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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公司标准章程样本.doc

上传人:快乐****生活 文档编号:2870734 上传时间:2024-06-07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17.0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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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第一章总则依据中国合作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作企业法)、中国企业法(以下简称企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由等方共同出资,设置合作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特制订本章程。第一条本单位名称是:第二条本单位性质是:第三条合作期限:合作期限为_年,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至。第四条本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是:第五条本单位业务主管单位是:第六条本单位住所地是:第七条本章程中各项条款和法律、法规、规章不符,以法律,法规,规章要求为准。第二章合作人出资额、出资方法及期限第八条合作人出资额、出资方法及合作人性质1、合作人(企业名称/个人姓名)_,以_方法出资,计人民币_元,合作人性质为_(一般合作人还是有限合作人

2、)。第九条本合作出资累计人民币_元。合作期间各合作人出资为共同共有财产,合作人不得随意请求分割,也不得将其在有限合作企业中财产份额出质。合作关系终止后,各合作人出资仍为个人全部,至时给予返还。第十条各合作人出资,于_年_月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应对应交未交金额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给其它合作人造成损失。第三章合作人权利,义务和单位内部管理第十一条合作人享受下列权利:(一)参与合作人会议,行使表决权;风险提醒: 企业出资情况千差万别,假如因为一些特殊情况不能完全根据出资百分比行使表决权,或股份出资百分比特殊,比如各占50%将造成表决权无法行使。假如有这些情况,股东出资人能够在企业章程中

3、约定不根据出资百分比行使表决权,给予一些特定股东尤其表决权,或在无法表决时根据特定百分比经过表决或由特定股东直接决定。 比如在章程中约定“股东不按持股百分比行使表决权,由一方持有较多表决权”或“股东会一般决议需半数以上(含半数)表决权经过”来处理。当然,在企业章程对股东行使表决权方法没有明确要求时,应依据企业法要求根据出资百分比行使表决权。 (二)本单位责任人推选权和被推选权;(三)提请修改章程和相关规章制度;(四)监督本单位财务和合作人会议实施情况;(五)退出合作;(六)查阅合作人会议统计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汇报;(七)了解本单位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第十二条合作人负担下列义务:(一)实施合作人会

4、议决议;(二)遵守本单位规章制度;(三)对本单位债务负担连带责任。第十三条本单位决议机构是合作人会议,合作人会议由全体合作人组成。合作人会议行使下列事项决定权:(一)制订和修改章程;(二)业务活动计划;(三)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四)提案权;(五)增加创办资金方案;(六)本单位分立,合并或终止;(七)聘用或解聘本医院院长和其提名聘用或解聘本医院副院长、财务责任人及管理人员;(八)内部机构设置;(九)制订内部管理制度;(十)从业人员工资酬劳;(十一)处分财产;(十二)变更名称;(十三)入伙或退伙;第十四条经合作人会议或全体合作人决定,委托_名(或数名)合作人或合作人以外人作为合作责任人,管理

5、医院日常运行工作。第十五条合作人会议须有/以上合作人出席方能召开。合作人会议实施人票制。合作人会议作出决议,必需经全体合作人/以上表决经过。第十六条合作责任人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合作人会议;(二)检验合作人会议决议实施情况;(三)代表单位签署相关文件;(四)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要求其它职权。第十七条合作责任人应该依据约定向其它合作人汇报业务活动开展情况和财务情况。本单位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作人负担。第四章入伙,退伙和除名条件和程序第十八条新合作人入伙时,必需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并签署同意本单位章程意见。第十九条新合作人和原合作人享受相同权利,负担相同义务。第二十条合作人在不给本单位事务

6、造成不利影响情况下,能够退伙,但必需提前日通知其它合作人,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本单位债务,和其它合作人负担连带责任;其投入创办资金,退伙时不能返还。第二十一条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其它合作人一致同意,能够决议将其除名:(一)未推行出资义务;(二)因有意或过失给本单位造成重大损失;(三)实施本单位事务有不正当行为;对合作人除名决议应该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标准及劳动用工制度第二十二条本单位经费起源:(一)合作人出资;(二)政府资助;(三)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收入;(四)利息;(五)捐赠;(六)其它正当收入。第二十三条经

7、费必需用于章程要求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盈余不得分红。第二十四条配置含有专业资格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需和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第二十五条本单位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要求,自觉接收登记管理机关组织年度检验。第二十六条本单位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制度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相关要求实施。第六章章程修改第二十七条本章程修改,必需经全体合作人决议经过后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第七章终止和终止后资产处理第二十八条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应该终止:(一)完成章程要求宗旨;(二)无法根据章程要求

8、宗旨继续开展活动;(三)发生分立,合并;(四)自行解散;(五)不含有法定合作人数。第二十九条本单位终止,应该在合作人会议表决经过后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第三十条本单位办理注销登记前,应该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剩下财产,完成清算工作。剩下财产,应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处理。清算期间,不进行清算以外活动。本单位应该自完成清算之日起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第三十一条本单位自登记管理机关发出注销登记证实文件之日起,即为终止。第八章其它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经_年_月_日全体合作人决议经过。第三十三条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由全体股东署名,盖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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