该时点的到期欠款金额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总额最高不超过到期欠款金额的1%。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逾
6、期付款责任;2.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不合格的,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造成甲方工期延误、财产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3.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提供服务的,应按照 %/天的费用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累计不超过合同金额的 %,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应提供真实、有效、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乙方提供虚假或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有权拒收或退回,乙方应负责无偿更换,并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甲方无法及时认证、抵扣税款等情形的,乙方需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十、争议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 法院进行诉讼。(提示:诉讼法院应选择位于我方公司住所地,或与我方建立良好沟通机制的法院。)十一、本协议书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以下无合同正文)甲方:(公章)乙方:(公章)住所地址:住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经办人:经办人:电话:电话: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